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

管理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规范、人员要求、规章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帮助企业建立与法律法规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部分企业共同编制了《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参与本《规范》编制工作的食品企业有:

1 总则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资质、厂区卫生、物质采购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管理、仓储管理、产品检验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通用规范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1.2 制定本规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有关标准。

1.3 目的

规范企业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企业应加强自律,不断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规范要求。

1.4 使用要求

本规范并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唯一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本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本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的要求。

企业可根据组织结构,结合企业规模、产品类别,对相关职能合理分工,确定本规范中清洁消毒、采购物资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应急处置以及台账记录的登记、保存等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质量控制要求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记录表单,但应体现本规范记录表单中所要求的内容、要素。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本规范要求记录的事项。

2 资质要求

2.1 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

应的生产场所(非住宅)。生产企业的厂房和车间的设计、布局、结构、建设用材料等应符合GB14881中的规定。

2.2 企业生产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生产食品所有设施、设备应符合GB14881中的规定。

2.3 企业必须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未经许可的食品。

3 厂区卫生要求

3.1 厂区要远离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周围不得有烟尘、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如垃圾场、牲畜棚、污水沟等);不得设于受污染河流下游或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地区。

3.2 厂区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应明确划分区域,有效隔离,生产区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分隔,生产区处于下风向;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3.2厂区应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污物应定点存放,做到日产日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鼠、蚊、蝇、昆虫等集聚和孳生。对已发生的场所,应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消灭,防止蔓延,避免污染食品。3.3厂区硬化。厂区内主要路面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或其他硬质材料辅设,路面平整,不积水,不起尘,其他裸露地面应绿化。

3.4 生产排污。排污(水)管道应通畅,厂区内垃圾、污物收集设施应为密闭式,并定期清洁,不孳生、集聚蚊蝇,不散发异味;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3.5 厂区消毒。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药物,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中毒及造成食品、设备、工器具污染。

3.6 生产区布局合理。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要有机结合,满足工艺和质量安全要求,物流通道和人流通道分离,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以及生原料与熟食品应分区存放或隔离,杜绝交叉污染。

3.7 对厂区环境进行清洁应有记录(见表1)。

4 物质采购管理

4.1 供应商管理

4.1.1采购物质分类。企业应根据生产食品及食品加工实际情况,对采购物资进行分类。A类物质包括主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生产食品用且与食品接触的设备等,其余为B类。企业应建立明确的A类物质、B类物质台帐。

4.1.2 采购A类物资,应进行供应商评价;采购B类物资,可不进行供应商评价,但每批(件)应有进货查验记录。

4.1.3 供应商评价内容应包括(见表2):

4.1.3.1索证。采购A类物质,应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属许可制度管理物质的许可证、近期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4.1.3.2 样品评价。包括图片评价、感观评价、小样检测等。

4.1.3.3 现场评价。必要时(如采购物资连续出现不合格或质量不稳定时),应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价。现场评价除核实4.1.3.1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外,还应对供应商生产现场、质量保证能力、检验能力进行验证。

4.1.4 食用农产品的采购。食用农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及提供的农产品应按照《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供应的其他原料的合格供应商还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

品),否则不得列为合格供应商。

4.1.5合格供应商确定。经评价符合条件的,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见表3)。

4.1.6 供应商管理

4.1.6.1供应商评价。每年应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质量安全稳定性、物资交付及时性、服务情况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性等。

4.1.6.2供应商管理。经评价合格的,保留作为下一年度合格供应商;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资格。

4.2 进货质量控制

4.2.1采购物资存放。采购物资进厂后,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识。

4.2.2 采购物资验证

4.2.2.1 仓管员确认到货名称、规格、数量后,填写《到货通知单》(见表4),报品管部进行检验/验证。

4.2.2.2 采购物资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除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外,食品原料(不包括食用农产品)还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4.2.2.3 采购的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应在合同中明确与食品接触材料的技术要求,设备验收时,应对设备性能及重要部位的材质进行验证。

4.2.3 经检验/验证合格的采购物资,由品管部出具《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见表5),通知仓管员予以入库;仓管员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见表6),并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分类存放。

4.2.4 让步接收。经检验/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做退货或让步接收

处理。退货的,有应有完整的退货证明文件;让步接收的,其不合格项目不得涉及质量安全指标,且应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4.2.5 紧急放行。

4.2.

