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查论文:行政调查 法律规制 程序规范 法律救济
论行政调查及其法律规制与救济

集 的 活 动  ̄q) f 3 2。
的重要 使命 。 推进 依 法行 政 与构建 和 谐社 会 的时 在
代 背景 下 , 强 对行 政 调查 的研 究 和规 范具 有重 要 加
的意义 。
一
分 析 上 述 观 点 , 以 发 现 学 者 们 对 行 政 调 查 概 可 念 的认 识 具 有 一 个 共 同 点 , 即都 主 张 行 政 调 查 是 一 个 了 解 信 息 、 集 资 料 的 活 动 。 识 的 差 异 性 主 要 收 认 体 现 在 以下方 面 : 第 一 ,对 行 政 调 查 应 作 广 义 理 解 还 是 狭 义 理 解 ? 种 观 点 认 为 , 政 调 查 是 指 行 政 主 体 为 实 现 一 行 行 政 目的 ,依 据 其 职 权 收 集 各 种 信 息 资 料 的 活 动 ,
目的 , 由行 政 主 体 依 据 其 职 权 , 一 定 范 围 内 的 行 对
政 相对 人 进行 的 , 够影 响相 对 人 权 益 的检 查 、 能 了
观点 认 为 , 有 针对 具体 个案 进行 的资料 收集 和证 只 据调 取 的活 动 才是行 政 调查 , 实 际上是 从狭 义上 这
制 度 的核心 内容应 当是如 何将行 政 调查权 纳入 “ 法 治 ” “ 权 保 障 ” 框 架 内 , 赋 予 行 政 机 关 必 要 和 人 的 在 的行 政 调 查 权 的 同 时 , 最 大 限 度 的保 障公 民 的 合 应 法权 益 , 止行 政调查 权 被滥用 。 次 , 论 是针对 防 其 无 个 案 进 行 的 行 政 调 查 还 是 进 行 一 般 性 的 信 息 了解 和 资料 收集活 动 , 是基 于行政 管理 的需要 。 然 , 都 虽 针 对 个 案 进 行 的 调 查 大 多 是 以 国家 强 制 力 为 保 障
论警察行政调查的正当程序

所须遵循之方式、步骤等,皆属之。依此反观程 序之 违反则 是行政 机关未 遵循法 定方式 或 步骤而 作成行 政决 定 ,在程序有 所欠缺 或具 有瑕疵 ,即 时会 按照 法 律 规 定 告 知 被 处 罚 人 拥 有 听证 的权 为程序 违 反 。 以 此 为标 准对 我 国行 政 调查 的 利 ,但竟 然 没有 一 例 申请 听 证 的 。4这 样 一来 , ” _ 现状进 行审视 ,可 以看到 :我 国行 政调查 重 的程 听证程 序形 同虚设 ,不 能真正 实现其 功效 ,因而 序违反 现象主要 存在 于 以下 方面 : 所 以如 何使 听证真正 成为 相对人 维护 自己权 利的 ( )告 知程序 的瑕疵 一 平 台是法 律上 需要 回答 的问题 。 告 知程序 的瑕疵在 交警 部 门的行政调 查 中特 ( )公正 作 为义务 的瑕疵 三 别 显著 。诸 如 电子警察 澳速点 的不公 开 ,交通违 0 1 .程 序公 开 的瑕 疵 法告知的滞后等都极不尊重相对人的知情权。典 20 0 5年杜 宝 良事 件 中存 在 程 序 不 公 开 的 问 型案 例 如 :2 1 0 0年 8月 1E,新 《 圳 经 济 特 题 ,此后 ,北京 市交 管局宣 布 ,对 交通 管理 中的 l 深 区道路 交 通 安 全 违 法 行 为处 罚 条 例》 适 用 于 全 非现 场执法 行为将 增加 邮寄 书面告 知书 和街 头信 市 。条 例规定 原特 区外伪造 车牌 号等违 法行 为的 息亭查 询服 务等告 知方式 。意 在保 障相对人 及利 罚款额 度为 5万元 。河 源紫 金人 罗 同山 ( 化名 ) 害关 系人有 效获知 相关信 息 。 因此 ,行政公 开 的 在完全 未知 的情 况 下 不 幸 成 为 《 例 》 实施 后 有效性 意味着 不仅 仅应 当公开 涉及相 对人 的具 体 条 的首名 “ 牺牲 者 ” 。 行 政行 为及 相关信 息 ,而且应 当采取 必要方 式保 可 见 ,实 践 中的行政 调查启 动之后 ,警察若 证 利 害关系人 获知 。 不尽到告 知义 务 ,带 给相对 人 的损 失可 能会非 常 2 .强制调 查 中未能遵循 比例 原则 巨大 ,还会 严 重 地 影 响 到公 安 机 关 行 为 的公 信 在 任意 调查下 ,尽管 公 民有 协助 警察实施 调 查 的义 务 ,但 是法律 上并 未强制 规定 。 因而警 察 力 。交警 部 门一 旦确定 违法 即决定 予 以处 罚 ,不 仅 不给予 相对人 申辩 的机会 ,通常也 未告 知其对 通 常也不 动用公 权力来 处罚 被调查 人 ,更 不得 对 处罚 不服 的救济途 径 ,即使勉 强告知 ,态度 也会 被 调查人处 以实 力或滞 留被 调查人 ,让他 接受调 非 常粗暴 ,明显侵 犯 了相对人 的实体 权利 和程序 查 。也不 能 以附带 的行 为来 胁迫或 遏制 当事人 意 志 。但强制 调查 完全 与之相 反 。一些 警察 为 了达 权利 ,实践 中告 知程序 的瑕疵 是 明显 的 。 ( )说 明理 由、听取 陈 述及 听证 程 序 的瑕 到 调查 目的 ,并 不遵 守 “ 二 比例 原 则 ” ,对 一 些并 疵 不严 重 的治安违法 行为 的主 体 的人 身权 、住宅权 陕西夫 妻看黄 碟案 ” 。 在行政 职权 主义理念 的影 响下 ,警 察行 权骄 施加 限制 ,如 “ 3 .表 明身份 程 序 上 的瑕 疵 和 紧急 状 态 下 的 横傲 慢 ,在 调查或 处罚 的过程 中 ,部 分警察 未能
行政案件的解决与处理

行政案件的解决与处理行政案件是指涉及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以及公务员行为的诉讼案件。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案件的解决与处理对于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行政案件的性质、解决途径和处理原则等方面,对行政案件的解决与处理进行探讨。
行政案件的性质需要我们认识到。
行政案件属于行政法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奖惩、行政强制和行政征收等。
与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相比,行政案件起着不同的作用。
行政案件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政府及其行政机关能够依法行使权力,维护社会秩序。
在行政案件的解决与处理方面,我们可以采取多种途径。
行政救济是解决行政案件的常用方式之一。
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查或撤销违法行政行为的一种行政程序,以保护公民权益。
公民可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起诉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的不当行为,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行政诉讼也是解决行政案件的重要手段之一。
行政诉讼是指在特定的司法机关下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具有法律程序的公正性、公开性和约束力,可以有效地解决行政案件。
在行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我们需遵循一些重要的处理原则。
法治原则是处理行政案件的核心原则之一。
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解决行政争议。
法治原则确保了行政案件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公正原则是处理行政案件的重要原则之一。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要诚实、公正和客观,保障案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再次,效率原则是处理行政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则。
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时要高效快捷,确保案件及时得到解决,以保障公民的权益。
总之,行政案件的解决与处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非常重要。
了解行政案件的性质、采取适当的解决途径以及遵循处理原则是确保行政案件得到公正解决的关键。
