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公务而配备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民、高效。
第五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运用和管理公务用车,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和调拨第六条机关根据公务需要和经费预算,合理配备公务用车,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拨。
第七条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公务用车的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
第八条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预算和管理要求,对机关公务用车进行调度和调拨。
第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调拨应当明确用途、时间、地点和期限,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调拨应当进行备案,并及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依法行驶,文明驾驶,守法办事。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爱护车辆,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装、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车辆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和台账,定期汇总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十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和保险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障。
第二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用车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用车人员的素质和驾驶技能。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队的使用效率和节约资源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使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包括直接使用或者委托使用行政池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
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服务于行政机关工作及公共利益事务,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高效、安全、节约、环保,并遵循公共利益和货币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对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行驶管理、维保管理、加油管理、事故处理、处置等。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定点、定时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行为。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情况时,应当即将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必要时可以请求支援。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珍惜资源为前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和合理安排。
第十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一)严谨审慎,避免滥用和挥霍;(二)合理分配、合理使用,确保效率和节约;(三)注重安全、环保和质量,保证工作无障碍。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审批、登记、报销等管理制度,并规定使用车辆的时长和里程限制。
第四章维护和更新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维护和更新应当以保证车辆安全、持久、环保、符合规定标准、合理经济为原则。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需要更新或者废弃时,应当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设立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负责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同时参预单位工作的相关协调和管理。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重点考虑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合理利用和节约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依据《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和管理行政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公务用车。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分类和使用权限第三条公务用车的分类根据用途和性质,将公务用车分为以下几类:1. 领导干部使用的公务用车2. 行政办公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3. 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第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权限1. 领导干部可以使用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公务用车。
2. 行政办公人员可以使用本单位的公务用车。
3. 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本工作岗位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公务用车的申请1. 公务用车申请需提前至少一天提交,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用车事由等信息。
2. 公务用车的申请必须经领导干部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审批1. 公务用车的审批需按照正式程序进行,包括审批表的填写和签字确认。
2. 审批人员需核实申请人的用车事由,并保证用车事由符合规定。
第四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1. 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应在工作时间范围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超时使用。
2. 公务用车的加班使用需进行额外审批,并按规定支付额外加班费用。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保养维护1. 公务用车的保养维护由指定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2. 公务用车的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1. 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需详细记录行驶里程、用车事由、油耗情况等信息。
2. 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应及时上报,并定期进行核对和审查。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考核第十条公务用车的监督1. 监督部门需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用车规范和合理。
2. 监督部门有权要求公务用车的相关单位提供用车记录和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考核1. 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权的评估依据。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务用车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提升公务机关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用车使用效益,制定本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
三、用车申请与审批1. 公务用车的使用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用车事由、时间、路线计划等相关信息。
2. 申请人需经过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公务用车,审批结果需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内公示,并做好记录。
3. 公务用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申请所确定的时间,如有需要延期使用,须提前申请并经领导批准。
四、用车管理要求1. 行程打卡制度:公务用车出行时,司机和乘车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点使用公务手机或者其他相关设备进行打卡,记录出行时间和地点。
2. 公务用车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 保养维护管理:公务用车需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及时维修车辆故障,保障车辆性能和安全。
4. 节约用车原则:公务用车需按照用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严禁滥用公务用车,不得私自借用或准许他人使用公务用车。
5. 围绕公务需要:公务用车需根据具体工作需求进行合理的调配和使用,确保用车的合理性和效益。
五、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公务用车的购置需按照相应的采购规定进行,确保购置环节的公开透明,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 车辆登记和备案:所有公务用车需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登记和备案,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车辆使用登记:公务用车每次使用前,需进行使用登记,并记录行车里程、油耗等相关信息,以便后期统计和分析。