5.1 对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须先投入使用的采购物资,由生产部门根据生产需要提出申请,企业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紧急放行,仓管员填写《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并加备注。紧急放行物资应单独堆放,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并加挂“例外转序”标识牌。

4.2.

5.2 对紧急放行物资,品管部仍需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通知生产车间停止使用,库存部分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作退货/让步接收处理。所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应予以封存,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或转入下道工序;检验不合格的,应采取返工、销毁等方式处置。

4.3 进货台账

4.3.1 企业应建立进货台账(见表7),如实记录每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4.3.2 企业应妥善保存进货票据、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货台帐等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5.1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

5.1.1企业应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等相关人员的职责,建立相关作业指导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相关责任人对每一批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负责。

5.1.2 食品添加剂采购、验证、保管、配料、使用等相关责任人应熟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知识。

5.1.3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相关责任人应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有关管理要求,按产品配方及食品添加剂的特性,做好食品添加剂配料工作,防止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5.2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

5.2.1 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及卫生部相关公告的要求,其产品配方须经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对复合食品添加剂,应确认其组成成分、使用范围、用量符合有关规定。

5.2.2 每批次产品应尽可能使用同一批次的食品添加剂。

5.2.3食品添加剂使用前应对其标识进行检查,确认与配方相符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使用无标识、标识不清、标识不符合要求及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可疑添加物的,要停止使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2.4 食品添加剂应专库或专区(柜)存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取用。食品添加剂配料应有独立的配料间(柜),并配备有专用计量器具及工具、容器。

5.2.5 计量器具精度应符合要求,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工具、容器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材料制成,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5.3 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

5.3.1企业应如实填写《配料记录表》(见表8),每份配料的记录应能

体现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批次、用量等信息。

5.3.2 配料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6 生产过程控制

6.1 人员要求

6.1.1 人员培训。企业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企业管理制度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见表9、10)。

6.1.2 人员健康。企业应每年组织生产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见表11)。生产人员及有关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员工,其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企业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6.1.3 人员管理

6.1.3.1 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车间。

6.1.3.2 进入车间人员应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并洗手、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需配戴口罩。

6.1.3.3 生、熟区工作人员严禁串岗,防止交叉污染。

6.1.3.4 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首饰、饰品等进行生产操作,不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生产车间;头发不外露;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与生产无关的场所;不得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地涕吐。

6.2 场所卫生维护

6.2.1生产车间设施。生产车间进口处更衣、洗手、消毒等设施配备齐全,保持完好,使用正常。必要时还应设有工作鞋(靴)消毒池。

6.2.2 车间防护。生产车间内应有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保持完好。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能满足生产要求。

6.2.3 车间卫生。生产车间屋顶(天花板)、墙壁表面应平整光滑,防止污垢积存、虫害和霉菌孳生,地面不积水,保持清洁卫生,设有盛装废弃物的专用容器。

6.2.4 车间清洁。生产结束后应对生产车间的地面、墙壁、排水沟进行清洗;更衣室、淋浴室、厕所、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洗、消毒,并保持清洁;清洗及消毒需填写《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

6.2.5 相关物质使用及管理

6.2.5.1 杀虫剂和其他需要使用的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用的贮存场所(柜),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加贴警示标志,使用前须经批准。

6.2.5.2 企业应防止润滑剂、燃料、清洁剂、杀虫剂等污染物对食品的污染;车间内使用杀虫剂时应在停工期间进行,使用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

6.2.5.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弃物,应使用专用容器分别收集盛装,及时处置并记录(见表12)。

6.2.6 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被寄生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等,生产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隔离不合格品或可疑产品,并及时报告生产部负责人。

6.2.7 企业应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又污染。各工序应避免积压原料和半成品,防止食品变质。

6.2.8 涉及速冻、冷藏等特殊要求的食品,生产、贮存等环节温度控制应符合相关要求。

6.3 设备及工器具维护

6.3.1 生产设备应布局合理,固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清洗、消毒。6.3.2 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和容器应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耐腐蚀、经得起反复清洗与消毒的材料制作;其表面平滑、无凹坑和裂缝;应避免交叉使用,防止产生污染。

6.3.3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在使用前后应彻底清洗、消毒。

6.3.4 维修检查设备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污染食品;维修后要对该区域进行清洗消毒,由指定人员确认后方可继续生产。同时,将维修工具、配件等整理归位。

