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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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薪资构成及其准则

医院薪资构成及其准则

医院薪资构成及其准则简介本文档将介绍医院薪资构成及其准则。

薪资构成是指医院员工薪资的组成要素,准则则是指医院在制定薪资政策时所遵循的原则和规定。

薪资构成医院薪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素:1. 基本工资:医院根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内容确定的固定薪资金额。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的额外奖金,通常与工作业绩相关。

3. 加班工资:医院根据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量给予的额外报酬。

4. 岗位津贴:根据员工的职位特殊性给予的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技能津贴等。

5. 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职务级别给予的津贴,如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等。

6. 福利补贴: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薪资构成可能因医院的规模、地区、员工职位等因素而略有不同,具体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薪资准则医院在制定薪资政策时,应遵循以下准则:1. 公平公正:薪资制度应公平合理,员工的薪酬应与其贡献和价值相匹配,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

2. 合法合规:薪资政策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 灵活变动:薪资政策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市场竞争、员工绩效等因素进行调整和变动。

4. 激励导向:薪资政策应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5. 透明公开:薪资政策应对员工透明公开,员工应清楚了解自己的薪资构成和计算方式。

医院在制定薪资准则时,可以参考相关行业的薪资调研结果和市场行情,在与员工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制定。

结论医院的薪资构成及其准则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薪资构成和准则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医院的整体绩效。

医院在制定薪资政策时应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公平、合法、灵活、激励和透明的原则得以贯彻。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医院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院长、副院长、各科室主任、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医院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性质、工作难度、责任大小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医院薪酬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每月发放。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奖金等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医院薪酬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五条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对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第十六条临时调整: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医院经济效益等因素,对薪酬进行临时调整。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十七条医院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十八条薪酬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各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第十九条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修订薪酬管理制度;(二)制定、修订薪酬结构;(三)监督薪酬发放;(四)监督薪酬调整;(五)处理薪酬管理中的争议。

医院薪酬发放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薪酬发放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薪酬发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薪酬发放管理,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薪酬按时足额发放。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

第二条定义1.薪酬:指员工从事工作所获得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福利补贴、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2.发薪周期:指薪酬发放的时间周期,一般为月度。

3.薪酬核算期:指每个发薪周期内的工作时间段,一般为一个月。

4.试用期薪酬:指员工在试用期内所获得的薪酬。

5.实习生:指在医院实习的学生或实习医生。

第二章薪酬发放流程第三条发薪周期1.医院设定每月一个发薪周期,以自然月为单位,从每月的1号至月底。

2.各部门应在发薪周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薪酬核算,并将核算结果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条薪酬核算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的考勤、请假、加班等情况进行核算。

2.核算期间内如发生误差或疑义情况,应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协商并进行核对。

3.核算完成后,将核算结果进行汇总,确定每位员工的薪酬发放金额。

第五条薪酬发放1.薪酬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2.医院将在每月发薪周期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薪酬发放至指定账户。

3.如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薪酬发放时间会相应提前。

第六条特殊情况处理1.离职员工:离职员工的薪酬将进行最后结算,并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发放,以银行转账形式进行。

2.正式员工试用期薪酬:试用期薪酬应当按照试用期工作时间进行结算,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员工指定账户。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薪酬考核方式1.医院将采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薪酬调整。

2.绩效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周期为自然年度。

3.绩效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质量、专业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4.人力资源部门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的薪酬调整幅度及奖金发放。

第八条薪酬调整原则1.薪酬调整应当按照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

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

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
概述
本文档旨在介绍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

薪资构造是指医院
对员工的薪酬安排和组成方式,规定标准是指医院对薪资的设定标
准和相关规定。

薪资构造
医院薪资构造通常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医院向员工支付的固定薪资,通常根
据员工的职位和工作经验确定。

2. 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
发放的额外奖金。

3. 加班补贴:医院根据员工的加班情况,支付相应的加班补贴。

4. 职务津贴:医院根据员工的职务和职称发放的津贴,作为职
务补贴或者额外福利。

5. 节假日福利:医院在法定节假日或特殊节日给予员工的额外福利,如节日津贴或礼品等。

规定标准
医院在制定薪资规定标准时,通常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员工职位和工作内容:医院会根据不同职位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设定不同的薪资标准。

2. 教育和工作经验:医院会考虑员工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以确定相应的薪资水平。

3. 行业标准和市场竞争:医院会参考行业内的薪资水平和市场竞争情况,以确保薪资具有相对竞争力。

4. 绩效评估:医院可能会通过绩效评估来确定员工的薪资增长和奖金发放情况。

5. 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医院会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确保薪资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总结
医院薪资构造与规定标准是确保员工薪酬合理和公平的重要方面。

医院通过设定薪资构造和规定标准,旨在激励员工的工作表现,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量等因素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 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加班费、出差补贴等,激励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

4. 法定福利和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五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按月发放,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第六条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和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第七条员工请假、病假、产假等情况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八条医院工作人员薪酬调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年度调薪: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员工岗位、学历、职称等因素进行调整。

