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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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规程

1 目的规范温湿度计校准的操作,确保温湿度计的校准结果真实、可靠。

2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3 职责工程设备部:负责按本规程执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及校准记录的管理。

4 定义4.1 机械式湿度计:利用毛发、尼龙及有机物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

4.2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3 数字式湿度计由电子式湿度传感器和指示仪表所组成,用于环境条件的相对湿度测量。

湿度传感器主要有电容式和电阻式两种,其安装形式有内置式和外置式两种。

5 内容5.1 计量性能要求5.1.1 数字式温湿度计:Δ=±a%F.S.;式中: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允许基本误差(℃);a—准确度等级,它常选用的选取值为2、3、5,也可按照制造厂的规定;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之差(℃)。

5.1.2 机械式温湿度计: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5%RH。

5.2 外观5.2.1 温湿度计外形结构完好,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或允许基本误差、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年月、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及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2 指针式温湿度计表盘所用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读数的缺陷或损伤。

5.2.3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数字显示器应显示清晰、无缺笔划、闪烁等影响读数的缺陷。

5.2.4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其他要求5.2.4.1 刻度盘位置应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5.2.4.2 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可读数至1%RH。

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5.2.4.3 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保证可读数至0.5 ℃。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

温湿度计校准标准操作规程1 目的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的校准流程。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在用的温湿度计。

3 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负责对温湿度计进行校准并出作好校准记录。

3.2各使用部门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温湿度计的校准工作。

3.3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校准不合格的温湿度计进行维修和处理。

4 校准周期温湿度计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5 校准条件5.1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人工气候箱一个;5.2 由具有校验资质的专业机构校验合格的温湿度计一个。

7 校准流程7.1 外观检查7.1.1外型结构完好,无明显机械机械损伤,表面无划痕和锈蚀,无影响计量性能的缺陷。

7.1.2标志:有制造厂名,规格型号,许可证编号。

7.1.3读数部分:a.刻度板正确而不倾斜,刻度线清晰均匀。

b.湿度刻度范围不小于30~95%RH,最小刻度不小于2%RH.。

c.温度刻度应不小于5~40℃,最小刻度应不小于1℃。

d.指针应平直,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7.2 温度和湿度的校准7.2.1将人工气候箱设置到温度25℃,相对湿度60%RH。

7.7.2将需要校准的温湿度计与校验合格作为比对的温湿度计同时放入设置好的人工气候箱内,每隔一小时读取被校表及比对表的温度和湿度值,共计3次,然后将两者进行比较。

7.2.3温度示值误差△T△T=∣TS -Td∣Ts:比对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Td:被校温湿度计的温度读数平均值T s =(Ts1+ Ts2+Ts3)/3T d =(Td1+Td2+Td3)/37.2.4湿度示值误差△S△S=∣Ss -Sd∣Ss:比对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Sd:被校温湿度计的湿度读数平均值S s =(Ss1+Ss2+Ss3)/3S d =(Sd1+Sd2+Sd3)/37.3 校准记录及结果的处理校准的同时填写相应的《温湿度计比对校准记录》,确保记录按规范及时填写。

校准结果外观符合要求且△T≤2℃,△S≤5﹪RH的,视为校准合格,粘贴合格标识,校验不合格的出具《校准结果通知书》。

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数字温湿度计是一种用来测量、显示和记录环境温度和湿度的仪器。

为了确保数字温湿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定规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一份针对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规程,包括检定方法、设备要求和检定结果的处理。

检定方法:1.温度检定:-使用一个标准温度源,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将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温度源放在同一环境中,记录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温度源的读数。

-根据标准温度源和数字温湿度计的读数,计算出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

-根据测量误差,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直至满足规定的准确性要求。

2.湿度检定:-使用一个标准湿度源,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将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湿度源置于同一环境中,记录数字温湿度计和标准湿度源的读数。