6.3.5 清洗、保养人员应及时填写好《机器设备维修清洗保养卡》(见表13)。

6.4 生产过程控制及记录

6.4.1企业应根据产品、工艺特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及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工艺作业指导书,并实施控制要求,做好记录。

6.4.2 投料人员应如实填写《投料记录表》(表14),记录所使用原辅料及配料的时间、名称、批次、数量。

6.4.3 生产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规定,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做好检测记录。

6.4.4 企业应根据需要制定并实施半成品检验控制要求,做好记录,经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6.4.5 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6.4.6 企业应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7 仓储管理

7.1仓储要求

7.1.1 原辅料库、成品库应保持整洁,地面平滑无裂缝,并有防潮、防火、防鼠、防虫及防尘等设施,保持通风、干燥。

7.1.2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应专库专用,不得混放;食品添加剂应专区(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应分库存放或密封保存。

7.1.3 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洗涤剂、消毒剂、化学试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及易燃易爆等物品。

7.1.4 原辅料、成品等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且留有必要的通道。

7.1.5 对温、湿度有特别要求的原辅料及成品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表,库房温度、湿度应符合存放要求。

7.2 原辅料管理

7.2.1 经检验/验证合格的原辅料,由仓管员核实品管部门出具的《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后,办理入库手续。

7.2.2合格的原辅料应在规定区域堆放,挂牌标识。标识应明显、清晰、准确,其内容包括品名、批次、批量、入库日期等信息。

7.2.3原辅料应按先进先出、保质期限先到先领用的原则领用。

7.2.4对生产所需原辅料,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填写《领料单》(见表15),经生产部负责人批准后到仓库领取。仓管员根据《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记录。

7.2.5每批出库的同种物料,应尽可能为同一批次,并能清楚体现品名、批次等信息。

7.2.6对库存原辅料应定期实施检查,防止过期、变质。对过期、变质及受污染的,报部门主管批准后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

7.3 成品管理

7.3.1成品入库时,仓管员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确认数量后签名,安排入库。

7.3.2成品应按品名、规格、生产批次分别堆放,标识清楚,防止包装损坏或不同批次的产品混杂。

7.3.3仓管员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办理成品出库手续,清点数量,并检查外包装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7.4 成品台账

7.4.1严格出入库手续,对当日成品的出入库及时登记、入账(见表16),日清日结,定期盘点,保证账物一致。

7.4.2 企业应建立销售台账(见表17),如实记录每批出厂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检验报告编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7.4.2企业应妥善保存出入库台账、销售台账及相关销售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8 出厂检验

8.1 出厂检验要求

8.1.1 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8.1.2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执行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8.1.3 “已检”、“在检”、“待检”的成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8.1.4 产品抽样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每批抽检的产品,可根据需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见表18)。留样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应满足有关要求。

8.1.5 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8.2 自行检验

8.2.1 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自行检验的企业,应设立与生产能力和产品检验相适应的实验室,建立健全检验管理制度。

8.2.2 企业应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从事检验工作。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标准、检验规程,能独立履行职责,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并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8.2.3 企业应具备出厂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及试剂药品。仪器、设备应满足检测精度要求,按周期检定或校准,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应符合操作说明书及实验的要求;企业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记录使用人、检验项目、使用日期和仪器、设备状态;试剂药品的存放及使用应符合产品标签及实验要求;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应符合《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8.2.4 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每年应当与有食品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

行一次比对试验。

8.3 委托检验

8.3.1 对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的项目,企业应委托食品检验资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提供委托检验证明材料。

8.3.2 委托检验应明确委托期限、检验批次、项目、报告要求等。

8.3.3 企业应记录并妥善保存每批次委托检验的信息(见表19)。

8.4 结果判定处理

8.3.1出厂检验应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单》(见表20)。经检验判定为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销售。企业品管部具有质量否决权。

8.4.2 企业应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及时隔离,做好标识,防止不合格品出厂。品管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定后,确定返工、销毁等处置方式,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评定及处置结果应有书面记录(见表13),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8.5 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

8.5.1 检验人员应认真填写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并签字,不得伪造、篡改检验原料记录和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次、样品量、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

8.5.2 记录应及时归档管理,并妥善保存。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9 不安全食品召回

9.1 风险分析

9.1.1 企业应通过客户投诉、相关部门抽检、企业自查等途径,对其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收集食品安全风险信息。

9.1.2 对发现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食品,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

