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新闻传播活动与公民
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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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新闻传播概述 • 公民权利概述 • 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的互动关系 • 通过新闻传播保护公民权利的实践与案例 • 新闻传播在公民权利保护中的挑战与对策
01
新闻传播概述
新闻传播的定义与功能
定义
新闻传播是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对社会事件、现象进行报道、传播、评论的一 种社会活动。它既是社会信息的传递方式,也是社会舆论的表达途径。
03
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的互动关 系
新闻传播对公民权利的影响
信息获取权保障
新闻传播是公民获取各类信息的重要途径,通过新闻报道 ,公民能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社会动态,保障自身的信 息获取权。
舆论监督与权利保护
新闻传播具有舆论监督功能,通过曝光不法行为、揭示社 会问题,能促使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从而保护公民的各项 权利。
部分媒体或机构可能利用新闻传播的力量 ,进行舆论导向或操纵,影响公民对特定 事件或政策的判断,从而损害公民权利。
在某些地区或情况下,公民可能面临信息 获取的限制,导致他们无法充分了解与自 身权利相关的信息。
对策
• 强化新闻真实性核查:建立和完善新闻真实性核查机制,确保报道的信 息准确、全面,减少不实信息对公民权利的侵害。
平衡策略
为确保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的和谐共生,需要采取一系列平衡策略,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新闻 媒体的权责边界;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素养;提升公民的媒介素养,使其能 够理性看待新闻报道、正确行使监督权等。
04
通过新闻传播保护公民权利的 实践与案例
舆论监督与反腐斗争
舆论监督的力量
新闻传播作为社会舆论的重要载体, 通过报道和揭露腐败行为,引发公众 关注,形成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 采取行动。
《新闻传播法教程(第五版)》课件第六章 新闻传播活动与公民、法人的人格权

就诽谤而言,直接故意诽谤的特征:一是明知事实虚假并且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二是希望以此达到 诋毁、中伤他人的目的。确认直接故意,不仅要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否“明知”,而且要看行为 人是否有危害的“目的”。
第一节 侵权法源和侵权构成
根据有关规定,新闻单位对于社会来稿、读者来信、来电以及互联网上微博、博客等信息等,都 必须调查核实后方可报道。要是不作核实就予以“如实报道”,造成损害,即可认为主观上有过 错而需承担责任。
法人作为拟制人,享有名誉权、名称权等人格权。
本章按通用习惯以“新闻侵权”这个词语是对新闻传
播活动(有时还会延伸到其他大众传播活动)中发生的侵 害人格权行为的简称,并不仅仅限于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 者实施的侵权行为,也不仅仅是指作为一种文体的新闻报 道或新闻媒介上的内容造成的侵权行为,还会涉及侵害人 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其边界并不清晰,难以成为法律概念。 称谓此类行为。
第一节 侵权法源和侵权构成
故意影射:
刘与原告胡骥超等三人有隙,扬言要写文章报复。1988年11月起,刘在《遵义晚报》连载长篇历 史小说《周西成演义》,描写了贩毒者胡翼昭等三个人物。三人不但与三原告同姓,且名字中两 个字或相似或为谐音字,许多特征描写分别与三原告相同或相近。刘将这三个人物描写得十分丑 恶。刘还对人说:“这么多人我为什么没有写,单单写他们三个,这是有原因的。”熟悉三原告 的读者一看便知道作者在侮辱、丑化三原告。三原告曾要求《遵义晚报》停止连载,但后者未予 置理。三原告遂对刘守忠和遵义晚报社起诉。最高人民法院(1990)民他字第48号对原审法院复 函指出:“经研究认为:被告刘守忠与原告胡骥超、周孔昭、石述成有矛盾,在历史小说中故意 以影射手法对原告进行丑化和侮辱,使其名誉受到了损害。被告遵义晚报社在已知所发表的历史 小说对他人名誉权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仍继续连载,放任侵权后果的扩大。……上述二被告的行为 已构成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2(2)。
第五讲 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

第一节 新闻传播权利的实现途径
新闻传播权利主要通过这样几种途径得到实现: 新闻传播权利主要通过这样几种途径得到实现:
第一,收集信息。 第一,收集信息。 第二,选择信息。 第二,选择信息。 第三,传播信息。 第三,传播信息。 第四,社会监督。 第四,社会监督。 第五,影响受众。 第五,影响受众。
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沃伦和布兰戴斯在《哈佛法 年 美国私法学者沃伦和布兰戴斯在《 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 学评论》上发表了《论隐私权》,首次提出了隐私权的概 不被了解的权利” 念,即“不被了解的权利”。 在我国,强调对公民的隐私权进行保护还是近十多 在我国, 年的事。 年的事。
1982年颁布的《宪法》中开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 年颁布的《宪法》中开始规定: 年颁布的 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陷害。 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陷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 题的意见》 条规定。 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 条规定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 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7条第 款规定 。 条第3款规定 条第
在许多时候, 在许多时候,人们经常将 “权利”和“权力”加以混淆。 权利” 权力”加以混淆。 权力是指掌握某种资源的一方 把意志强加于受其行为约束的 另一方, 另一方,以便对方服从其意志 的一种影响力。 的一种影响力。
信息时代公民权利最主要的价值是知 情。“媒体的使命,就是帮助公众知 媒体的使命, 情,帮助公众表达……”“大众传媒是 帮助公众表达 大众传媒是 知情权、 知情权、表达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渠道 和载体。 和载体。”
第5章 新闻传播活动与公民、法人的人格权

