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

罪犯个案管理案例一、罪犯基本信息安某某~男~40岁~离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自2009年7月起~身体情况较差。
二、罪犯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罪犯自我认知情况,一,罪犯的基本特点1(认罪悔罪~但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法院判决过重。
2(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自卑~为人比较计较~和同犯常为写小事争吵~对改造中一些不公平的事很在意~情绪容易激动。
3(该犯入狱后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身体一直不好~多次申请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养病。
,二,改造中的优势1(纪律意识强~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入狱后未因违规受到过处分。
2(服从工作安排~虽然身体不适~但每月仍能完成劳动任务。
3(该犯十分重感情~自诉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不错~小孩生活条件较好~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可以从帮1 / 11助该犯儿子入手~对该犯进行感化。
,三,改造中的难点1(该犯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砍死妻子情人陆某是事出有因~妻子不忠在先~且陆某先对其拳打脚踢~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把对方砍死~应该算防卫过当~从与其个别谈话中可感觉出仇视法院、仇视社会的扭曲心态。
2(刑期长~死缓刚改判无期~常感叹很难活到出去~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亲生厌世思想。
3(该犯体质较差~又因病住过院~冬天常穿两件棉衣还不觉得暖~自认为符合老弱病残犯的条件~多次申请调老弱病残犯监区改造~不安于现状。
4(家庭经济困难~家人无力给其汇款加菜~狱内生活比较清苦。
,四,改造中的潜力利用该犯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该犯后顾之忧~缓解该犯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该犯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该犯原和妻子在外打工~因妻子与他人有染~商量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不合~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脚砍伤~将其妻情人陆某2 / 11砍死。
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 罪犯的矫治个案

对罪犯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材料罪犯的矫治个案教育改造中及时解决罪犯的一般心理问题--对罪犯李某心理矫治个案分析教育改造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罪犯存在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监区心理咨询师就要科学运用心理学知识,针对罪犯的具体情况制定对策,及时的进行心理干预。
在教育改造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心理问题的罪犯都是一般心理问题,只要及时的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矫治,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作用,就能及时的化解罪犯的一般心理问题,促进罪犯顺利改造,消除影响监区安全稳定的不良心理因素,确保监管安全。
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心理咨询师对有心理问题的罪犯李某进行了为期五个月的会谈和矫治,帮助罪犯李某及时发现问题,抓住主要原因,充分利用教育改造的各种手段解决罪犯自身问题,有效缓解了该犯的悲观情绪,改善了该犯的适应性,促进了该犯的心理健康。
一、一般资料1、人口学资料:李某,男,汉族,46岁,云南省**县人,运输毒品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2年7月17日入监。
2、个人成长史:李某自幼在农村长大,兄弟姐妹6人,李某的家乡地处云南边陲地区,该地区毒品泛滥,村里人大多从事毒品交易并以此为谋生和致富之道,李某的近亲中有4人因从事毒品交易先后到监狱服刑,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李某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早早辍学,在家帮助父母务农,常跟社会一些不务正业的人士来往,眼看着身边的人因为从事毒品交易走上致富的道路,由于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加上对身边人一夜暴富的盲目崇拜,自己也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
1993年12月18日,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云南省第三监狱服刑,于2008年4月29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乡,看到村里的一些后辈因从事毒品交易过上富足的生活,而自己没有文化,没有技术,加上好逸恶劳,心里产生了重操旧业的想法,于是找到在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开始了第二次走上犯罪的道路。
