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理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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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英主义的发展:

精英主义兴起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于20世纪50年代引起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界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并于20世纪70年代达其颠峰。

精英主义从产生到现在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19世纪末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是第一阶段,流行的是传统主义或经典的精英主义,其主要代表是意大利的维尔费雷多·帕累托及其同胞盖坦诺·莫斯卡和罗伯特·米歇尔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是第二阶段,传统精英主义发展成为当代精英主义,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米尔斯,熊彼特等人。

二、精英主义流派的基本观点:

社会中的权利集中在做重大决定的少数人或小群体的手中。虽然一个政治精英可能为另一个所取代,导致一个既定的精英层的组成者可能在不同的时代有所变化,但精英统治社会的规则保持不变。

精英理论的逻辑起点

是承认人类社会中权力与资源分配的不平等性。在政治生活领域,指出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现象的普遍性。

对于精英理论基本特征的概括:马文·奥尔森(MarvinE.Olsen)和马杰尔(M.N.Marger)认为,精英取向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六条:

()l在所有的社会(以及大型组织)当中,一直(并将继续)存在少数强有力的统治精英。不管政府和经济的性质如何,总是寡头统治,或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群众确实不能自己统治自己。

(2)尽管精英在人口中占极小的比例,但它们却控制着极大份额的资源,它们组织良好,相当内聚。因此精英在社会中能够有效地使用权力。

(3)精英通常运用所有的手段来保护、维持其权力,并一有可能便增加权力。只有在有利于自身利益时,他们才与他人分享权力L。他们从来不主动让渡权力。(4)为了统治社会,精英运用各种广泛的技术手段。包括控制政府、支配经济、使

用警察和军事力量、操纵教育体制和大众媒介、惩罚和消灭反对者、以及制造意识形态使自己的权力和统治合法化。

(5)精英允许甚至鼓励有限的社会变迁,但是其程度限制在对实现他们追求的目标有利,并不威胁他们的权力。重大的社会转型总是遭到精英的反对.

(6)当社会变得越来越大而复杂时,精英的权力趋于隐秘,因为它根植于无数的组织化结构之中结果,它们的统治越发无处不在,而且有效。

在精英研究尤其是政治精英的研究中,存在着三种主要的意识潮流:

1.维尔费雷多·帕累托、盖坦诺·莫斯卡(保守主义)

帕累托和莫斯卡倡导的精英模式的保守主义视角,基于两个相关联的假设:精英具有天生优越性,且在社会与政治的稳定秩序中具不可或缺性。他们认为,大众在能力上是不可信任的和不能始终如一的,是一个冷淡的、政治上避而远之的群体。

2.怀特·米尔斯,熊彼特(激进主义)

激进主义的精英理论以C·怀特·米尔斯的权力精英理论为代表。米尔斯和其他激进结构主义者看到了精英的内在的非民主化和寡头趋向,并不认同精英的不可避免性,也不认为大众是不一致的、无能力和不值得信任的。

3.罗伯特·米歇尔斯、马克思·韦伯(中庸主义)

中庸的精英理论以罗伯特·米歇尔斯为代表人物。在他的政治团体的经典研究中,系统阐述了著名的“寡头政治统治者的铁律”。在他看来,极少数政治精英对绝大多数群众的统治是通过组织实现的,官僚制是现代组织的特征。罗伯特·米歇尔斯具体论述了官僚制,指出了官僚制的中心化和非集权化趋势。并定义了在大型组织中导致寡头政治倾向的变量,包括有:组织的技术和管理上的特征,大众对领导者的心理依赖,领导者出色的能力。另外,马克斯·韦伯系统研究了官僚制,并将其公式化成为一个理想模型。

三、代表人物:

1.帕累托

精英理论是帕累托社会学理论的重要内容,他对精英的定义,理论基础和统治方

式的深入研究,使其精英理论在西方社会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帕累托也因其开创性贡献成为精英理论的代表人物。

帕累托的精英理论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基础上,他的逻辑起点是社会异质性,他指出,“无论理论家喜欢与否,事实上人类社会是不同质的,人们在身体、道德、智力上千差万别”。