一、侵害名誉权的对象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死者
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
我国把侵害名誉权行为分为诽谤和侮辱两种方式。 司法实践中的三个层次: (1)主观上出于过失的诽谤行为,通称为侵害名誉 权行为; (2)主观上出于故意的侮辱和诽谤行为,情节一般 的,承担民事责任; (3)主观上出于故意并且情节严重的侮辱和诽谤行 为,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承担刑事责任。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 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 失。
第二节 新闻传播与名誉权
名誉(reputation),是对特定人(包括自 名誉(reputation),是对特定人(包括自 然人和法人)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right reputation)就是公民、法 名誉权(right of reputation)就是公民、法 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 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正评价的权利。
(三)其他使用 1插图。 2封面。 3非公共事务报道。
三、肖像权和其他权利的竞合
肖像权和著作权 肖像权和名誉权 肖像权和人格尊严 救济
一、新闻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
作者、表达者 新闻单位 重述者 新闻源 "内参" 内参" 印刷者、发行者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二、新闻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
三、侵害名誉权的排除
真实 公正评论 特许权
四、新闻传播活动中侵害名誉权的犯罪
新闻传播活动中发生的侵害名誉权行为, 如果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严重性就可能 构成犯罪,这就是侮辱罪和诽谤罪。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没有法人或单位犯罪的规定。
第三节 新闻传播与隐私权
一、隐私和隐私权
新闻学理论 第五讲 新闻自由

“观点的自由市场”
“ 人 民 主 权”
• “人民主权”是“天赋人 权”在理论上的延伸,也 是现代西方民主社会的理 论基石。 • 理论要点:政府合法性的 基础来自广大人民的同意, 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如果 变成损害人民利益以保障 自己权利的政府,人民就 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建立 新的政府。
“民意是我政府存在的基础,所以我们先 于一切的目标就是保持这一权利;若由 我来决定我们是要一个没有报纸的政府 还是没有政府的报纸,我会毫不迟疑立 即回答:我宁愿要后者”。
■新闻 自由的 基本内 容:
2、新闻自由的发展历史
新闻自由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产物;
新闻自由诞生于资产阶级革命 新闻自由目前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 承认。
新闻自由 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
• 1644年英国诗人弥尔顿首次提出出版自由” (Freedom of Press); •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规定了新闻自 由是天赋人权; • 17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即著 名的《权利法案》(Bill of Rights),第 一条规定宪法不可剥夺人民的言论和出版 自由; • 1948年12月《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应 有思想之自由和发表之自由。
——美国总统托马斯· 杰弗逊
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 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 禁止宗教的自由;剥夺言 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剥夺 人民和平集会和政府请愿 申冤的权利。 ——美国《权利法案》 第一条
亚太地区新闻自由度排行榜(视频)
排名 1 国家/地区 香港(7.5) 排名 8 国家/地区 印尼
2
3 4 5 6 7
自由主义理论
核心是确立、维护、发展新闻自由 成形于西方18世纪末,19世纪初 是西方主导新闻理论,完成了制度性安排
新闻传播学视角下的国际新闻报道的公民参与与社会责任

