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微生物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要求

➢在无人条件下,可采取紫外线消毒,作用 时间应≥30min,室内湿度<20℃或> 40℃、相对湿度>60%时,应适当延长照 射时间。
➢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应使照射表面 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 照射剂量。
➢人员在关闭紫外灯后至少30min方可入内操 作。
➢按照ISO18953的规定,评价紫外线的消毒
• 无菌室臭氧消毒
• 封闭无菌室内,无人条件下,采用 20mg/m3浓度的臭氧,作用时间应≥30min。 消毒后臭氧浓度≤3时方可入内操作。
• 按照GB/T18202的规定,检测室内臭氧浓 度。
• 无菌室空气灭菌效果验证方法(沉降法)
• 在消毒处理后与开展检验活动之前期间采 样。
• 取样位点的选择应基于人员流量情况和做 试验的频率。一般情况下,无菌室面积 ≤30m2时,从所设定的一条对角线上选取 3点,即中心1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1点; 无菌室面积≥ 30m2时,选取东、西、南、 北、中5点,其中东点、西点、南点、北点 均距墙1m。
_
18~28
相对湿 度%
≤70
噪声 dB(A)
≤60
最低照 度lx
200
二级 _
可开窗 _
18~27 30~70 ≤60 300
三级 7或8 15或12 -10
15~25 30~60 ≤60 350
四级 7或8 15或12 -10
18~24 30~60 ≤60 350
注:BSL-3主要实验室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应小于-30Pa,BSL-4主要 实验室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应小于-40Pa。本表中的噪声不包括生物
➢确定平板上的菌落数,如大于所设定的风 险值,应分析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
食品微生物检验 GB4789.1-2010总则分解

2.人员 (1) 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具备 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 (2) 检验人员应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3)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与卫生,防止人为 污染样品。 (4)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施的规定,保证 自身安全。 (5)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辨色的实验。 3. 设备 (1) 实验设备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2) 实验设备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便于维护、清洁、 消毒与校准,并保持整洁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实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定(加贴标识)、维护和保 养,以确保工作性能和操作安全。 (4) 实验设备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记录。
例如:n=5,c=2,m=100 CFU/g,M=1 000 CFU/g。含义是从一批产品中采集5个样品, 若5个样品的检验结果均小于或等于m值 (<=100 CFU/g),则这种情况是允许的;若 2个样品的结果(X)位于m值和M值之间 (100 CFU/g < X <=1 000 CFU/g),则这种 情况也是允许的;若有3个及以上样品的检验 结果位于m值和M值之间,则这种情况是不允 许的;若有任一样品的检验结果大于M值(>1 000 CFU/g),则这种情况也是不允许的。
(2) 各类食品的采样方案 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规定执行。即标准中规定用几级就用几 级采样。 例:白酒 抽样方法 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4箱,每箱取样一瓶(以 500ml计)其中两瓶做感官和理化检验用,其余两瓶由供需 双方共同封印,作为仲裁样品保存半年
GB 4789.1-2010 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 学检验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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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实验室要求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技术要求第一节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管理制度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应严格执行《菌种保管制度》。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暖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培养箱、高压锅、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冻干燥设备、匀质器、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pH计、高速离心机。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食品微生物检验-GB4789.1-2010总则

2.人员 (1) 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育、微生物专业培训经历,具备 相应的资质,能够理解并正确实施检验。 (2) 检验人员应掌握实验室生物检验安全操作知识和消毒知识。 (3)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保持个人整洁与卫生,防止人为 污染样品。 (4)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过程中遵守相关预防措施的规定,保证 自身安全。 (5) 有颜色视觉障碍的人员不能执行涉及到辨色的实验。 3. 设备 (1) 实验设备应满足检验工作的需要。 (2) 实验设备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便于维护、清洁、 消毒与校准,并保持整洁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实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检定(加贴标识)、维护和保 养,以确保工作性能和操作安全。 (4) 实验设备应有日常性监控记录和使用记录。
