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
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协助各生产部门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全面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根据检验结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签署与监督第八条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依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进厂原材料、外购件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

进厂原材料、外购件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1.目的为避免我公司产品在生产中及售出后出现质量问题,特制定对我公司所需的外购件及原材料在进厂入库前进行检验管理制度。
来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提高用户的信誉度。
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知名度。
2. 职责2.1技术检验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原材料及外购件进行检验并记录和标识。
2.2技术检验部经理负责对原材料及外购件检验标准、技术要求和规范规程等进行审批。
2.3技术检验部负责提供原材料及外购件的质量检验、技术要求、规范规程等。
2.4供应部负责原材料及外购件的交验,并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3. 工作程序3.1原材料、外购件的交检3.1.1供应部将进货物资按规定放置在待检区内,并填写“进货物资交检单”连同有关质量证明交质检部对进货物资进行抽样和检验或验证。
3.2原材料、外购件检验3.2.1质检部依据有关检验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要求、技术协议等)对原材料、外购件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
3.2.2长期稳定提供合格原材料的分承包方供货,只需验收其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对外观、规格进行确认,变更后的原材料的分承包方供货,必要时应对主要项目进行抽样、检验、试验或验证。
3.2.3特殊情况下,如技术检验部无能力对该产品进行检验时:a)供应部应提供分承包方对该产品的检验报告或质量体系认证证明,质检部对该产品验证入库。
b)技术部技术人员确定检验方法和内容并经技术部经理批准后,通知质检部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验。
c)特殊情况下,由技术部经理判定,并对判定结论准确性负责。
3.2.4质检部将进货物资的抽样、检验和试验或验证结果记录在“进货物资交检单”上, 合格品在送检单上加盖检验合格章,并且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检验人员要签发“不合格品通知单”,供应部一经接到“不合格品通知单”后应立即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3.2.5对经检验后的合格进货物资,技术检验部对检验或试验状态进行标识。
3.3特殊情况下,进货物资急需使用而又来不及完成检验和试验时,按“紧急放行”执行,由生产部填写“紧急放行审批报告”,并经技术检验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同时质检部对该类物资作出明确标识,并做好“紧急放行记录”,边放行边检验,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
外购、外协件质量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管理,提高外购、外协件的质量控制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外购件、外协件的检验、试用、退换及与之相关的管理工作。
3、内容3.1供应部提交质保部检验的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标识(包括供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格状态等内容),否则质保部不予检验。
3.2送检的外购、外协件应是本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内供方提供的确定产品。
首批(首件或样件)外购、外协件,则须随附该产品的技术标准、检验或检测报告,以及本公司《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和《商品入库单》一并交质检员检验。
3.3质检员按《外购(协)件检验指导书》或技术部提供的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并将结果填入《外购件检验单》或《供方样品检测试用报告》。
3.4外购、外协件检验采用抽样检验方法3.4.1外购、外协件由技术中心以其重要度确定分别为A、B、C类。
3.4.1.1 A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为A类不合格。
a.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能引起产品丧失功能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用户会索赔的;b.对外观质量的影响,即顾客会拒收产品,或提出申诉的;c.主要尺寸、形位公差等技术要求与图纸不符,影响安装使用和整体强度;d.安全和重要部位的漏焊、假焊、气孔、夹渣等严重焊接缺陷;e.密封元件的漏油、漏水、漏气;f.技术参数、规格型号不符合技术协议和技术要求;g.铸造件重要部位存在疏松、气孔、夹渣等严重铸造缺陷;h.材料主要表面有裂纹,凹凸不平,严重划伤、锈蚀、磕碰等难于修复的外观缺陷。
i.功能失效、可靠性差、使用寿命短等性能质量;j. 产品标志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4.1.2 B类项目,有以下缺陷之一的都应判决为B类不合格。
a.对产品功能的影响,既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肯定轻度影响引起产品局部功能失效的;b.对产品外观的影响,即顾客可能会发现,并可能会申诉的;c.对包装质量的影响,即包装、密封不良有可能引起损失或锈蚀,漏装附件、说明书、顾客不满意可能会申诉的。
机加工企业外购、外协件质量管理规定

机加工企业外购、外协件质量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大外购、外协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进货检验程序,确保库内产品与进厂检验样品的一致,降低三包率(“包修、包换、包退”),提高外购、外协产品的质量,严防各种管理漏洞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进货检验、控制。
第三条职责一、技术部或采购部负责制定进货检验标准,或提供相应的图纸及技术要求。
二、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货检验,进货不合格品的信息反馈、跟踪、处理;三、仓储物流部负责来料报检、收货及标注、区分物料检验状态;四、采购部负责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理。
第四条进货检测要项一、外购、外协件厂家应持供应部门加盖公章的送货通知单前来送检,无通知单、无印章仓储物流部不予接收、入库,质量安全部不予检验。
二、外购、外协厂家送货检验时应提供本厂该批货物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自检报告,加盖本单位检验部门公章,无合格资料不予接收;原材料、钢管、管件、法兰进厂时要提供材质证明,材质证明要与原材料、钢管、管件、法兰规格、型号对应,材质证明要求加盖红章方有效;特殊配件(设备)国家有特殊质量、安全要求要提供相关部门国家的资质及证件;无质量合格证明资料的仓储物流部不予接收、入库,质量安全部不予检验。