新闻传播学视角下的国际新闻报道的公民参与与社会责任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国际新闻报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一种具有公共属性的媒介形式,新闻传播学视角下的国际新闻报道不仅需要关注事实真相与客观公正,更重要的是激发公民参与并承担起社会责任。
本文将从公民参与和社会责任两个角度来探讨国际新闻报道的重要性和挑战。
一、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指公众在新闻报道中积极参与,表达观点、提出批评与建议,并通过各种途径与媒体进行互动交流的过程。
公民参与的实质是“公民变成办报人”,以构建共享的信息空间和舆论场。
在国际新闻报道中,公民参与应当具备以下特点:1. 多样化的参与形式公民参与国际新闻报道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是通过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电话投稿等方式,也可以是参与讨论会议、公共听证会等实体活动。
鼓励公民以不同的方式参与新闻报道,既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也能够扩大参与的范围,提高新闻报道的民主性。
2. 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公民参与国际新闻报道需要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的转变。
公民通过参与国际新闻报道的讨论和辩论,不仅可以增强对国际事务的了解,还能培养批判思维和自主判断能力。
这样的公民参与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新闻报道的质量和可信度的认知能力。
3. 互动交流的机制为了促进公民参与,媒体需要建立开放透明、互动交流的机制。
新闻机构应该积极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诉求,通过举办座谈会、开设留言板等方式,与公众建立起有效的互动渠道。
同时,媒体还应该及时纠正错误、改进报道,以增强公众对媒体的信任。
二、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具有公共属性的媒介形式,国际新闻报道承担着社会责任,包括客观报道事实、提供公共信息、引导公众舆论等方面。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国际新闻报道的社会责任:1. 遵守新闻伦理新闻传播学视角下的国际新闻报道首先应当遵守新闻伦理。
新闻工作者应该尊重事实真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对新闻进行歪曲、虚构、夸大或者编辑篡改。
只有如此,才能够提供准确可信的信息,满足公众对真实消息的需求。
第五章 新闻传播与公民

二、新闻侵权行为的构成
侵权作品已经发表
在法理和司法实践上都把侵权作品已经发表(刊登或者播放)作 为大众传播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依据。 言论性侵权与新闻侵权之不同。 新闻侵权作品发表后产生的后果:
首先,作品发表后,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贬损性议论以及周围人们 对受害人疏远、排斥、蔑视或者引起家庭不和、朋友误解等表现, 是大众传播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引发的直接后果。 其次,由于公众贬损性的反映给受害人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 再次,可能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失。对法人而言,因侵权新闻作 品的发表而遭受经济或财产方面的损失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二、侵害名誉权的对象
法人
• 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机关 法人 • 自然人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的不同:
内容上,自然人的名誉权是精神性的,有时也连带性地会有财 产性的内容;而法人的名誉权在实质上则是财产性。 侵权方式上,对自然人的名誉权侵害只要“造成一定影响”就 构成侵害,而对法人的名誉权侵害则要“造成损失”。对自然 人的名誉侵害不必是出于故意,而对法人的名誉权侵害则要求 必须出于故意。且对于新闻单位而言,对法人的名誉权侵害适 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见88年《意见》和98年《解释》) 侵害结果上,自然的有名誉权遭到侵害,直接结果是精神痛苦、 连带有财产损失,而法人的名誉权遭到侵害,直接结果是财产 损失。
第五章
新闻传播活动与公民、 法人的人格权
第一节
人格权基本概念
人格与人格权
人格(personality)语源于拉丁语(Persona)。在罗 马法学家的表述中,Persona有多种含义,诸如“声望 和尊严”、“自由民”、“享有法律地位的任何人”。 根据罗马法,persona广义上指所有具有血肉之躯的人; 狭义上仅指自由人。 人格的具体含义有:
新闻传播与公民道德建设媒体在价值观引导中的作用与责任

