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理想、权利与现实
第二章公民社会理论

公民社会理论的特征
1,界定公民的自由和平等的人格 2,公民社会的公共理性指导特征 3,公民社会理论强调非营利性、公益性 4,公民社会理论指明了社会发展的合作性
公民社会理论与NGO的关系:
公民社会理论与非政府组织理论的融合是一个渐进的 过程(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行政管理学—NGO与政府及市场之间
讨论:
应当如何理解NGO之于公民社会发展的意义?
“公民社会”概念演 变的三阶段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古希腊的城邦国家与公民 大会 主要指城邦文明,是与自 然(野蛮)相对立的文明 社会,是具有一定正式结 构、制度、政治文化的城 邦生活
黑格尔(16-18世纪)-《法哲学》
哈贝马斯(1970s)
公共领域 进一步分离了市场与社会 主张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 构成, 强调它的社会整合功能和文 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在政府、企业、社会三足鼎 立的框架下一个新型的公共 治理的部门、是对政府能力 的有限与不足,市场失灵的 反思下提出的“第三种机 制”,体现了社会在公共秩 序中的自制力。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由市场经济、志愿组织和独 立的司法体系 三部分构成 其核心是文明社会中国家以 外的部分。强调了社会在国 家统治之外,有一个独立的 自主空间。主要包含经济自 治、社会自治、法律自治、 舆论自治等概念,
中国本土学者所接受的 “公民社会”概念
简单小结:
关系的一般理论的研究)
NGO的兴起为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依据 。公民社
会理论过去主要被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研究,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 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加以运用。随着NGO的兴起,实证性研究逐渐凸 显,极大地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得公民社会的研究从理论转 向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问题的关注。
专题一:理想与现实 中外历史上的民主化理论与实践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治建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1954年颁布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宪法》,体现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
(2)建立了三大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3)改革开放后完善民主法治建设,表现在拨乱反正, 平反冤假错案(首要环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进 人大和政协制度;推进法制建设,颁布1982年宪法;完 善法律体系,1997年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 ,1999年 被写入宪法; 实行基层民主选举,居委会和村委会的直 选。
4. 近代有英国人说:“在选任政府方面,不管我们的宪 法在理论上授予国王多大的自由,在实践中这种自由是 不存在的。”此人生活的时代不早于 A.1640年 B.1689年 C.18世纪中后期 D.19世纪中后期 5.费正清这样评价辛亥革命:“革命的主要目标一直 是推翻中央集权,它的方式本身(指各省纷纷宣布独立) 就是反中央集权的。”由此可知,费正清认为辛亥革命 A.结束专制统治 B.引发军阀割据 C.强化中央集权 D.实现民族独立 6. 1953年6月24日《人民日报》报道:当选的代表李长 凤老大娘笑着说话了,“旧社会妇女在街上说话都不行, 哪有妇女的选举权。……今后大家有什么意见告诉我, 我一定给大家带上去。”该新闻报道说明当时 A.人民民主原则得到落实 B.人民代表大会制建立 C.政治协商制度覆盖面广 D.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化
(二)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
1.农民阶级。太平天国运动中颁布《资政新篇》 2. 资产阶级早期维新派。主张发展工商业,与列强“商战”; 3.以康梁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在维新变法运动中提出 兴民权、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 4. 资产阶级革命派。提出三民主义理论,发动辛亥革命,建 立资产阶级共和国,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确立主权 在民、三权分立、民主共和等原则,使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 人心,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 5. 资产阶级激进派。在新文化运动中宣传民主与科学,批判 儒家传统道德礼教。促进思想解放,推动五四运动、传播社 会主义思想。
公民身份理论的发展脉络及趋势