2. 职称晋升:员工在岗位上取得更高职称,相应提高薪酬。

3. 工作表现优异: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经考核认定后给予薪酬调整。

4. 岗位变动:员工岗位变动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九条医院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医院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年薪制管理制度

医院年薪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薪酬管理,提高医院运营效率,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医护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2. 薪酬水平与医院发展、员工贡献相匹配;3. 体现岗位价值、责任风险和技术难度;4. 确保医院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医院年薪由以下部分构成:1. 基础年薪:根据员工岗位、学历、资历等因素确定;2. 绩效年薪:根据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3. 奖金:根据医院年度经营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确定;4.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

第三章考核与分配第五条医院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分配方案。

第六条年度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岗位职责履行情况;2. 工作业绩;3. 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4. 遵纪守法情况;5. 继续教育情况。

第七条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不同的绩效年薪。

第八条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1. 向关键岗位、临床一线岗位倾斜;2. 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3. 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4. 确保医院经济效益。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九条医院设立薪酬管理办公室,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薪酬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及分配方案进行审查和调整。

第十一条医院建立健全薪酬管理监督机制,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医院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确保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合理。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突出贡献奖等,根据医院年度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医院财务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的准确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每年度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调整:因聘用人员晋升、职称评定、工龄增长等情况,可进行一次性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医院薪酬管理实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聘用人员薪酬信息。

第十六条聘用人员有权查询本人薪酬情况,但不得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体员工。

二、薪酬构成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照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工作年限确定,每月固定发放。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并且绩效工资将作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

3.奖金:医院设立各类奖金,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结果等确定。

4.福利待遇:医院为员工提供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年假等。

5.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医院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6.其他:其他薪酬构成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薪酬调整1.定期调整:医院将定期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结果等确定调整幅度。

2.特殊调整:对于特殊情况下表现优秀的员工,医院将给予额外的薪酬调整。

3.薪酬公开:医院将对员工的薪酬设定公开透明的原则,员工可随时查阅自己的薪酬情况。

四、福利待遇1.医疗保险:医院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员工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各项权益。

2.住房补贴:医院为城市外来员工提供住房补贴。

3.带薪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确定。

4.节日福利:医院为员工提供节日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节日福利金、节日礼物等。

5.其他:其他福利待遇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薪酬管理1.绩效评定:医院将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确定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2.薪酬激励:医院将建立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薪酬监督:医院将建立薪酬监督机制,监督薪酬的发放情况,确保薪酬的公正合理。

4.信用评估:医院对员工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薪酬等级。

六、违纪处罚对于违反医院规定的员工,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降低薪酬等级、停发奖金等。

七、附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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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薪酬制度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医院发展的要求,实现薪资与福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发挥激励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

第二章薪资管理办法第三条管理原则一、以岗位为基础,实行岗位工资。

二、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薪资。

第四条薪资形式按月计算工资,并根据公示结束的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具体考核标准及发放形式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五条薪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等构成。

岗位工资:依据职工学历、职称确定。

薪级工资:依据职工工龄确定。

绩效工资:依据职工上月不同的工作量,确定绩效工资幅度。

各类津补贴: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薪资等级及薪资标准一、薪资等级根据岗位不同,将岗位工资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类,每个岗位均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

二、薪资标准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详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和《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绩效工资根据医院上月收支结余、工作强度、账户余额及全年工作安排进展情况统筹确定;各类津补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定。

第七条薪资的确定和调整一、一般情况下,正式职工在入职前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职工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标准;临聘职工在入职前,由聘用医院确定职工的薪酬形式及薪资标准,并在聘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

二、新进人员试用期期限为一年。

三、无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正式职工试用期工资由上级人事部门确定;临聘职工试用期工资原则上按照岗位工资加薪级工资标准的80%确定。

有工龄的新进人员入职后在试用期间执行标准的岗位工资及薪级工资。

四、新进人员试用期前三个月不发放绩效工资;本单位在岗临聘职工通过公招等途径转为正式职工试用期前三个月仍按照临聘职工绩效工资发放。

五、职工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职工的转正定级工资。

六、职工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岗位变动,按新岗位工资标准确定薪资。

七、因各种原因发生薪资调整,正式职工以上级人事部门批准之日(调薪生效日)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临聘人员以院办公会研究批准之日的次月为准执行新的薪资标准。

八、由医院派送到上级部门进修学习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正式职工=医院平均绩效工资*0.8;临聘职工=医院临聘职工平均绩效工资*0.8(公招后医院直接送上级医院进修人员,前三月不发放绩效工资,进修学习结束后回单位的第一月若要开始发放绩效工资则参照进修学习的职工绩效发放标准,第二月才参照医院在岗职工绩效发放标准)。

第八条薪资计算一、职工事假及其他各类休假期间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假期及待遇》执行。

二、新进职工薪资从其报到之日起按计算,若在上半月则按照全月发放;若在下半月则按照半月发放。

三、辞退、离职人员的薪资以批准离职并办完交接手续之日止,按日工资计发。

第九条薪资编制与发放医院办公室将全体职工当月应扣款项统计明细表,于次月3日前交财务科;职工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和发放办法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个人应承担部分从薪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发薪日期一、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津补贴发放日期为当月20日。

