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章程
医药有限公司章程

医药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人共同出资,设立****医药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医疗器械、计生用品、保健品等。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页脚内容9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资金分两阶段汇入指定帐号。
第一阶段,股东按出资额的20%于2010年9月1日前将股份资金汇入指定帐号;第二阶段,另80%于2010年12月1日前汇入。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页脚内容91(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医药公司章程

医药公司章程一、总则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医药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活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事项,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发展。
二、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1. 公司名称:XXX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实缴资本XXX万元。
三、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2. 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3. 医药科技咨询服务;4. 医药技术转让;5. 医药相关设备的租赁;6. 医药信息咨询服务;7. 其他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医药相关业务。
四、公司股东及股权1. 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
2. 股权分配:根据股东出资额的比例确定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具体比例详见附表2。
五、公司组织结构1. 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2. 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
3. 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4. 部门设置: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岗位,具体设置详见附表3。
六、公司经营决策1. 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业务发展计划、投资决策、财务预算等。
2. 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决议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3. 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根据需要召开,主要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章程修改、股权变更等。
4. 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应由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决议内容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
七、财务管理1. 财务年度:本公司的财务年度为公历年度。
2. 财务报告:本公司每年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
中医诊所公司章程

中医诊所公司章程摘要:一、前言二、公司名称及住所三、公司经营范围四、公司注册资本五、股东及股权结构六、公司组织结构七、公司决策程序八、盈余分配及亏损分担九、公司解散及清算十、其他事项正文:中医诊所公司章程一、前言本章程旨在规定中医诊所公司的组织、运营及管理等有关事项,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
二、公司名称及住所公司名称为:“某某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为:我国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号。
三、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医诊疗、中药销售、中医养生保健咨询等。
四、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万元。
五、股东及股权结构1.股东甲:持股40%,认缴出资40 万元。
2.股东乙:持股30%,认缴出资30 万元。
3.股东丙:持股30%,认缴出资30 万元。
六、公司组织结构公司设总经理1 名,财务部、医务部、市场部等各部门若干。
七、公司决策程序1.股东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选举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
2.董事会: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如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审批财务预算等。
3.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管理公司日常业务。
八、盈余分配及亏损分担1.盈余分配: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亏损分担: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九、公司解散及清算1.公司因故解散时,应依法进行清算。
2.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其他事项1.本章程自股东签署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未尽事宜,可由股东会另行协商补充。
民营医院医疗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医院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具体地址]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金额]万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
许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经营;2. 医用口罩生产;3. 进出口代理;4.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5.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6.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
一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2. 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3. 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4. 日用口罩生产;5.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6. 国内贸易代理;7. 软件开发;8. 医院管理等。
第二章股东和股份第六条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第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数量]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九条公司或其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作出任何形式的优惠或补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独立董事人数]名。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人数]名。
第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通过不断创新,用心服务,提供更专业、更有效、更安全、高质量的医疗产品,让医生有更多的选择,以解除病人的痛苦。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药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医药公司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任何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条公司领导层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公平、诚实、信用。
第二章公司管理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密切合作,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七条公司领导人员应当起到表率作用,正确引导员工,促进员工的成长与发展。
第三章公司经营第八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九条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有损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开展产品研发和销售活动时,必须遵循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公司文化建设第十一条公司要倡导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弘扬团结奋斗、勤奋拼搏的精神。
第十二条公司要推动员工学习、进步和成长,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和晋升机会。
第十三条公司要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五章公司纪律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请假、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涉及贪污腐败、欺诈行为,否则将立即辞退。
第六章公司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将给予提升、加薪等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九条公司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利益的员工将给予相应处罚,甚至开除。
第七章公司安全保障第二十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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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位于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中药研发、生产、销售、中药材种植、中药保健品研发及销售、中药文化交流等。
第六条公司宗旨: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民族瑰宝,致力于中药产业的创新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股份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第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壹仟万股,每股面值壹元。
第九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十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2.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获得股息和红利;3. 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4. 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5.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3.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董事若干名。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5. 修改公司章程;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十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 修改公司章程;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5.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医药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医药企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药企业管理,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药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医药企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医药企业规章制度应当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相适应,不断加强和完善。
第五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第六条医药企业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医药企业应当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医药企业应当设立管理层、技术研发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等组织机构。
第十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合理、高效快速。
第十一条医药企业应当规范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推动企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十二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才招聘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医药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评价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十五条医药企业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医药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章生产管理第十七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医药企业应当加强对原材料和生产过程的控制,防止产品质量问题。
第十九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二十条医药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仪器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二十二条医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销售管理体系,规范销售行为。
第二十三条医药企业应当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销售业绩。
医药公司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各岗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如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各部门及各岗位。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审批及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总经理室及各部门的决策和执行,维护公司利益。
第七条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策。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服从总经理室的领导。
第九条各岗位负责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从上级领导。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和执行预算。
第十七条公司加强成本控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章生产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公司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公司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公司加强市场开拓,提高市场份额。
第六章信息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内部信息实行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公司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七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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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医药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出资比例于前到位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额出资比例于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员主持。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十二)在发生战争,
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总经理可以由股东会成员兼任,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1月30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当年税后利润分配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工期三个月。
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
式合同制职工。
工资制度采取计时工资制,多劳多得。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
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六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