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竞争的加剧,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成为许多家庭为了提升孩子学习能力和竞争力而选择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监管不力,校外培训机构行业存在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损害了家庭的利益与信任。
2. 存在的问题2.1 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参差不齐许多校外培训机构由各类专业人士和教师组成,但是他们的教育背景、教学水平和教育理念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一些机构甚至雇佣学历低、教学能力有限的人员,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2.2 市场秩序混乱,价格高昂由于监管不力,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存在乱象,价格高昂,市场竞争不充分。
一些机构以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来吸引家长和学生,经常涉及到价格不透明、强制捆绑服务等问题。
2.3 加重学生负担,影响身心健康过多的校外培训对学生的压力和负担增加,影响着他们的身心健康。
长时间的课外培训使得学生缺乏休息和娱乐的时间,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2.4 缺乏专业的监管和标准当前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监督来完成,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标准。
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不全面,导致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经营、乱收费等问题。
3. 对策建议3.1 完善监管制度和标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制度和标准。
建立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加强对教师资质的审核和监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2 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价格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秩序。
对违规机构进行惩罚和整改,防止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
3.3 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倡导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鼓励校外培训机构优化教学设计,提高教学效果和质量,为学生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
3.4 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和家庭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校可以通过组织优质的课外活动来减轻学生的负担,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兴趣爱好的培养。
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

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外培训逐渐成为了学生们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如培训机构乱象、学生过度压力等。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
二、培训机构乱象1. 恶意营销很多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的学生,采取了恶意营销手段。
例如,在校门口张贴大幅广告、打电话骚扰家长等。
2. 虚假宣传有些培训机构会夸大自己的教学成果,甚至虚假宣传。
例如,在广告中宣称“保证上名校”、“全额退费”等。
3. 教师素质参差不齐由于缺乏统一的职业资格认证和监管制度,很多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只看重其学历背景或教龄,并没有严格考察其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因此,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三、学生过度压力1. 学业负担过重许多学生在校外培训中学习的内容与正式课程重叠,导致学业负担过重。
这不仅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还可能降低其正式课程的学习效果。
2. 竞争压力过大由于家长和社会对于“名校”、“高分数”的追求,很多学生被迫参加各种竞赛和考试。
这种竞争压力不仅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其对于知识的兴趣和热情逐渐消失。
四、家长盲目追求1. 过度期望很多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出色,因此对于校外培训的要求也非常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要求往往过度了。
2. 盲目跟风有些家长会盲目跟风,听信别人的建议或者模仿别人的做法。
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孩子受到错误引导或者走上错误道路。
五、监管不足1. 缺乏有效监管机制目前我国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这导致了一些培训机构存在乱收费、虚假宣传等问题。
2. 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由于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配合。
这使得监管效果大打折扣。
六、结论校外培训是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教育方式,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加强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并且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对待校外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及对策建议分析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及对策建议分析题目: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及对策建议分析引言:随着社会对教育品质的不断追求,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国迅速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日益凸显。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能够在合法、规范、安全的框架内进行。
第一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1.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现状- 缺乏一体化的监管机制和法规- 监管部门力量不足- 校外培训机构注册管理不规范- 教学质量和师资问题存在2.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市场需求的迅猛增长与监管滞后- 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监管不严- 资金和人员问题导致监管难度加大第二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影响和挑战1. 影响- 学生负担过重,压力过大- 教学质量良莠不齐,影响学生学习效果- 学校教育资源被削弱2. 挑战- 如何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 - 如何合理调整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和规模?- 如何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机制和法规?第三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的对策建议1. 完善监管机制- 增设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注册管理- 建立一体化的监管数据库2. 提高监管效能- 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诚信档案- 激励优质培训机构,淘汰劣质机构3. 加强教育公平和资源配置- 增加学校内部的补课选择- 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 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结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挑战,但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我们可以有效应对这一问题。