公民身份理论的发展脉络及趋势作者:王惠颖来源:《中小学德育》2013年第07期摘要: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是西方公民身份的两大理论传统,古典共和主义强调共同体(城邦)优先于个人,城邦生活的价值高于个人生活价值。
自由主义则将私人生活置于重要地位,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公共生活的参与只具有一种工具性的意义。
共和主义和自由主义将个体与共同体、权利与责任、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置于对立的两端,片面地强调一端的价值。
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则开始将二者加以某种程度的融合。
公民是一种关系性存在,正是个体与共同体、个体与他人的相互关系形塑了一种完整意义上的公民身份。
公民必须走出私人生活,在参与公共生活中实现与共同体和他人的有机联系。
关键词:公民;公民身份理论;关系性;公共生活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3)07-0006-05一、公民身份理论的发展脉络(一)古典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理论古典共和主义强调公民身份的实践,这种实践就是参与到公共生活中去,维护共同利益,共同治理城邦事务。
参与公共生活对于发展和实现人的价值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人如果仅仅去过一种私人的生活,如果像奴隶一样不被允许进入公共领域,如果像野蛮人一样不去建立这样一个领域,那么他就不能算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
[1]私人生活是不值得过的生活,只有公共生活(政治生活)才是属于人的生活,政治活动具有实现作为人的本性的内在价值。
公民参与公共事务不是基于义务的要求,而是基于自愿。
对古希腊人来说,不存在政治冷漠的空间,“政治参与和公共慎议活动不应该被视为沉重的责任和义务,而应该被视为具有内在的价值。
人们应该高兴地接受民主公民资格的召唤,因为积极的公民甚或事实上是我们的最高生活方式”。
[2]古希腊的公民道德具有重要和核心的意义,公民德行将公民凝聚在一个共同体内,而好公民的道德基准是“必须全心全意地、充满效率地通过思想和行动来奉献于共同的福祉”。
当代西方公民德性理论与我国公民精神的建构

当代西方公民德性理论与我国公民精神的建构当代西方公民德性理论与我国公民精神的建构顾成敏(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摘要]良好的公民德性是保证民主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也是公民教育的直接目的。
20世纪90年代公民德性问题在西方引起广泛关注,其代表性的理论有自由主义的公民德性理论、社群主义的公民德性理论、左派的公民德性理论、共和主义的公民德性理论。
我国公民教育应立足于中国的传统与现实,借鉴西方公民德性教育理论,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德性要求,并通过家庭、学校教育,政治参与,加入公民社团等多种政治社会化途径培养公民素质。
[关键词]公民;公民德性;民主制度The modern civic virtue theory in the Wes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the Chinese CivismGU CHENG -MIN(Law School, 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 310028)[Abstract]The good civic virtu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ditions which guarantee the democratic systerm and the direct purpose of civil education as well. In 1990s this question aroused wide attention in the West, among which were some representative theories of civic virtue: the liberalistic theory, the social theory, the left theory and the republic theory .As to the civil education in China, there should be civic virtue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 with its roots deep into the tradition and reality of China, and at the same time using the related Western theories of civic virtuefor reference. Furthermore, to cultivate and improve civil diathesis in China, the methods we apply tomay be of many kinds, to name a few: families, shools, politics, communities and the combination of two or more of them.[Key words]citizen;civic virtue ;democratic systerm一、公民与公民德性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均为我国公民。
公民理念与公民的教育.