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加强行政案件的管理和处理,为公民提供一个公正、高效的服务环境。
法律论文题目(仅供参考)

法律论文题目范围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试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试论婚前财产公证试论企业法人财产权违约责任何谓侵权责任竞合的法律思考破产财产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初探论股份公司控制股东之义务新闻侵权行为的几点法律思考论董事的义务论宪法的基本原则试论一人公司宪法至上,依法治国的根本试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从少年法庭到少年法院医疗侵权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问题对网络犯罪基本问题的认识外商并购中国企业的法律规制犯罪未遂比较认定从“TRIPS协议”看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完善刑法基本原则的发条设置于现实差距论死刑在我国的适用浅议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探讨论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合同的法定解除来由探析论可撤消合同的法定情由论电子合同的成立和法律效力及产生问题的解决“弱势”诉权需要尊重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不足司法改革现状及发展方向之我见论刑法之“职务侵占罪”宪法司法化的法治功能论受贿罪心理动因给预防关于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保护建立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考试论无效合同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诉讼制度的改革和诉讼法的完善夫妻财产制之重构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国有股分的职能及其法律调查浅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对被还人权益的保护试论民事情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证人出庭难问题的对策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的弊端及完善论中国死刑存废与人权保障论合同法可得利益赔偿浅议网络环境中维权与保护论基因技术的专利保护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改革浅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试论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法保护试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解决途径浅谈对婚外性行为的法律责任调整论国家赔偿拓展趋势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研究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的弊端及完善议我国劳动合同解除法律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法治的产生、内容和实现试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民主与宪政关于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价值思考论我国审判制度的现状及改革可持续发展战略与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完善论依宪治国与社会稳定之关系浅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浅议我国宪法的效力政策性银行之公法人地位依法治国的实施与依法行政浅析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对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域名纠纷及解决方法初探论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完善析生产销售假药罪及相关问题的思考中国入世与政府机构改革浅谈股权转让浅论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之完善论无权处分浅论中国人权保护论辩诉交易制度——兼谈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浅证著作侵权归责原则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反思及其完善浅证地方保护主义的对策浅析缔约的过失责任以及缔约的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的关系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之探析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取向及立法完善论国际法上的人权保护浅析我国合同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浅议中国企业新面临的反倾销问题及应对措施探讨中国法治的宗教土壤浅论中国上市公司的制度利益冲突对少年犯罪的思考关于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我国死刑监控程序的现状及思考论破产发的修改与完善从法官服饰变化来看中国司法制度的改革进程警察中的腐败及其防治研究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论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浅论我国刑事诉讼证人作证的几个问题论法人精神损害赔偿论名誉权及其民法保护论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履行抗辩权与预期违约试论构建假币的防范体系浅论缔约过失责任论知识产权中的侵权责任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离婚标准问题论私权的认识与保护论公民法律意识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浅谈我国宪法的监督权浅谈精神损害赔偿过失犯罪法定性配置研究内幕交易的法律控制论我国死刑缓期执行制度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论中国刑事证据的改革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多议浅议合同诈骗罪的认定试论精神损害赔偿谈社会文化对刑法的影响关于死刑存废的法学思考论辩析交易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之我见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动产优先购买权制度若干问题的探索和思考刑事判例制度研究论自主性原则在《仲裁法》中的体现与完善论住房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隐性采访与新闻侵权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论我国99 