重视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权益和教育质量。
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由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与社会需求紧密相连,监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确保学生得到全面、均衡和优质的教育。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问题概述1.1 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家长对子女教育的重视,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许多家庭孩子学习的重要场所。
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管理混乱等原因,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如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频发、市场秩序混乱等。
1.2 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在许多校外培训机构中,由于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资源匮乏等原因,导致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机构甚至存在虚假宣传、谋取经济利益等行为,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长。
1.3 安全隐患频发由于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场地狭小、设施老旧、管理混乱,常常发生火灾、踩踏等安全事故,给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1.4 市场秩序混乱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混乱,一些机构存在课程收费不规范、虚假宣传、违规扩张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整改措施2.1 加强监管力度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经营和教学质量。
2.2 完善机构治理结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治理结构,明确机构负责人、教师队伍、家长委员会等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营行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2.3 提高教师素质校外培训机构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职业素养,培训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引导教师恪尽职守,对学生守信用,维护行业形象。
2.4 规范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校外培训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督,严格打击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2.5 强化安全保障校外培训机构应加强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针对火灾、踩踏等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发展,校外培训机构迅速扩张,不少机构国内分校达到上千所。
然而,量的积累却没有带来质的保证,办学资质、师资质量、诚信危机等成为横亘在部分培训机构发展道路上不可回避的问题。
例如,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甚至跑路的事件频频被爆出,退费难问题也备受家长们诟病。
南都教育联盟研究员根据长期采访调研,分析梳理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1、无证无照经营校外培训摸查大量机构证照不全目前,广州已完成8222 家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已对1650 家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整治。
2018 年7 月,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公布11 区首批“ 双有” (有照有证) 和“ 双无” (无照无证) 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目前广州市“双有” 机构共计568 家,“双无” 机构共计368 家,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机构也在整改当中。
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
2 、超范围经营教育咨询公司开展培训被责令停业据《乐清日报》2018 年7 月3 日报道,乐清市教育局接到举报后,对一家位于翁垟街道镇西南路98 号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突击检查。
发现该校外培训机构仅具备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咨询及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其既不具备办学资质,也无办学条件。
乐清市教育局当即要求其拆除室外广告牌,责令其立即关门、停止办学,待办理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
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3 、组织学科考试排名及竞赛标榜老师有奥赛经验,奥数课程仍然在列据南都报道,今年7 月,在南宁市金太阳教育集团人民东路分校的优秀教师榜上,过半教师都标注了有奥数竞赛经验。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标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探讨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已经成为孩子们课余学习的重要场所。
然而,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不仅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1. 过度商业化: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教育的本质,过度商业化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同时也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2. 教师资质参差不齐: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为了降低成本,聘请没有教学经验或者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授课,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3. 培训内容与学校教育脱节: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内容与学校的课程设置脱节,使得孩子在课外的学习并不能有效提升他们在课堂上的表现。
