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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劳动关系-第一节劳动关系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架

第十章劳动关系-第一节劳动关系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架

第十章劳动关系主要理论框架【本节知识点】【知识点】劳动关系的概念【知识点】劳动关系的主体构成和环境因素【知识点】劳动关系的运行【知识点】劳动关系的概念一、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关系。

以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为基本主体。

●员工和雇主以及他们的组织,构成了狭义的劳动关系主体;●广义的劳动关系主体还包括政府。

以劳动与劳动报酬相交换的利益分配关系;也是一种组织与个体、群体之间重要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1.雇佣关系2.冲突与合作3.劳动者和雇主的权利义务:三、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3个)★1.(狭义)—具体的企业或劳动单位中劳动者个人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涉及劳动行为的实现和劳动标准的保障。

2.—由工会为代表的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组织所构成的社会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主体独立、权利对等、工会代表。

集体劳动关系的主要功能:交涉、谈判和协商确定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

3.—又称产业关系,包括劳方、资方、政府的三方关系。

●最重要的特征:政府作为一个直接主体介入。

●是一种宏观层面的劳动关系。

(1)个别劳动关系:是基础构成 (2)集体劳动关系:是核心构成 (3)社会劳动关系:是总体构成【2016真题:单选】关于社会劳动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社会劳动关系是一种微观层面的劳动关系 B . 社会劳动关系的主要功能是保护雇主 C . 社会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公会代表各方利益 D . 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总体构成 【答案】D【解析】社会劳动关系通常是指一个大的产业或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范围的劳动关系。

政府作为一个直接主体介入其中,是社会劳动关系最重要的特征。

社会劳动关系是一种宏观层面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的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基础构成,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核心构成,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总体构成,这三者相互关联,逐级包容。

劳动关系管理知识点

劳动关系管理知识点

劳动关系管理知识点劳动关系管理是指企业以法律规定和规范的方式管理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旨在维护双方权益、实现共赢发展。

有效的劳动关系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良好的劳动和谐关系。

本文将介绍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一、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关系管理的基础是国家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企业需要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并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管理。

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工资、保障休假等权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应积极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和解决,确保公正和合法。

二、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的核心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确立权责关系的法律依据。

在管理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签订: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劳动保护等,以确保员工权益。

2.合同变更:在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当充分征求员工的意见,并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

3.合同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手续,如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

三、劳动报酬管理劳动报酬是劳动者通过工作所获得的经济回报。

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量、质量、技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水平,并按时足额支付。

在劳动报酬管理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工资结构:合理设置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2.工资核算:确保工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出现延误或错误。

3.工资支付: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员工工资。

四、劳动关系沟通有效的劳动关系管理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企业应当与员工保持经常的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增强工作的互动性和积极性。

在沟通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信息透明:及时向员工发布公司的重大决策、政策和发展动态,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任感。

劳动关系法律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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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法律知识点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要素:-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 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如双方达成协议解除、一方违约等;- 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事项。

2. 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劳动合同,建立正式的工作关系。

根据中国劳动法,劳动关系的建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意思表示必须完全一致;- 具备劳动能力:劳动者必须具备劳动能力,即能够胜任和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双方自愿选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自愿选择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应得到的经济报酬。

根据中国劳动法,劳动报酬应遵循以下原则:- 相互协商一致原则:劳动报酬应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 非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原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保证支付足额的工资;- 合理分配原则:劳动报酬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量、质量、效益等客观指标进行合理分配;- 及时支付原则: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及时发放劳动报酬;- 安全保障原则:劳动报酬应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

4.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

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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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我国劳动关系的概念: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 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劳资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3 劳动关系的主体——雇员、雇员团体、雇主、雇主组织、政府4 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点:第一,人格上的从属性。

主要表现为:①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②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③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④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

第二,经济上的从属性。

劳动者的劳动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从属他人,为实现他人目的而劳动。

集体劳动关系——现代劳动法研究的重点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其特点是:独立自主性。

明确的团体意识5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1 合作的根源:“被迫”和“获得满足”2 冲突的根源: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根本根源:异化的合法化;客观的利益差异;雇佣关系的性质背景根源: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劳动力市场状况;工作场所的不公平;工作本身的属性3 冲突的表现形式(1) 明显的冲突:罢工(2) 不太明显的冲突:各种“不服从”行为;怠工;辞职;权利义务的协商。

4 冲突与合作的影响因素文化因素非文化因素:“客观”的工环境;管理政策和实践;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冲突和合作的根源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和制度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第一节劳动关系理论五大理论学派及其观点与典型模式:新保守派也称新自由派或新古典学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

大一劳动关系学知识点

大一劳动关系学知识点

大一劳动关系学知识点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合同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

简言之,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对应报酬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劳动分工的必然结果,是组织劳动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指对个人劳动合同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问题进行规范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合同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等。

三、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因劳动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包括工资、工时、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

为了解决劳动争议,法律对于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通常,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当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地进行协商和解决,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面。

劳动安全指在工作环境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职业健康则指在工作过程中,防止职业病和劳动弊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者也有责任遵守劳动安全规定,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

五、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劳动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福利的重要体系。

