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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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调研报告

经济犯罪调研报告

经济犯罪调研报告经济犯罪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犯罪案件也在不断增加。

本文通过调研分析了当前我国经济犯罪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提出了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建议。

一、经济犯罪的基本情况经济犯罪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富的行为。

经济犯罪类型繁多,主要包括贪污受贿、金融诈骗、走私贩私、合同诈骗等。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经济犯罪案件在我国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其中以贪污受贿、金融诈骗为主要类型。

二、经济犯罪的影响经济犯罪对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首先,经济犯罪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打击了正常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其次,经济犯罪导致国家财政损失,削弱了国家的财政实力。

再次,经济犯罪破坏了社会信誉和社会秩序,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

此外,经济犯罪也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了生活成本和社会风险。

三、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建议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对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

制定更加严厉的刑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惩。

同时,完善相关司法制度,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力度。

其次,增加对经济犯罪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

再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养成正确的行为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受骗受骗的风险。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具有跨国性特点,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在执法和情报交流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经济犯罪。

总之,经济犯罪是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只有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监管效应、加强宣传教育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措施,才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1.经济犯罪概述:经济犯罪是指以经济利益为目的,在经济活动中实
施的违法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非法经营等。

3.经济犯罪侦查法律基础:我国有关经济犯罪的法律主要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这些法律为经济犯罪侦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经济犯罪侦查的基本原则:经济犯罪侦查应坚持法治原则、实事求
是原则、依法办案原则、保护合法权益原则等。

5.经济犯罪侦查的组织方式:经济犯罪侦查可以通过派出所、公安分局、公安局等基层派出机关进行,也可以由公安部门集中办理。

6.经济犯罪的侦查方法:经济犯罪侦查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勘查、调
查取证、搜查、抓捕、监视、刑事鉴定等。

7.经济犯罪的事实认定:经济犯罪的事实认定需要经过调查取证等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便进行后续的法律程序。

8.经济犯罪的证据获取:经济犯罪的侦查需要依法采集、保护和固定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9.经济犯罪的处罚措施:对经济犯罪行为的违法人员,可以采取拘留、取保候审、逮捕、判刑等处罚措施。

10.经济犯罪的防范措施:为了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需要加强监管
机构的建设、加强经济犯罪预警机制、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等。

11.经济犯罪的国际合作:由于经济犯罪跨境性强,国际合作对经济犯罪的打击也非常重要,各国需要在情报交流、引渡、司法协助等方面加强合作。

12.经济犯罪侦查的技术手段:现代科技手段在经济犯罪侦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DNA鉴定、网络监控、大数据分析等。

以上是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的要点,考生可以结合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籍进行更全面的准备。

经济犯罪现状

经济犯罪现状

经济犯罪现状经济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损害他人经济利益的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犯罪层出不穷,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分析当前经济犯罪的现状,并探讨应对之策。

首先,当前的经济犯罪形式多样。

其中包括贪污受贿、偷税漏税、金融诈骗、倒卖假冒伪劣产品等。

贪污受贿是指公职人员或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偷税漏税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虚报成本、隐瞒收入等方式逃避税收。

金融诈骗是指通过虚假宣传、销售假理财产品等手段,诱骗他人投资,自己获得非法收益。

倒卖假冒伪劣产品是指销售经过假冒或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经济犯罪对社会经济稳定造成严重威胁。

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个人和企业的经济利益,还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贪污受贿导致公共资源被非法占有,严重影响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偷税漏税使税收渠道流失,减少了政府财政收入,影响公共服务的提供。

金融诈骗则破坏了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降低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倒卖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冲击。

第三,应对经济犯罪需要综合措施。

政府应加强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管,提高违法成本。

加大对经济犯罪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经济犯罪的认识和警惕,培养社会对经济犯罪的普遍厌恶感。

此外,加强合作与协调,跨国经济犯罪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合作,加强情报信息的共享和追逃努力。

总之,经济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应加强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社会对经济犯罪的认识和警惕。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经济犯罪的滋生蔓延,维护社会的经济稳定和公平正义。

经济犯罪研究

经济犯罪研究

经济犯罪研究在当今社会,经济犯罪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给个人、企业和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经济犯罪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还削弱了公众对经济体系的信任。

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挑战,有必要对经济犯罪进行深入研究。

经济犯罪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经济法规,破坏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它涵盖了多种形式,如金融诈骗、贪污受贿、偷税漏税、非法集资、传销等。