公民理念与公民的教育一、公民教育的两个层面「公民」(citizen)是一个源自西方传统的概念,但是远从公元前四世纪开始,哲学家对于公民的理解,就已经有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
第一种方向视公民为特定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并以此一成员在共同体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作为公民身分(citizenship)的内涵。
另外一种方向采取世界主义的观点,视公民为从属于全人类之男男女女,不为任何特定政治共同体所垄断,也不因阶级、性别、族群、宗教信仰、党派等之不同,而有截然不同的身分内涵。
前者是西方公民论述的主要传统,也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公民理论。
后者存在于少数思想家的著作,通常被当成理想崇高但不切实际的想象。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384-322BC)堪称主流公民论述的先驱,他以城邦(polis)为理所当然的政治组织型态,根据雅典民主政治的经验,定义公民(politēs,citizen)为「有资格参与城邦的议事和审判事务的人」(Pol:1275a23,1275b23)。
但是,城邦的类型有许多种,并不是每一种城邦都准许人民参与议事与审判。
民主政体的公民条件比较低,公民人数也比较多;寡头政体的参政条件比较高,公民人数也比较少。
因此,随着城邦体制之不同,公民也有不同的界定范围与权利义务。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说,由于每一种政体类型的城邦都必须设法维持内部秩序的稳定,因此它们必然会设计符合己身利益的公民教育,使公民具备该类型城邦所需要的德性。
譬如说,民主政体期待所有公民都热心参与、珍惜自治与平等;暴君政体则训练人民服从权威,即使满腹牢骚也不敢反抗。
贵族政治强调荣誉与优雅的品德,寡头政体则引导百姓重视财富所能产生的好处。
在这种情况下,甲国所谓的「好公民」未必就是乙国的「好公民」,因为其公民教育所标榜的德性不同。
更重要的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好公民」不一定就是普遍意义下的「好人」,而「好人」也不一定就是「好公民」,因为「好人」必须具备完美的德性,而好公民只要拥有该国所肯定的条件即可(Pol:1276b30-35)。
论西方政治理论视野下的公共理性精神

论西方政治理论视野下的公共理性精神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摘要“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源自西方的实体性概念,它所指涉的现实对象在西方社会历史中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近代以后,这一概念发生了意义上的转变,它仅指与政治国家相区别的“私人生活领域”。
历史上,“公民”这个概念来自于“市民”。
美国人托马斯·雅诺斯基认为:“公民身份是个人在民族国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性权利与义务的被动及主动的成员身份。
”康德摆脱公共意志学说的内在困境,黑格尔对卢梭公共意志学说进行改进。
罗尔斯认为“公共理性之理想的关键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有且准备接受我们认为可以合乎理性地期待其他公民与我们一道认可的那些原则和指南的标准。
”公共理性学说的意旨就在于对公共意志进行消解,而使国家的公共行动的原点走向对平等公民的公共讨论而达成的合理性共识的诉诸。
关键词:市民;公民;公共理性;民主制度目录一、市民、公民与公共理性 (3)1.市民与市民社会 (3)2.公民与公民社会 (3)3.公民与公共理性 (4)二、公共意志的理性维度 (4)1.康德摆脱公共意志学说的内在困境 (4)2.黑格尔对卢梭公共意志学说的改进 (4)三、由公共意志到公共理性 (5)四、罗尔斯对公共理性含义的解读 (5)五、程序理性与民主制度的建构 (5)一、市民、公民与公共理性1.市民与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作为一个源自西方的实体性概念,它所指涉的现实对象在西方社会历史中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
“市民社会”就是指包括政治国家和私人生活领域在内的整个社会,这一认识一直延续到中世纪。
近代以后,这一概念发生了意义上的转变,它仅指与政治国家相区别的“私人生活领域”。
在这一意义上,“市民社会”只是指整个社会的一部分。
黑格尔是其主要代表。
他指出:“市民社会,这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因而也就是在抽象普遍性中的联合。
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的法律制度和通过维护他们特殊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外部秩序而建立起来的。
论西方公民身份的三重维度--兼评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与社群主义的论争

论西方公民身份的三重维度--兼评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与社
群主义的论争
夏晓丽
