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https://img.taocdn.com/s3/m/27a5720e5022aaea998f0fe2.png)
《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精选]》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
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
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附:医院患者转院申报单略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加强与外院医务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畅通外院患者转诊我院的通道,并简化有关程序,特制定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是指一种医疗保险政策,旨在鼓励患者在医疗保险指定的医院中就诊,避免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院就诊,同时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意义。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疗保险基金的负担。
同时,患者在医疗保险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避免患者因为个人经济能力的限制而无法在更大的医院就诊,加强患者与医院间的协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增强了医疗服务的效率。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提升,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医保政策的必选项。
以中国为例,自国家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行以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实施。
据统计,目前我国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行政效应显著,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同时,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也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升级和发展提供了依据。
然而,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实施需要政策主管部门的指导与配合,若政策信息不及时透明,可能会造成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困惑和不便,降低患者对政策的接受度。
其次,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过程中,要确保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和质量效果,避免因为医疗服务的瑕疵而导致患者的健康出现风险。
对于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建议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协同合作,完善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各项制度安排,加强对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的宣传和解释。
同时,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下的医疗服务评估机制,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规范化保障。
总之,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医保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也是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共同需要。
未来,我们需要在政策上进行持续的调整和补充,加强实施的监管措施,让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二篇)

2024年转诊转院制度航空总医院脊柱外科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院转入我院1.外院病人要求转入我院,须与我院相关科室联系,评估后认为患者适合转运。
或经我院医生会诊同意,由会诊医师开具《住院通知单》,并与转入科室联系好床位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转入手续与住院相同。
(四)转诊制度根据____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及管理规定及流程在现代医疗体系中,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医院设立了转科、转院、转诊等制度,以便患者能够及时获得专业的医疗服务。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

医保转诊转院(双向转诊)规定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广大患者的就医需求,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医保转诊转院制度应运而生。
2. 转诊转院的定义医保转诊转院,又称双向转诊,是指在就医过程中,经医生诊断需要转诊到其他医院继续治疗的情况。
转诊是由低级医疗机构向高级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则是由高级医疗机构向低级医疗机构转院。
3. 转诊转院的目的•根据患者病情的需要,及时就医并得到适当的治疗;•合理配置医疗资源,避免医疗资源浪费;•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转诊转院的适用范围医保转诊转院适用于情况:•患者所在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相应治疗服务或相关医疗技术;•患者病情需要更高水平医疗机构的诊治;•患者需要转至与其住所更近的医疗机构治疗。
5. 转诊转院的申请5.1 转诊转院的主动申请患者可直接向参保单位提出转诊转院申请,参保单位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决策。
申请时需提供材料:•患者转诊转院申请表;•住院病案首页、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资料;•原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
5.2 转诊转院的被动申请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患者可能需要医生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转院。
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如认为需要转诊转院,会向参保单位提出申请,参保单位根据医生的意见进行决策。
6. 转诊转院的审核和备案参保单位收到转诊转院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申请备案并发放转诊凭证,患者凭此凭证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
7. 转诊转院的费用转诊转院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参保单位负责支付。
患者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按照医保规定进行。
8. 转诊转院的注意事项•患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目标医疗机构就诊,否则转诊凭证将失效;•在目标医疗机构就诊期间,患者需按医生要求进行相应的治疗,并配合完成相关检查;•患者需及时向原就诊医疗机构通报转诊转院情况,以维护医患关系和病情跟踪。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

医院转诊、转科、转院制度第一条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双向转诊(一)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二)经社区门诊内会诊仍未能确诊的患者,经常规治疗病情控制不满意的患者以及社区条件下无法继续治疗的患者,均应转到医院有关专科进行诊治。
(三)转诊患者应由经治医师开具转诊单,并进行“转诊登记”。
(四)医院各专业门诊应指定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诊治转诊患者。
(五)转诊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终结,可以返回社区继续治疗时,会诊医师应填写“转诊回执”,提出下一步治疗意见,转回社区。
(六)社区医师接到“转诊回执”后,根据专科医师的意见继续开展诊疗工作,“转诊回执”放入患者个人健康档案中保存,并在转诊登记中记录。
第二条医院内转科患者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出科写转出记录并带齐有关资料,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当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出入院管理处和营养科。
基本医疗保险患者转出前应根据患者付费方式不同如:工伤、单病种、计划生育付费者,转出前将病历送结算处,住院费用分段结算,重新办理住院手续。
第三条转院(一)凡在本院诊治确有困难的患者,应按有关规定转院诊疗。
遇有特殊情况,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提出,经医政处审批,可转其它医院。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中途转院,须经医院科主任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院转诊单,报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二)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抢救的严重外伤和危重患者根据需要值班医师可直接转院,但应注意转院途中的安全,必要时派人护送。
(三)除急诊转院外,转院须经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填写转诊单、科主任签署意见(转指定医院)。
除指定的医师外,其他人不得决定转院。
第四条非本科业务范围内的患者不得办理转院。
第五条转诊单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第六条转诊或转科时实施患者评估,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近亲属告知转诊、转科理由以及不适宜的转诊、转科可能导致的后果,获取患者或近亲属的知情同意,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做好相关准备,选择转诊或转科适宜时机。
医保转院流程

医保异地转院手续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办理:
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1、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当由当地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并为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后,参保人员可直接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前往就医地。
2、如果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需再次转院的,应由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
转诊备案统一由参保地有转诊权的定点医院办理。
二、提交相关材料:
1、市内转院:需要提交《转院审批表》。
参保人员应持《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医保中心申报窗口办理。
符合条件者即时审批并签章,将一份《审批表》存档备查,另两份交参保人员,一份作报销凭证,一份交定点医院存档。
2、市内紧急抢救: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主要的能说明病情严重程度的检查)、120急救发票等资料。
三、注意事项:
1、异地转院手续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可能不予受理。
2、参保人员应首先选择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根据病情需要必须转诊转院的情况下,可以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3、异地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就医终结后的一定时间内(通常为3个月),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申报审核。
未经批准和备案转外地就医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费用的,医疗保险将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医院医保病人转诊转院制度

医院医保病人转诊转院制度
1.参保患者确因病情需要转院的,首诊医院要及时提出转诊意见,填写《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以下简称《转诊转院备案表》,报市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处备案同意后,转城区内上一级别定点住院治疗。
确需转往城区外医院就医的,须由城区内三级定点医院提出转诊意见,履行以上转院手续后实施。
因紧急抢救需转诊转院时,可先行转院,5日内凭急诊证明按上述规定补办转院手续。
转诊转院治疗手续一次性有效,时间最长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的、必须到首诊定点医院和市医保管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2.在市直定点医院之间转诊转院,由原经治医院、转往医院与市医保管理部门分别结算。
转往本省协议、非协议医院住院治疗的,本人需先分别自付符合统筹基金结算规定费用的5%、10%,剩余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结算。
未经市医保处批准转往市外住院治疗的,其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
原则上在医院诊断明确且医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
病情复杂且医院确因条件受跟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