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转诊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1. 内容简介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疗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转诊转院的定义
- 转诊:由住院医疗机构出诊医师将患者转去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检查、治疗或观察的行为。
- 转院:住院医疗机构将已经接受过治疗的患者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康复的行为。
3. 转诊转院的条件
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才具备开展高难度病例诊疗、开展大型手术、进行重症监护以及具备医疗救助等功能,应明确转诊转院条件和安排。
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转诊转院才得以进行:- 转诊转院符合医疗诊断和治疗常规,且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合理、患者同意转诊转院;
- 转诊转院符合国家相关的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 转接医疗机构同意接收转接患者。
4. 转诊转院流程
- 患者与医疗机构签署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
- 转出医疗机构完成病案资料整理、复印;
- 转入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提出治疗建议后征得患者意见;
- 患者本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安排进行转院治疗;
- 转入医疗机构将转出医疗机构患者病历材料归档存储。
5. 执行责任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转诊转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执行责任和工作职责。
转出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转入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提供有关资料。
转入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的诊疗管理。
6.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一、转院转诊的定义转院转诊是指一个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检查的过程。
转院转诊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转院转诊的适用范围1.需要进一步诊疗或治疗的患者;2.需求转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3.特殊专科门诊治疗或手术的患者;4.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5.需求特殊检查的患者。
三、转院转诊的程序1.患者向原就诊医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2.原就诊医院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患者的转院转诊申请;3.原就诊医院向患者开具转院转诊单,并将相关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一并转交至目标医院;4.患者凭转院转诊单和相关资料前往目标医院进行治疗或检查。
四、转院转诊的权利和义务1.患者有权选择接受转院转诊治疗的医疗机构;2.原就诊医院有权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转诊;3.目标医院有义务按照转院转诊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患者提供治疗或服务;4.医疗机构应当确保患者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5.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转院转诊相关信息。
五、转院转诊的风险控制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转院转诊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转院转诊流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转诊中出现的问题。
六、转院转诊的优势1.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通过转院转诊,患者可以及时接受更专业化的医疗服务;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转院转诊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合理利用;3.提高医疗机构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转院转诊,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和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4.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患者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提高就诊体验。
七、转院转诊的挑战1.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2.转院转诊的流程繁琐、耗时;3.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意愿较低;4.患者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承受能力差等问题。
转院转诊制度

根据患者的需要决定患者转院或者转诊,以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的持续性,医院制定本制度指导患者的转院或者转诊。
针对所有由由本院转出的患者。
无)无)5.1 由本院转出:5.2.1 转出程序:5.2.1.1 患者的病情需要转院或者患者要求转院时,应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谈话记录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者死亡者,应当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者危(wei)险过后,再行转院。
5.2.1.2 主诊医生必须经过科主任允许后上报医教部,由医教部联系适合该患者治疗的接收医院和医生,经联系后允许患者转入该院。
5.2.2 主诊医师在综合考虑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健康情况、家庭情况及转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入其他医院继续治疗。
主诊医师根据患者及家属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对转院(转诊)情况进行讲解,并记入《医患谈话记录单》中。