4. 采集样品的标记 应对采集的样品进行及时、准确的记录和标记, 采样人应清晰填写采样单(包括采样人、采样 地点、时间、样品名称、来源、批号、数量、 保存条件等信息)。 5. 采集样品的贮存和运输 采样后,应将样品在接近原有贮存温度条件下 尽快送往实验室检验。运输时应保持样品完整。 如不能及时运送,应在接近原有贮存温度条件 下贮存。
2. 采样方案 (1) 类型 采样方案分为二级和三级采样方案。二级采样方案设有 n、c和m值,三级采样方案设有n、c、m和M值。 n: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 c: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 m: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 M: 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注1: 按照二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 允许有c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m值。 注2: 按照三级采样方案设定的指标,在n个样品中, 允许全部样品中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小于或等于m值; 允许有c个样品其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在m值和M值 之间;不允许有样品相应微生物指标检验值大于M值。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要求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要求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有严格的无菌观念,许多试验要求在无菌条件下进行,主要原因:一是防止试验操作中人为污染样品,二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防止检出的致病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污染。
一、无菌操作要求1. 接种细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进行接种食品样品时,必须穿专用的工作服、帽及拖鞋,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
3. 接种食品样品时,应在进无菌室前用肥皂洗手,然后用75%酒精棉球将手擦干净。
4.进行接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放置后再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95%酒精点燃烧灼三次后使用。
5.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吸管尖部不能触及外露部位,使用吸管接种于试管或平皿时,吸管尖不得触及试管或平皿边。
6.接种样品、转种细菌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接种细菌或样品时,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
7.接种环和针在接种细菌前应经火焰烧灼全部金属丝,必要时还要烧到环和针与杆的连接处,接种结核菌和烈性菌的接种环应在沸水中煮沸5min,再经火焰烧灼。
8. 吸管吸取菌液或样品时,应用相应的橡皮头吸取,不得直接用口吸。
二、无菌间使用要求1.无菌间通向外面的窗户应为双层玻璃,并要密封,不得随意打开,并设有与无菌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推拉门,另设有0.5-0.7m2的小窗,以备进入无菌间后传递物品。
2.无菌间内应保持清洁,工作后用2%-3%煤酚皂溶液消毒,擦拭工作台面,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打开紫外灯,如采用室内悬吊紫外灯消毒时,需30W紫外灯,距离在1.0m处,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使用紫外灯,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以免引起损伤,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棉球轻轻擦拭,除去上面灰尘和油垢,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
4.处理和接种食品标本时,进入无菌间操作,不得随意出入,如需要传递物品,可通过小窗传递。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要求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要求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有严格的无菌观念,许多试验要求在无菌条件下进行,主要原因:一是防止试验操作中人为污染样品,二是保证工作人员安全,防止检出的致病菌由于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污染。
一、无菌操作要求1.接种细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进行接种食品样品时,必须穿专用的工作服、帽及拖鞋,应放在无菌室缓冲间,工作前经紫外线消毒后使用。
3.接种食品样品时,应在进无菌室前用肥皂洗手,然后用75%酒精棉球将手擦干净。
4.进行接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等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放置后再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95%酒精点燃烧灼三次后使用。
5.从包装中取出吸管时,吸管尖部不能触及外露部位,使用吸管接种于试管或平皿时,吸管尖不得触及试管或平皿边。
6.接种样品、转种细菌必须在酒精灯前操作,接种细菌或样品时,吸管从包装中取出后及打开试管塞都要通过火焰消毒。
7.接种环和针在接种细菌前应经火焰烧灼全部金属丝,必要时还要烧到环和针与杆的连接处,接种结核菌和烈性菌的接种环应在沸水中煮沸5min,再经火焰烧灼。
8.吸管吸取菌液或样品时,应用相应的橡皮头吸取,不得直接用口吸。
二、无菌间使用要求1.无菌间通向外面的窗户应为双层玻璃,并要密封,不得随意打开,并设有与无菌间大小相应的缓冲间及推拉门,另设有0.5-0.7m2的小窗,以备进入无菌间后传递物品。
2.无菌间内应保持清洁,工作后用2%-3%煤酚皂溶液消毒,擦拭工作台面,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无菌间使用前后应将门关紧,打开紫外灯,如采用室内悬吊紫外灯消毒时,需30W紫外灯,距离在1.0m处,照射时间不少于30min,使用紫外灯,应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线下操作,以免引起损伤,灯管每隔两周需用酒精棉球轻轻擦拭,除去上面灰尘和油垢,以减少紫外线穿透的影响。