评估,同时填写《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表》(见表21),书面报告企业负责人。

9.1.3 经风险分析,确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企业应当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9.1.3.1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9.1.3.2 食品安全风险评诂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

9.1.3.3 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9.1.3.4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召回的食品。

9.2 召回实施

9.2.1 对确定实施召回的食品,企业应立即核实产品的批次、生产数量,并查明库存量、已销售数量,查清具体销售区域、经销商名单后,制定召回计划。

9.2.2企业应在确定召回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经销商,召回尚未售出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9.2.3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销毁的不安全食品,可在销售地直接销毁(须有公证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现场确认证明)或运回生产地销毁处理(须经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在场监督销毁)。销毁现场要建立影(像)证据,并填写《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表》(见表22)。

9.2.4 对因标签、标识或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9.3 召回报告

9.3.1 在不安全食品召回过程中,企业要落实报告制度,应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部门提交以下报告:

9.3.2 在确认食品应当召回时,应立即提交《食品召回措施报告》(见表23),内容包括:

9.3.2.1 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次以及涉及的产品数量;9.3.2.2 停止生产的情况;

9.3.2.3 通知生产经营者的情况;

9.3.2.4 通知消费者的情况;

9.3.2.5 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9.3.2.6 召回通知记录情况;

9.3.2.7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9.3.2.8 召回的预期效果;

9.3.2.9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9.3.3 根据召回进展情况,应及时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见表24)。企业对召回措施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9.3.4 在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提交《食品召回总结报告》(见表25)。

9.4 记录与档案

企业应保存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全过程的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处理方案等;同时,要建立召回档案,妥善保存召回、销毁的现场影像和各类书面证明等相关资料。

10 附则

10.1 本规范未提及的相关管理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国家标准的规定执行。

10.2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表1 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表2 供应商评价表…………………………………()表3 合格供应商汇总表……………………………()表4 到货通知单……………………………………()表5 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表6 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表7 进货台账………………………………………()表8 配料记录表……………………………………()表9 内部学习培训记录……………………………()表10 外出学习情况登记表…………………………()表11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表12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表13 机器设备维修清洗保养卡……………………()表14 投料记录表……………………………………()表15 领料单…………………………………………()表16 成品出入库台账………………………………()表17 产品销售台账…………………………………()

表18 抽检产品留样记录……………………………()表19 委托出厂检验登记表…………………………()表20 成品检验报告单………………………………()表21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表……………………()表22 不合格品销毁记录表…………………………()表23 食品召回措施报告……………………………()表24 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表25 食品召回总结报告……………………………()

表1

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

表2

供应商评价表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

地址联系电话

产品名称采购物资分类A类□ B 类□

评价内容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没有□

2、有效期内生产(流通)许可证有□没有□

3、近期监督抽查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有□没有□

4、样品评价合格□不合格□

说明:

5、质量稳定性好□不好□

说明:

6、交付及时性好□不好□

说明:

7、服务情况好□不好□

说明:

结论1、合格供应商□建议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2、不合格供应商□暂不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评价人姓名:职务:日期:

审批姓名:职务:日期:

备注:食用农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应有近半年内由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其他原辅料的合格供应商还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否则不得列为合格供应商。

(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其他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有关行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已经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的,优先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一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完整版)《GB50656-2011_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G B50656-2011 2009北京

目次 前言 (1) 1 总则 (3) 2 术语 (4) 3 基本规定 (5) 4 安全管理目标 (5)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与责任体系 (6)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 9 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8) 10 安全技术管理 (9)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0) 1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0) 13 应急救援管理 (12) 1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2) 15 安全检查和改进 (13)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CONSTRUCTION COMPANY SAFETY MANAGE CRITERION 前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二〇〇二至二〇〇三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计划要求, 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 国内外相关规范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6章,主要内容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和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分包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统计报告、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360docs.net/doc/0916655252.html,)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应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邮政编码:200032,电子信箱:an54614788@https://www.360docs.net/doc/0916655252.html,),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定人: 本规范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城建建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施工行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教学大纲

