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
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5.1 计量性能要求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Δ=±a%F.S.;式中: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
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保证可读数至0.5 ℃。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湛江市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温湿度计校准规程目的:规范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要求。
责任:计量主管、兼职计量员及相关人员。
内容:1、外观要求1.1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无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1.2温湿度计上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1.3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1.4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 H~90%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H刻度标以相应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1.5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能保证可读数至0.5℃。
每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2、温湿度计性能要求2.1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2.2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2.21 ±5%RH (40%RH~70%RH,20℃);2.22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2.3重复性2.31温度重复性:≤0.5℃2.32湿度重复性:≤2%RH。
3、校准方法3.1温度示值误差校准:温度校准点为:15℃,20℃,30℃。
校准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 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数为标准器和被测仪器的温度示值(T B和T)。
示值误差:△T=T-T B-d1,其中d1为标准器温度修正值。
3.2湿度示值误差校准:依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进行校准,校准点依次:40%RH,60%RH,80%RH。
湿度校准时,箱内温度调定在20℃。
校准箱的湿度达到设定值后,应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校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标准器和被校仪器的相对湿度值(H B和H)。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操作规程

精心整理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实验室已检定的温湿度计在有效期之间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及其他温湿度计的内部比对校准工作,以确定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注:以上湿度点为温度在20℃时的值,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2条的要求。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注:温度示值误差符合JJG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第5.1条的要求。
4.2 示值误差
4.2.1 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与△H 分别满足2.1和2.2的要求)。
4.5 核查周期
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核查周期定为6个月。
凡在使用过程中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作业规范

版本
更改类型
生效日期
更改内容
会签部门:
品质:工程:
采购:业务:
研发:DCC:
生产:PMC:
行政:财务:
制作:
审核:
批准:
1.目的﹕
确保校准结果的准确性,使校准作业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以规范;
2.范围﹕
制程中所有测量温、湿度用的仪器均属之;
3.责任部门﹕
生技课
4.相关部门:
检测设备使用部门
8.3.10根据检测设备精度要求判定是否合格;
8.4如果所测结果在《内校检测设备精度要求》所规定的范围内,即为合格,在被校的温、湿度计上贴《合格证》;如果所测结果大部分在所规定的范围内,而有一小部分超过标准,结合实际的情况还可以用,这样的情况可定为准用,在被校的温、湿度计上贴《准用证》,并要求使有部门了解准用的内容,如果所测结果严重超去,则判断为不合格,在被校的温湿度计上贴《暂不使用》,送维修处维修OK后再校验;
8.3.6将温度校准仪的输出温度设定在400度,记下被校的数显温度计显示值T5;
8.3.7将温度校准仪的输出温度设定在600度,记下被校的数显温度计显示值T6;
8.3.8按以上校验T1通道的方法校验T2信道,记下显示值T7、T8、T9、T10、T11、T12
8.3.9在校验过程中,注意输出线不能接反,否读数为负值;
8.2.7将温度校准仪的输出温度设定在400度,记下被校的温度计显示值T5;
8.2.8将温度校准仪的输出温度设定在500度,记下被校的温度计显示值T6;
8.2.9根据检测设备精度要求判定是否合格;
8.3数显温度计的校验(TES1320)
8.3.1将温度校准仪的正负线接到被校的数显温度计的正负极上,先校验T1通道;
温湿度计校正作业规范

CCC
1.待校仪器: 温湿度计
2.标准件: 标准温湿度表
3.环境条件: 温度22℃±3℃, 湿度50±20%RH
4.校验周期: 半年
5.校正步骤:
5.1 将标准件与待校件同时置于恒温恒湿箱,设定温度T在30.1℃~45.0℃,湿度为70~93%RH,
待显示值稳定后,迅速从恒温恒湿箱取出并比较两块表的显示值。
5.2 将标准件与待校件同时置于恒温恒湿箱,设定温度T在15.1℃~30.0℃,湿度为50~69%RH,
待显示值稳定后,迅速从恒温恒湿箱取出并比较两块表的显示值。
5.3 将标准件与待校件同时置于恒温恒湿箱,设定温度T在0℃~15.0℃,湿度为30~49%RH,
待显示值稳定后,迅速从恒温恒湿箱取出并比较两块表的显示值。
5.4 判定标准:
温度差值应在±3℃之内; 湿度差值应在±5%RH之内
5.5 结果记录于“量测设备校验报告”及“校验卡”。
6.校正结果判定: 依校正程序各章节之规定值为判定标准。
7.校正频率之调整: 依检测仪器控制程序处理。
CCC。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湛江市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温湿度计校准规程目的:规范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温湿度计的校准操作要求。
责任:计量主管、兼职计量员及相关人员。
内容:1外观要求1.1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无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1.2温湿度计上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1.3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1.4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0%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每整10%RH或20%RH刻度标以相应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1.5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C〜40°C,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C,并能保证可读数至0.5 C。
每10C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2、温湿度计性能要求2.1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土 2.0 C2.2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得超过:2.21 ±5%RH (40%RIH 70%RH 20°C);2.22 ± 7%R(40%RH以下或70%RH以上, 20C);2.3重复性2.31温度重复性:w 0.5 C2.32湿度重复性:w 2%RH3、校准方法3.1温度示值误差校准:温度校准点为:15C ,20 C ,30 C。
校准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min 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取两次读数的算术平均数为标准器和被测仪器的温度示值(T B和T)。
示值误差:△ T=T—T B— d i,其中d i为标准器温度修正值。
3.2湿度示值误差校准:依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进行校准,校准点依次:40%RH,60%RH,80%R湿度校准时,箱内温度调定在20C。
校准箱的湿度达到设定值后,应稳定30min后开始读数,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校仪器,间隔5min后重复读数一次。
温湿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温湿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与应用范围:1. 目的:为了确保温湿度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测量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操作规程。
2. 应用范围: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温湿度检测的场所和设备。
二、术语和缩写:1. 温湿度:温度和湿度的简称。
2. 校准:通过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设备进行比较,确定温湿度检测设备的准确性。
3. 检测:对温湿度进行测量的过程。
三、仪器设备:1. 温湿度计:应选择经过校准且精确可靠的仪器设备。
2. 温湿度标准样品:用于校准温湿度计的具备特定温湿度值的参照样品。
四、操作流程:1. 确认温湿度计状态良好,检查电量是否足够,并确保温湿度计的显示屏清晰可读。
2. 将温湿度标准样品放置在待测区域,确保样品没有受到其他外界因素的干扰,如直射阳光等。
3. 打开温湿度计的电源开关,等待一段时间,直到仪器稳定。
4. 将温湿度计的探测头放置在待测区域中,确保探测头与样品接触良好。
5. 静等温湿度计显示出稳定的温湿度数值,并进行记录。
记录格式应包括:测量时间、测量地点、温湿度数值和检测人员签名。
6. 将温湿度计的探测头移开待测区域,并关闭电源开关。
7. 温湿度计应及时进行校准,校准周期视使用频率和要求而定。
校准的具体操作应按照温湿度计的说明书进行。
8. 校准记录应详细记录校准时间、校准人员和校准结果,并保存至少两年。
五、注意事项:1. 温湿度计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外观,如有损坏或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
2. 温湿度计的使用应避免靠近热源或湿源,以免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 对于数字式温湿度计,应定期更换电池,并检查显示屏是否清晰可读。
4. 温湿度计的校准应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校准周期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确定。
5. 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温湿度计,避免碰撞损坏。
六、附录:1. 校准记录表格: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录入温湿度计的校准时间、校准结果等相关信息,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温湿度计校正规范