这些犯罪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高智能性的特点。

金融诈骗是经济犯罪中的常见类型。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金融市场的不熟悉和贪婪心理,通过虚假的投资项目、内幕交易等手段骗取大量资金。

例如,某些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实际上是精心设计的骗局,投资者在初期可能会获得一些小额回报,从而被诱导投入更多的资金,最终血本无归。

贪污受贿则主要发生在公共部门和企业内部。

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公平。

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也可能通过收受回扣、挪用公款等方式损害企业的利益,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偷税漏税不仅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破坏了税收公平原则。

一些企业和个人通过虚报账目、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给国家的财政稳定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带来了负面影响。

非法集资和传销则是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经济犯罪形式。

非法集资者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大量民众投入资金,最终资金链断裂,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

传销组织则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经济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经济利益的驱动是主要因素。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些人为了追求快速获取巨额财富,不惜违法犯罪。

其次,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管的漏洞为经济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一些新兴的经济领域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监管手段跟不上形势发展,使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再者,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部分人缺乏诚信意识,道德底线失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

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

经济犯罪量刑金额标准经济犯罪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侵吞、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违法犯罪行为。

经济犯罪涉及的类型较多,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偷税漏税、诈骗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法律制定了相应的刑法规定,包括刑事处罚和经济处罚。

经济犯罪的量刑金额标准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首先,对于贪污受贿犯罪,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法条款和罪名。

贪污受贿的刑事处罚一般按照受贿金额的大小来确定,涉及贪污受贿的金额高的案件一般会判处较重的刑罚。

对于金额在数万元至数百万元之间的犯罪,法律规定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金额在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之间的犯罪,法律规定可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在数千万元以上的犯罪,法律规定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对于挪用公款犯罪,也是根据挪用的金额来确定刑事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挪用公款金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法律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金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法律规定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欺诈犯罪(如诈骗、假冒等),刑法规定根据欺诈金额大小来判处相应的刑罚。

对于诈骗数额较大的犯罪,法律规定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多次累犯、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律规定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经济犯罪除了刑事处罚外,还可以采取经济处罚措施,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经济处罚金额的确定,一般参照刑事处罚的标准,基于违法所得的金额、犯罪情节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综上所述,经济犯罪的量刑金额标准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故意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经济犯罪量刑标准经济犯罪是指以经济活动为手段,通过欺诈、贪污、贿赂、侵占、合同诈骗等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经济犯罪的严重性不仅在于其直接的经济损失,更在于对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环境和公共信任的破坏。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护社会利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经济犯罪量刑标准。

1.轻微经济犯罪:轻微经济犯罪是指犯罪人因犯罪所得或对他人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的犯罪行为。

例如,少量贪污职务犯罪、合同诈骗数额较小等。

一般情况下,判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不超过3年。

2.一般性经济犯罪:一般性经济犯罪是指犯罪人因犯罪所得或对他人造成的损失较大的犯罪行为,但并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例如,贪污职务犯罪数额较大、财务造假、非法集资等。

一般情况下,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严重经济犯罪:严重经济犯罪是指犯罪人因犯罪所得或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巨大,并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破坏的犯罪行为。

例如,巨额贪污职务犯罪、重大行贿、重大合同诈骗、涉及巨额非法集资等。

一般情况下,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量刑时,还需要考虑犯罪人是否具有自首、抗诉、退赃等情节;以及是否有犯罪前科、对社会有无积极贡献等因素。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危害特别严重的经济犯罪,可以判处死刑,例如恶意竞争、重大贪污受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

需要指出的是,每个国家的经济犯罪量刑标准会存在差异,根据各国的法律法规、司法实践和社会需求进行调整。

量刑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综合考虑社会公平正义和个案情况,以对经济犯罪形成威慑,确保法律的公信力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

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

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一、引言当今社会,经济犯罪日益猖獗,给社会和市民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市民的合法权益,公安经侦作为一支专业的警务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旨在加深对该任务的理解。

二、经济犯罪概述经济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经济手段进行的犯罪行为。

它包括了多个领域,如金融诈骗、走私贩运、偷税漏税等。

经济犯罪的特点是隐蔽性和复杂性,所以公安经侦部门的职责也相应较为重要。

三、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

下文将分别从侦办案件、打击犯罪、预防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等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3.1 侦办案件公安经侦部门作为经济犯罪的主要执法机关,其首要任务是侦办经济犯罪案件,为此需要开展以下工作:1.收集证据:侦办经济犯罪案件需要确凿的证据支持,公安经侦部门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调取账户信息、监控视频等。

