最新2019年《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合集下载

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小税种知识点总结

小税种知识点总结在税收领域中,小税种是指相对于普通税种而言规模较小、税收规模较少的一类税种。

小税种的征收对象一般是某些特定行为、交易或财产,税率通常较低,征收范围较窄。

尽管小税种的税收规模相对较小,但它们在税收体系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对小税种的主要种类、特点、征收对象等方面进行总结。

一、小税种的主要种类小税种主要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烟叶税、资源税等。

这些税种在税收体系中定位不同,征收范围各异,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征收标准。

1. 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特定的法律文件、商业文件及非法律文件征收的一种税收。

征税标准一般是以文件所涉及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一定的税率征收。

印花税的征收对象主要包括借款合同、股权转让协议、房地产交易等。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城市房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维护。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一般是城市内的房产所有者,按照房产的评估值或面积等指标计算税额。

3. 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针对占用耕地进行的征收,主要用于保护耕地资源和促进农业生产。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占用耕地开发建设的单位或个人,税率根据耕地面积和土地利用情况而定。

4.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价值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调节土地利用和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土地转让行为的参与者,税额一般根据土地转让所得额和税率来确定。

5. 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机动车辆和船舶的使用进行的一种税收。

征收对象主要包括拥有和使用机动车辆或船舶的单位或个人,税额根据车船的类型、排放标准、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

6. 烟叶税烟叶税是对烟草制品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控制烟草消费和保护公众健康。

烟叶税的征收对象是烟草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税额一般根据销售数量或销售额来确定。

7. 资源税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进行的一种税收,主要用于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已测定——以“测定”面积为准
未测定——以“证书确定”面积为准
没证书——“据实申报”,核发证书后再作调整
税收优惠
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老年服务机构的自用土地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进口免,已征出口不退
(6)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出口免,已征进口不退
二、房产税(总结)
纳税人
注意1.受益人纳税(所有人、出租人、承典人、代管人、使用人)
注意2.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纳税人,但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4)居民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清算
应当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
可以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
经济法基础--其他小税种总结
一:关税总结:(流转税)
纳税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进口个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非发件人)
原则:受益人或所有者
【注意】不包括代理人 (不是实际的纳税人)
应纳税额计算
完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
计入
(1)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货款
(2)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

税法小税种总结

税法小税种总结

小税种(一)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征税的对象划分: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过境税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征收的目的划分;财政关税、保护关税3、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计征的方法划分:从量、从价、混合关税、选择性关税、滑动关税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划分: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普惠制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关税按税率制定划分:自主关税、协定关税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我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依照税则规定的归类原则归入合适的税号,并按照适用的税率征税。

其中: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应按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

但有特例情况:①原按特定减免后补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之日税率;②保税性质进口货物转内销,按申报转为内销之日税率;擅转,按查获日;③暂时进口转正式进口,按申报正式进口之日税率;④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税,按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税率;⑤溢卸、误卸需征,按原运输工具申报进口日实施的税率,无法查明,按补税当天税率;⑥税则归类的改变、完税价格的审定或其它工作差错需补税的,按原征税日期税率;⑦批准缓税进口以后交税,不论分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进口之日税率;⑧查获的走私补税,按查获日期税率。

原产地规定: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

2019年《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2019年《经济法基础》小税种总结
1、原油(只限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原油)、天然气采用比例税,5%-10%从价征收
2、煤炭(只有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 从量征收
以上的税目仅限于“初级矿产品或原矿”,而加工后的资源不属于征税范围
1、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以加工后的固体盐数量为课税对象
2、从租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对个人按市场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税率征收
纳税人将原有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他的情况都是从次月缴纳
契税
在境内获得土地、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售、赠与、交换)
3、房屋买卖、赠与、交换
1、土地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
3、以交换方式的,价格不等的,由多付方缴纳契税,价格相等免契税
4、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以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土地受益为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
在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占鱼塘、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非农业用征税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的200%:土地增值税=增值额×60%-扣除项目×35%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小税种总结
税名
用途
征税范围
税率
计算公式
征税管理
车辆购置税
购置(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自用应税车辆
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
农用运输车
10%
购买:(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0%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