年宪法修正案完善政府立法论职务身份的否认试论对重婚罪名的认定及其审理程序中的几个问题关于死刑存废的思考浅论司法公正论防卫过当法治理论化进程中宪法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取舍论贪污受贿犯罪的畸形及其抑制论防止酷刑论刑事诉讼中的沉默权问题论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基点试论中美刑事审判制度之差异议我国中电银行独立性的法律确认从对侦查权的制约来谈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我国平常法律制度的修订及相关问题思考论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对在中国产生和确立沉默权的影响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沉默权制度中国监狱对犯罪的人权保护论我国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论抵押权的实现浅析生产、销售假药及其相关问题的思考论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贪污罪主体研究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广告法律制度问题初探及其对策浅论继父母子女关系论担保物权竞存的处理试论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论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试析公司合并中股东权益保护浅谈物权行为理论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规制论沉默权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论审判行为论 BOT 投资方式的风险论在物权变动模式下的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问题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自由的真义论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法律规制初谈死刑之存废论我国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论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论民事证据的排除规则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之辨析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考察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和特殊防卫权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论房产抵押中的法律问题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的道德基础浅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运用论述婚姻法基本原则之自由原则浅论先占制度论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程序浅谈公司治理可够制度论我国国家赔偿的范围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浅谈我国民事诉讼模式下的辩论原则对我国目前违反一夫一妻制现象的浅析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之我见浅析夫妻侵权责任体系小议行政分开制度浅议电子合同生效制度的法律构建论适应 WIO 的银行制度论国际反倾销与中国之对策反倾销与保障措施的对比研究试论医药广告法律调整的完善浅论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保护少数股东权益浅析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中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与我国消费者保护法的完善论法定抵押权试论我国现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保护范围及其完善论驰名商标的认定保护浅析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制度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性思考浅析行政侵权损害赔偿问题从两个案例谈董事的注意责任及完善措施浅析刑讯逼供消费纠纷中的举证责任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完善试论医疗行为豁免权关于法官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创造性司法活动的法理研究浅析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关于民事公诉制度可行性的探究论加害给付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论预期违约论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物权的自我救济论正当防卫制度的修改及把握论沉默权在我国的实现英美法与大陆法侵权因果关系对我国借鉴意义论无因管理之债论宪法的基本原则论夫妻侵权责任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论我国的家庭暴力论民事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分担浅析我国协议离婚制度论精神损害赔偿对人身伤害大额赔偿案件有关问题法律思考浅析大学生结婚的问题论财产继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论基因专利试论家庭暴力浅析辩诉交易在中国的使用试论离婚损害赔偿我国合同法第八条之无权处分试论配偶权的侵权及救济浅论商标权和对商标权的保护试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浅析我国民事诉讼处分原则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必要性与可行性浅析正当防卫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研究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诚信问题论职务犯罪的控制和预防浅议配偶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思考成年人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比较研究对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级制度的思考论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挪用公款罪“归个人使用” 浅析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浅析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论与实践浅析我国婚姻无效制定的基本问题试论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论表见代理之构成我国民事调解制度的弊端与改革论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我国夫妻财产制试论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论合同违约责任论电子商务合同论善意取得制度在不动产上的适用论侵权责任构成中的因果关系新闻自由与人格权保护论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价值取向浅谈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浅论根本违约浅析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浅谈涉外遗嘱继承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有人说:“人生就像过山车,经历了大起大落,才更能让你懂得人生的真滋味”是.啊!人活着,五味杂陈,需要我们自己慢慢去品。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篇一」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