2.破案技术支持:经济犯罪常常依赖于高科技手段进行,为能够更好地侦破案件,公安经侦部门需要不断加强对破案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3.2 打击犯罪公安经侦部门的另一个重要职责是打击经济犯罪行为。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安经侦部门需要:1.加强协作:公安经侦与其他执法部门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共同打击经济犯罪,形成合力。

2.打击重点行业:经济犯罪往往在一些重点行业集中,公安经侦部门应该根据相关情报和分析结果,加大对这些行业的打击力度。

3.3 预防经济犯罪公安经侦部门在侦办案件和打击犯罪的同时,还需积极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

其预防经济犯罪的职责主要包括:1.教育宣传:公安经侦部门应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经济犯罪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2.建立监管制度:为了防止经济犯罪行为的蔓延,公安经侦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

3.4 相关法律法规公安经侦部门的职责范围还包括负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侦办经济犯罪案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要点

《经济犯罪侦查学基础》复习知识点第一章经济犯罪概述一、经济犯罪的概念(一)经济犯罪概念的提出1872年,英国学者希尔(E.C.Hill)在伦敦召开的“预防与控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作了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的主题发言,第一次从犯罪学的角度提出了经济犯罪的概念,并指出了惩罚经济犯罪的重要性(二)以犯罪主体为核心的经济犯罪概念1939年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H.E.Sutherland)提出经济犯罪是一种“白领犯罪”的概念,他在1949年出版的《白领犯罪》一书中对白领犯罪作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白领犯罪“大体上可以定义为,体面的有社会地位的人在其职业活动中实施的犯罪行为”。

(三)经济犯罪概念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法经济利益,利用法律所许可的经济自由,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妨害国家经济管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四)经济犯罪的类型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2、走私犯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金融诈骗犯罪6、危害税收征管犯罪7、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职务侵占、挪用特定款物、挪用资金(五)经济犯罪的特点1、经济犯罪的智能性;2、经济犯罪的动态性;3、经济犯罪的隐蔽性;4、经济犯罪的复杂性;5、经济犯罪团伙性;6、经济犯罪的国际性性;7、经济犯罪的专业性(六)经济犯罪的现状1、总量居高不下、大要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危害严重;2、犯罪种类增多、涉及领域多、地域不断扩大;3、犯罪主体多元化;4、结伙作案、内外勾结、流窜作案突出;5、手段不断翻新、日趋智能化、专业化;6、涉众经济犯罪案件增多;7、跨境作案增多第二章经济犯罪侦查概述与管辖一、经济犯罪侦查(一)经济犯罪侦查经济犯罪侦查是指有法定侦查权的机关,按照管辖分工,对经济犯罪案件,依法采取侦查措施和强制性措施,收集、审核证据,查明案情,揭露、证实犯罪,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一项专门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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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犯罪概述经济犯罪:广义说,破坏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其他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犯罪;狭义说:《刑法》分则第三章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公安经侦部门的侦查权限①《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全部罪名;a.走私罪 b.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c.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d.金融诈骗罪(8) e.危害税收征管罪 f.侵犯知识产权罪g.扰乱市场秩序罪(9)②是《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三个罪名,即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③骗购外汇罪④—是《刑法修正案》增加的期货犯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2、经济犯罪全部都是故意犯罪。

错误如何理解经济犯罪的法定性?如何理解经济犯罪的专业性、隐蔽性?一、主体的特征一般主体特殊主体:大量涉及职务职业活动中的犯罪,如金融机构业务人员的背职犯罪等。

单位主体:单位作为犯罪主体,重要存在于经济犯罪当中。

二、主观方面的特征1.一般是故意:刑法中多有“以……为目的”的描述。

2.少数经济犯罪既可以由故意构成,又可以以过失构成(特殊主体& 结果犯)。

刑法 186 条违法发放贷款和违法关系人发放贷款167 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68 条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三、客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学生思考问题:为什么经济犯罪的界定难(法定性强)①考虑市场经济秩序的界定。

经济秩序随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变动性,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经济犯罪有可能也据此发生变化,这在某一程度上成为经济犯罪难以准确界定原因。