该犯于2012年7月17日投入云南省第四监狱改造。
3、精神状态:感知正常,思维逻辑正常,情感表达言行一致。
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调整量刑建议

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调整量刑建议以认罪认罚典型案例调整量刑建议为题,以下是10个案例和相应的调整量刑建议:案例一:李某盗窃案李某因盗窃他人财物而被判刑三年。
经过认罪认罚,李某对自己的错误深感懊悔,并积极赔偿了被盗窃的财物。
建议对李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两年。
案例二:王某故意伤害案王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而被判刑五年。
经过认罪认罚,王某表现出深刻的悔过之情,并赔偿了受害人的医疗费用。
建议对王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四年。
案例三:张某贩卖毒品案张某因贩卖毒品而被判刑十年。
经过认罪认罚,张某积极配合警方抓捕其他毒贩,帮助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建议对张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八年。
案例四:刘某故意杀人案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经过认罪认罚,刘某表现出极度悔过之情,并自愿向被害人家属支付巨额赔偿金。
建议对刘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罚为无期徒刑。
案例五:赵某拐卖儿童案赵某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刑十五年。
经过认罪认罚,赵某积极协助警方找回被拐卖的儿童,并帮助破获了其他相关案件。
建议对赵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十年。
案例六:陈某贪污公款案陈某因贪污公款罪被判刑十年。
经过认罪认罚,陈某主动退还了贪污的公款,并积极配合调查,揭露了其他贪污犯罪行为。
建议对陈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七年。
案例七:杨某故意纵火案杨某因故意纵火罪被判刑十五年。
经过认罪认罚,杨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极度懊悔,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其他犯罪者改过自新。
建议对杨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十年。
案例八:黄某非法买卖枪支案黄某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刑十年。
经过认罪认罚,黄某向警方提供了大量关于非法枪支交易的线索,并协助破获了多起涉枪案件。
建议对黄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八年。
案例九:刘某故意伤害案刘某因故意伤害他人罪被判刑八年。
经过认罪认罚,刘某深感悔过,并积极参加法制教育,希望能改过自新。
建议对刘某进行量刑调整,减少刑期至五年。
案例十:王某贩卖假药案王某因贩卖假药罪被判刑五年。
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典型案例
嘿,咱今天就来讲讲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的典型案例。
你知道吗,罪犯改造可不简单,就像攀登一座陡峭的山峰,充满了挑战!
咱就说有个叫小李的罪犯,刚进来的时候那可真是个刺头儿啊!整天阴沉着脸,对啥都不服气。
有一次,管教民警老张找他谈话,他还爱搭不理的。
老张能忍吗?当然不能啊!老张就一次次耐心地找他聊,就像朋友一样。
老张说:“小李啊,你难道就想一辈子这样下去?”“你就不想出去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慢慢地,小李的心被老张捂热了。
还有个罪犯叫小王,特别自卑,总觉得自己啥都不行。
负责他的管教赵姐可没放弃他。
赵姐鼓励他学一门手艺,小王一开始还不敢相信自己能行呢,赵姐就说:“你怎么就不行?你不比别人差啥呀!”嘿,你猜怎么着,在赵姐的鼓励下,小王学会了修车技术,整个人都变得自信起来了。
你想想,这些罪犯就像是迷失在黑暗中的人,而我们的管教民警就是那盏照亮他们的明灯!他们用心、用爱、用真情去引导这些曾经犯错的人走上正途。
这难道不是一件特别伟大的事情吗?他们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改造的机会,他们不嫌弃任何一个曾经犯错的灵魂。
这不就跟我们老师教学生一样吗,都是希望他们变好呀!
所以啊,用心用情做好罪犯教育改造真的太重要了!这不仅能改变一个罪犯的命运,还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呢!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这是实实在在的成果呀!大家都应该重视起来,给这些努力付出的管教民警们点赞!。
法律惩治罪犯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提高。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通过公正、严明的司法程序,对罪犯进行了法律的惩治,彰显了法治精神。
二、案件事实2019年6月,某市某区居民张某(男,30岁)与邻居李某(男,35岁)因邻里纠纷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械将李某打伤,导致李某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潜逃至外地。