-根据标准湿度源和数字温湿度计的读数,计算出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

-根据测量误差,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直至满足规定的准确性要求。

设备要求:1.温度源:-温度源应具备稳定的温度控制功能,并有足够的测量准确性。

-温度源的不确定度应小于待检数字温湿度计的限定准确度。

2.湿度源:-湿度源应具备稳定的湿度控制功能,并有足够的测量准确性。

-湿度源的不确定度应小于待检数字温湿度计的限定准确度。

3.标准温湿度计:-标准温湿度计应经过校准并具备足够的测量准确性。

检定结果的处理:1.温度检定结果:-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小于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即可认为数字温湿度计是准确的。

-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超过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应记录具体的测量误差,并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或维修。

2.湿度检定结果:-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小于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即可认为数字温湿度计是准确的。

-如果数字温湿度计的测量误差超过规定的准确性要求,应记录具体的测量误差,并对数字温湿度计进行调整或维修。

以上是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规程,仪器的准确性对于环境监测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定期的检定,可以确保数字温湿度计的可靠性和测量准确性,并提供准确的温湿度数据用于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

温湿度计校验规范

温湿度计校验规范
3.3.1.3比较两量测值误差是否于允收范围内,如是则校验完成。
3.3.1.4量测点:依温度使用范围或目前使用状况,选取5个量测点。
3.3.2湿度校验程序:
3.3.2.1将标准件与待校件置于同一个湿度环境空间内(使用chamber制造环境)。
3.3.2.2于5分钟后将标准件与待校件量测值记录于〝量仪校验报告〞。
操作。量测值如超出误差范围,需将〝暂停使用〞标签贴于量仪上并送修。
4.0相关窗体
4.1量仪校验报告
批 准:
审 核:
拟 制:
3.3.2.3量测点:依湿度使用范围或目前使用状况,选取5个量测点。
3.3.2.4比较两量测值误差是否于允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围内,如是则校验完成。
3.4允收范围:温度计(标准件)之量测值±3℃,湿度计(标准件)之量测值±10%RH。
3.5校验周期:12个月。
3.6校验报告:依品保部〝量仪校验报告〞单。
3.7校验完毕后判定OK者将〝校验合格〞标签贴于量仪上,以供使用人员能正确
*****有限公司
WI指引文件
文件编号:WI-P018
版号:1.0
页号:1/1
分发日期:
1.0目的
为使温、湿度显示器及记录器能经由定期校验进而保证仪器精准度,避免因磨耗
或其它变异所造成的误差影响产品质量。
2.0范围:
2.1指针型或数字型温、湿度显示器及记录器。
2.2权责:品保部。
3.0作业内容:
3.1使用标准器及设备
温度计或温湿度计及可调整温湿度chamber,加热器。
3.2校验前准备事项
标准件及待校温、湿度计校验前先暖机15分钟。
3.3校验程序:
3.3.1温度校验程序:

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温度测量范围为(5〜50)℃、相对湿度测量范围为(10〜95)%的数字温湿度计(以下简称温湿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2引用文件本规程引用下列文件:JJG 205-2005《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JJF 1076-2001《湿度传感器校准规范》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概述温湿度计主要由感温元件、感湿元件、测量电路和显示部分组成,其原理是利用温湿度敏感元件随温度、湿度的变化而产生不同电量特性,经过信号处理,以数字形式直接显示出温度值和相对湿度值的仪器。

温度元件包括工业伯电阻、半导体器件、热敏电阻等。

湿度元件包括湿敏电容、湿敏电阻或湿敏谐振器等。

温湿度计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

图1.温湿度计工作原理图4计量性能要求4.1温度示值误差:不大于±2.0 ℃。

4.2相对湿度示值误差:a)不大于±5% (相对湿度在40%〜70%, 20 ℃时);b)不大于±7%(相对湿度在40%以下或70%以上,20 ℃时)。

4.3温度回差/相对湿滞误差4.3.1温度回差:不大于±0.5 ℃。

4.3.2相对湿滞误差:不大于±3%。

4.4重复性4.4.1温度重复性:不大于0.5 ℃。

4.4.2相对湿度重复性:不大于2%。

5通用技术要求5.1外观:仪表的名称、型号规格、测量范围、制造厂名或商标、出厂编号等应有明确的标记。

5.2仪表外露部件(端钮、面板等)不应松动、破损;数字指示面板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3外接传感器引线必须接触良好。

