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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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转院转诊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人的转院转诊事务,确保病人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提高医院之间的协作效率。

通过明确转院转诊的程序和责任,减少医疗纠纷的风险,提升医院形象和声誉。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发起和接收转院转诊的病人,并适用于与本医院签订相关协议的其它医院。

三、定义1. 转院:指本医院将病人转送至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行为。

2. 转诊:指其他医疗机构将病人转送至本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和治疗的行为。

四、转院流程1. 确定需转院病人:经主治医生和医务部门确认必要性后,将病人列为转院候选人。

2. 寻找接收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将与其他医院联系,寻找具有相应专业和资源的接收医疗机构。

3. 安排转院手续:医务部门协助病人及家属准备转院所需的各项手续和材料,包括病历、检查结果等。

4. 提交转院申请:医务部门将转院申请提交给接收医疗机构,同时记录申请的日期和相关信息。

5. 确认接收意见:接收医疗机构对转院申请进行评估,验证病人是否符合接收条件,并及时向本医院反馈接收意见。

6. 安排转运和转诊:根据接收意见,医务部门协调安排病人的转运和转诊事宜,确保病人顺利到达接收医疗机构。

7. 撤销或延期转院:如接收医疗机构无法接受病人或病人及家属主动要求撤销或延期转院,医务部门将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五、转诊流程1. 确定需转诊病人:其他医疗机构经过评估后,确认需要将病人转诊至本医院时,将病人列为转诊候选人。

2. 提交转诊申请:其他医疗机构将转诊申请提交给本医院,同时记录申请的日期和相关信息。

3. 确认接诊意见:本医院医务部门对转诊申请进行评估,验证病人是否符合接诊条件,并及时向其他医疗机构反馈接诊意见。

4. 安排接诊:根据接诊意见,医务部门协调安排病人接诊事宜,包括床位安排、医生接诊等。

5. 接诊通知:医务部门将接诊结果通知其他医疗机构,并提供病人的接诊时间和相关信息。

6. 撤销或延期转诊:如本医院无法接诊病人或其他医疗机构主动要求撤销或延期转诊,医务部门将及时处理相关手续。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1. 内容简介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医疗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转诊转院的定义
- 转诊:由住院医疗机构出诊医师将患者转去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检查、治疗或观察的行为。

- 转院:住院医疗机构将已经接受过治疗的患者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或康复的行为。

3. 转诊转院的条件
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才具备开展高难度病例诊疗、开展大型手术、进行重症监护以及具备医疗救助等功能,应明确转诊转院条件和安排。

在满足以下条件之后,转诊转院才得以进行:- 转诊转院符合医疗诊断和治疗常规,且诊断明确、治疗方案合理、患者同意转诊转院;
- 转诊转院符合国家相关的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 转接医疗机构同意接收转接患者。

4. 转诊转院流程
- 患者与医疗机构签署转诊转院知情同意书;
- 转出医疗机构完成病案资料整理、复印;
- 转入医疗机构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提出治疗建议后征得患者意见;
- 患者本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安排进行转院治疗;
- 转入医疗机构将转出医疗机构患者病历材料归档存储。

5. 执行责任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转诊转院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并明确执行责任和工作职责。

转出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转入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提供有关资料。

转入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的诊疗管理。

6. 监督检查
相关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转诊转院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

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管理规定及流程(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4.转出科原有医嘱,在转出时一律停止。

转入科重新确定治疗方案,另开医嘱,做好一切转入的处理。

5.转科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二)转院制度1遇有疑难或危重病人,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报请院长批准,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并向患者说明情况,并填写病情知情同意书,做好解释取得同意。

2.危重病员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相对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或联系县120来院接受病人。

3.病人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要求自动出院”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

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5.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转院患者的终末消毒同出院患者。

(三)转诊制度1、根据卫生部实行双向转诊服务(即我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并签订协议),让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形成优势互补。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

健全转院和转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转院和转诊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需要进行转院和转诊的患者,相关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转院是指将某一患者从本医院转移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连续治疗;转诊是指将某一患者从本医院转至其他医生进行进一步诊断或治疗。

第四条本制度的重要目标是确保转院和转诊程序的规范性、透亮性和高效性,保证患者合法权益的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转院管理第五条转院申请的重要方式为书面申请,患者或其家属须在申请书中认真描述患者病情、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医生诊断看法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患者所在科室的主治医师需对患者转院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并出具书面看法,包含对患者的病情、转院的必需性、适合的转院医疗机构等方面的评价。

第七条患者转院申请需经过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筛查,确保其需求合理、真实,患者或家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转院的风险和费用等。

