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教基[2018]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8.02.11【实施日期】2018.02.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的通知(苏教基﹝2018﹞4号)各设区市教育局:现将《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省教育厅2018年2月11日附件: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初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义务教育的重要学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系列工程,全省初中布局规模趋于合理,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近年来,我省又积极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和义务教育“改薄”工程,进一步推进了初中教育改革发展。
但是,由于历史和初中学段特殊性等原因,初中教育仍然是基础教育体系中相对薄弱的环节,影响了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立德树人水平,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用五年左右时间,全面提高初中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现制定江苏省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
一、目的意义1.全面提升初中教育办学水平。
初中教育在基础教育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实现更高水平发展15年基础教育的目标必须重视初中教育。
目前,我省初中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内涵发展和教育质量等方面仍然相对薄弱。
实施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旨在凝聚共识、聚焦质量、聚力创新,通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等举措,下大力气改变初中教育相对薄弱的局面,全面提升初中教育办学水平。
2.切实加强初中教育内涵建设。
初中教育相对薄弱归根结底是内涵发展相对薄弱,实施初中教育内涵发展与全面提升计划,就是要在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更加重视学校内部管理,更加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更加重视课程教学改革,更加重视学校文化建设,更加重视教育科学研究,遵循初中教育教学规律,走内涵提升之路,办更高水平、更具内涵、更有质量的初中,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8年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打印版)

附件
2018年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语文教科书(一至六年级)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科书(七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语文教科书(一至五年级)
义务教育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语文、历史教科书(初中六至九年级)
义务教育小学科学教科书(一年级至六年级)
体育运动学校专用教材
盲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一年级至三年级)
盲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七年级至九年级)
聋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一年级至三年级,八、九年级)
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一、二年级)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 原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高中生物教材改由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5]4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5.05【实施日期】2015.05.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5月5日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管理、督导和评价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包括完全小学、非完全小学(含规划保留的教学点)、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执行本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相关办学标准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学校设置第四条学校布局根据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变化趋势、生源分布、地形地貌、周边交通等因素综合确定,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第五条学校选址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上1万至2万人设1所完全小学,2万至4万人设1所初级中学,必要时可设置分部或教学点。
第六条新建学校宜按以下规模设置:完全小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为36班、45班、54班。
江苏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doc

江苏省物价局
文件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
局
苏价费〔2018〕132号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制定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
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各出版单位:
按照国家和我省教材管理规定,现明确我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附件:江苏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8年9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1-6年级教材零售价格
江苏省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7—9年级教材零售价格
江苏省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教材零售价格
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2018年9月10日印发。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的通知【法规类别】教材编审出版【发文字号】苏教办助[2009]4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9.07.03【实施日期】2009.07.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0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的通知(苏教办助〔2009〕4号)各市教育局:为全面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报送200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通知》(教助中心〔2009〕49号),要求报送2009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执行情况。
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编报执行报告和数据统计的原则与要求:1、执行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2、请各市认真组织所属县(市、区)、学校填报有关数据,并要求各地、各校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注意审核数据之间的构稽关系,不要出现虚报、漏报和错报现象。
3、填报的所有数据均为实际发生数,不应按上级下达计划数或事业年度统计数据直接填报。
二、执行报告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1)所属县(市、区)各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经费落实情况。
(2)所属县(市、区)各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机构对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检查情况。
(3)2009年春季国家免费教科书选用与政府采购情况、资助学生情况、部分国家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情况,地方免费教科书资助学生情况。
(4)2009年春季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到位情况,中央、省、市、县财政分担情况及资助学生情况。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情况。
江苏省中小学课标教材电子版链接一览表

17
化学9年级
上海教育出版社
山东教育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7-8年级)
湖南教育出版社
18
地理图册(7-8年级)
中国地图出版社
星球地图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简谱)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19
音乐(7-9年级)
(五线谱) 人民音乐出版社
(简谱)
人民音乐出版社
(五线谱)
20
美术(7-9年级)
人民教育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江苏省中小学课标教材电子版链接一览表
序号 学段
学科
1
道德与法治(1-6年级)
2
小 语文(1-6年级)
3
学 数学(1-6年级)
4
英语(3-6年级)
5
音乐(1-6年级)
6
美术(1-6年级)
版本
教育部 人民教育出版社 教育部 人民教育出版社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译林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简谱)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五线谱) 人民教育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人民美术出版社 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
/jc/ /jjfs/06/list.aspx /textbook/ /UploadFiles/xkzy/2020/2/20200 2071500553431.pdf /UploadFiles/xkzy/2020/2/20200 2071430195641.pdf /UploadFiles/xkzy/2020/2/20200 2071434192985.pdf
8
科学(1-6年级)
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 教育科学出版社
9
体育与健康教师用书(16年级)
人民教育出版社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苏教评〔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标准化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评〔2018〕8号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努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4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办法的通知》(苏教评〔2016〕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是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是解决当前教育突出问题、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发展适合的教育、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实践表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有利于准确把握各地各校标准化建设动态进程,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助推引领作用。
各地各校要从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级责任落实,完善监测指标流程,扎实有序做好监测工作,积极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
二、按照监测指标的内涵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当前,我省义务教育正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的规划目标。
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要紧扣《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对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指标(试行)》(附件1),聚焦“规模与班额”“校舍与装备”“师资与课程”“管理与质量”等重点环节。
最新江苏中小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廿五
廿六
廿七
10
5
6
7
8
9
10
11
廿八
廿九
立冬
10月小
初二
初三
初四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初五
初六
初七
初八
初九
初十
十一
12
19
20
21
22
23
十六
十七
十八
13
26
27
28
29
30
1
2
十九
二十
廿一
廿二
廿三
廿四
廿五
十二月天21
14
3
4
5
6
7
8
9
廿六
廿七
廿八
廿九
大雪
初二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廿一
十月18天
5
1
2
3
4
5
6
7
国庆节
国庆节
国庆节
廿五
廿六
廿七
廿八
6
8
9
10
11
12
13
14
寒露
9月大
初二
初三
初四
初五
初六
7
15
16
17
18
19
20
21
初七
初八
重阳节
初十
十一
十二
十三
8
22
23
24
25
26
27
28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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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
用书目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苏教基[2017]21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7.10.27
【实施日期】2017.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苏教基﹝2017﹞2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家有关中小学教材管理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编制了《江苏省2018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书目》包含《江苏省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和《江苏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语音教材目录》(附件2)。
二、2018年春季高中教学用书仍使用《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材,不再编制2018年春季高中教学用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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