5.2.3 转院时,由主诊医生完成转院记录,填写“转院记录单”,转院记录包括:简单的病情及治疗摘要,转院的理由,接受医院的名称及医生姓名,决定转出的医生姓名,转院时间。
5.2.4 患者由接受医院的转运中心进行转运,患者在我院进行交接,对方工作人员负责患者转运期间的监护和安全。
5.2.5 患者转出后,其服务职责相应地从本院转到接受医院。
5.2.6 禁止转运的标准:5.2.6.1 心跳、呼吸住手;5.2.6.2 有紧急气管插管指征,但未插管;5.2.6.3 血流动力学极其不稳定,但未使用药物控制病情;5.2.6.4 病情危重,转院可能加重或者死亡者。
5.2.7 转出标准(见附件)5.2 转院(转运)中的转运5.3.1 普通患者的转运5.3.1.1 所有待转运患者应由主诊医生评估后决定适合的转运方式,按患者病情需要安排我院有资质的医护人员陪同护送或者由 120 专职医务人员接诊。
5.3.1.2 患者转运由护送人员及制定的员工通过轮椅或者平车从原来部门 /病房转运到其他部门。
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制度

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医院特订立本规章制度,明确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的管理机制和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患者病情转诊与转院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转诊:指将患者从一科室或一医生转交给另一科室或另一医生进行连续治疗的行为。
2.转院:指将患者从本院转移到外院或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连续治疗的行为。
3.转诊申请:指患者或其家属向医院提出转诊的书面申请。
4.转诊评定:指医院内相关专家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决议是否需要转诊的过程。
5.转院申请:指患者或其家属向医院提出转院的书面申请。
6.转院审批:指医院内相关管理人员对转院申请进行审批的过程。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四条转诊流程1.患者就诊科室首次确诊后,如需转诊他科就医,患者或其家属须向就诊科室提出书面转诊申请。
2.就诊科室接收到转诊申请后,应立刻将申请转交给转诊评定专家组。
3.转诊评定专家组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提出转诊建议。
4.就诊科室依据转诊评定专家组的建议,决议是否进行转诊。
5.假如决议进行转诊,就诊科室需将患者的相关病历资料和转诊申请转交给接诊科室,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五条转诊评定专家组1.转诊评定专家组由医院内相关专家构成,重要负责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
2.转诊评定专家组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就医需求和医院内资源情况,综合决议是否进行转诊。
3.转诊评定专家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保持与国际医学领域的最新发展相接轨。
第六条转诊申请处理时限1.接收到转诊申请后,就诊科室应在48小时内将申请转交给转诊评定专家组。
2.转诊评定专家组应在72小时内完成对患者的病情评估,并提出转诊建议。
3.就诊科室应在收到转诊评定专家组建议后的24小时内做出是否转诊的决议,并通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七条转诊后续管理1.被转诊科室应妥当接待患者并供应优质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妥当治疗。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转诊(转院)管理办法1. 引言转诊(转院)是指将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转至另一家医疗机构的过程。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转诊(转院)流程,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而制定的管理方法。
本文将介绍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2. 转诊(转院)的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转院)。
3. 转诊(转院)的条件和程序3.1 转诊(转院)的条件(1)初级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必要的诊疗设备和技术,需要转诊至有相关设备和技术的医疗机构时;(2)初级医疗机构无法确诊疑难病例,需要转诊至专科医疗机构时;(3)初级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必要的抢救措施,需要紧急转诊时。
3.2 转诊(转院)的程序(1)患者在初级医疗机构就诊并经医生判断需要转诊时,医生应向患者提供转诊意见书,并填写相关转诊资料;(2)患者携带转诊意见书和相关资料,前往目标医疗机构挂号;(3)目标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后,应及时安排相关检查、诊疗,并将诊疗结果及时反馈给初级医疗机构。
4. 转诊(转院)的管理要求4.1 转诊(转院)管理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转诊(转院)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转诊(转院)工作。
4.2 转诊(转院)流程(1)患者就诊初级医疗机构并经医生判断需要转诊时,医生应按规定填写转诊意见书,并将转诊建议告知患者;(2)患者选择目标医疗机构后,初级医疗机构应将转诊意见书和相关资料交给患者,并协助患者安排转诊事宜;(3)目标医疗机构接收患者后,应及时安排相关检查、诊疗,并将诊疗结果及时反馈给初级医疗机构;(4)初级医疗机构应跟进患者的转诊情况,定期与目标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患者的诊疗进展。
4.3 转诊(转院)资料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转诊(转院)资料管理系统,确保患者的诊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5. 转诊(转院)的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各级医疗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转诊(转院)过程的监督,督促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转诊(转院)操作。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保转诊转院制度应运而生。
2. 转诊转院的定义医保转诊转院,又称双向转诊,是指在就医过程中,经医生诊断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的情况。
转诊是由低级医疗机构向高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则是由高级医疗机构向低级医疗机构转院。