《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适用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本科)执笔人:彭芳刚 、课程学时及学分 总学时:30学时,其中理论学时:22学时,实践学时:8学时 学分:2学分 二、课程概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保护人类生命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基本和前提。《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技术》是专门研究各种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质量管理和控制的技术与基本理论,进而对食品质量与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门技术性学科。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掌握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并能正确运用HACCP体系和IS09000族及IS022000等质量标准体系,对食品质量和安全性进行管理和控制,从而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绪论(2学时) 教学内容: 质量 质量管理 企业质量管理 食品质量和安全管理 教学要求: 重点: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难点:质量管理百年发展历史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及其监管体系(2学时) 教学内容: 食品安全性影响因素 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工程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教学要求: 熟悉影响食品安全性的因素:物理、生物因素、化学因素等,理解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第三章食品质量与安全法规(2学时) 教学内容: 中国食品质量与安全法规 国际食品质量与安全法规 教学要求: 熟悉中国食品质量与安全相关的法规,重点掌握《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第四章食品标准(2学时) 教学内容: 概述 我国食品标准 国际食品标准 教学要求: 熟悉国内外有关食品标准和标准化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掌握编制标准和 贯彻实施标准的原则和方法;掌握查询获取国内外标准文献的方法。 第五章ISO质量管理体系(4学时) 教学内容: IS09000系列标准概述

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方案全套资料[2019-2020完整实施方案模板]

食品包装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全套资料标准汇编文件 食品包装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全套方案资料标准汇编 编号:Q/RAH-001-2019 2019-2020版 发布日期:2019-04-15 实施日期:2019-07-15 XX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6) 第1章总则 (7) 1.1 适用范围 (7) 1.2 编制依据 (7) 1.2.1 相关法规及规定 (7) 1.2.2 部门规章 (8) 1.2.3 地方法规及文件 (9) 1.2.4 标准和规范 (10) 1.3 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12) 1.4 术语和定义 (13) 1.4.1 风险 (13) 1.4.2 危险源 (13) 1.4.3 风险点 (14) 1.4.4 风险辨识 (14) 1.4.5 风险评估/评价 (14) 1.4.6 风险分级 (14) 1.4.7 风险管控 (15) 1.4.8 风险信息 (15) 1.4.9 重大风险 (15) 1.4.10 重大危险源 (15) 第2章工作机制 (17) 2.1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17) 2.2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18) 2.2.1 总则 (18) 2.2.2 组织管理 (18) 2.2.3 安全风险辨识 (19) 2.2.4 方法及要求 (23) 2.2.5 检查考核 (26) 2.2.6 常用安全风险评估方式方法 (28) 2.3 安全风险管控流程 (31) 第3章风险点识别方法 (34) 3.1 风险点识别范围的划分要求 (34) 3.2 风险点识别方法 (34) 3.3 风险评价方法 (34) 3.4 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35) 3.5 风险分级管控考核方法 (35) 3.6 风险点识别及分级管控记录使用要求 (35) 第4章风险点分类标准 (36) 4.1 物的不安全状态 (36) 4.2 人的不安全行为 (37)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规范

安全生产培训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切实加强爱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依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法、规定及安全技术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躯体健康,进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治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为原则,积极主动的引导我公司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的展开。 三、本制度适用于司属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外单位进入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的人员,也要遵守本规定,按规定同意安全生产监督治理。 四、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五、凡在本公司生产场所、车间、仓库等场地作业的各类人员,

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准带病上班。 六、电工、电焊工、气割(风割)工、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员、起重司索(挂钩)员、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领取全国通行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从事上述相应的作业。 七、凡在本公司生产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的人员,都必须分工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手套、眼镜、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八、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治理,本公司层级治理人员及各工种、各岗位人员必须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一、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治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安全员组成。 1、公司设立安全科,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治理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治理与监督检查。 3、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

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教学大纲

《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是食品检测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应先修高等数学,应用概率统计,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后进行。 该课程是为食品生产和经营管理直接服务的一门应用科学。“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是社会生活中人们最关心的内容之一,特别在我国加入WTO后,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更是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因此,对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的研究与相关知识普及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学习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有助于人们认识现代社会质量含义和质量竞争的方式与特点,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与安全,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安定,有助于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产品及服务的质量竞争力,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益,推动食品贸易的发展。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只有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质量开拓市场,以质量巩固市场,才能取得丰厚的利润和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课程以现代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科学的观点,系统阐述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重点介绍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基础,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控制与数理统计方法、质量的经济性与质量成本管理、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检验管理等内容。同时,还介绍现代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的新方法和发展动态,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现代社会质量含义和质量竞争的方式与特点,掌握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为与食品企业相关的产品设计、生产、商贸流通和管理等工作服务。 二、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食品检测专业的专业课之一。是为食品生产和经营管理直接服务的一门应用科学。“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是社会生活中人们最关心的内容之一,特别在我国加入WTO后,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更是受到各级政府和广大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因此,对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的研究与相关知识普及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学习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有助于人们认识现代社会质量含义和质量竞争的方式与特点,有助于保证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与安全,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安定,有助于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产品及服务的质量竞争力,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益,推动食品贸易的发展。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网络信息化的发展,如何保证并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已成为食品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只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质量安全开拓市场,以质量巩固市场,才能取得丰厚的利润和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产品质量的产生、形成和实现过程的管理。 三、课程教学目标 通过系统的教学活动,使学生正确掌握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并具有应用所学知识来分析和处理食品生产与流通中的质量问题。 四、理论教学安排及学时分配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模板)