4.处理和接种食品标本时,进入无菌间操作,不得随意出入,如需要传递物品,可通过小窗传递。
食品微生物检验 GB4789.1-2010总则

2. 检验方法的选择 (1) 应选择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方法。 (2) 食品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中对同一 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性检验方 法时,应以常规培养方法为基准方法。 (3) 食品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中对同一 检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定量检验方 法时,应以平板计数法为基准方法。
四、生物安全与质量控制
三、样品检验
1. 样品处理 (1) 实验室接到送检样品后应认真核对登记, 确保样 品的相关信息完整并符合检验要求。 (2) 实验室应按要求尽快检验。若不能及时检验,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样品的原有状态,防止样品 中目标微生物因客观条件的干扰而发生变化。 (3) 冷冻食品应在 45 ℃以下不超过 15 min,或 2 ℃~5 ℃不超过 18 h 解冻后进行检验。
5. 培养基和试剂 (1) 培养基 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按照GB/T 4789.28的规定执行。 (2) 试剂 检验试剂的质量及配制应适用于相关检验。对检验结果有重 要影响的关键试剂应进行适用性验证。 6. 菌株 (1) 应使用微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或同行认可机构保存的、 可溯源的标准或参考菌株。 (2) 应对从食品、环境或人体分离、纯化、鉴定的,未在微 生物菌种保藏专门机构登记注册的原始分离菌株(野生菌株) 进行系统、完整的菌株信息记录,包括分离时间、来源,表 型及分子鉴定的主要特征等。 (3) 实验室应保存能满足实验需要的标准或参考菌株,在购 入和传代保藏过程中,应进行验证试验,并进行文件化管理。
采样可分为大样的采集,中样的采集(200g或ml),小样的采集(25g或ml)
采样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对试样量的 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 份不少于0.5Kg。 鉴于采样的数量和规则各有不同,一般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1)液体、半流体饮食品。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它饮料,如 用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行充分混匀后采样。样品应分别盛放 在三个干净的容器中,盛放样品的容器不得含有待测物质及干扰 物质。 (2)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的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 位分别采取部分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 最后取有代表性样品。 (3)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的样 品或混合后采样。 (4)罐头、瓶装食品或其它小包装食品,应根据批号随机取样。 同一批号取样件数,250g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6个,250g以下的 包装不得少于10个。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 型性。
食品厂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要求

食品厂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要求一.选址:1.实验室应选择在清洁安静的场所,远离生活区,锅炉房与交通要道;2.实验室应选择在光线充足,通风良好的场所,要与生产加工车间有一定距离;3.实验室应选择在方便扦样与检验,距离车间较近的工作场所。
二.结构和布局: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一般工厂应设置细菌与理化检验兼有的综合实验室,主要包括以下三大部分:细菌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办公室。
1.办公室2.理化分析实验室:(或者和细菌检验操作室合并)①理化分析室(兼作感观检验室)②仪器室(兼放细菌室显微镜等少量仪器)3.细菌实验室:①细菌检验操作室;②无菌室;③培养基制作室;④洗涤消毒室;一般布局要求如下:1.办公室:办公室是化验人员进行原始记录等各项工作的场所,是与非化验室人员交往较多的场所,因此,应设在整体综合化验室的最外层,只需有桌、椅等简单设施即可。
2.细菌检验操作室(常规操作)细菌检验操作室是细菌培养与检验主要操作室,主要设施是实验台。
对实验台的要求:a.实验台面积一般不小于2.4×1.3m;b.实验台位置应在实验室中心位置,要有充足光线;也可以做边台。
c.实验台两侧安装小盆与水龙头;d.实验台中间设置试剂架,架上装有日光灯与插座;e.实验台材料要以耐热、耐酸碱为宜。
3.无菌室:无菌室通过空气的净化和空间的消毒为微生物实验提供一个相对无菌的工作环境,无菌室是处理样品和接种培养的主要工作间,应与细菌检验操作室紧密相连。
为满足无菌室无菌要求,无菌间应满足以下布局:a.入口避开走廊,设在细菌检验操作室内;b.与操作室用两道缓冲间隔开;c.无菌室与缓冲间均装有紫外灯,要求每3平米安装30w紫外灯一盏;d.无菌室内设有实验台中央(实验台与边台皆可),紫外灯距实验台面要小于1.5m;e.无菌室与操作室之间设有双层窗构成小通道。
4.培养基制作室:培养基室是制作、配制微生物培养所需培养基及检验用试剂的场所,其主要设备应为边台与药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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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件
➢ 无菌入口处应开设缓冲间,缓冲间内应安 装非手动式形关的洗手盆,并可有毛巾。 缓冲间应有足够的面积以保证操作人员更 换工作服和鞋帽。
➢ 无菌室内工作台的高度约80cm,工作台应 保持水平。工作台面应无渗漏,耐腐蚀, 易于清洁、消毒。
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 。 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 。 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规
程目标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 侵染, 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的目的。
