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doc

合集下载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切实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青年文明行动计划,更好地引导青年积极向上、健康成长,特制定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青年文明号是指在互联网上开设的涉及青年权益、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网络社交账号。

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规范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和管理,强化其社会责任和舆论引导作用,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第二条创建与认定1.创建条件:定位明确、内容良好、形式新颖、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符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认定程序:青年文明号申请者需在线上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资质证明等信息。

管理机构会对其进行初审,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审批。

评审通过的青年文明号,可获得认定并颁发青年文明号牌照。

第三条内容标准1.内容主旨:坚持正确导向,积极传递正能量,积极倡导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积极价值和健康知识,引导青年朋友拥有健康正面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2.内容禁忌:严禁传播各类违法、暴力、低俗、有害、淫秽、恐怖等信息和内容。

严禁抄袭、篡改和盗用他人作品、知识产权等行为。

3.信息安全: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尊重个人隐私,切勿透露个人信息及敏感信息。

第四条用户管理1.注册条件:申请青年文明号时,需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同时遵守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如发现用户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注销其账户。

2.信息审核:管理机构会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如发现有违法违规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将给予警告、删除等相应处理措施。

3.用户责任:用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网络规范,不得利用青年文明号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或散布错误思想和价值观,须对其发布的内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后果。

第五条社会责任1.社会影响:青年文明号应积极传递正确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价值,并鼓励青年朋友们拥有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和风尚。

2.社会舆论:青年文明号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发现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时,应发挥积极作用,旗帜鲜明地与之进行斗争。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一、总则1.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以下简称“文明号”)是由全国各地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学校等单位创建,旨在引导青年积极向上、文明礼貌的文化传播平台。

2. 文明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传递正能量。

3. 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文明号的创建、运营和内容管理,促进文明号的健康发展。

4. 文明号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各个环节和相关人员。

二、文明号的创建1. 文明号的创建由青年组织、社会团体、学校及其他相关单位申请,并经所在地青联(青年联合会)审核批准。

2. 申请创建文明号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传播能力,拥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内容创作团队。

3. 文明号的创建要求符合青年文化特点,注重内容的多样性和时效性,传播正能量,引导青年健康成长。

三、文明号的运营1. 文明号应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等网络平台上进行运营,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发布内容。

2. 文明号的运营团队应具备一定的编辑、摄影、视频制作和网络推广等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传媒工具。

3. 文明号的内容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传递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关注青年群体的关切和需求。

四、文明号的内容管理1. 文明号的内容应遵守公序良俗,不得发布任何涉嫌违法、违规或有害社会安全和道德风险的内容。

2. 文明号的内容应准确、客观、真实,不得散布谣言、虚假信息和不实评论,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文明号的内容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由专门的内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及时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加强对关键词、敏感信息的管理。

五、文明号的活动组织1. 文明号可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青年活动、文化交流等,旨在促进青年群体的思想交流和沟通。

2. 文明号的活动应经申请、审核批准,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油田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规范、持久地开展,提高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实践诚信、文明服务的职业素养,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弘扬良好信用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车间、班、组、队)、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组织发起,与有关行业和部门联合实施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建功活动。

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重点在油田勘探、开发、油建、运输及社区服务、通讯、电力、医疗等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敬业意识、创新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展现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业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油田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着眼于倡导行业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胜利企业文化,着眼于创造有利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外部环境,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合法利益。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青年文明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

(二)有规范的岗位创优标准,有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措施,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团中央修订稿)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五、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6.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与管理。

第三条编制依据《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四条术语和定义(一)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建功立业、成长成才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打造公司青年生力军品牌的重要载体。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团委(一)负责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二)负责青年文明号创建的管理工作,做好计划、总结及评比工作。

(三)负责青年文明号推荐、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将所评选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备案。

第七条团支部(一)负责制定“青年文明号”创建规划、实施方案。

(二)负责建立青年文明号档案,接受团委考核验收。

(三)负责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并协调解决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中遇到的难题。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八条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与标准(一)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35周岁及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