5.4仪表显示值应清晰、无叠字、亮度均匀,不应有不亮、缺笔划等现象;数字显示不应出现间隔跳动的现象;小数点、极性和过载的状态应显示正确。

6计量器具控制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6.1环境条件6.1.1环境温度:(15〜25)℃6.1.2相对湿度:小于85%6.2检定用仪器设备6.2.1标准器具精密露点仪选用配铝电阻温度计的冷镜式精密露点仪,能同时显示露点温度、相对湿度和温度。

温湿度表内部检定规程

温湿度表内部检定规程

温湿度计内部校准规程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测量范围在5℃~50℃、30%RH~95%RH的温湿度计的内部校准。

二、概述
机械式温湿度计: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效高分子镀膜材料等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

它包括毛发湿度表。

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干湿表:由玻璃液体温度计、湿球上水套、盛水器和湿度查算表或计算尺构成的自然通风式干湿球湿度计。

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湿度部分(机械式湿度计或干湿表)和温度部分(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三、计量性能
1 温度示值误差:温湿度计的温度示值误差不超过:±2.0℃
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示值误差不超过:
a ±5%RH(40%RH~70%RH,20℃)
b ±7%RH(40%RH以下或70%以上,20℃)
3重复性
a 温度重复性:≤0.5℃
b 湿度重复性:≤2%RH
四、计量标准器要求:
1通风干湿表
应选用电动数字通风干湿表,能同时显示性对湿度和温度,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下表要求。

2配套设备
a 温湿度检定箱
温湿度检定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不小于40L,且具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均满足下表要求。

b 用于实验室环境大气压力测量,其最小允许误差应不超过±200pa。

五、计量方法
将被检表置于温湿度检定箱中,温度检定点为15℃、20℃、30℃、湿度检定点是,箱体设为20℃时,湿度40%RH、60%RH、80%RH,标准表与被检表的差值不允许大于三(计量性能)要求。

数字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数字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数字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数字式温湿度计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等领域的仪器,用于测量环境中的温度和湿度。

为了确保数字式温湿度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定期的检定。

下面是数字式温湿度计检定的规程:一、检定前准备工作1. 准备工具:温度校准器、湿度校准器、电压稳定器等。

2. 检定环境:保证检定环境稳定,无干扰源。

3. 检定记录:准备检定记录表格,用于记录检定结果和性能参数。

二、检定步骤1. 温度检定:将温度校准器与数字式温湿度计放置在同一环境下,待温度稳定后,比较两者显示的温度值。

如果存在差异,根据差异值进行调整,直至两者一致。

2. 湿度检定:将湿度校准器与数字式温湿度计放置在同一环境下,待湿度稳定后,比较两者显示的湿度值。

如果存在差异,根据差异值进行调整,直至两者一致。

3. 零点检定:将数字式温湿度计置于标准环境中,待温度和湿度稳定后,调整数字式温湿度计的零点,使其显示为零。

4. 线性检定:将数字式温湿度计分别置于不同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记录数字式温湿度计的读数和实际数值,根据差异进行调整,确保数字式温湿度计在不同条件下的线性度满足要求。

5. 稳定性检定:将数字式温湿度计放置于相同的环境条件下,连续记录一段时间内的温度和湿度读数,判断数字式温湿度计的稳定性是否满足要求。

三、检定结论和记录1. 根据检定结果,判断数字式温湿度计是否合格。

如果合格,标注合格章并填写检定日期、检定人员等必要信息。

2. 如果数字式温湿度计不合格,需进行故障修复或更换。

在检定记录中详细描述问题和解决方案,并标注不合格结论。

3. 将检定结果和记录存档,定期进行复查并更新。

数字式温湿度计的检定是确保其测量结果准确可靠的重要环节。

按照以上规程进行定期检定,可以保证数字式温湿度计的使用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可靠性。