②另一方面,也说明经济犯罪需要比较强的法定性。

与杀人、抢劫等自然犯不同,很多经济不当行为难以依据人们的常识来判断它的罪与非罪,需要有相对明确的法律规定。

四、客观方面(一)复杂性:经济犯罪行为的多样性;违法结构的复杂性(刑民交叉)——经济犯罪不但违反刑法,往往还触及民商法、经济法和相关行政法规。

经济活动中的不当行为,触犯不同法规,侦查实践中往往是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交织在一起,有时互相转化;需注意区分违法和犯罪的界限。

例如:贷款纠纷起诉至法院,调查出贷款诈骗案情。

银行要求民事处理。

(二)专业性:利用专业知识、隐蔽手段,是经济犯罪的突出特征。

另:区别与一般的暴力性犯罪,人们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

(三)隐蔽性:具有较大的犯罪暗数。

发现率低(案件来源?);破案率低(证据?人?原因:犯罪人行为的欺骗性;往往没有明显的危害后果;往往没有直接的受害者,或受害者无意识。

(四)连续性:涉及财产类犯罪的基本特征。

(五)后果的严重性:当前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六)法定性强:经济犯罪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经济领域的变化推动经济犯罪的变化,经济犯罪的动态性,主要表现为:一是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经济犯罪的内涵和外延逐渐变化。

伴随着社会进步、经济改革、政策调整,刑事法律原来规定是经济犯罪的行为,根据新的立法,将不再被认为是经济犯罪,如投机倒把罪的取消就属于这种情况。

二是随着新的经济关系不断出现,新型经济犯罪应运而生。

伴随着保险、破产、证券等各种经济关系逐步建立,保险诈骗、破产诈骗、证券诈骗等各种犯罪活动日益严重,逐渐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如《刑法》修正案规定的期货犯罪就属于这种情况。

另有:智能性、扩散性等描述。

第二章经济犯罪侦查概述●判断题:1、经济犯罪侦查协作包括区际协作、警种协作、部门协作、国际协作2、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1)人民法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等;(2)公安机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缉私警察——我国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其他走私犯罪案件。

部门管辖,指公安机关内部不同的业务部门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管辖权。

——级别管辖①④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大头②治安部门管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中的强迫交易、倒卖车票、船票、销售侵权复制品以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等15 经济犯罪案件③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海关监管区以外的走私罪,走私动物、植物、废物、贵物、武器弹药、文物、核材料等。

走私犯罪侦查局(缉私局)主要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④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论述题:1、经济犯罪侦查的特点(一)侦查对象的特殊性(二)侦查途径的特殊性常常是先知道了基本的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相对一般刑事案件而言,大量采用“由人到事”的侦查途径。

(三)侦查启动的特殊性因经济犯罪的隐蔽性,就案件来源而言,大量源于举报、其它部门移送等途径。

(四)侦查活动的广泛性地域的广泛:跨地区跨国作案;所涉行业的广泛:金融、税务、工商等,因此,经侦中加强侦查协作的重要性侦查协作的内容:侦查机关内部不同部门间的协作。

如经侦与刑侦;不同区域侦查部门间的协作;侦查机关与其它机构(金融、税务、工商等)间的协作(1)区际协作:注重经侦部门区域间的横向协作(2)警种协作: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与公安机关内部其他警种之间的协作(3)部门协作:加强与金融、税务、工商、海关、审计、技术监督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安全等机关协商,建立信息传递、联席会晤、线索协查、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从而在案前加强风险分析,案中进行协同控制,案后采取联合行动。

(4)国际协作:注重与国际刑警组织和国外警方合作,通过双边的警务合作,缉捕逃犯、追缴赃款。

(五)侦查干扰涉及不同部门、团体的经济利益,且人们对经济犯罪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实践中常常有各类干扰侦查工作的问题。

论述题:2、经济犯罪侦查的任务。

一、查明案件事实何事、何时、何地、何情、何故、何物、何人二、收集证据经济犯罪中存在大量的书证由人到事的侦查途径,侦查过程中会大量涉及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知情人证言。

该类案件的证据具有明显的序列性、对偶性和差异性,可依此收集证据。

①序列性:经济犯罪是发生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犯罪,经济业务的序列性特点,经济犯罪也会具有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必然会留下序列性的痕迹和反映,从而使证据表现出序列性特点。