【期刊名称】《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4(000)005
【摘要】公民身份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的中轴,但主导西方两个多世纪的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过分强调法律规定的个体权利是公民身份的核心维度,而忽视了公民身份的道德维度和行动维度,导致西方社会个体主义盛行,公民道德和公共精神缺失及公民参与冷漠等社会现实问题。
而积极的公民身份在本质上不能用单一的法律规定、道德价值和行动框架来界定,而必须实现三者的相融。
这也是新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在批判自由主义消极公民身份的基础上,极力复兴公民责任与义务、培育社群认同基础上的公民美德,倡导公民积极参与公共活动的要旨所在。
但西方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公民身份理论的相互较量与争论,并无本质区别,最终目的是为解决西方现实问题寻找不同的路径。
【总页数】5页(P80-84)
【作者】夏晓丽
【作者单位】济南大学,山东济南2500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52
【相关文献】
1.公民意识的多维向度——基于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社群主义的论争 [J], 傅慧芳
2.社群主义的自我观--兼评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争 [J], 应奇;周建华
3.公民身份研究的热潮及其共和主义视角——评《共和主义公民身份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 [J], 曹胜强
4.围绕公民身份理论的分歧及弥合的可能——兼评自由主义、共和主义、社群主义以及文化多元主义 [J], 刁瑷辉
5.古典共和主义公民身份的发轫与传承——兼对新共和主义者的一种批评 [J], 郭台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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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的涵义、变迁与本土化——评《公民身份的核心问题》

书评公民身份的涵义、变迁与本土化———评《公民身份的核心问题》王苍龙郭忠华(2016).公民身份的核心问题.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共352页.作为现代政治学的重要概念之一,“公民身份”(Citizenship)具有悠久的历史,可一直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并在近代随启蒙思潮和资本主义而发展,绵亘至今已两千五百余载。
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随着新社会运动的兴起和全球化的发展,公民身份的涵义日趋复杂,层级日趋多元,成为一个“不仅充满争论,而且还变得高度扩散”的概念(Fahrmeir,2007:1)。
在这种情况下:(1)如何理解公民身份?(2)如何理论化当代公民身份复杂和多元的局面?另外,虽然公民身份在中国的产生和发展只是近百年的事情,但随着中国学界对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的翻译和介绍①以及中西方学者对公民身份在中国本土实践的挖掘和探讨②,中国本土化的公民身份研究已经呈现发展态势。
那么:(3)如何理解中国的公民身份?对上述三个研究问题,郭忠华的《公民身份的核心问题》(引用只注页码)进行了有益的回应、总结和探索。
除导论对全书内容进行综述以外,全书分为四部分共十二章。
第一部分阐述了公民身份的理论基础,包括四个章节:第一章介绍了公民身份概念的基本轮廓、核心要素、历史流变和获得方式;第二章①②王苍龙,英国爱丁堡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集中翻译和介绍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的著作可参考郭忠华和肖滨共同主编的“西方公民理论书系”。
该书系于2007年至2009年间陆续出版九册,其中既包括公民身份的入门性著作(如《公民身份》《何谓公民身份》等),也包括公民身份的专题性著作(如《公民身份:女性主义的角度》《文化公民身份》等)。
相关论文集著作如:郭忠华主编的《中国公民身份:历史发展与当代实践》、肖滨和郭忠华主编的《公民身份研究:第1卷》、郭忠华和郭苏建主编的TheorizingChineseCitizenship等。
