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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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一项涉及到特定环境和操作的高风险工作,如管道、储罐、井口等密闭且易积聚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害物质的空间。

由于受限空间环境的特殊性,工作人员在此空间内作业时容易受到各种威胁,并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作业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至关重要。

一、制度目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的准备工作、作业环境的评估、安全设备的使用、协作配合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作业质量,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包括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人员等。

三、责任分工1.企业负责人:负责制定并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现场作业人员:负责遵守本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作业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四、准入管理1.所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完成相关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进行作业。

2.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明确作业目的、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业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安全状况。

五、作业准备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空气中无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等有害物质存在。

2.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装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等,确保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装,避免因服装造成的安全隐患。

六、作业环境评估1.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空气质量、温度、湿度、通风等情况,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2.对作业空间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及相关承包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控制和要求。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1、本规定中的“受限空间”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窖井、沟、坑(池)、下水道、烟道、隧道、涵洞、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本制度中的“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本制度中的“缺氧和富氧”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8%的状态为缺氧状态,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高于23.5%的状态为富氧状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生产部领导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监督检查受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生产车间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监督检查及考核各车间对本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审查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第八条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并负责对本规定进行培训、贯彻和落实。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作业负责人职责:——作业前,要熟知和了解受限空间作业工作方案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都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十条监护人员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为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

3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受限空间本公司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3.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本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4.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简称《作业证》)。

4.2安全隔绝4.2.1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清洗或置换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4.3.1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

5%.4.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的规定。

4.3.3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

2%(体积百分数)。

4.4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4.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4.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个样例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保证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岗位和人员。

2. 安全责任2.1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且有义务关心他人的安全。

2.2 管理层负有最终的责任,包括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设备。

3. 培训与准入许可3.1 所有从事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包括安全措施、应急处理、通讯和救援等。

3.2 培训合格的员工才能获得准入许可,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

4. 安全措施4.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手套、防滑鞋等。

4.2 受限空间的入口必须明确标识,并且必须设置警戒线或栏杆来控制人员的进入。

4.3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通风和排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规定。

4.4 在作业期间,必须定期监测受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并且保持通讯畅通。

5. 应急处理5.1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制定应急处理方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2 所有参与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并具备必要的救援技能。

6. 作业记录和报告6.1 所有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并在作业结束后及时提交。

6.2 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给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7. 违纪和处罚7.1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严肃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7.2 造成事故或伤害他人的行为将会依法追究责任。

8. 本制度的修订8.1 本制度的修订必须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和管理层的审批,并通知全体员工。

以上是一个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样例,具体的内容和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1. 目的和适用范围:受限空间指那些具有限制进入和退出、通风不良、有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或危险因素的工作场所。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受限空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进入、出入口狭小且无法自由进出的、气氛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危害,独立有害的和有可能困住人员的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维修作业单位等。

第四条实施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风险评估第五条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受限空间的空气质量、有毒气体、缺氧、机械设备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第六条风险评估内容应当包括受限空间的位置、结构、通风情况、可能存在的危险物质种类及浓度、使用的设备工具、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等。

第七条风险评估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点、危险性等级、控制措施、监测手段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确保风险评估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性。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受限空间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1. 确保通风设备运行良好,对受限空间进行适时通风;2. 提供足够的照明设备,确保作业人员有良好的视野;3. 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呼吸器等;4. 安排专人监控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浓度和氧气含量;5.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及时救援。

第十条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1. 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得擅自进入受限空间;2. 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3. 确保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有相应的通讯设备,便于与外界联系;4. 制定作业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响应。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一条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及时报警和处置;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用于处理受限空间事故造成的伤害;3. 确保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维护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的层级结构:公司级、部门级、项目级。

第六条安全知识培训:对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受限空间的定义与分类第七条受限空间的定义:指进入、退出或工作时空间有限,通风不良,容易引起人员伤亡的地方。

第八条受限空间的分类:根据受限空间的特征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包括A类、B类、C类三个等级。

第九条 A类受限空间:空间狭小,容易导致人员窒息、中毒、高温、高压等风险。

第十条 B类受限空间:空间中有可移动或可转动的机器设备,可能造成人员被夹、被切等危险。

第十一条 C类受限空间:有气体、蒸汽、粉尘等燃爆风险,需采取防爆措施。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申请:作业单位需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前的设备、工具等都处于正常状态,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的准入与培训:作业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的装备: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四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十六条作业前的确认与沟通: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将工作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确认与沟通。