科室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转院申请交给医务部转院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综合评估和协调,确定合适的转院医疗机构,并帮助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医务部转院办公室应在转院申请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院医疗机构确实定,并将相关信息通知患者或其家属。

第十条患者或其家属在接到医务部转院办公室通知后,应自动联系确定的转院医疗机构,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医务部转院办公室应与转院医疗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的转院进展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转诊管理第十二条转诊申请的重要方式为医生书面申请,包含医生的诊断看法、治疗方案和需要转诊的医生或医疗机构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医生提交转诊申请后,需要将患者诊疗信息整理清楚,包含病历、影像检查资料、试验室检查报告等,并附上书面转诊看法。

第十四条转诊申请需经临床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看法,其中应包含对患者病情多而杂性、转诊的必需性、合适的转诊医生或医疗机构等方面的评价。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

医院转院转诊规章制度一、转院转诊的定义转院转诊是指一个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至另一个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检查的过程。

转院转诊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转院转诊的适用范围1.需要进一步诊疗或治疗的患者;2.需求转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3.特殊专科门诊治疗或手术的患者;4.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5.需求特殊检查的患者。

三、转院转诊的程序1.患者向原就诊医院提出转院转诊申请;2.原就诊医院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患者的转院转诊申请;3.原就诊医院向患者开具转院转诊单,并将相关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一并转交至目标医院;4.患者凭转院转诊单和相关资料前往目标医院进行治疗或检查。

四、转院转诊的权利和义务1.患者有权选择接受转院转诊治疗的医疗机构;2.原就诊医院有权评估患者的转院转诊需求,决定是否同意转诊;3.目标医院有义务按照转院转诊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患者提供治疗或服务;4.医疗机构应当确保患者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5.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转院转诊相关信息。

五、转院转诊的风险控制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转院转诊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转院转诊流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利益;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转院转诊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转诊中出现的问题。

六、转院转诊的优势1.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通过转院转诊,患者可以及时接受更专业化的医疗服务;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转院转诊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合理利用;3.提高医疗机构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转院转诊,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可以互相学习和交流,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4.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患者可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医疗机构,提高就诊体验。

七、转院转诊的挑战1.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不畅;2.转院转诊的流程繁琐、耗时;3.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意愿较低;4.患者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承受能力差等问题。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

医疗患者转诊与转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患者的转诊与转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内部各科室之间的协作,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一节转诊定义转诊是指患者在就诊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医生的诊疗下,依据诊疗结果和患者需求,需要将患者引荐给其他科别的医师或跨医院的医疗机构连续治疗的行为。

第二节转诊的责任和义务1.医生的责任:在医院的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确诊患者疾病后,假如认为需要跨科或跨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应及时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转诊申请,并供应认真的诊疗资料、病历和诊断看法。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责任:收到医生的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决议是否同意转诊,并指派相关的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转诊事宜。

对于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应尽量满足其转诊需求,并布置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接诊。

3.医生的义务:在转诊后,原就诊医生应向接诊医生供应认真的病历资料,并供应必需的治疗咨询,确保患者能够顺利接受进一步的治疗。

4.患者的义务:患者应乐观搭配医生的转诊计划,并依照医生的要求供应相关的病历和诊断资料。

患者转诊后应依照接诊医生的要求进行治疗,并及时向原就诊医生汇报治疗情况。

第三节转诊的程序1.医生的转诊申请:一科或一诊断专病科就诊医生在认定患者需要转诊后,应向医院管理负责人提出书面转诊申请,明确供应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资料、治疗方案等。

2.医院管理负责人的审批:医院管理负责人收到转诊申请后,应召开会议进行审批,审查转诊的必需性和合理性。

经过讨论决议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组织协调工作人员处理转诊手续。

3.转诊通知和接诊布置: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将转诊结果通知就诊医生和接诊医生,并布置工作人员与患者联系,告知转诊的时间和医疗机构的信息。

4.患者治疗跟踪:接诊医生应及时与原就诊医生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治疗进展,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将治疗结果反馈给原就诊医生。

第四节转诊记录与归档1.转诊记录:医院应建立转诊记录的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转诊原因、转诊医生、接诊医生、治疗方案、转诊结果等信息,并保持机密性。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四篇篇一: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XXX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7、确诊或高度疑似流行症的病人按相关划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8、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接洽办理,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实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实表》中写明“请求自动转院,自愿承当转院风险,结果自傲”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转诊转院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在医患双方需求下,将患者从一家医疗机构向另一家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服务的过程。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资源统筹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2. 转诊与转院的定义转诊:指由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生向另一家医疗机构的医生发送患者需求转诊专科门诊、病区或其他医生会诊的行为。