精品课件
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的基本要求
必须为实验室安全运行、清洁和维护提供 足够的空间。
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光整、易 清洁、防渗漏并耐化学品和消毒剂的腐蚀。 地板应防滑。
3.1.4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 洁净度等应符合工作要求。
精品课件
3.1.5一般样品检测应在洁净区域(包括超 净工作台或洁净实验 室)进行,洁净区域 的应有明显标示。
3.1.6病原微生物分离鉴定工作应在二级生 物安全实验室(Biosafety level 2 BSL-2) 进行。
精品课件
实验台面应防水,并可耐消毒剂、酸、碱、 有机溶剂和中等热度的作用。
精品课件
应保证实验室内所有活动的照明,避免不必要 的反光和闪光。
实验室器具应坚实耐用,在实验台、生物 安 全柜和其它设备之间及其下面要保证有足够的 空间以便进行清洁。
应当有足够的储存空间。
应当有足够的储存空间摆放随时使用的物品 (试剂、气体等)。
精品课件
BSL-2实验室
精品课件
生物安全标识
精品课件
生物安全柜
精品课件
精品课件
注意乳胶手套的使用
精品课件
千级无菌实验室
精品课件
风淋室
精品课件
食品微生物无菌室的基本要求及管理
无菌室的基本建设要求
➢ 根据本实验室所涉及的生物安全等级,无 菌室的设计应符合GB 50364(生物安全实验 室建筑技术)和GB 19489(生物安全通用要 求)的相关要求。
≥5
≤61800
精品课件
含菌浓度
沉降菌 (Φcm碟 0.5h)
浮游菌 (个/m3)
≤1
≤5
≤3
≤100
≤10
≤500
BSL-2实验室的主要技术指标
级别 洁净 度级 别
一级 _
最小换 气次数 (次/h)
可开窗
与室外方向上 相邻相通房间 的最小负压差 (Pa)
温度℃
_
18~28
相对湿 度%
≤70
噪声 dB(A)
是通过规范的实验室设计建造、实验设备 的配置、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硬件)、 严格遵从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管理规程等 (软件):
✓ 确保操作生物危险因子的工作人员不受实 验对象的伤害;
✓ 确保周围环境不受其污染;
✓ 确保实验因子保持原有本性所采取综合措 施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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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三要素)应当有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精品课件
每个实验室都应有洗手池,并最好安装在 出口处,尽可能用自来水(要有防止嚼齿动 物和节肢动物侵扰的装置)。
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达到适当的防 火等级,最好能自动关闭。
二级生物安全水平时,应在靠近实验室的 位置配备高压灭菌器或其它清除污染的工 具。
➢ 无菌室内光照应分布均匀,工作台面的光 照度应不低于54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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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菌室内应具备适当的通风和温度调节 条件。无菌室的推荐温度为20℃,相对 湿度为40%~60%。
➢ 缓冲间及操作室内均应设置达到空气消 毒效果的紫外灯或其它适宜的消毒装置。
精品课件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是指实验室的操 作、安全设备、和设施适用于操作我国 的第三类(少量二类)危害的致病微生 物。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适合于从未知病 原的人身上取血、体液和组织的检测和 研究(可能含有高致病微生物)。
精品课件
BSL-2:实验室设施(二级屏障)
≤60
最低照 度lx
200
二级 _
可开窗 _
18~27 30~70 ≤60 300
三级 7或8 15或12 -10
15~25 30~60 ≤60 350
四级 7或8 15或12 -10
18~24 30~60 ≤60 350
注:BSL-3主要实验室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应小于-30Pa,BSL-4主要 实验室相对于大气的最小负压不应小于-40Pa。本表中的噪声不包括生物 安全柜、动物隔离器的噪声,如包括上述设备的噪声,则最大不应超过 68dB(A)。
食品微生物实验室的 基本要求与管理
严纪文 jiwe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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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4789.1-2010总则:3.1环境
3.1.1实验室环境应不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 性。
3.1.2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应与办公室区域明 显分开。
3.1.3实验室工作区域面积和总体布局应能 满足从事检测工作需求,实验室布局应采 用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洁净实验室与BSL-2实验室的区 别
百级洁净实验室只针对实验环境提出洁净 要求,不提供对人员或环境的生物安全保 护。(超净工作台不能替代生物安全柜)。
普通的食品微生物实验(不进行病原微生物 分离与鉴定)只要求在洁净实验室进行。
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离与鉴定必须在BLS-2实 验室中进行。
精品课件
什么是生物安全实验室?
百级洁净实验室的洁净度要求:
空气洁净等级
100级
10000级
100000级 大于100000
(相当于 300000级)
含尘浓度
尘粒粒径 (μm)
尘粒数 (个/ m3 )
≥0.5
≤3,500
≥5
0
≥0.5
≤350,000
≥5
≤2,000
≥0.5
≤3,500,000
≥5
≤20,000
≥0.5
≤10000000
安全系统应当包括消防、应急供电、应急 淋浴及洗眼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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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考虑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以使空气向 内单向流动。如果没有机械通风系统,实 验室窗户应当能够打开,同时安装防虫纱 窗。
在实验室内应有基本生物安全设备:生物 安全柜(一级或二级)、移液助器、乳胶手 套等
精品课件
百级洁净实验室与BSL-2实验室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