4. 无序竞争:校外培训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如过度宣传、虚假承诺等现象频发,严重损害了家长和学生的权益。
三、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措施1. 加强行业监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制定严格的行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 提高师资质量: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提高招聘门槛,严格审核教师的资质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3. 强化培训内容与学校教育的衔接: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学校的教学大纲来设计课程,确保学生在课外的学习能够与课堂学习相辅相成。
4. 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打击虚假宣传、恶意竞争等不良行为。
四、结论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
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我们既要从政策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又要从实践层面进行探索和尝试,以期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孩子们成长的助力,而不是阻力。
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摘要】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教师质量参差不齐、教学内容过于单一、学费昂贵、存在虚假宣传、缺乏监管机制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明码标价,消费透明化,加强监管,建立消费者维权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这些对策将有助于提升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整体品质,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问题与对策、教师质量、教学内容、学费、消费透明、虚假宣传、监管机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消费者维权、消费者权益1. 引言1.1 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当前社会中起到了一定的补充教育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教师质量参差不齐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
由于行业门槛不高,导致一些教师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培训效果。
教学内容过于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多样性,不能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学费昂贵,消费不透明也是一个困扰消费者的问题。
一些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加剧了消费者的不信任感。
由于缺乏监管机制,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漏洞谋取暴利,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
针对以上问题,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质量,确保教学质量。
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满足不同学生需求。
明码标价,消费透明化,建立规范消费机制,保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打击违法行为。
建立消费者维权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能够享受到真正有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问题一:教师质量参差不齐教师质量参差不齐是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
一些教师缺乏专业知识和教学经验,导致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有些教师只是靠自己的经验和兴趣来进行教学,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和认证。
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

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引言校外培训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教育现象。
许多家长将孩子送往各类培训机构,希望通过专业的辅导和培训,提高孩子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然而,校外培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本文将深入探讨校外培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问题一:过重的课业负担1.1 背景随着中国教育竞争的日益激烈,家长们对孩子的教育投资越来越大。
为了能够在升学考试中胜出,许多学生被迫参加各种补习班和培训课程,导致课业负担过重。
1.2 影响•学生缺乏自主学习和探索的机会,依赖培训机构的教学。
•学习压力过大,容易导致焦虑、疲劳和心理健康问题。
•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兴趣爱好和社交活动,对全面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1.3 解决策略•学校应合理安排课程,减少学生的课业负担。
•家长要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习压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兴趣活动。
•培训机构也应该担起教育的责任,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还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
问题二:低质量的培训机构2.1 背景由于校外培训市场蓬勃发展,许多培训机构纷纷涌现,但质量良莠不齐。
一些培训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忽视教育质量,甚至涉及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2.2 影响•学生可能被误导,学习到错误或不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家长花费大量金钱却得不到满意的教育效果。
•不良培训机构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教育市场秩序。
2.3 解决策略•政府应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对不符合教育标准的机构进行处罚。
•家长要提高辨别能力,选择知名的、有口碑的培训机构。
•学校应与优质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问题三:湾区培训热3.1 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家长开始将目光投向一线城市和特定地区,希望通过在湾区的培训,为孩子创造更多机会,提高学习和就业竞争力。
3.2 影响•湾区培训带来的高额费用成为不少家庭的经济负担。
•学生远离家庭,容易导致情感上的孤独和认同困惑。
•一线城市的资源短缺问题进一步加重,一些家境较差的学生难以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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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发展,校外培训机构迅速扩张,不少机构国内分校达到上千所。
然而,量的积累却没有带来质的保证,办学资质、师资质量、诚信危机等成为横亘在部分培训机构发展道路上不可回避的问题。
例如,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甚至跑路的事件频频被爆出,退费难问题也备受家长们诟病。