小税种总结

小税种总结

【归纳1】小税种基本概况欢迎下载 2不等价差价计征税种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产权发生转移)土地增值额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步骤:1.扣除项目合计2.土地增值额=应税收入-13.增值率=2/1→找税率(记)4.应纳税额=2×税率-1×速算扣除系数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降低有度,提高报批)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证书确认面积or地下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适用税额×50%(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实行地区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不能降低,提高有度50%)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适用税额标准车辆购置税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统一税率10%购买自用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自用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注意是否为消费税应税货物)1.2申报价格<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最低计税价格其他自用:自产自用、受赠、获奖最低计税价格→提供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税务机关有权核定4种情况(进口旧;不可抗受损;库存3年;8万公里)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欢迎下载 3欢迎下载 4【归纳2】小税种与纳税期限欢迎下载 5欢迎下载 6【归纳2】小税种的纳税环节及应纳税额公式欢迎下载7【归纳3】与土地、房产相关的税种欢迎下载8。

2019年注会税法14个小税种总结

2019年注会税法14个小税种总结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应 纳税额=计税价格X10% (代征费用:开自已票的 计入,开别人票的不计)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 纳税额=(完税价+关税+ 消费税)X10%。 3、自产自用=同类售价 X10%。 4、其他自用=购置时相 关证明载明的价格X10%。 5、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 价格的情形:不能取得风 置价。购置价低于最低计 税价格。
转、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划转,免 小于等于20%的免征,超过的全部计征。2
(包括母公司以土地房屋向全资子 、因政府征用收回的,免征。3、因城市
公司增资).6、国务院批准的债转 规划建设由纳税人自行转让的,免征。4
1、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
员自用车免税。(提供机
构证明和身份证明)
2、解放军、武警列入武
器计划的车免税。(提供
订货计划证明)
3、设固定装置的非运输
车免税(提供车辆内外观
彩色5寸照)
4、防汛、森林消防部门
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
车。5、回国留学人员用
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
汽车。
6、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
辆自用小汽车。
7、农用三轮运输车免税
。 8、城市公交企业购置
的公共汽电车免税。
9、购置新能源汽车免税
。10、购置挂车减半征收
房地产小税种
车船小税种
项目 义务人
1、耕地占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的使用权人 :
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
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所有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为使用人或
承受方式:第一次占用耕地 代管人。
用于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 3、未确空或权属纠纷的,为使用人。

税法14个小税种总结版 (1)(3)

税法14个小税种总结版 (1)(3)

小税种(一)房产税纳税范围计税依据与税率——比例税率税收优惠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征税对象:房屋,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征收;房企的商品房,出售前不征,但出售前已使用、出租、出借的征(不征土地增值税)独立于房屋之外(围墙水塔等不证)纳税人:房屋产权所有人。

①属于国家,经营管理单位,集体或个人的,谁用谁缴②出典的,承典人交;③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代管人和使用人交;投资联营的房屋:共担分险的,被投资方交,不共担分险的,投资方交,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交,融资租赁的承租人交①无租使用的,使用人代缴(房产余值)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也交征税范围: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不包括农村房屋。

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10%~30%后的余额计征。

税率1.2%1、房产原值,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

(包括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租使用的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余值2、房产原值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交付使用次月。

4、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A、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不交营业税B、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出租,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有可能分段计算)5、融资租房屋的,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日纳税,合同没有约定,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

6、以房屋为载体的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都一并计入房产原值;对于更换的设备和设施,将其价值计入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其中易损坏、需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计入房产原值7、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经济法小税种资料整理

经济法小税种资料整理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车辆购置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1.汽车2.摩托车3.电车4.挂车5.农用运输车.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土地增值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转让房产取得收入-扣除项目)*税率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2.开支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才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1.实行比例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比例税率2.实行定额税率的凭证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定额税率3.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税)*0.5‰4.其他账簿按件贴花,每件5元
契税
我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注:典当、继承、分拆(分割)、出租或者抵押等形成而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变动的,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1.立合同人;2.立账簿人;3.立据人;4.领受人; 5.使用人.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小税种总结
《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探讨
2010级民商法张芳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及无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早在罗马法就已有规定,《十二铜表法》第12条第2项规定,家子因不法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家父应负赔偿责任;家父亦可将家子交予受害人而免责。

1其实这里所提及的家父也是现代民法中监护人这一称谓的前身。

罗马法以后,各国民法对监护人责任均有规定。

监护人之所以要承担这种监护责任,在于其与被监护人之间存在最密切的联系,最有可能通过日常的教育、管理来减少和避免此等损害的发生。

2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这条有关监护人义务的规定是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侵权责任的基础,因此随后便有让监护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的《民法通则》133条。

对于《民法通则》第133条,学界有不少批判的声音,但2004年颁面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的第32条基
1江平,米健,《罗马法基础》第291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吴高盛,邢宝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精解》第89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本上延续了《民法通则》所确立监护人责任的框架,本文认为这一规定有着诸多不合理的地方,确有探讨的必要。

一、解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侵权责任法》第32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