②对偶性: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还经常成双成对地出现,从而表现出对偶性的特点。

③差异性:正常的经济业务与经济犯罪相比较,存在重大差异,这种差异由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得以表现出来。

上述三个方面不仅是对经济犯罪案件证据特性的概括,而且也是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调查取证的目标要求。

首先,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所收集的证据首先要能完整地反映一笔或几笔经济业务的流程;其次,从证据链条中要反映出涉案财物的流向"因为经济犯罪大部分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离开财物的流向,就无法反映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最后,所收集的证据要能反映出经济犯罪与合法经济业务之间的差异三、缉获犯罪嫌疑人经侦人员在破案前需采取内紧外送、秘密侦查、跟踪监视等各种措施,尽可能稳住犯罪嫌疑人,防止其隐匿逃跑甚至自杀。

四、挽回经济损失学生思考问题:追缴赃款赃物在经济犯罪侦查中的意义?经济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犯罪行为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经济犯罪侦查活动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追缴赃款赃物,这一方面可以作为定案处理的重要证据,另一方面也可挽回国家和受害者的经济损失。

办案中,凡查证属实确为赃款赃物的,应追缴。

(善意取得的,可视情况不予追缴)五、预防和控制犯罪思考:侦查是否具有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功能?支持者的观点1.可以在侦查中发现问题和漏洞2.侦查活动是实现刑罚的前提3.侦查活动中的教育作用反对者的观点1.(其他过程中也有)2.刑罚具有此功能3.整个法制程序第三章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程序、经济犯罪案件的受案来源(一)被动接受1.被害人控告2.知情者举报3.自首4.其它部门移送:人民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和工商、税务、海关、商检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纪检、监察等党政机关5.上级交办6.媒体披露(二)主动发现1.阵地控制2.破案带发3.选案分析把各类与疑似案件有关的经济信息、数据进行归纳分类,将结果与事先设定的正常指标和程序进行对比、排列、组合、判断等分析处理,从中发现异常,进而筛选出最有可能属于经济犯罪的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

e.g.伪劣商品、走私、票据等犯罪活动。

学生思考问题:该方法为何比较典型地适用于经侦案件?、初查是经侦办案程序和刑侦办案程序中最大的不同之处。

由于经济犯罪的隐蔽性较强,仅根据线索材料本身往往难以认定是否有犯罪发生,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必须在立案前进行必要的调查。

其他刑事犯罪立案前往往事实已经清楚,立案前的审查常常是从法律上为事件定性,而经济犯罪在立案前首先要查明事实,作大量的案前调查,其次才是从法律上论证事件能否构成犯罪。

初查的内容与形式1.内容:来源和案件信息的审查2.形式:案头审查和实地审查3.处理:有事实不管辖,不立案,立案论述题:1、侦查活动的主要内容一、调查取证(一)调查途径(1)依据犯罪的构成要件(2)依据经济业务流程:(3)按照诉讼证据规格的要求另外:从最难的突破点、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等入手。

(二)调查方法(1)搜查(2)扣押(3)查询、冻结汇款、存款经济活动与财物密不可分的关联性,使得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对涉及的财物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表现为:在作案过程中千方百计为占有和转移财物创造条件。

因而经侦部门的侦查工作就可以从物入手,通过对涉案财物的了解、掌握、控制,以物找人、由物诱人。

同时也为将来追缴赃物奠定基础(4)调取(5)会计检查(6)内线侦查(7)外线侦查(三)证据保全二、拘控三、追缴赃款赃物第四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名词解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对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情节严重,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案件。

方法:(1)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2)以假充真(3)以次充好(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侦查:通常具有确定的犯罪嫌疑人,根据产品流通的特点侦查(一)查封、扣押涉案物品(二)对涉案的假药进行及时检验鉴定检验鉴定的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鉴定其是否属于假药。

二是鉴定其是否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三)从产品流通领域调查了解犯罪主体和供货渠道,调查了解价格和制假手段(四)询问证人和受害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五)追缴赃款赃物主观故意的问题:主观故意:明知是假的还要生产、销售。

注意:讯问的内容要和所查获的书证和物证相对应,达到相互印证的目的,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协作的问题:①公安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机制。

现在移送案件已经成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的一个重要案件来源。

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③行政部门协助鉴定工作和查获伪劣商品的善后处置工作。

数罪问题:1、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同时该商品又是伪劣产品,想象竞合,本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择一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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