2.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在基建、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4.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5.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企业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制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制度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制度为推进全国青年文明号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品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定义全国青年文明号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由中宣部、共青团中央联合认定的青年组织、团体、志愿者服务队等,具有良好社会声誉、荣誉称号和典型经验的优秀文明单位。

二、认定标准1.在社会公众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评价和表彰。

2.履行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具有健康向上的理念和行为,倡导文明礼仪,重视环境保护,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4.组织结构健全,管理规范,运行稳定,具有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认定程序1.申请认定:符合条件的青年组织、团体、志愿者服务队等可向所在省级以上共青团组织申请认定。

2.初审:所在省级以上共青团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初审,确定是否达到认定标准。

3.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经初审后,公示在共青团中央网站、省级共青团组织网站等媒体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终审: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经公示后,由中宣部、共青团中央联合进行终审,确定认定结果。

5.认定公示:认定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名单将在中宣部、共青团中央网站等媒体上公示。

四、认定期限与复审1.认定期限为三年。

2.认定到期前六个月,认定单位需向所在省级以上共青团组织申请复审,经复审合格后方可再次认定。

五、评价与奖励1.评价标准:对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认定复审的重要依据。

2.奖励措施:认定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可享受同级别文明单位的优先待遇,并有机会参加各种荣誉称号和典型经验交流活动。

六、违规处理认定的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如有以下情况,将被取消认定资格: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严重失信,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处罚。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社会不良事件。

4.组织结构混乱,内部管理不规范,发生财务违规等行为。

七、附则本制度由中宣部、共青团中央负责解释。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五、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1。

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2。

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4。

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6.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第三章评选办法和要求六、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公司“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大力弘扬“红岩精神”,推动青年文明工程实施进程,促进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集体(班、组、队、室、站、所等)。

第三条“青年文明号”是共青团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工作载体,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宗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为目标,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岗位诚实守信,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奉献、创新、团队等精神和学习、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在全社会展示当代XX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单位的良好形象,为实现公司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五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司班、组、队、室等集体和生产、后勤、服务等行业中开展。

第六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要注重将以往开展的类似活动与“青年文明号”有机结合,逐步在名称上统一,操作上并轨,另一方面要深入认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丰富内涵,开展独具特色,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

第七条“青年文明号”分为国家级、市级、区县级(或行业主管局级)、公司级四级,分别由各级创建“青年文明号”领导机构审查批准、命名表彰。

其中,市级包含市杰出、市优秀和普通市级。

第八条由公司团委牵头,联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公司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

第二章条件与考核标准第九条“青年文明号”基本条件:1、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35岁以下的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该负责人为“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促进青年文明号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青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立足本职工作弘扬时代文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特制定本办法。

二、青年文明号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创建并经过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认定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三、青年文明号活动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引导青年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业精神,树立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内容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展示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基本条件
五、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60%,原则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系统)、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全体成员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能够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行业(系统)的行家里手;
4.在工作中表现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5.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重视发挥青年的作用,共青团的工作扎实有效。

第三章评选办法和要求
六、青年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

原则上,获得下一级别一年以上的青年集体,才有资格申报上一级别的青年文明号。

七、评选、推荐要严把质量关,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要具有先进性
和代表性,事迹要有说服力。

八、对已经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的行业(系统),由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会同共青团组织进行评选考核;对尚未全面开展而基层已先行开展创建活动的,由共青团组织单独组织评选考核。

九、青年文明号的评选实行公示制。

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活动组织管理部门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公示和自行公示一般都不少于15天。

对未进行公示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的评选资格。

第四章表彰奖励
十、对通过评选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要下发文件予以表彰,并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

十一、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要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社会氛围。

十二、对青年文明号的奖励要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十三、各行业(系统)、各地区要把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负责人作为青年人才加以重点培养,提供学习和锻炼机会。

十四、基层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奖励措施,从工资奖金、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对青年文明号实行奖励,并纳入本单位奖励序列。

十五、各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管理部门可在表彰青年文明号的同时,表彰在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中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