质量管理手册目录章节目录 0.1 前言 0.2 ××××××有限公司(文件) 1.0 质量管理职责 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 组织机构图 1.3 管理职责 1.4 岗位职责 1.5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6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1.7 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1.8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2.0 生产资源的提供 2.1 工作制度 2.2 安全管理制度 2.3 卫生管理制度 2.4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5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6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2.7 关键岗位质量考核办法 3.0 文件管理制度 4.0 采购管理制度

5.0 过程质量管理 5.1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2 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控制5.3 有害物资的控制 5.4 产品防护规定 5.5 包装车间管理制度 5.6 仓库管理制度 5.7 设备工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6.0 生产技术规范 7.0 设备操作规程 8.0 产品质量检验 8.1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8.2 化验室管理制度 8.3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8.4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9.0 检验规范 9.1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0.1 前言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食品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而制定本手册,本手册是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实施指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制定的。 本手册对企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生产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通过本手册的实施,使本公司产品质量得以有效控制。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15〕1号 发布令 《质量手册》是依据ISO9001:2009版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它阐明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质量管理的范围、过程顺序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是确保公司质量管理有效运行的纲领性文件,现予以发布,要求公司的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质量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 抄送:公司各部门 ××××××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2016年7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 过)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二百零一号) 《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 第三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第四节小餐饮 第五节食品摊贩 第三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标准 第二节食品检验 第三节监督管理 第四章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恪守职业道德,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奖惩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二)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三)研究、协调、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四)督促落实、考核评价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五)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六)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七)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474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生产安全和家庭幸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厂区、宿舍区和在此范围内的全体员工 三、原则 遵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管理负责人为本责任区第一安全责任人;分管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由区域负责人负责。 四、安全管理控制(岗位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

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2、常务副总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管公司安委会及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3、生产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负责监督各生产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执行,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防止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 4、各生产部门主管、在生产经理领导和安全保卫科的指导下,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责,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新工(包括实习、代培、转岗、复工人员)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教育(二级安全培训)并及时如实报告本车间生产安全事故。 5、生产部门班组长安全职责 在生产部门主管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重点是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管理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可追溯,规范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职责,完善各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体制下的相互配合与衔接,特制订本制度。 一、责任分工: 董事长对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各分厂(生产车间)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重点过程控制与管理 (一)员工健康控制与管理 1、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做到个人仪表整洁。在岗期间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及吸烟,私人用品必须存放在更衣室内或指定区域,按规定程序进入工作岗位。 3、不适宜继续在食品生产工作岗位的职工应及时调离。 (二)产品标准控制与管理 1、公司所有产品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 2、认真做好产品标准的制、修订、登记、备案及年审工作。 3、严格规范标签、标识的制作、审核与使用。 (三)原辅材料、成品的控制与管理