同时,也对数字式温湿度计的维护保养提出了指导意见,促进了仪器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了使用寿命。

jjg(苏)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jjg(苏)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

jjg(苏)99-2010《数字温湿度计检定规程》一、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数字温湿度计的检定。

本规程规定了数字温湿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等内容,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引用文献以下引用文献中的规定均适用于本规程。

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以引用文献为准。

三、术语和计量单位本规程定义了以下术语和计量单位:1. 数字温湿度计:采用数字显示技术测量温度和湿度的计量器具。

2. 温度:表示物体冷热程度的物理量,单位为摄氏度(℃)。

3. 湿度:表示空气中水蒸气含量的物理量,单位为相对湿度(%)。

4. 准确度:测量结果与真值之间的接近程度,单位为百分比(%)。

5. 分辨率:测量结果能够分辨的最小变化量,单位与测量单位相同。

四、概述本规程规定了数字温湿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和检定方法,以确保其在各行业中的温度和湿度测量准确性。

通过对数字温湿度计的外观、性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以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计量性能要求1. 准确度:数字温湿度计的准确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2. 分辨率:数字温湿度计的分辨率应满足以下要求:温度分辨率应不高于0.01℃;湿度分辨率应不高于0.1%。

3. 稳定性:数字温湿度计在恒温恒湿条件下放置一定时间后,其示值变化应不超过规定的准确度等级。

4. 外观和标识:数字温湿度计的外观应整洁,无明显损伤;标识应清晰、完整,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

5. 输入输出接口:数字温湿度计应具备与计算机或其他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数据传输的接口,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 操作界面:数字温湿度计的操作界面应简单易懂,便于用户操作。

显示应清晰、易于辨识。

7. 报警功能:数字温湿度计应具备报警功能,当测量值超过设定范围时能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报警信号应清晰、易于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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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 JJG 205 -××××机械式温湿度计(报审稿)Mechanical Thermo-hygrometers××××-××-××发布××××-××-××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本规程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年××月××日批准,并自××××年××月××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本规程委托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Mechanical Thermo Hygrometers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文东(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加起草人:王国衍(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张丽芳(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目录1 范围2 引用文献3术语3.1机械式湿度计3.2机械式温湿度计4 概述5 计量性能要求5.1 示值误差5.2 温度回差/湿滞误差5.3重复性5.4温度影响6 通用技术要求6.1 外表6.2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3 记录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4 其它7 计量器具控制7.1 检定条件7.2 检定项目7.3 检定方法7.4 检定结果的处理7.5 检定周期附录 A 检定记录格式附录 B 检定证书内页格式附录 C 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波动度测试方法机械式温湿度计检定规程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在5℃~50℃、30%RH~95%RH的机械式温湿度计和机械式湿度计(以下简称温湿度计和湿度计)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湿度测量》,气象出版社,1990年第1版JJG 2046 – 1990 《湿度计量器具计量检定系统》JIS B 7920:2000 《湿度计—试验方法》JB/T 6862-1993 《温湿度计》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3.1机械式湿度计采用毛发、尼龙及有机高分子镀膜材料等作感湿元件、可直接指示相对湿度的指针型和记录型湿度计。

它包括毛发湿度表、毛发湿度记录仪等。

3.2机械式温湿度计由机械式湿度计、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组成的一体式温湿度两用仪器。

4 概述毛发、肠膜、尼龙和聚酰亚胺等有机高分子材料的几何尺寸都会随着相对湿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机械式湿度计就是利用这一特性,将上述材料制成线状、带状感湿元件或涂覆在弹性材料上卷成游丝状感湿元件,然后通过机械放大装置将由湿度改变引起的几何量变化用指针指示出来或用记录笔记录下来,从而直接指示相对湿度。