他首先在政治意义上使用了“精英”和“精英统治”的概念并使之普遍化。他提出了“精英统治”和“民众”的概念。在他那里所谓精英应兼具“高度”和“素质”两方面的要义。“高度”是某种可以客观判断的成功的标准,如职位、财富、得分、声誉等:“素质”是指人的才智、才干、内涵等。

帕累托对精英的定义:(1)社会是分等级的──精英和非精英,即使人民群众内部也分“中、低”两个等级; (2)社会最高层是统治精英,社会的性质是由“精英,尤其是统治精英的性质决定的”。

他还指出“精英”是指社会上最为杰出的人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精英是指那些在各种活动部门中得到最高指数的全部人员(全部社会精英),不分性别和类别,如君主、律师和大盗等等。狭义的精英是指处于特殊地位的统治者,如部长、参议员、众议员、上诉法院院长、将军等等。这样精英阶级一分为二:执政的精英阶级和不执政的精英阶级。

帕累托精英统治的方式:

帕累托认为,统治者应同时擅长使用计谋和暴力,即一方面要擅长吸收下层精英,用阴谋诡计和圆滑的手段进行统治;而另一方面也要采取毫无约束的暴力进行统治。帕累托将统治精英的政府分为两种:(1)“主要使用物质力量和宗教情感力量或类似力量的政府”;(2)“主要玩弄权术和谋略的政府”。他认为,在第一种政府类型中的统治精英,第二种剩余物(集合体的持久性) 同第一种剩余物组合的本能) 相比更占优势,因此,“暴政”是这种政府的主要统治方式,这种政府的开支并不大,但由于其憎恶新生力量,又不重视通过精英循环来吸收更具天赋的优秀分子,必然导致统治的中断和社会的不稳定,此外,这种政府通常蜕化为腐败的军人政府。在第二种政府中,统治精英的第一种剩余物超过第二种剩余物,

权术和谋略是统治的主要方式,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暴力,此类政府可能蜕化为狡诈的懦夫政府,并很容易被国内或国外的暴政推翻。

因此,帕累托认为,统治精英要想维持其统治的长久性,必须在社会统治过程中正确把握第二种剩余物和第一种剩余物的合适的比例,即擅长使用暴力和计谋的适当组合,只有这样的“混合型”统治方式才能在社会统治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2.莫斯卡

莫斯卡通过对业已存在的诸社会形态的观察和研究,指出“在一切社会中都存在着两个阶级: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属于统治阶级的永远是少数人,他们行使各种政治职能,垄断政权,并享有政权带来的利益;而被统治阶级则身受统治阶级或合法、或专断粗暴的管辖和控制。”他认为那些少数的统治者就是精英。

他在1896年发表的《统治阶级》一书中,他指出,社会存在着两个阶级的人们,人数较少的统治阶级和人数较多的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并不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阶级,而是社会的精英,即社会各个领域中最杰出的优秀分子。莫斯卡还指出在统治阶级或精英之下,存在着另一个阶级,这就是他所谓的次精英,由知识分子、国家公务员、管理层和技术专家构成。

莫斯卡于 1884 年出版的《关于政府和议会制的理论》和于 1896 年出版的《政治科学原理》(英译本名为《统治阶级》)都是对这一假设予以证明和进一步系统的阐述,从而建立了他的统治阶级理论。莫斯卡所称的“统治阶级”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呢?莫斯卡曾对这一概念做出了明确的定义:“在所有社会中都会出现两个阶级——一个是统治阶级,另一个是被统治阶级。前一个阶级总是人数较少,行使所有社会职能,垄断权力并且享受权力带来的利益。而另一个阶级,也就是人数更多的阶级,被第一个阶级以多少是合法的、又多少是专断和强暴的方式所领导和控制。被统治者至少在表面上要供应给第一个阶级物质生活资料和维持政治组织必需的资金。”而且“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权都在少数有影响力的人们手中,大多数人不论是否情愿,都要服从这种管理”。

3.拉斯维尔

美著名学者拉斯维尔对精英概念进行了重大修正, 拉斯维尔以其对权力关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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