南都教育联盟研究员根据长期采访调研,分析梳理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
1 无证无照经营校外培训摸查大量机构证照不全目前,广州已完成8222家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摸底,已对1650家存在问题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分类整治。
2018年7月,广州市教育局在官网公布11区首批“双有”(有照有证)和“双无”(无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目前广州市“双有”机构共计568家,“双无”机构共计368家,未在公布名单之列的机构也在整改当中。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
2 超范围经营教育咨询公司开展培训被责令停业据《乐清日报》2018年7月3日报道,乐清市教育局接到举报后,对一家位于翁垟街道镇西南路98号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突击检查。
发现该校外培训机构仅具备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咨询及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其既不具备办学资质,也无办学条件。
乐清市教育局当即要求其拆除室外广告牌,责令其立即关门、停止办学,待办理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3 组织学科考试排名及竞赛标榜老师有奥赛经验,奥数课程仍然在列据南都报道,今年7月,在南宁市金太阳教育集团人民东路分校的优秀教师榜上,过半教师都标注了有奥数竞赛经验。
多名学生证实,在这里学过或正在学奥数内容。
前台老师称,该机构在暑期推出了智能数学等课程,智能数学就是奥数。
南宁“星火教育”培训机构的小学课程表中,奥数也赫然在列。
该机构的课程顾问谭老师说:“在华罗庚等杯赛中获奖,会对择校有帮助;否则只能依靠小升初的成绩。
所以,我们机构的小学生一般都会学习奥数。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4 超纲提前教学“两年学完三年”改称“学得更深更广”2018年7月,有媒体调查发现,严令整治之下,校外培训机构不仅依然火热,还出现了一些新动向。
如班型名称“改头换面”,防暗访“假关门”躲避监管。
“‘提高班’改名为‘敏学班’,‘尖子班’改为‘勤思班’,‘尖端班’改为‘创新班’。
”南京某培训机构一位老师说,为应对教育部门检查,班型名称“改头换面”。
“但内容和教法还是一样的,就是名目改了。
”这位老师透露,教育部门明令禁止超纲、拔高教学,他们在向家长宣讲时变通了说法,“以前,说是两年学完三年,现在叫‘学得更深更广’。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5 强化应试孩子上“占坑班”,家长从早到晚不停歇据媒体报道,北京家长老胡为了让儿子上一所重点初中,在孩子小升初的前一个暑期,每天早上6点起床,6点半从西四环外带孩子到中关村附近一个所谓“占坑班”上课,随后自己驾车前往南五环外的大兴区上班。
午饭过后,他只能委托中关村附近的同学帮忙接孩子去学奥数。
下午下班时,他又马不停蹄地赶在6点前,送孩子去另一个“占坑班”,继续学习两个多小时……这一年,老胡花在儿子身上的各种补习费超过5万元,但是儿子最终却只进了一所“二类初中”。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 培训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火灾时才发现培训机构窗户被封死。
2013年3月18日,浙江省乐清柳市镇一家校外培训机构发生火灾,导致一名六年级女生因吸入浓烟过多身亡。
这间培训机构位于一条狭窄拥挤的小街道,设在一幢7层综合楼的2楼以上,名为“功力培训托管中心”。
附近居民表示,当晚11时许得知隔壁着火,听到很多小孩在喊救命。
曾拿梯子想从窗户进去救孩子,但发现窗户用铁栅栏封死。
有居民透露,“这个培训班周围就连个火灾警报器都没有”。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7 乱收费高收费一节课600元,30节课一次性付清据媒体报道,浙江宁波张女士列出了读高中的儿子三年培训花销:2016年,两门科目培训费,1.2万元;2017年,两门科目培训费,1.6万元;2018年,三门科目培训费,2.5万元。
花销一路看涨。
在家长群的“比价链”中,张女士所报的班属于平价产品:化学课200元一节,物理课150元一节……据她透露,有家长报了更为“神秘”的高价班,1.8万元,30次课,每节课费用高达600元。
这种高价班通常有“名师”加持,不仅收费高昂,还通常设置“一次付清,现金结算,谢绝议价”之类的门槛。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8 退费难刚签退费协议,校外培训机构就跑了路据媒体报道,2015年,北京的靳景丽给孩子报读了北京一家英语培训机构,由于机构方随意更换教育团队,觉得不满意的她提出了退费申请,这份申请拖了半年之久,才签订一份退款协议。
3天后,她被家长们拉入一个维权群,才知道这家机构已经关门了,钱打了水漂。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9 虚假宣传花数万元上高考保过班一对一辅导“货不对板”今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家长张桂风花费4万多元,将孩子送进一家名为“宁夏佰沃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教育机构,还与该教育机构签订了《高考补习保过协议》。
高考放榜后,张桂风的孩子文科考了404分,没有上一本线,在该机构上课的其他20多名学生也都没上一本线。
张桂风还反映,签订协议时,机构负责人承诺会邀请著名教师讲课,并对学生一对一辅导。
但有家长却发现佰沃教育并没有提供一对一的补习,也没有名师上课,部分老师甚至是没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大学生。
记者调查发现,该教育机构注册为教育咨询公司,并不具备办学教课资质,此前,当地教育局就下发了《无证教育机构关停告知书》。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作招生广告,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
10 教师无从业资格在校大学生被包装成经验丰富教师侯同学是东北师范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
今年年初,一名熟人邀请其担任自己新开的辅导机构文科班教师。
这名熟人嘱咐她,当学生问起岁数,要说“26岁以上,授课经验丰富”。
侯同学透露,上课前,除了试讲环节外,并没有相应的上岗培训,也没有就教师资格证这一块提出要求。
这种现象在校外培训机构并不少见。
此前,有媒体调查发现,国内多家培训机构的外教属无证上岗,有的甚至是机构包装而来。
有开办教育机构的人员表示,不管有没有教学资质或经验,“只要有一张金发碧眼的脸,都能成为外教”。
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一、总则1.本办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丰南区行政区域内,经丰南区教育局或丰南区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学科培训、艺术培训、体育培训、儿童早教、科技普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的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为"校外培训机构").2.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属地审批,属地管理.经丰南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应自审批设立之日起15 日内到丰南区教育局进行管理备案.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规范开展教学活动,保证教育质量,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管理.二、规范师资队伍建设1.关于校长.校外培训机构的校长应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2.关于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聘任外籍教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关于管理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配备专职安保人员.4.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三、规范办学行为1.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项目和内容办学,不得超出审批机关核准范围开展其他教育活动,不得在核定或审批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及办学场地.2.