将机械式湿度计和双金属温度计或玻璃液体温度计以各种方式制成一体式的温湿度两用仪器,即为机械式温湿度计。

它适用于实验室、机房、仓库、厂房等室内环境温湿度的测量。

5 计量性能要求5.1 示值误差5.1.1 温度示值误差:± 2.0℃5.1.2 相对湿度示值误差:± 5%RH(40%RH~70%RH,20℃)± 7%RH(40%RH以下或70%RH以上,20℃)5.2 温度回差/湿滞误差5.2.1 温湿度计的温度回差应不大于0.5℃5.2.2 温湿度计的湿滞误差应不大于3%RH5.3重复性5.3.1 温度重复性:≤ 0.5℃5.3.2 湿度重复性:≤ 2%RH5.4温度影响在5℃~50℃范围内,温湿度计的相对湿度温度系数应不大于:0.2%RH/℃。

6 通用技术要求6.1 外表温湿度计外型结构应完好、无明显机械损伤,表面应无划痕和锈蚀。

使用中的温湿度计可放宽要求,应无严重影响仪器计量性能的外观缺陷。

6.2 指针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2.1 刻度板位置应正确而不偏斜,刻度线应清晰均匀。

6.2.2湿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30%RH~95%RH,最小刻度应不大于2%RH,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1%RH。

每整10%RH或20%RH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6.2.3温度刻度范围应不小于10℃~40℃,最小刻度应不大于1℃,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0.5℃。

每整10℃刻线标以相应的数字,且刻线长度为最长。

6.2.4指针应平直,能灵活转动,自由复位。

6.2.5玻璃液体温度计的液柱应显示清晰,无气泡和断柱。

6.3 记录式温湿度计的通用技术要求6.3.1温湿度记录范围:湿度不小于30%RH~95%RH,温度不小于10℃~40℃。

6.3.2湿度最小分格不大于2%RH,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1%RH。

温度最小分格不大于1℃,并能保证读数精确至0.5℃。

6.3.3笔尖划线流利、不刮纸、不断线,划线宽度不超过0.3mm。

6.3.4记录器应能正常工作。

笔挡杆能平稳移动,向外能使笔尖离开记录纸,向内能使笔尖靠上记录纸。

6.3.5记录笔划线与记录纸弧线间的最大不吻合度应满足:日记型,不超过时间刻度间距的1/3,周记型,不超过时间刻度间距的1/4。

6.4 其它温湿度计上应标有制造厂名(或厂标)、型号、出厂编号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计量器具控制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7.1 检定条件7.1.1 检定用仪器设备7.1.1.1 标准器7.1.1.1.1 检定温湿度计的标准器可选用以下三种设备之一:a)精密露点仪宜选用配铂电阻温度计的精密露点仪,能同时显示露点、相对湿度和温度。

其技术指标应满足表1的要求。

b)通风干湿表应选用电动数字式通风干湿表,能同时显示相对湿度和温度。

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表2的要求。

c)标准动态湿度发生器应选用双压法、双温法或分流法标准湿度发生器,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表3的要求。

发生器测试室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且其有效容积应不小于40L。

7.1.1.2 配套设备7.1.1.2.1温湿度检定箱当选用精密露点仪或通风干湿表作标准器时,应选用温湿度检定箱作配套设备。

检定箱必须具有自动调温调湿功能,箱内工作室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40L,且应配有开门和大面积透明观察窗,其技术指标均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7.1.1.2.2大气压力计对无内置大气压力计的通风干湿表,应配置大气压力计,其最大允许误差应不超过± 100Pa。