文件编号664-3QA-0023制定日期2011/09/01 版本 1.0 制定者柏芳军制定单位品保部表单编号:664-2DC-0001-F07(REV.A) 版本变更纪录版本修订项次修订内容修订日期修订者1.0 初次发行2011/09/01 柏芳军文件编号664-3QA-0023制定日期2011/09/01 版本 1.0制定者柏芳军制定单位品保部1. 目的: (3)2. 范围﹕ (3)3. 权责﹕ (3)4. 定义﹕无 (3)5. 作业内容﹕ (3)5.1校准条件 (3)5.2温湿度计校验点 (3)5.3.准备事项﹕ (3)5.4校正步骤﹕ (3)5.5记录: (3)5.6判定与识别: (3)6.相关文件: (3)6.1检验、量测与试验设备管制程序(664-2QA-0027) (4)6.2校正管制規范 (4)7.表单﹕ (4)无。
(4)8.附件﹕ (4)无。
(4)文件编号664-3QA-0023制定日期2011/09/01 版本 1.0制定者柏芳军制定单位品保部1. 目的:为了保持温湿度性质之仪器与环境符合检验要求,并提供负责人员执行的准则及方法,来维持仪器之最高精密度,并提高产品质量。
2. 范围﹕温湿度计及其它适用之温湿度量具。
3. 权责﹕3.1各使用单位:温湿度计使用、清洁、保养。
3.2品保部: 温湿度计的鉴定、校正、修理、稽核、备份、报废处理。
4. 定义﹕无5. 作业内容﹕5.1校准条件5.1.1使用校正标准温湿度计、恒温恒湿箱(外校)。
5.1.2检定室内温度(20±5)℃湿度不超过60%RH。
5.2温湿度计校验点0℃~50℃温度计,分别取点为15℃、35℃。
湿度取点为45%RH、65%RH。
允收误差为±2℃, ±5﹪RH。
5.3.准备事项﹕5.3.1实施现场校正。
5.3.2毋须刻意改变现场温湿度。
5.4校正步骤﹕5.4.1将待校温湿度计与标准件温湿度计一起放入校正点之场所(恒温恒湿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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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的校准流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
3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负责对温湿度计进行校准并出作好校准记录。
3.2各使用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工作。
3.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校准不合格的温湿度计进行维修和处理。
4 校准周期
温湿度计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5 校准条件
5.1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人工气候箱一个;
5.2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温湿度计一个。
7 校准流程
7.1 外观检查
7.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7.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
7.1.3读数部分:
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7.2 温度和湿度的校准
7.2.1将人工气候箱设置到温度25℃,相对湿度60%RH。
7.7.2将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与校验合格作为比对的温湿度计同时放入设置好
的人工气候箱内,每隔一小时读取被校表及比对表的温度和湿度值,共计3次,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
7.2.3温度示值误差△T
△T=∣T
S -T
d
∣
T
s
:比对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
T
d
:被校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平均值
T s =(T
s1
+ T
s2
+T
s3
)/3
T d =(T
d1
+T
d2
+T
d3
)/3
7.2.4湿度示值误差△S
△S=∣S
s -S
d
∣
S
s
:比对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
S
d
:被校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平均值
S s =(S
s1
+S
s2
+S
s3
)/3
S d =(S
d1
+S
d2
+S
d3
)/3
7.3 校准记录及结果的处理
校准的同时填写相应的《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确保记录按规范及时填写。
校准结果外观符合要求且△T≤2℃,△S≤5﹪RH的,视为校准合格,粘贴合格标识,校验不合格的出具《校准结果通知书》。
8 附件
《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