特别是《消防法》的颂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以及中国加入wto,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
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本文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来消防执法经验,就当前消防执法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有了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一、当前消防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
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
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
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
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
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
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
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
二是执法程序错误。
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
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
行政执法救济中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执法救济中的问题及对策行政执法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投诉,要求行政机关改正或撤销其行政行为的一种救济方式。
然而,在实践中,行政执法救济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一、问题1. 救济程序复杂行政执法救济程序繁琐,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据和材料,申请人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准备。
此外,救济程序还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时间较长,申请人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得到结果。
2. 救济结果不尽如人意在行政执法救济中,申请人往往难以获得满意的结果。
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申请人难以证明其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往往具有一定的裁量权,申请人难以要求行政机关改变其行为。
3. 救济机构权力不足行政执法救济机构的权力较为有限,往往只能提出建议或意见,不能强制行政机关改变其行为。
此外,行政执法救济机构的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难以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准确的评估。
二、对策1. 简化救济程序为了解决救济程序复杂的问题,可以采取简化救济程序的措施。
例如,可以减少证据和材料的要求,缩短救济时间,提高救济效率。
此外,可以建立在线救济平台,方便申请人进行救济申请和查询。
2. 加强救济结果保障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救济结果,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例如,可以建立行政执法救济结果公示制度,公示救济结果和处理情况,增加救济结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可以建立行政执法救济结果强制执行制度,对行政机关不执行救济结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3. 提高救济机构权力和能力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救济机构的权力和能力,可以采取多种措施。
例如,可以赋予救济机构更多的权力,例如强制行政机关改变其行为。
此外,可以加强救济机构的人员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提升,提高其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准确评估的能力。
总之,行政执法救济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为了解决行政执法救济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提高救济效率和公正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论文范文

行政法论文范文行政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是调整国家行政权利的行使和由此形成的行政关系的法律标准体系。
以下是的行政法论文范文,行政法是控制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部门。
它设置行政机构的权利,标准这些权利行使的原那么,以及为那些受行政行为损害者提供法律补救。
社会学问题都具有各自的人性假设根底,而法律无论是从详细的法律条文还是从法理层面都应该是以它所认定的人性假设作为根底和引导的,人性的预设是它的理论分析框架的出发点和逻辑推理的前提。
不同的人性假设理论构成了不同的行政管理理论的原点,也构成了不同的行政法理论的根底。
对于人性这个复杂而广泛的问题,很多中西方历史上的思想家都从不同的侧面进展了深化的探究与论证。
而所谓人性论,是指关于人的本性或本质的思想和理论。
第一,性善论下的行政法。
在中国,长久以来,有以孔孟为代表的性善论。
孔子重视人的作用,但他的思想中有浓重的天命成分,孟子虽也有浓重的天命思想,认为有意志的天是世界的主宰,但是他同时又认为人皆有四心,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皆可以成为尧舜,从而引出了他在政治管理上的仁政思想。
孔子和孟子的这种性本善的人性论观点,认为人在本质上是仁慈的,人是有道德的并且可以承受道德的约束。
在这样的逻辑前提下,孔子提出“自省”“自责”,孟子提出“推恩”“行善”“修德”。
从如今的行政法主体的角度来看,对于行政主体,性善论下是要求官员们可以注重修身,内省,道德自律。
同时在选任官员上也是将人的道德品行视为第一位的东西,在品行端正的前提下,再考察人的才能。
而国家的行政行为,与其说是对国家的管理,不如说是对伦理道德的践行。
行政活动的归宿点,对人,在于人格的完善,对社会,那么在于保持它的和谐状态。
基于性善论的观点,政府也可被假设为一个有道德的善的人,那么它应该是公正无私,慈善博爱的利他主义者。
如此一来,其在政治上的设计必然是非约束性的。
对于行政相对人,那么是以人为本,注重教化。
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开展,政府权利寻租与民争利,经济建立中的“政府失灵”和日益增多的政治丑闻等,已经性善论也许是值得疑心的。
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五篇材料)