三、案件审理1. 立案侦查案发后,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立即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通过侦查,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2. 审查起诉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后,依法对其进行了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 开庭审理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并公开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4. 判决结果经审理,某市某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从重处罚。
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惩治罪犯的必要性此案的发生,充分说明了法律惩治罪犯的必要性。
张某因邻里纠纷而持械伤害他人,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损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惩治,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 法治精神的体现此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严格依法审判,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治精神。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3. 对社会的影响此案的审理结果,对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一方面,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慑作用,使其他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以身试法;另一方面,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法治素养。
五、结论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故意伤害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法治精神的内涵。
教育改造案例分析:一例自杀行凶心理矫治个案

【罪犯基本情况】吴某,男,24岁,初中文化程度,湖北竹山县人,2017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8年8月投入湖北省襄南监狱服刑改造。
在看守所拘押时有过自伤自残行为,入狱后因动手打架被严管两次,被监区列为自杀、行凶重点教育转化对象。
一、犯因分析(一)成长及犯罪经历吴某出生在农村,五岁时父亲过世,七岁时母亲改嫁离家,从此杳无音信,此后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
上学期间因性格内向孤僻朋友较少,常受同学欺负。
十四岁时辍学到社会上打工。
2017年5月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现实改造表现性格内向冲动、易激惹与多数服刑人员难以相处,经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吵和动手,难以适应改造生活。
对民警管理存在明显抵触,即使民警正常批评教育,也认为是有意整治他。
2018年12月,吴某在生产车间劳动时,因产品质量问题与质检员发生争执,民警对其批评,吴某认为不公,当场拿起工具拍向自己脑袋,以自残的方式发泄内心不满。
事后在改造周记中也流露出悲观情绪,部分内容是怨恨父母不该把自己带到这个世上来,怨恨社会不公,活着受罪等。
二、心理行为分析(一)艾森克个性测验结果显示:性格内向,情绪不稳定,对人抱有敌意,对各种刺激反应都过于强烈,极易焦虑、容易与人发生冲突。
(二)COPA-PI显示:内向不合群,偏于独处,较感情用事,有很强的自卑感,思想包袱较大,暴力倾向很强,易走极端,具有现实危险性。
三、心理矫治症结(一)吴某成长经历坎坷,自幼没有父母关爱,常受同龄人欺负,长大后独自闯荡社会又被人欺凌。
吴某孤独,内心痛苦,负面情绪多,心理创伤大。
(二)早年安全感遭受到一定的破坏,对外界环境始终保持戒备和敌对心理,对他人不易建立信任感,很难融入改造环境。
(三)吴某经常采用“行动化的防御机制“来排除他内心痛苦,此方式在无意识中进行,有一定的现实危险性,而且被固化,需要长时间才能转变。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一、矫治转化目标:提高吴某安全感,消除其怨恨、敌对情绪,学会正确的缓解情绪方式,能正常与他人交往,参加劳动,适应改造环境。
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罪犯个别教育实际案例1. 引言罪犯个别教育旨在通过提供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支持,帮助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知识和技能,并为他们的成功重返社会铺平道路。
在实施个别教育方案的过程中,许多有意义的案例涌现出来,证明了该教育模式的积极影响。