转院:指患者在医生的建议下,由一家医疗机构出院并转入另一家医疗机构的过程。

3. 转诊转院的流程3.1 转诊流程医生判断患者需要转诊的需求填写转诊单并通知患者患者同意后传真或邮寄转诊单至目标医疗机构目标医疗机构接到转诊单后通知患者预约患者就诊并将诊疗结果反馈至转诊医疗机构3.2 转院流程医生判断患者需要转院的需求与目标医疗机构联系并确保接收患者准备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医疗报告患者入院并接受治疗治疗结束后将患者病历归档并反馈至原医疗机构4.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优势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患者可获得更专业的治疗服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避免医疗资源的重复利用提高医生交流合作:医生间通过转诊转院实践增进专业交流 5.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挑战转诊转院流程复杂:需要协调多方医疗机构及患者的信息传递信息共享不畅:容易造成病历遗漏或信息不准确医疗保障不完善:转诊转院费用问题,医疗保险结算困难6. 改进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建议加强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明确转诊转院相关费用结算规定规范转诊转院流程:制定统一标准,简化流程7. 结语转诊转院管理制度是医疗服务提升和资源合理利用的重要环节,通过不断完善流程和规范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患者及医疗机构的需求,提升全社会的医疗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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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保转诊转院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居民和离休参保人员的管理,减轻患者及医院的经济负担,对参保人员不仅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需要转诊转院的,也必须严格审批。

原则上在我院诊断明确且我院具备治疗条件的不予转诊转院;因诊断不明或治疗上有困难,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的则请专家来院会诊。

病情复杂且我院确因条件受限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先由经治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3人)会诊,包括科主任、科室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经管医师等等,必要时请相关科室的主任或副主任等一同会诊,在《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上写明转诊转院理由,《医保市外转诊转院申报审批表》到医务科领取,参加人员签名后(至少有3人签名),送医务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最后送市或区医保局审定。

各科室负责人,既要考虑参保人员的病情需要,也要为医院的利益着想,共同把好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关。

患者转院制度
为规范住院患者转院程序,使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诊断与治疗,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我院住院患者转院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遇有疑难或危重患者,由于本院设备及技术水平所限,诊疗困难,需要转其他医院诊疗者,必须请院外会诊,征得同意,由科主任提出,填写好《转院申报单》,报医务科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院手续。

2.危重患者转院须慎重,一般要待病情稳定后方可转出,或采取必要的措施,随车护送抢救,保证途中安全,严防发生意外。

3.患者转院时,应书写病历摘要,介绍病史、病情及有关检查资料,以供转入医院诊治参考。

4.本院或本科已同意转入的患者,接到患者入院通知后,应予收治,不得推诿、拒收。

5.对违反以上制度擅自将患者转出或转入,医院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管医生通报批评及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罚,因擅自转出或转入造成不良后果及医疗纠
纷时,按医院有关制度及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附:医院患者转院申报单

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加强与外院医务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并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畅通外院患者转诊我院的通道,并简化有关程序,特制定外院转诊至我院的患者接诊处理的有关规定,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接到外院医务人员(简称介绍人)介绍患者来我院诊治的电话或转诊单时,接听电话或收到转诊者为第一责任人,要将介绍人、患者姓名、约定来我院诊治时间、是否需要派车、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报告医院发展服务部。

二、对所有新入院的患者,经管医生都必须询问患者是否通过当地医务人员介绍而前来我院诊疗,如有介绍人,必须问清介绍人姓名、所在医院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报告医院发展服务部。

三、发展服务部接到报告后,指定专人及时与介绍人联系,并亲自到门诊部迎接到达我院的患者,安排专家接诊。

对已住院的转诊患者,也要亲自去看望并核实介绍人有关信息。

四、当介绍来的患者需要住院时,由发展服务部安排住院,如无法按“病人分类收治管理规定”安排住院科室时,与医务科协商收治,并派专人带领患者办理好入院手续,将患者带到住院部,然后电话告知介绍人患者诊疗经过及已住院等信息。

患者住院过程中,还要定期向介绍人反馈患者病情及疗效等信息。

五、发展服务部要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及时登记转诊患者的详细情况。

并建立介绍人联系档案,切实加强与外院的联系与沟通。

六、当转诊患者住院后需要转科时,发展服务部要派专人带患者办理好转科手续并将患者送达另一个住院科室。

七、财务科每月对所有新入院病人来自哪个县(市)的人数要进行一次统计,统计结果于次月五日前交至医院发展服务部。

八、凡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患者不满、投诉或造成不良后果,将按医院有关处罚条款对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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