二、绩效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8日。

(因为个别特殊原因,发放日期会有所变动,具体有院财务科解释)第十一条薪资管理权限一、人事科是医院薪资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医院薪资管理体系的规划和维护。

二、财务科对全院职工的薪资进行计算,并对绩效工资总额发放的数额有建议权。

三、院办公会对职工薪资的确定和变动有决定权。

第三章福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伙食补贴医院按5元/人.餐的标准给予职工伙食补贴,每月按实际误餐数发放。

第十三条通讯补贴医院根据职工工作需要,按标准给予通讯补贴。

第十四条其他补助一、学历提升补助:针对提高在职学历的人员,医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具体标准为:函授(成人)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10%补助;自考教育在职专科、本科学历按照学费的30%补助;在职研究生学历按照学费的50%补助。

补助要求:国家承认的正规学历、正规发票,申请补助时需跟医院签订协议(毕业以后在医院连续服务三年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二、困难补助:凡在医院满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临时性困难补助,由院办公会批准后,可获500-1000元的补助。

第十五条文体活动医院本着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的目的,将不定期组织安排职工的文体活动。

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修订、补充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医院薪酬管理制度医院薪酬管理制度总则为维护某某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中心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心运营总监、业务主管、口腔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营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为主。

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

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基本月薪;2、绩效月薪;3、奖励月薪;4、法定福利和保险;5、培训、考核优秀者奖励。

薪酬管理办法五、基本月工资:1、以每个月10号发放,按时核发;2、月基本工资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整形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核定;、特殊情况、特别人员可汇报公司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1、在每月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2、任职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与营销服务考试。

按末位淘汰制度实行,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优秀者可以适当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规定严重者;2、辞职或辞退者;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5、工资发放、停发的决定权在口腔运营总监处;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

福利保险十、上班满一年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上班满一年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60%。

个人负责40%。

十三、国内进修学习: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一年者,考核结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学习地进行学习。

费用中心负责。

2、中心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运营总监可以汇报公司给予到总部参观学习、旅游。

费用由中心负责。

附则十四、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十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中心人力资源部。

十六、医院上班时间暂定为早上8:00--11:30。

下午1:30--6:00.每星期天休息,医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我刚接触到医院的管理,好好学习一下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篇三:医院员工薪酬分配方案康美妇产医院员工薪酬分配方案(试行)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民营医疗机构特点,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分配调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体现以岗位业绩为基础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方案:一、职级工资职级工资必须综合个人技术职称的任职年限,岗位职责、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职级工资标准。

1、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主任医师:2000元至 2200元/月(试用期:1800元至 2000元/月)。

*副主任医师:1600元至2000元/月(试用期:1500元至1800元/月)。

*主治医师:1200元至 1600元/月(试用期1000元至1400元/月)。

*医师: 900元至1200元/月(试用期800元至1000元/月)。

*医士(执业助理医师):800元至1000元/月(试用期700 元至900元/月)。

2、未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专业人员:*本科学历:800元至900元/月(试用期700元至800元/月)。

*大专学历:750元至850元/月(试用期650元至750元/月)。

*中专学历:700元至800元/月(试用期600元至700元/月)。

*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相应职称的技术人员参照以上标准(或按以上标准下降5-10%)执行。

3、技术工人:*高级技工:1000元至1200元/月(试用期800元至1000元/月)。

*中级技工:800元至1000元/月(试用期700元至900元/月)。

*初级技工:700元至800元/月(试用期600元至700元/月)。

4、普通工人:熟练工:600元至800元/月(试用期500元至700元/月)普通工:500元至700元/月(暂不实行试用期)二、保底工资1、全额保底工资:凡经双方协商确定全额保底工资标准的,医院将按时发放。

享受全额保底工资的专业人员(专家)不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年功工资、加班补贴助和绩效奖励。

2、差额保底工资:凡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职级工资标准+业务收入提成+差额补贴而达到协定保底工资标准的为差额保底工资。

若职级工资+业务收入提成达到或超过协定保底工资标准的按实际金额发放,若职级工资+业务收入提成达不到协定保底工资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医院补贴,按协定保底工资标准发放。

享受差额保底工资的专业人员(专家)不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年功工资、加班补贴和其他奖励。

三、年薪工资享受年薪工资的工作人员,必须综合其技术职称的任职年限、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服务水平,由董事会或总经理与其协商确定年薪工资标准,并以年薪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额,然后每月按月平均工资额的80%发放,其余部分(20%)年终考核结算,并按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兑现。

享受年薪工资者,不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年功工资、加班补贴和绩效分配。

四、工资结构与分类凡医院员工在院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劳动薪酬均为劳动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其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特殊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个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参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有关“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规定,特确定我院员工基本工资标准:1、取得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的技术人员:主任医师:1975元/月;副主任医师:1247元/月。

主治医师:861元/月;医师:7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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