本文将介绍一些罪犯个别教育的实际案例,探讨这些案例如何改变了罪犯的生活,并对个别教育在改善罪犯再教育效果方面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2. 案例一:张晓华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3. 案例二:李明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4. 案例三:王志勇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5. 案例四:刘芳的故事(案例具体内容自行发挥)6. 总结与回顾罪犯个别教育在这些案例中展现了无可质疑的成功,为罪犯提供了脱罪的机会并助力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通过个别教育,这些罪犯不仅学到了知识和技能,还得到了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
个别教育不仅仅关注罪犯的确切犯罪行为,更注重帮助他们理解罪行的根源,并提供资源和指导,使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这些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罪犯个别教育是一种可行并有效的方式,可以有效改善罪犯再教育的效果。
7. 个人观点(个人观点内容自行发挥)通过上述实际案例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到罪犯个别教育对于改变罪犯的生活和促进社会复原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对待罪犯的观念逐渐转变,越来越多的资源和机会将被投入到罪犯再教育领域。
个别教育是一个广阔且富有潜力的领域,我们应当不断挖掘并推广个别教育的有效性。
通过个别教育,我们可以帮助罪犯重建信心、改变行为,并为他们未来的成功铺平道路。
相信在未来,罪犯个别教育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并为更多罪犯的改变提供支持。
个别教育在罪犯再教育中的有效性已经有了很多案例证明。
这种教育方法不仅仅注重罪犯的确切犯罪行为,更注重帮助他们理解罪行的根源,并提供资源和指导,使他们能够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通过这种教育,罪犯们学到了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得到了心理和情感上的支持,帮助他们重建信心、改变行为,并为他们未来的成功铺平了道路。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

罪犯个别教育案例无论老师还是学生,都在不断的交往中成长着,在校园里,每一次的师生接触都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案例,每一个教育案例都会给我们很有意义的启迪。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别生教育案例,一起来看看吧!罪犯个别教育案例案例一一、基本情况罪犯冯某,男,40岁,初中文化程度,已婚。
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死缓,2007年4月19日投入我监服刑改造。
冯犯自从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或打临时工,平时好赌。
2003年6月15日19时许,冯犯碰见欠其赌债的邓某,即向其追讨赌债,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打斗。
期间,冯犯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邓某背部刺了一刀后,致使邓某逃后因失血过多死亡。
该犯家中有老有小,一家收入仅靠妻子教书所得来维持。
家庭负担较大。
对自己漫长的刑期根本无法接受。
更无法想象自己该怎么去面对。
故从入监队调到四监区以来,终日不知所为,虽然不曾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但无改造目标,劳动主动性不强;性格内向,与同改之间关系不和谐;容易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或过激的行为;对于家庭该犯非常矛盾,一方面自责心强烈,认为是自己害了家人,觉得自己无脸面对家人,一方面又渴望亲情的关怀;故该犯经常夜里哭泣,经常失眠。
甚至在给家人的信中写有“只有死亡才能解脱”的字眼,有较强烈的自杀倾向。
二、自杀倾向的成因分析(一)冯犯内向不稳定,自我责问心过强,对亲人有强烈的内疚心。
认为自己的存在是家人的耻辱。
只会给家人带来伤心和灾难。
也认为家人也会因此看不起自己。
改造压力非常大。
又由于他纳于言辞,没有朋友,少了可以倾诉的对象。
所以心理积累越来越大,必然会导致轻生的念头。
(二)冯犯年龄偏高,已过中年。
且刑期漫长,改造信心严重不足。
觉得自己改造前途渺茫,无法看到改造的希望和自己的亮点。
(三)冯犯的环境适应能力非常差,自我定位仍很模糊。
对于监狱这个陌生又威严的环境产生极强的畏惧和抵触心理。
很难正确去接受和面对。
三、个别教育措施(一)与冯犯建立良好的警囚关系,以确保以后的谈话能较顺利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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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个案管理案例一、罪犯基本信息安某某,男,40岁,离异,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期自2009年7月起,身体情况较差。
二、罪犯的基本特点、改造中的优势、难点和潜力,罪犯自我认知情况(一)罪犯的基本特点1.认罪悔罪,但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犯罪,法院判决过重。
2.文化水平较低,性格较为内向、自卑,为人比较计较,和同犯常为写小事争吵,对改造中一些不公平的事很在意,情绪容易激动。
3.该犯入狱后曾因胃出血住院治疗,身体一直不好,多次申请调到老弱病残监区养病。