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五篇材料)第一篇: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浅论我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就必须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方面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保证严格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原理、行政机关机关与公民法人的关系,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责任、推动整个社会化进程的需要四个方面阐明了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这一重要论点;然后针对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执法体制上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最后,着重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
(1)正确树立依法行政的权力观念、程序观念、监督观念和服务意识、责任意识;(2)不断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3)建设行政决策全法性论证制度,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
从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过程,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实现依法制国的根本目标。
关键词:行政执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依法行政是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它包括完善法律体系,健全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增强法制观念等诸多内容。
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1、从国家权力分工的一般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在国家权力中,行政权是最活跃、最具主动性的部分。
(1)与立法权相比,行政权最活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绝大部分要由行政机关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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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论文:行政调查法律规制研究
【中文摘要】行政调查是行政机关为实现一定的行政,依据法律规定的行政职权向行政相对人所为的收集信息、获取证据的行政活动。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行政机关需要进行的调查事项越来越多,行政调查作为政府了解情况、收集信息的重要手段,在日常行政管理活动中得到广泛运用。
行政机关行使调查权的活动与公民权密切相关,但由于我国关于行政调查理论研究的滞后和立法的缺失,我国行政调查的进行无法可依,在调查过程中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层出不穷。
因此,必须明确行政调查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构建行政调查的程序制度,对其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加以法律规制,对其实施过程中给相对人造成的权益损害提供有效的救济,以此达到制约行政机关行政权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英文摘要】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is a kind of administrative activities that administrative organs on the basis of its powers collect information and obtain evidence from administrative relative person, in order to achieve certain administrative purpose. Along with the gradual development of social and economic, there are more and more matters need to be invest-tailgated by administrative organs. As an important means of collecting information and
understanding situation, 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has been w...
【关键词】行政调查法律规制程序规范法律救济
【英文关键词】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legal regulation Program specification legal reme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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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行政调查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摘要
6-7Abstract7引言10-13第一章行政调查概述13-24第一节行政调查界定14-19一、行政调查的概念14-15二、行政调查的特征15-17三、行政调查的类型17-19四、行政调查的法律意义19第二节行政调查的性质19-24一、行政调查是行政法律行为20-21
二、行政调查是正当程序行为21-22三、行政调查行为独立于其他行政行为22-23四、行政调查是区别于行政检查的行政法律行为23-24第二章我国行政调查现状梳理24-29第一节我国行政调查理论发展分析24-26一、行政调查理论历史发展考察24-25二、行政调查理论现代研究考察
25-26第二节我国行政调查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6-29一、行政调查法律研究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26-27二、行政调查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过于宽泛27-28三、对瑕疵行政调查行为缺乏有力的监督与约束28-29第三章行政调查的外国法研究与借鉴
29-36第一节几个主要发达国家对行政调查的法律规制
29-34一、对英国行政调查制度的考察29-30二、对美国行政调查制度的考察30-32三、对德国行政调查制度的考察32-33四、对日本行政调查制度的考察33-34五、对我国台湾地区行政调查制度的考察34第二节上述国家及地区行政调查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34-36第四章我国行政调查法律规制的架构36-47第一节对行政调查原则的规制
36-37一、职权调查原则36-37二、参与调查原则
37三、比例原则37第二节对调查参与主体的规制37-38第三节对调查程序的规制38-42一、行政调查的启动39二、行政调查的实施39-42第四节对行政调查的救济42-47一、对行政调查实体上瑕疵的救济
43-44二、对行政调查程序上瑕疵的救济44-47结语47-48附录48-49参考文献49-53后记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