校外培训机构正式设立后,应按照机构章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优化培训内容,改进教学方法,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开展培训活动.3.校外培训机构对举办者投入培训机构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必须将资产于批准设立之日起一年内过户到培训机构名下,并分别登记建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校外培训机构的资产.4.培训项目及课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课程标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明确的培养目标,选用教材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选用与培训项目及课程相匹配的教材,所有教材应报丰南区教育局备案,校外培训机构对所使用教材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使用引进教材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出版物进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5.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其招生对象、培训内容、班次进度、上课时间等应向丰南区教育局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丰南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不得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6.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学生所在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利用晚间举办培训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时30分,不得布置学科类作业.7.校外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注册登记制度,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将学员培训内容、培训等第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四、规范招生简章及广告备案制度1.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载明培训机构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形式、办学内容、学习期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真实准确.2.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丰南区教育局备案,审核通过后准予发布.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的内容相一致.3.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通过虚假宣传和夸大培训效果诱导中小学生参加培训,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五、规范收费退费制度1.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收费与财务管理的规定,收费项目(课时费、教材费)及标准(课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教材费不高于成本价)应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2.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时应当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期限、课程安排、收费项目和金额、退费及争议解决办法等,认真履行服务承诺.3.收费时段应与培训时间相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在学生缴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学生未完成的培训课程,要严格按相关政策规定及双方合同约定及时办理退费.六、落实校园安全制度1.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门禁、消防、环境、食品、卫生等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按规定设置安防人员,对师生安全负责.2.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必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6-七、严格分支机构批准制度经审批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机构的,须向丰南区教育局申请备案,批准后方可设立.办学条件和教师配备应达到《河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应标准.八、关于法人登记1.校外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其中,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到市场监管部门,或者行政审批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的,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符合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条件的,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对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过渡期,过渡期限为5 年, 到2022年9月1日前,全部实现分类管理.过渡期内,现有民办培训机构仍实行原管理办法.九、校外培训机构的变更与终止1.校外培训机构变更举办者,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报丰南区审批局核准,并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2.校外培训机构变更名称、办学地址、办学内容等,须报丰南区审批局批准,并到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3.校外培训机构出现法律规定的终止办学情形时,应当终止办学.终止时应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清退学生学费,清偿相关债务.进行财务清算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剩余财产应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十、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建立和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将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和主要信息向社会公布.2.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办学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3.建立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对证照齐全、办学规范、信誉良好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无办学资质、违法违规办学、办学声誉较差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两个名单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4.建立完善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制度,每年上半年对校外培训机构上一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年检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5.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