7.1.2 环境条件7.1.2.1 温度:15℃~ 28℃,温度波动应不超过±3℃;相对湿度:≤ 75%RH。

7.1.2.2 所用标准器和其它配套设备工作的环境应符合其相应规定的条件。

7.2 检定项目温湿度计的检定项目见表4。

7.3 检定方法7.3.1 外观检查用目测和手动方式检查温湿度计应符合本规程6.1、6.2、6.3、6.4的规定。

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应停止检定,并判定该仪器不合格。

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则允许仪器有不影响计量性能的外表缺陷。

7.3.2 示值误差检定7.3.2.1 准备工作将标准器的探头置于温湿度检定箱工作室的中心位置,被检仪器置于温湿度检定箱工作室的有效空间内,放置的方式与数量应不影响箱内空气循环。

检定箱的工作室应保证气密性,且不得放置潮湿或强吸湿性材料。

7.3.2.2 温度示值误差检定温度检定点为:10℃、20℃、30℃、40℃。

检定箱的温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分钟后开始读数。

读数时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读数精确到0.5℃),一次读数即为最终读数。

被检仪器在各检定点上的温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本规程5.1条的规定。

7.3.2.3 湿度示值误差检定依照从低湿到高湿的顺序进行检定,检定点依次为:40%RH、60%RH、80%RH。

湿度检定时,箱内温度调定在20℃。

检定箱的湿度达到设定值后,应再稳定30分钟后开始读数。

读数时先读标准器,后读被检仪器(读数精确到1%RH),一次读数即为最终读数。

被检仪器在各检定点上的湿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本规程5.1条的规定。

7.3.2.4 其它说明温湿度检定可同时进行。

被检仪器读数均以目视方式进行。

对于指针式仪器,视线应垂直于刻度盘;对于记录仪,应以记录纸上的记录位置为准。

7.3.3 温度回差和湿滞误差检定7.3.3.1 温度回差检定依次按:10℃、20℃、30℃、40℃、30℃、20℃、10℃的顺序进行温度示值误差检定。

在同一检定点上正、反行程温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温度回差,应符合5.2条要求。

7.3.3.2 湿滞误差检定在25℃下,依次按:30%RH、60%RH、90%RH、60%RH、30%RH的顺序进行湿度示值误差检定。

在同一检定点上正、反行程湿度示值误差的差值,即湿滞误差,应符合5.2条的要求。

7.3.4 重复性误差检定7.3.4.1 温度重复性误差检定依次按10℃、20℃、30℃、40℃的顺序进行示值检定,连续重复进行3次。

计算出在各检定点上3次检定的示值误差之间的最大差值,即温度重复性误差,应符合本规程5.3条的规定。

7.3.4.2 湿度重复性误差检定依次按40%RH、60%RH、80%RH的顺序进行示值检定,连续重复进行3次。

计算出在各检定点上3次检定示值误差之间的最大差值,即湿度重复性误差,应符合本规程5.3条的规定。

7.3.5 相对湿度的温度系数分别在40℃、80%RH和10℃、80%RH两检定点上对仪器进行湿度示值误差检定(检定时仪器在箱内的位置不得移动),两示值误差间的差值除以30即为相对湿度的温度系数,应符合本规程5.4条的规定。

7.4 检定结果的处理经检定合格的机械式温湿度计、机械式湿度计发给检定证书;经检定不合格的机械式温湿度计、机械式湿度计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检定证书的内页应包含检定条件、检定项目、检定结果/检定数据、测量不确定度和包含因子等内容,内页格式见附录B。

7.5 检定周期机械式温湿度计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凡经过修理或示值调整的,均需重新检定。

检定记录格式检定证书内页格式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波动度测试方法C.1 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检定温湿度计用精密温湿度箱的温湿度均匀度和波动度的测试。

C.2 测试条件C.2.1 环境温度:15℃~ 28℃,温度波动度应不超过±3℃。

C.2.2 环境湿度: ≤ 75%RH。

C.3 测试设备C.3.1 经逐点校准的精密湿度传感器5支,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2.0%RH,经修正后相互间不一致性不大于0.3%RH。

C.3.2 精密多路测温装置一套(九路以上),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1℃,经修正后各路间不一致性不大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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