劳动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保险费,劳动者在遇到养老、失业、工伤、疾病或生育等情况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保障。

劳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六、劳动监督与执法劳动监督与执法是保障劳动关系稳定和劳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手段。

职场必须知道的18条劳动法小知识

职场必须知道的18条劳动法小知识

职场必须知道的18条劳动法小知识1、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最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超3个月或5000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工资的,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20元以上,构成犯罪,最高判7年!4、正常来说,工作满一年,员工有5天的带薪休假,公司不给带薪年假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

也可以可要求支付3倍的工资。

5、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员工提出辞职后,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准,满1年的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6、公休日加班要么安排补休要么支付双倍工资,法定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三倍工资。

7、如果在工地发生伤害,是起诉还是走工伤程序呢?首先是要保留相关证据,其次看一下自己跟老板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合同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那么就可以直接起诉,如果是劳动关系,就要先走工伤程序(获得的赔偿更多)。

8、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第一步就是去申请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9、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前诉讼,不想找律师的,可以拨打12348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10、与公司签订合同是3年以内的期限,那么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

而且同一家公司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一旦约定好,中途不能更改。

11、单位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为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去仲裁。

12、采取末位淘汰制来解除劳动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13、单位说给你现金补贴,而不给缴社保和公积金的,一旦你辞职后反悔,依旧可以追回经济补偿。

14、假如公司给你调岗,要先看看出于什么性质,那么怎么判断公司单方面调岗是否合法,仲裁委/法院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岗位调整是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2、调整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是否基本相当。

劳动关系普法知识点总结

劳动关系普法知识点总结

劳动关系普法知识点总结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 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用人资格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劳动者是指依法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以提供劳动力为主要职责的自然人。

2.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是口头协议、书面协议或者有形式协议。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未订立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除非规定劳动服务期限,否则,应当自约定工作期限之日起15日内,书面订立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以上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1. 经济裁员实施经济裁员的企业要符合规定,经济裁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经济裁员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其持续经营可能受到严重威胁,必须裁减人员,减少支出的情况。

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工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 个人原因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解决;用人单位有本用人单位个人的重大原因的,经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提前通知对方三十日。

三、劳动报酬1.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是法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工资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提供劳动成果。

3.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到劳动者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延迟支付工资,也不得拖欠工资。

四、社会保障1. 社会保险种类社会保险是由国家为了解决普通劳动者可能动的生活困难问题,提供的一种保障。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和生育社会保险。

劳动关系法律知识点

劳动关系法律知识点

劳动关系法律知识点在现代社会,劳动关系法律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资平衡的重要法律体系。

了解劳动关系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了解自身权益以及应对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本文将就劳动关系法律的一些重要知识点进行讨论。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订立与解除关乎雇主和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工作条件。

当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继续时,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二、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是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而福利待遇是雇主提供的额外福利。

根据我国工资法和相关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雇主还应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当劳动者发现工资未按时支付或者福利待遇存在问题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三、工时与休假制度工时与休假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工作和休息权益的重要方面。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每日工作时间限制在规定范围内,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带薪年休假,并保证劳动者的合法休假权益。

如遇到在年休假期间劳动者被强迫加班等情况,劳动者有权进行维权。

四、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是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环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劳动者从事工作时受到危害或伤害。

此外,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有权获得相应的伤害赔偿和康复救助。

五、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是劳动关系法律的重要保障措施。

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其中,劳动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渠道。

劳动者应当及时了解自身权益,主动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六、劳动关系法律的适用范围劳动关系法律适用范围涉及到不同劳动关系主体。

除了常见的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合作等不同形式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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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把其劳动关系档案销毁?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 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会、职代会)和用人单位。
客体
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
内容
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福利保险、教育培训、 劳动环境等
3、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之间的联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 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 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劳动关系相关立法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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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关系基本概述
二、劳动关系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入职
试用
正式 录用
离职
一、劳动关系基本概述
1、劳动关系的含义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 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二、劳动关系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1、入职登记有必要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 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 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 公司能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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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与公司初签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规定三个月 的试用期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 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 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谢谢观看
(2)小王在公司工作1年多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的做 法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 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 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规范的劳动关系----劳动法 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 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2、劳动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单位劳动的劳动报酬,一 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 等。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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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与公司初签劳动合同3年,续签劳动合同6年,期满后员工可以要求 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 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 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 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 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为什么要对劳动者入职资料慎重审查
(1)入职材料真实性审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 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与原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审查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此,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 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1、公司要求在周日加班,不发放加班工资,只是在工作日补休合理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 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 工资时间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 者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 资报酬 ; 全国事部 雅安公司 总销售金额: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总销售金额:
2、试用期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 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 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 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00元(每日55.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为每小时12.6元; (二)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 标准为每月1070元(每日49.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 小时1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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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75天的计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制度 工作时间的计算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办法分别作出调整。 在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方面,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 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由 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 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 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通知明确,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由(365天-104天)÷12个月所得。职工日工资的 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的计算办法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8小时)。
4、未订立劳动合同情形的经济赔偿情况
(1)小李入职三个月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有哪些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订阅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
3、竞业限制义务的审查
要求劳动者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 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 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劳动者: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解除劳动合同。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全国事部 雅安公司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总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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