新闻传播与公民道德建设媒体在价值观引导中的作用与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媒体的普及,新闻传播逐渐成为公民获取信息和建立价值观的重要渠道之一。
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工具,承载着引导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责任。
本文将探讨新闻传播在价值观引导中的作用和责任,并分析其中的挑战和建议。
一、新闻传播的作用新闻媒体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首先,新闻传播可以提供广泛而及时的信息。
媒体可以通过报道事件、访谈专家以及分析研究等手段,将最新的社会动态和知识传递给公民,使其了解社会状况,拓展视野。
其次,新闻传播具有引导公民价值观的作用。
通过报道不同的事件和现象,媒体可以塑造公众的认知和价值观念。
例如,多次报道关于环保和健康生活的信息,可以引导公众关注环境保护和健康生活方式,从而触发公众的积极行动。
三、新闻传播的责任作为信息传播的渠道,新闻媒体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首先,媒体应该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
新闻报道应尽量避免主观偏见,客观地呈现事实,为公众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
其次,媒体应该注重价值引导。
在报道中,媒体应积极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
最后,媒体应该注重社会责任。
新闻传播应当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及时报道社会问题,推动社会进步和公正。
此外,媒体应该自律,遵守道德底线,不发布虚假信息和低俗内容。
三、“新闻传播与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挑战与建议在新闻传播与道德建设的过程中,仍然面临不少挑战。
首先,信息爆炸和媒体的商业化使得新闻报道充斥着各种噪音,导致公众很难得到准确和可靠的信息。
因此,媒体应加强自律,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和可信度。
其次,新媒体兴起,社交媒体的流行使得信息传达更加快速和广泛。
然而,社交媒体上流传的信息质量良莠不齐,并且容易引发谣言和虚假信息。
媒体应加强对社交媒体的监管,引导公众正确使用新媒体,并提倡人们对于信息的辨别能力。
此外,全球化时代带来了跨国媒体的发展,不同文化和价值观之间的碰撞和冲突也增加了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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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新闻传播活动与公民、法人的人格权课后思考题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包含()个要件。
A、3
B、4
C、5
D、6
2、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主要是()。
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客体不同
C、实施方式不同,侮辱除能用口头或文字方式实施外,还可用暴力
D、实施手段不同,诽谤靠捏造事实并公然散布,侮辱则不要求此
3、一日,李某看到积怨已久的黄某(女)在街上购物,遂大骂黄某。
李某还不解气,为了让黄某当众出丑,他扭住黄某,用剪刀把黄某的头发剪掉了一大半。
黄某羞愧难当,自杀未遂。
李某的行为就构成了()。
A、诽谤罪
B、侮辱罪
C、故意伤害罪
D、报复陷害罪
4、王某是某单位的技术员,精心钻研业务,成绩突出,受到单位多次表彰和奖励。
张某嫉妒在心,暗地里多次在单位附近张贴小字报,捏造王某与某女有不正当关系的传闻,导致王某的妻子误以为是事实,并与其离婚。
张某的行为就构成了()罪。
A、侮辱罪
B、诽谤罪
C、故意伤害罪
D、报复陷害罪
如果经法医鉴定后,看该损伤是否构成轻伤、重伤.如果该损伤已经构成轻伤或重伤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的规定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要被判刑的。
5、我国刑法分别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 )。
A.侮辱罪
B.诽谤罪
C.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D.虐待罪 E侵占罪
6、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备
受歧视。
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
该报社的行为()。
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C.侵害了甲的生命权 D.侵害了甲的健康权
7、某画家请某演员为肖像模特儿,每次给该演员劳务费500元,但并未声明肖像将出版,后该演员在画册中发现自己的裸体肖像,遂起诉至法院,法院认定画家侵犯了演员的下列人身权( )。
A.名誉权和肖像权 B.荣誉权
C.隐私权 D.著作权
8、某夫妇在儿子甲周岁生日时到乙照像馆为儿子拍照留念,乙照像馆保留了该照片底片,随后出卖给个体户丙用以制作挂历,丙随后又将其卖给护肤品生产商丁,用以进行广告宣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丁均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B.乙、丙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丁不构成侵权
C.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丙不构成侵权
D.丙、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但乙不构成侵权
9、甲年过三十未婚,暗恋同事乙。
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像册,发现正是乙的影集,如获至宝,将其照片悬挂于室内鉴赏,并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自己的照片与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题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
甲的行为()
A、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
B、侵犯了乙的肖像权
C、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D、侵犯了乙的隐私权
“物权”与“财产权”、“财产所有权 ”(不包括精神产品)的区别
答案:1、 B 2、CD 3、B 4、B 5、ABCDE 6、B 7、 A 8、A
9、BCD
二、判断题
1、隐私权主体可以放弃隐私权并因此获得报酬。
()
2、新闻报道一旦涉及他人隐私,就会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
()
3、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范围比普通人小。
()
答案:1、√ 2、× 3、√
三、名词解释
新闻侵权新闻侵权法名誉权隐私权
诽谤侮辱特许权肖像权
四、问答题
1、新闻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2、诽谤和侮辱有什么区别?
3、怎样对新闻侵权指控进行抗辩?
6、新闻传播活动中容易发生哪些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怎样避免侵害他人隐私权?
第二次作业
一、填空题
1、中国现行《刑法》有四项关于煽动行为的犯罪( )、( )、( )和( )
2、新闻侵权行为的四项构成要件为( )、( )、( )和( )。
3、按国际诽谤法原则,( )、( )和( )三项全面抗辩理由被称为在诽谤案中保护新闻传播的“三大保障”。
4、某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境外某报记者非法提供尚未公布的领导人重要讲话稿,在境外刊出后,影响极坏。
某甲的行为构成了 ( )罪。
二、判断题
1、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虽然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可以作为法律渊源。
( )
2、电影电视分级制在我国已经基本实现了一个由论证、确立到完善的过程。
( )
3、1993年《 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是我国大陆目前有关名誉权案和新闻侵权案最为系统的一个法律规范性文件。
( )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五条的规定,死者的名誉保护延至死者死后50年为止。
( )
5、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范围比普通人小。
( )
6、“夫妻家中看黄碟”事件中的夫妻在家中看黄碟的行为违法。
( )
三、名词解释
新闻传播法 新闻审判 淫秽物品 名誉权 肖像权
四、案例分析
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
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
虽然患者眼部被遮,也未署名,但有些观众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是谁。
患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精神压力过大,悬梁自尽。
为此患者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医院。
请问:医院这一行为侵害了患者的哪些权利,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