3. 转诊转院的目的•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及时就医并得到适当的治疗;•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避免医疗资源浪费;•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转诊转院的适用范围医保转诊转院适用于情况:•患者所在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相应治疗服务或相关医疗技术;•患者病情需要更高水平医疗机构的诊治;•患者需要转至与其住所更近的医疗机构治疗。
5. 转诊转院的申请5.1 转诊转院的主动申请患者可直接向参保单位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参保单位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决策。
申请时需提供材料:•患者转诊转院申请表;•住院病案首页、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资料;•原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
5.2 转诊转院的被动申请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医生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院。
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如认为需要转诊转院,会向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参保单位根据医生的意见进行决策。
6. 转诊转院的审核和备案参保单位收到转诊转院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备案并发放转诊凭证,患者凭此凭证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
7. 转诊转院的费用转诊转院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参保单位负责支付。
患者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按照医保规定进行。
8. 转诊转院的注意事项•患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否则转诊凭证将失效;•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患者需按医生要求进行相应的治疗,并配合完成相关检查;•患者需及时向原就诊医疗机构通报转诊转院情况,以维护医患关系和病情跟踪。
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

病人转院与转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做好病人的转院与转诊工作,保障病人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各个科室,包含住院科室、门诊科室等。
第三条【定义】1.转院:指病人由一家医院转到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诊治或手术治疗的情况。
2.转诊:指病人由一家医院的某一科室转到同院的其他科室或到其他医院连续治疗、检查或节制的情况。
第二章病人转院制度第四条【病人转院流程】(一)医生推断1.当前医院的主治医生应依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需要,推断是否需要将病人转院。
2.若主治医生推断需要转院,应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转院的理由和目的。
(二)医院管理负责人审核1.医院管理负责人收到主治医生的转院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对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含申请的理由、目的和对病人的影响等,审查结果应书面通知主治医生。
(三)转院布置1.若转院申请被批准,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尽快与接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布置转院手续。
2.医院管理负责人应与病人及其家属对转院事宜进行沟通,并解释转院的意义、可能产生的费用问题等。
3.如病人和家属同意转院,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向接收医院发出转院通知,并供应相关病人资料。
(四)转院过程1.在病人转院前,原医院应做好病人资料的整理和交接工作,并与接收医院进行沟通,沟通有关病人的病史、诊断、治疗进展等信息。
2.原医院和接收医院应共同确定病人的转院方式,包含病人的交通布置、护理等,确保病人的安全和顺利转院。
3.原医院应与接收医院保持联系,及时了解病人的病愈情况,并在需要时供应必需的帮助和搭配。
第三章病人转诊制度第五条【病人转诊流程】(一)医生推断1.诊治病人的医生应依据病人的病情、诊断需要和专科治疗要求,推断是否需要将病人转诊到其他科室或医院。
2.若医生推断需要转诊,应将转诊的理由、目的以及转诊需求书面告知病人及其家属,并帮忙病人选择合适的转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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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人民医院
患者转科及转院流程
1、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后同意,经主治医师批准后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出记录,同时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会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或授权委托人的知情同意。
由护士通知转入科并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室派人陪送病员到转入科,向当班护士交班,当班护士应及时通知接受科医师,同时对患者实施评估,重危病人转科必须有医师陪送,并向转入科负责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交待病员情况及有关事项,转入科写转入记录。
2、因本院专业限制,对不能诊治需转院的病员,要经科内讨论或科主任同意,由医教科预先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晚上、节假日,应向总值班汇报,由总值班负责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转院。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有导致病情恶化以至死亡可能,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
重危病员转院时,科室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随带病史摘要。
转院之前,经治医师要与患者或代理人谈话,说明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意外,在取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及理解后,在医患沟通书上签字。
4、如病员病情危重,不允许立即转院,而病员或代理人坚决要求转院,则应向他们详细说明病情及途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并将谈话内容详细记载病程录,并由病员或代理人在自动出院医患沟通书上签字后,院方可准予病家将病人带走。
海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