三、外购、外协件厂家提供我公司绘制的图纸,图纸上必须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签字盖章后方有效,否则仓储物流部不予接收、入库,质量安全部不予检验。
四、来货后,仓储物流部检查、核对来货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完好等,并及时送《来料检验通知单》通知质量安全部进行检验。
五、质检员接到仓储物流部检验通知后,按照GB2828-1.2003抽样检验标准要求或检验控制标准进行抽样。
六、到货后由外检人员进行抽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和带取,否则按自动退货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换样以好代次,一经发现,本批货物均判为不合格,并处以200—5000元罚款。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使供方提供的产品能够满足我厂产品质量的要求,并在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过程中,对其质量加以有效的控制。
二、适用范围(一)产品生产所需各种原辅材料。
(二)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三)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四)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三、检验准则和方式方法企业根据产品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划分为关键零部件和非关键零部件,其中关键零部件执行100%检验,非关键零部件采用抽样方法,依据国标GB/T2828.1——2003/ISO2895-1:1999计数抽样检验程序执行。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具体检验内容依据《物资分类检验方式及标准》执行。
四、职责(一)合格供方提供的产品,按其质量特性的重要性及可能发生缺陷的严重性分为三类:A类(关键产品)、B类(主要产品)、C类(一般产品)。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文件由采购部人员制订,三类零部件的供方均由采购部门确定。
(二)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由技术质量部负责检验,合格供方的控制评价及更新由制造部协助负责。
五、工作流程(一)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等物资进厂,必须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定点单位采购并签订供货合同,确保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符合国家标准和公司的技术要求;如非合格供应商需采购部填写《非定点合格供方购物申请单》其中A类物资需上级主管审批,B、C类由部门主管批准,以上完成后由采购人员开具一式三份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送交技术质量部。
(二)技术质量部专职检验员依据《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交验单》上的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产品图纸、国家和企业标准及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或检验规程和供方提供的材质单对送检的物资零部件进行检验。
(三)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将开具《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确认合格后在《原材料、外协外购件交验单》上签字,由送检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
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产品整体质量和零部件本身质量,加强对原材料、机加工生产件、锻造件、结构件,外协件和外购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入厂的原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一律按照公司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入库。
2、严格执行《原材料管理制度》和《钢材及焊材验收细则》。
3、机加工生产件和外协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工艺路线和零件工艺进行加工,库管员必须在《机械加工(外协)件检查验收记录卡》三检合格后,方可承接零件交库单,准予零件入库。
4、对于锻造毛坯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探伤检测。
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尺寸是否超差,表面有无叠皮、皱裂、缺肉、断痕等重大缺陷。
探伤检测看是否有暗裂、缩松、气泡等重大缺陷。
5、合格件严禁入库。
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零部件,保管员必须及时地标识并通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 、要有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具体要求按照《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7、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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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外购件、机加件、外协件、
锻造件和结构件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产品整体质量和零部件本身质量,加强对原材料、机加工生产件、锻造件、结构件,外协件和外购件,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入厂的原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一律按照公司规定的《进货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进货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入库。
2、严格执行《原材料管理制度》和《钢材及焊材验收细则》。
3、机加工生产件和外协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工艺路线和零件工艺进行加工,库管员必须在《机械加工(外协)件检查验收记录卡》三检合格后,方可承接零件交库单,准予零件入库。
4、对于锻造毛坯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探伤检测。
外观检查主要检查尺寸是否超差,表面有无叠皮、皱裂、缺肉、断痕等重大缺陷。
探伤检测看是否有暗裂、缩松、气泡等重大缺陷。
5、合格件严禁入库。
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及零部件,保管员必须及时地标识并通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 、要有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具体要求按照《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执行。
7、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