. All Rights Reserved.阐明了公民身份概念的核心内涵、扩展内涵及其隐含的变迁机制;第三章探讨了公民身份的两个理论传统,即公民自由主义(CivicLiberalism)和公民共和主义(CivicRepublicanism);第四章重点关注公民身份研究的理论框架、五种研究进路以及中国公民身份研究范式的建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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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理想、权利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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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理想、权利与现实-哲学 理解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理想、权利与现实 夏瑛作者简介,夏瑛,江苏常熟人,(广州 510275)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讲师。 ①特纳在对马歇尔的学说进行回顾的时候指出,公民身份在(英国)现代社会学中的首次研究热潮,并非发生于普遍认为的二战后的T.H.马歇尔,而是更早地出现在一战后以T.H.格林为代表的英国理想主义(idealism)。见Bryan S. Turner, “T.H.Marshall, Social Rights and English National Identity”,Citizenship Studies,Vol13, No1 (Febeuray 2009), p67. ②关于马歇尔学说对英美两国社会科学的不同影响的更详细的分析,见Bryan S. Turner, “T.H.Marshall, Social Rights and English National Identity”,Citizenship Studies,Vol13, No1 (February 2009), p66. 【摘要】 文章梳理了西方公民身份研究的主要发展脉络。文章认为,公民身份研究大致经历了“公民身份作为理想”的古典规范研究阶段,“公民身份作为权利”的现代历史社会学研究阶段,以及“公民身份作为现实”的经验研究这三个阶段。公民身份研究的各个发展阶段虽各有侧重,风格迥异,但也联系紧密。新的理论多为对已有理论的回应与发展,而连接各个阶段的纽带正是人们对“何为好公民”这一根本问题的持续关注。 关键词 公民身份;自由主义;共和主义;权利理论;经验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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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0-7660(2013)06-0023-06 公民身份是西方政治学中的基本概念。对公民身份最普遍的理解是公民在政治共同体中所拥有的政治成员身份,通过这种身份,公民得以享受国家赋予的权利并履行一定的义务。公民身份关注政治学研究中最基本的一组关系——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前,有关公民身份的讨论大多只存在于西方古典政治学理论中;二战后西方社会的几次重大变革,才逐渐把公民身份引入现代社会学及政治学研究中①,使公民身份不再仅仅是哲学意义上的规范性论题,而更多地成为学者们探讨现实问题的理论场域。 1949年英国社会学家T.H.马歇尔在剑桥大学的数次演讲将公民身份带入社会学家的视野。马歇尔试图解决公民身份所蕴含的平等原则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体现的不平等结果之间的深刻矛盾。他从“福利国家”的角度寻找解决办法,认为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通过利益再分配可帮助实现公民均等化的、普遍的“社会权”,从而缓解资本主义体制下因初次分配所造成的贫富不均,保证所有公民在基本社会权利(主要指教育、医疗等各种福利权利)方面的平等。“社会权”的提出被认为是马歇尔对公民身份社会学的突破性贡献。而马歇尔对公民身份研究更广为人知的贡献,在于他从历史社会学的角度对公民身份权利所作的经典类型分析。 马歇尔的学说在战后西方政治学和社会学界引发了一段关于公民身份和福利国家的讨论,但这些讨论在当时并未对西方社会科学界产生持续的影响。直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学界对马歇尔公民身份学说的热烈回应才集中地体现出来②。学界的这一转变与现实生活的各种变化息息相关。一方面,世界政治格局的重大变化,如苏联解体、东欧巨变以及后来的欧洲一体化和遍及世界各个角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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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浪潮,突破了传统公民身份理论将“政治共同体”理解为“民族国家”的单一思维框架。民族国家不再是“政治共同体”的唯一类型,人们不得不重新界定“政治共同体”的边界,而与此相关的法律制度上的安排以及公民的政治认同也需要作全新的研究。另一方面,进入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西方民主社会先后出现的两个看似矛盾的现象——新社会运动潮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西方社会涌现一波“新社会运动”潮。相对于十九世纪的工人运动,新社会运动在参与者、议题、所追求的价值以及行动方式上都有着明显的不同。简单而言,新社会运动的主要参与者多为一群基于共同文化特征而非经济特征所形成的群体,参与者追求独立、自由、身份认同等价值而不仅仅是经济利益,也更倾向于使用制度外的、自发性的、非正式组织的形式进行抗争。见Claus Offe, “New Social Movements: Challenging the Boundaries of Institutional Politics”, Social Research,Vol52, No4(Winter 1985), pp817-868.