4. 车辆保险和年检:公务用车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险购买和年检,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六、监督与处罚1. 监督机制:建立公务用车管理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违规处罚: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停用公务用车等处理措施。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经济性原则:合理安排使用,节约成本;(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满足公务需求;(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公务用车购置应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预算安排,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新购车辆应选择节能环保、性价比高的型号,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六条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条车辆使用应合理安排行程,避免不必要的长途行驶,减少油耗和维护成本。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八条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车辆维修应选择资质合格的维修点,并严格执行维修记录和费用审核。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条公务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条报废车辆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处置。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应根据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详细制定,并应包含更具体的操作流程、责任分配、费用管理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附件

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附件.doc根据您提供的标题“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附件.doc”,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要: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务用车和私车公用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用的单位及个人。
3. 管理原则:公务用车和私车公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安全、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1. 车辆配置:根据单位性质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2. 使用范围:公务用车仅限用于执行公务活动。
3. 使用审批:使用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 费用管理:公务用车产生的费用应按照规定标准报销。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1. 私车公用条件:私车公用需满足安全、合法等条件。
2. 申请程序:私车公用应由车辆所有者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 费用补偿:私车公用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单位应予以补偿。
4. 安全责任: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使用规定1. 驾驶资格:使用公务用车或私车公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
2. 行车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维护: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第五章违规处理1. 对违反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使用车辆、公车私用、超标准报销费用等。
第六章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3. 本办法如有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管理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原则1、集中管理原则单位公务用车由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2、统筹安排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车辆,确保重点工作和紧急任务的用车需求。
3、节约高效原则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4、安全第一原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二、车辆使用范围1、单位领导的公务活动。
2、单位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活动,如会议、调研、检查等。
3、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
4、其他经批准的特殊情况。
三、车辆调配与使用1、用车申请各部门需要使用公务用车时,应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车辆管理部门。
2、车辆调配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调配,并通知申请部门和驾驶员。
3、出车准备驾驶员在接到出车任务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携带相关证件和工具。
4、用车记录驾驶员应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记录出车时间、地点、里程、油耗等信息。
四、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资质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熟练,品行良好,无不良驾驶记录。
2、驾驶员职责(1)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爱护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和良好的运行状态。
(3)严格遵守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配和安排。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或用于非公务活动。
3、驾驶员培训单位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1、定期保养车辆按照规定的里程和时间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加强资源节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机关公务用车是指机关作为公务活动需要,为工作人员服务的专用汽车、摩托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
第四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节约、便民原则,确保公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五条机关应该根据实际需要科学配置公务用车数量,并按照相关规定购置或租赁。
第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应当保持良好的登记、管理和维护制度。
(这里省略若干章节)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机关公务用车造成挤占、浪费等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对于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公车配件、燃油等其他特殊待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附件:1.机关公务用车登记表格范本2.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记录表格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X年颁布的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权益和职责。
2.公平、公正、节约、便民原则:公共行政管理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对公务用车管理应公平、公正,节约资源,便利使用者。
3.经济责任: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
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
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
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
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
25万公里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或行驶里程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不得因领导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更新后,旧车应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废旧物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综合计划编制工作安排,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次年公务用车计划进行编制初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各县公司计划由市公司统一初审上报),编制公司年度公务用车配备计划,经公司研究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集团公司批准后,作为零购专项计划的一部分纳入年度综合计划。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结合公司公务用车实际,合理安排费用,加强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租赁以及运行等费用的统一预算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和要求,做好集中招标购置公务用车的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一)根据需要,加装公务用车GPS定位装置,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
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三)严禁公务用车私用,如用于办理私事,婚丧嫁娶、旅游度假等非公务活动。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护保养成本。
(一)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公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二)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应按照年度预算范围内实报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加强公务用车单车费用统计管理,对运行费用,即保养、维护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过桥费等各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第十九条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公务用车或向其摊派、转嫁购置公务用车资金及各类相关运行费用。
第二十条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作为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考核内容,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集体、多经、控股和代管企业公务用车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由各直属单位、各县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根据管理职责,依据本办法,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