(二)改造中的优势1.纪律意识强,服从管理,遵守监规,入狱后未因违规受到过处分。
2.服从工作安排,虽然身体不适,但每月仍能完成劳动任务。
3.该犯十分重感情,自诉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不错,小孩生活条件较好,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可以从帮助该犯儿子入手,对该犯进行感化。
(三)改造中的难点1.该犯对判决不服,认为自己砍死妻子情人陆某是事出有因,妻子不忠在先,且陆某先对其拳打脚踢,自己是正当防卫,才把对方砍死,应该算防卫过当,从与其个别谈话中可感觉出仇视法院、仇视社会的扭曲心态。
2.刑期长,死缓刚改判无期,常感叹很难活到出去,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亲生厌世思想。
3.该犯体质较差,又因病住过院,冬天常穿两件棉衣还不觉得暖,自认为符合老弱病残犯的条件,多次申请调老弱病残犯监区改造,不安于现状。
4.家庭经济困难,家人无力给其汇款加菜,狱内生活比较清苦。
(四)改造中的潜力利用该犯对儿子的感情和牵挂,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让其儿子来监探视,同时联系爱心企业和个人对其儿子的生活和学习进行资助,解决该犯后顾之忧,缓解该犯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同时可以藉此转变该犯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和对思想改造的抵触。
(五)罪犯的自我认知情况该犯原和妻子在外打工,因妻子与他人有染,商量离婚及财产分配问题不合,一怒之下持刀将妻子脚砍伤,将其妻情人陆某砍死。
该犯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女儿14岁;儿子9岁。
入监后该犯与妻子离婚,妻子带大女儿回娘家生活,儿子跟随该犯妹妹生活,自诉妻子对儿子不闻不问,也不给抚养费。
自己家里很穷,家里只有80岁的老母亲,父亲和两个哥哥都已去世,两个妹妹出嫁后也很困难,儿子跟大妹生活,大妹夫是残疾人,家里也有小孩,担心儿子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自己和妻子原都在外打工收入较高,小孩生活条件都不错,现在妻离子散,儿子生活都没着落,自己不能照顾好儿子,感觉很伤心,对儿子十分牵挂。
自己现在坐牢,体质较差,又没有钱加菜,面对漫长刑期,感觉很难坚持,对所犯罪行感觉很后悔,表示自己会努力改造,洗刷罪恶,也希望有社会爱心人士能在生活和教育方面帮助其儿子,使其能够健康成长。
三、罪犯服刑改造计划该犯为死缓罪犯,刑期较长,现根据该犯特点,结合监狱改造工作实际,经该犯认可,为其制定下列服刑改造计划:(一)近期计划(时间段为6个月内)1.督促该犯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认真参加“三课”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学习生产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2.牢固树立身份意识,尊重警官、服从管教,讲究文明礼貌,团结同犯。
3.调整心态,尽快适应监狱改造环境。
4.通过对其儿子的帮助,解决该犯的后顾之忧,缓解该犯心理压力,使其能安心改造。
5.根据该犯病情,合理安排其到卫生所、新康医院复查及治疗,在生活上对该犯区别对待。
6.个案小组成员及承包警察多找该犯个别谈话教育,加强沟通,注意倾听该犯心声,帮助其克服自卑心理,改变易冲动的个性,树立改造信心,增强受挫能力,消除或降低焦虑水平,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宣泄,肯定其积极方面,鼓励其多参加集体活动。
(二)中期计划(时间段为半年至改判有期徒刑后)1.给该犯讲解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和量刑幅度如何确定,以及监狱的减刑政策,对该犯进行引导。
2.通过无期的改判,帮助该犯鼓起生活下去的勇气,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3.在经济上给予该犯适当困难补助,同时鼓励该犯努力劳动,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来改善生活。
(三)较长期计划(时间段为改判有期徒刑后至刑满释放)1.改判有期徒刑后,帮助该犯树立改造目标,激发动力,争取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多获奖励分,早日减刑回归社会。
2.通过思想教育,使该犯认识到要告别旧我,认清并改掉自身陋习和错误思想,用辛勤劳动汗水洗刷心灵的污垢,走向新生。
3.督促该犯提高自身素养,培养健康心理,多学习法律知识和新技能,化解对法院和社会的仇恨,把刑期当学期,等重返社会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四、对罪犯服刑改造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一)个案小组首先对该犯进行心理测试1.RW检测,以下是检测报告:4.心理测试分析:(1)依据RW检测,总分为54分,总体相对稳定,其中心理和生理状态、自然状态处于危险区。
(2)依据90项症状清单测试报告,总分为221分,所有因子均呈阳性。
(3)依据个性分测验报告,显示该犯思维略显迟钝,焦虑感较强,暴力倾向较强,有很强的变态心理倾向,犯罪思维程度严重,表露出轻生思想,可能存在未检出的抑郁情绪。
(4)比较固执己见,改造难度大,可能具有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尤其在面临冲突事件或存在潜在隐患时,可能具有较高较深的主观恶性和反社会意识,加强预防监控与矫正力度。
(二)根据对该犯的分析,结合罪犯改造计划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时间为6个月内)确立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理念,消除对立情绪,达到沟通互动的目的。