以及民主的“衰退”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政治学界兴起了一股对“民主衰退”(the decay of democracy)、“政党政治衰退”(the decline of party politics)的研究潮。研究者用大量的数据反映一个坚定的事实,西方民主的发展正遭遇巨大的困难,因为人们越来越难对政治产生兴趣,也越来越少地参与政治;不断下降的投票率让作为西方民主“支点”的选举岌岌可危。,让人们开始关注公民对权利的实践及其具体的政治参与行为,而不再仅仅从法律和制度上讨论公民拥有哪些权利。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公民身份研究经历二战后的第二次“复苏”。“复苏”后的公民身份研究逐渐离开马歇尔的通过公民身份的“社会权”来治愈资本主义体系下阶级不平等的分析思路,转而回应现实政治生活中所出现的更多新问题。在研究风格上,受到实证主义的影响,新的公民身份研究也积极向经验研究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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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方法上尝试使用定量与定性的研究方法来验证传统公民身份理论的核心观点并发展新的研究思路。 一、作为“理想”的公民身份 “何谓好公民?”对公民身份最古老的论辩发端于人们对这一经典问题的不同回答,它体现了人们对理想状态的公民身份的想象。这种想象从两个层面展开:一方面是公民与政治共同体(或国家)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从遥远的古希腊城邦时代开始,政治学家们就开始对这两组关系展开不同的想象,并逐渐形成了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这两大主导性的理论话语体系。 公民身份的自由主义视角重视公民的个体自由(freedom)和自主权利(autonomy)。在这个古老经典的分析框架中,公民是独立存在的个体,拥有平等且不可侵犯的权利。公民的权益和独立性是所有理论分析和现实制度设计的首要考虑,政治共同体或国家的角色被简化为公民个体权利的提供者和保障者。不同于自由主义者,在公民与政治共同体这组关系中,共和主义者更加关注政治共同体,关注公共的“好”多于私己的“好”,重视“团结”的价值多过追求个体的“独立”。共和主义者认为,好的公民应该多问自己能为政治共同体(或国家)贡献什么,而不是单向地企盼国家能为自己提供怎样的权利。共和主义批评自由主义过于强调个体主义,将社会简单化为“公民个体在不和同伴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最大程度追求其私利的市场(marketplace)或战场”Robert Paul Wolff, The Poverty of Liberalism,Boston: Beacon Press, 1968, p34.。共和主义者不将个体视为完全自主的人,而视他们为根本上嵌于各种复杂社会关系中的社会人。在他们看来,理想的“好”公民并不是仅仅关注私己利益的理性人,而是应该拥有一种自觉且强烈的公民美德及公共情操,并且能够为了维护共同的好而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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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参与共同体的治理。对于所追求的价值,自由主义者关注(个体的)独立、自由、平等,为了实现这些价值,国家有责任对公民赋权并从法律和制度上对这些权利提供实质性的保障;共和主义者则重视公共、团结、互助,他们不将公民视为孤立存在的完全个体,而视其为共同体中固有的一部分,公共赋予个体存在的意义,而个体有责任积极参与公共事业,建设公共福祉。换言之,自由主义强调制度和结果,而共和主义关注行动和过程以及与此相关的情感和关怀。 理解西方公民身份理论:理想、权利与现实 《现代哲学》2013年第6期 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传统对后来的公民身份研究产生了完全不同的影响。自由主义关注个体,关注权利,顺着自由主义思路发展而来的研究更多地关注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供给以及权利获取与扩展的历史过程。共和主义关注共同体、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共和主义思路下的研究更感兴趣于公民通过实践权利建构和完善共同体的过程。从学界最新的研究趋势来看,共和主义的思维正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同。人们逐渐将视线从历史的、法律的和制度的结构层面转移到公民参与共同体建设的具体行为及过程。在这个价值转变的大背景下,其中一个突出的理论发展表现在人们将“情感”带入公民身份研究的分析框架。“情感”分析的最核心表现即公民对政治共同体的归属感及认同感,这种情感可能来自于公民对共同体所赋予的权利的功利性反馈,但也可能是公民在参与建构美好共同体的过程中所自觉建立起来的对于共同体以及共同体中其他成员的真挚情感。 关注公民身份“情感”要素的学者逐渐发展了公民身份认知(citizenship identity)这一研究主题(这一研究主题的开发与共和主义思想在公民身份理论中的再次流行息息相关)。这一理论同时也是在批判传统权利理论的基础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