第十七条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八条作业期间的监测与报告:作业人员必须持续监测受限空间内的环境,如有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入受限空间是指一个工作区域,其大小和形状限制了人类进入空间执行任务的本领,并有可能在一些情况下对作业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逼的区域。

所以,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需对若干种类型的不安全进行评估,并订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作业者的安全。

一、定义受限空间一个受限空间的定义重要取决于它的特点:1. 工作空间只能够由一个小组人员进入,受限制。

2. 空间的进入和退出受到限制,如狭窄的入口,过程设备的限制及其它限制。

3. 空间内及进入空间的通道可能会导致作业者暴露于潜在的危害如有害气体、液体或固体,过热或过冷的情况,噪音、震动、辐射和电击等。

4. 空间内和通道内没有充足的空气交换,氧气水平低或含有有毒或可燃性气体。

5. 有可能发生紧急情况,例如火灾、爆炸、倒塌、淹没等。

以上这些特点都可能会对作业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逼。

所以,当进入一个空间时必需考虑这些不安全,并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安全评估在安全管理制度中,不安全评估是一个必要的步骤。

任何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需进行不安全评估。

不安全评估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括以下步骤:1. 分析空间的类型、特点和潜在的不安全。

2. 基于评估不安全的严重性和可能性,评估对作业者的风险程度。

3. 依据评估结果,确定实行的防备措施以降低不安全。

不安全评估是必要的,由于空间的特点和潜在不安全各不相同。

例如,拍摄一个视频的人员需要进入一个比机械师更小的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不安全评估可能并不需要太多而杂,由于潜在不安全不如机械师的工作那么多而杂。

三、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1. 受限空间的准入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人员需必需获得准入,包括登录过程、审批程序及前期准备。

(1)登录过程: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需要进行准入程序。

这个程序包括了一系列的检查,如检查作业者的身体健康情形、证件、培训资格和监督等等。

这些检查必需在作业之前在写入安全管理制度中,这样才能保证每个人员的信息都被记录并跟踪把握。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加油站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其安全生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建立健全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加油站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1.1 有限空间作业的概念有限空间是指由于人员或设备进出受限,导致空气不足、有害气体浓度过高或其他安全隐患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

在加油站中,受限空间主要包括油罐车、储油罐、管道、井等设施。

1.2 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氧窒息:由于空气不足,人员容易出现缺氧窒息现象,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2)有害气体中毒:在有限空间内,甲烷、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可能会超过安全标准,导致人员中毒。

(3)物体打击: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高空坠物、落物等物体,对人员造成伤害。

(4)电气事故: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漏电、短路等电气安全隐患。

1.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原则为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全员参与: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员工都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2)科学规划: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方案。

(3)严格执行: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4)持续监测:对有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有害气体浓度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作业安全。

(5)应急预案: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三、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2.1 组织保障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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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是指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内。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设备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对“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受限空间施工作业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 受限空间所属安全人员负责填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根据作业现场情况,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落实安
全措施,进行危害识别,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氧气、有毒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指派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作业条件逐项检查、确认,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3.“危害识别”一栏由安全人员负责填写。

4. 受限空间所属车间领导,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由受限空间所属车间安全人员组织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完工验收,合格后分别在“完工验收”一栏中签名。

6.进入危险性较大的受限空间内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批准,安全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第六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化验分析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对氧含量进行化验分析。

2.对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及与其有关联,但未盛装过的设备,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

3.对未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与盛装过可燃气体、液体和有毒物质的设备无关联),可不进行可燃气体、有毒物质的化验分析,但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其它补充安全措施”一栏注明。

4.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

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
含氧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

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

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采样分析在进入作业前1小时内进行,分析结果填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化验分析报告单须附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存根正面的左上方。

化验分析合格后,如超过1小时才作业,必须再次进行化验分析。

第七条作业安全措施
1.安全人员与施工作业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在设备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设备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设备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4.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5.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6.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 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当作业环境内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8.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等试验。

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输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

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10.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
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空气新鲜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11.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2.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第八条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设备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5.作业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第九条作业人员职责
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设备。

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第十条许可证的管理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有的栏目不需要填写时,一律用“/”表示。

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为存根,由设备所属车间保管。

第二联由施工作业负责人持有,作业时随身携带。

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监护时随身携带。

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
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日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超过1天,全面停车大检维修期间不超过3天。

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

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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