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 TheClassificationStandardfortheCasualtyAccidentsofEnterprisestaffandworkers 本标准是劳动安全管理的基础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
1.名词、术语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9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2.1物体打击2.2车辆伤害2.3机械伤害2.4起重伤害2.5触电2.6淹溺2.7灼烫2.8火灾2.9高处坠落2.10坍塌2.11冒顶片帮2.12透水2.13放炮2.14火药爆炸2.15瓦斯爆炸2.16锅炉爆炸2.17容器爆炸2.18其它爆炸2.19中毒和窒息2.20其它伤害3.伤害分析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

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试行)1995-04-01 煤炭工业部批准文件:各煤炭工业管理局、省(区)煤炭工业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华能精煤公司、华晋焦煤公司、北京矿务局、伊敏煤电公司:部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并针对当前安全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1995年起,安全统计在执行〈〈煤炭工业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与事故调查处理规程》(能源安保〔1990〕735号)的同时,要按照新〈〈规定》要求,进行统计。
二、1995年的安全控制指标仍按原〈〈规程》统计口径的百万吨死亡率下达和考核,按新〈〈规定》统计数字作为参考。
三、各煤炭管理机构要将试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部安全司。
第■章总贝U第一条为认真执行〈〈统计法》、〈〈矿山安全法》及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统计煤炭行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状况;为进行安全决策、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策提供依据,特制定〈〈煤炭工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煤炭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从事煤炭生产、基本建设、地质勘探、机械制造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在生产区域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不论用工形式)伤亡事故,均按本〈〈规定》统计。
第四条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必须有负责安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配备计算机等必要的事故管理、统计工具,统计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技术职务。
企业法人代表对本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
统计人员依据本〈〈规定》要求和〈〈统计法》赋予的职责权力,进行统计。
第五条对伤亡事故>瞒不报、谎报和故意拖延报告的,除责令补报外,根据情节对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取消企业评选年度先进的资格,评上的要撤销其名>称号。
2024年伤亡事故快报制度(二篇)

2024年伤亡事故快报制度各分公司要认真执行____第____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1、工伤事故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①伤亡事故分类。
伤亡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照建设部第____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即:一级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
二级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
三级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不满____万元。
四级事故:一次死亡____人以下或重伤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或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不满____万元的事故。
②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弱、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煤气爆炸等其他伤害。
2、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①事故快报: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上报,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最迟不得超过____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____(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____103)。
②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
3、事故调查。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监、工会等部门进行调查,发生一次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全文

最新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全文(199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公布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第四章事故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确定事故责任者;(三)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12.1-5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情况速报表1

挫伤、轧伤、压伤
倒塌压埋伤
辐射损伤
扭伤
切断伤
冻伤
烧伤
多伤害
割伤、擦伤、刺伤
骨折
化学性灼伤
撕脱伤
烫伤
中暑
冲击伤
生物致伤
中毒
7.就业类型:按(1)正式工;(2)合同工;(3)临时工;(4)农民工。
8.损失工作日:按国标GB/T1599-1995“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计算。
3.职业:按国标GB6565-1996“职业分类和代码”填写。
4.伤害部位:按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的附录A.1伤害部位填写。
颅脑
面颌部
眼部
鼻
腹部
腰部
脊部
上肢
耳
口
颈部
胸部
腕及手
下肢
踝及脚
5.伤害程度:按(1)死亡;(2)重伤;(3)轻伤。
6.受伤性质:按国标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的附录A.2受伤性质填写。
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情况速报表
填表单位(签章)年月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工龄
文化
程度
职业
伤害
部位
伤害
程度
受伤
性质
就业
类型
死亡日期
损失
工作日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工种:按国家工种分类填写。
2.文化程度:按(1)文盲;(2)小学;(3)初中;(4)高中、中专;(5)大专;(6)大学;(7)硕士以上。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_人事政策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报告第五条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第七条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十条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二)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一)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二) 确定事故责任者;(三)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四)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

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伤亡事故的统计指标常用的有总量指标和相对指标。
总量指标指事故次数、死亡人数、损失工作日数、事故经济损失的钱数(一般以万计),以及为计算相对指标所需的平均职工人数、主要产品产量(一般以万吨计)等绝对数字指标。
总量指标可以直接反映一个企业、部门、地区安全状况的好坏,但是由于不同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不同,采用总量指标无法对事故的情况进行比较,也难以对安全工作的好坏进行鉴别,因此往往还要采用相对指标。
相对指标表示伤亡情况的有关数值与基准总量的比例。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常用的伤亡事故相对统计指标有:(一)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干名职工中,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
计算公式是: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二)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是:千人重伤率=重任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千人死亡率、干人重伤率则主要是为完成国家的统计报表而制定,它易于统计,但不利于综合分析。
(三)百万工时伤害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
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次数之和。
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
计算公式是: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亡人次数/实际总工时×106实际总工时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总工时=统计时期内平均职工人数×该时期内实际工作天数×8(四)伤害严重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计算公式是:伤害严重率(B)=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6损失工作日数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附录B进行计算。
总损失工作日系指标统计时期内每一受伤害者的损失工作日的总和。
(五)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
计算公式是:伤害平均率(N)=B/A=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次数伤害频率、伤害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可以反映一定时期内企事业单位、部门、地区安全工作的状况和安全措施的效果,所以有利于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可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分析评价指标。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是为了有效记录和分析公司内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情况,并根据统计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减少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该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 报告对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
2. 报告要求: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相关部门或人员需立即将事故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
3. 报告内容:伤亡事故报告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 事故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具体事故经过等。
- 伤亡人员信息:包括伤亡人员的姓名、年龄、职务、受伤程度等。
- 事故原因分析:对伤亡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人为原因、设备故障、安全隐患等方面。
- 采取的措施:对伤亡事故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后续预防措施进行说明。
4. 报告流程:伤亡事故报告应由当事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并及时向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或专业负责人提交。
安全保卫部门或负责人应对报告进行审核和分析,并适时向上级汇报。
5. 统计与分析: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或专业负责人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和分析,包括事故发生数量、伤亡人数、事故类型等方面,并形成统计报告。
6. 预防措施:根据统计报告的结果,公司应制定相应的职工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并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7. 监督与反馈:公司应定期对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伤亡事故的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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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6441—
86“企业职工 伤亡事故分类 标准”中的附 录B“损失工 作日计算表” 计算
包括丧葬费抚恤金 等。
单位负责人签章:
处(科)负责人签章:
制表人签章:
报出日期200年 月 日
7颈部8胸部9腹部
10腰部11脊部12上肢
13腕及手14下肢15踝及脚
伤害程度
受伤性质
就业类型
死亡日期
停止工作日
恢复工作期
损失工作日
赔偿金额
1死亡
2重伤
3轻伤
1电伤;2挫伤、轧伤、 压伤;3倒塌压埋伤;4辐射损伤;5割伤、擦伤、 刺伤;6骨折7化学性灼 伤;8撕脱伤;9扭伤;10切断伤;11冻伤;12烧伤;13烫伤;14中暑;15冲击伤;16生物致伤;17多伤害;18中毒。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伤亡人员报表(基层)
填报单位:200年 月 日制表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种
工龄Biblioteka 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
1男
2女
按国家 工种分 类目录 填写
1初中以下
2高中、中专
3大专
4大学
5硕士以上
1工人
2科长
3厂长、经理
4助理工程师
5工程师
6高工以上
7其他
1颅脑2面颌部3眼部
4鼻5耳6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