罪犯所处的环境决定了他的思维和价值取向,从心理测试可以看出该犯存在着对法律、社会的抵触情绪,这种情绪如果不消除,任何教育都难以渗透进去。
方法一:关心该犯的病情,用行动感化该犯。
该犯目前虽无大病,但胃溃疡、胃出血病史导致其营养吸收不好,冬天常感觉全身发冷,身体易劳累。
监区根据其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就诊的同时,在生活上也给予该犯优待,批准其在冬天每周洗三次热水澡,并多发了一套棉被和盖被给他使用;对其在生活上的需求也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给予满足。
方法二:我们运用倾听法提示他谈家庭,谈社会经历,并表示出必要的同情和关心。
愿意倾诉是沟通的开始,我们在这一阶段没有对其错误观点做过多的批评,而是以倾听他的想法为主,经过几次交谈,逐渐了解到该犯是如何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及对家人的牵挂和愧疚,谈到入监后监狱的严格管理让其很不适应,联想到漫长的刑期和困窘的经济条件,心情十分压抑,久而久之性格变得易激动,对什么事都斤斤计较,吃不得亏;然后,我们和该犯开始相互交流,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政策进行教育,用真情进行感化,该犯感谢警官的关心,认识到警官的工作不是为了私利,而是在帮助他、拯救他。
经过多次接触,该犯理解了警官的良苦用心,建立了对警察的信任,树立了积极改造才有出路的思想。
方法三:通过监狱的“帮扶行动”为其儿子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帮助,解决其后顾之忧,达到感化该犯的目的。
通过监狱的安排及该犯的同意,某电视台《法制最前线》栏目组制作了一期关于该犯的警示节目,来监采访该犯并到该犯老家进行家访,同时呼吁社会爱心企业和人士对该犯儿子进行帮扶。
节目播出后,随即有企业愿意提供助学金进行资助,为该犯解决了实际困难。
通过个案小组成员的努力,该犯增强了对管教民警的信任,表示要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报答好心人。
2.第二阶段(时间为6个月以上)方法一:运用教育学原理消除其自卑心理,达到增强改造信心的目的。
自卑是人内心的一种自我贬抑意识。
特别是生活在困难家庭的罪犯,经常受到挫折、打击,对人生态度消极,缺乏自信心和内动力。
教育学中的赏识教育主要是运用人的尊重需求,采用必要的形式对其进行肯定,帮助树立自信心,激发积极向上的潜意识。
自卑往往和自暴自弃相联系,而自暴自弃是因为希望彻底破灭,自暴自弃的结果就是自我放任,自我堕落。
心理学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受到激励而产生的。
对该犯,我们肯定他的存在价值,发现他值得肯定的方面,激发他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有了进步就表扬,哪怕是微不足道的进步。
一段时间后,该犯话语、笑容明显增多,自卑心理得到缓解,自信心有所增加;然后,我们为他规划改造蓝图,肯定他还是能够改正恶习,重新做人,只是需要一个过程,教育他路不怕远,只要不停下脚步,总有到达新生彼岸的一天。
该犯对人生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看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转化,该犯建立起了比较积极的人生态度,我们再接再厉,对该犯开展经常性的人生观教育,肯定其优点,指出其问题,教育他要正视困难,克服困难,使他明白人的一生,就是与困难争斗的过程,没有困难,就没有人生,只要经过不断的努力,就能够获得成功,努力的人是不会失败的。
方法二、进行法律知识专项教育和心理辅导,消除其仇视社会心态。
个案小组成员给该犯讲解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和量刑幅度如何确定,以及监狱的减刑政策,对该犯进行引导,使其看到希望。
同时安排该犯进行心理咨询,帮助其培养健康心理。
五、对罪犯服刑改造过程进行总结的情况(一)改造的成果罪犯安某某总体上能配合警察进行个别矫治工作,通过一年多的专项矫治,该犯的改造态度大有转变,对法院和社会的仇视、敌对心态得到纠正,在控制情绪方面有一定的进步,坚定了改造信心,每月均能超额完成劳动任务,12年全年得到40多分奖励分,获评为监狱级改造积极分子。
(二)存在的问题1.该犯因文化水平偏低,在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的学习上有困难。
2.人际关系方面,该犯近一年内基本能做到和同犯和谐相处,但仍改不了斤斤计较和睚眦必报的毛病,常为一些鸡皮蒜毛的小事和同犯争吵。
3.该犯因家庭贫困,常被同犯看不起,自卑心理虽有缓解,但一时还难以消除。
六、对个案管理工作小结1.罪犯安某某刑期长,家庭因犯罪致贫,儿女学习、生活无着落,自身在狱内也缺少家庭关心,性格内向,自卑心理严重,对政府和社会持仇视和敌对心态,对思想改造抵触,对前途感到悲观失望,有轻生倾向。
这一类型的罪犯在监狱中十分常见,选择该犯作为矫治对象有特殊意义,对该犯的成功矫治,为改造这一类型的罪犯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2.对该犯的矫治,我们采用了多名警察负责一名罪犯的“小组模式”,并借助了监狱相关业务科室和社会的力量。
小组成员里包括监区、分监区领导和监区管教,也包括有获心理咨询师证和法学专业的警察,合理制定矫治方案,完善矫治措施,确保对该犯进行长期不间断的教育引导,对该犯的合理诉求及时给予解决,同时为使该犯小孩能得到社会资助,多次向监狱反映情况,向社会媒体积极争取采访和曝光的机会。
也正因为个案小组全体成员的努力,该犯对国家对社会的仇视心态得到转变,变成了感激、感恩的心态。
3.对罪犯取得的成绩,要肯定进步,不吝啬表扬。
对自卑心理严重的罪犯,警官的表扬是最好的治疗矫治方法,通过表扬,不但能使心情愉快,更有助于其保持优良习惯,树立信心,在同犯中抬得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