1、采购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采购人员必须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及产品相关的批次合格证明文件。 2、一律不得违反规定,采购无证产品。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批次合格证明文件的,必须先检验后使用,并保存检验记录。 3、所采购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必须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四)关键生产环节的控制与管理 1、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2、建立和保存各种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批准记录。 3、建立和保存生产配料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批准程序。 4、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记录。 5、在生产场所,应避免人流、物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的交叉污染,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6对主要计量器具与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记录。(五)检验控制与管理 1、所有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并取得相应的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 2、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湖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 管理规范(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管理规范、人员要求、规章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帮助企业建立与法律法规要求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措施,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部分企业共同编制了《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参与本《规范》编制工作的食品企业有: 1 总则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资质、厂区卫生、物质采购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管理、仓储管理、产品检验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通用规范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内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1.2 制定本规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等有关标准。 1.3 目的 规范企业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企业应加强自律,不断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依法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本规范要求。 1.4 使用要求 本规范并非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唯一要求,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本规范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形成本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的要求。 企业可根据组织结构,结合企业规模、产品类别,对相关职能合理分工,确定本规范中清洁消毒、采购物资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管理、出厂检验、应急处置以及台账记录的登记、保存等相关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质量控制要求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类记录表单,但应体现本规范记录表单中所要求的内容、要素。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本规范要求记录的事项。 2 资质要求 2.1 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国家资产和投资者的权益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我公司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本公司应在工作范围内,树立“安全是第一工作,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按照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员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制定适合本公司实际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五条公司必须贯彻“企业安全责任主体”、“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布置、检查、、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考核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对安全生产事故及异常情况的处理,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安装、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二)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 (五)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六)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不发生由本单位责任造成的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第三条公司实行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一般设备事故; (二)班组不发生未遂和异常; (三)个人无违章,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第三章、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1章、绪论 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质量的特点:经济性(物有所值)、广义性(产品、过程、体系的质量)、时效性对组织、产品、过程、体系的需求和期望)、相对性(需求不同,质量要求就不同。质量满足需求。)质量管理: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 质量方针:有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质量控制: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质量保证: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 质量改进: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 全面质量管理(TQM):以质量为中心,全员参与,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者,员工、供方、合作伙伴或社会等相关方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一种管理途径。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根据食品的原定用途制作或食用,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保证。食品卫生food hygiene:保证食品在食品链中的所有环节的安全和适宜的必要条件和措施。质量管理的发展阶段:1.质量检验阶段;2.统计质量指阶段;3.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食品质量管理:为保证和提高食品质量所进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各项活动的总称。 食品质量管理的特点: ①食品质量管理在空间和时间上具有广泛性 ②食品质量管理的对象具有复杂性 ③在有形产品质量特性中安全性放在首位 ④在食品质量监测控制方面存在着相当的难度 ⑤食品质量管理对产品功能性和适用性有特殊要求 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作用:(1)有助于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2)提高食品工业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手段(3)提高食品企业的经济效益(4)有助于企业按国际通用标准生产出高质量的的产品。 主要内容: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主要研究质量管理的普遍规律、基本任务和基本性质。综合世界各国先进的管理模式,提出适合各主要行业的行之有效的规范化管理模式)②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标准与法规(保障人民健康、各行各业生产和贸易的生命线,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绳)③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研究新的简便快速的方法、在线生产QC)④食品安全保证与体系的管理(GMP、HACCP、ISO22000) 第2章、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 生物性危害因素 (1)细菌:通过空气、水、土壤、动植物等媒介污染食品生产各个环节。 细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畜禽肉、蛋奶及其制品)、副溶血性弧菌(海产品、盐渍食品)、葡萄球菌(奶及其制品,奶油蛋糕、冰淇淋) 危害来源:原料污染,从业人员污染,食用烹调过程,生产、加工、贮存、运输过程 (2)霉菌及其毒素 (3)病毒:人和动物是病毒复制和传播的主要来源,病毒粒子在空气、水、土壤中可存活一段时间造成食品污染 (4)寄生虫:食源性寄生虫病 (5)鼠类及昆虫:粮食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两篇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报告范文两篇篇一:食品加工企业自查报告 食品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贺州市XXX食品厂位于交通便利的XXXXXXX,是一家生产蒸煮类糕点、中秋月饼的企业,长期以来,我厂一直严格遵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的要求,严把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 为了更好的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我厂质量管理人员对照《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表》的内容,从企业资质有效性、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多个方面,逐条进行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企业自身感觉各方面做得尚可,基本符合质检部门的要求。对于稍有差次的,及时做了整改。现阶段,我厂基本能做到系统管理,按标准要求组织进货、生产和销售。现将我厂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一致、均有效;实际生产地址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实际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二、生产场所、环境、厂房及设施情况检查情况: 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申请时基本一致,无变化;生

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孽生的潜在场所;厂房、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装饰材料应完好,无损坏或脱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的产品,专用内包装场所的紫外线灯盒抽风设施正常运行;位于工作台和裸露产品上方的照明设备的防护罩等设施完好;生产场所应急照明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和包装车间更衣室、更衣设施、非手动式 流水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完好;生产有微生物指标产品的生产车间的防尘、防鼠、防蚊蝇、防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设施完好有效;库房整洁、干燥、地面平整。库房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良好运行;库房内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贮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三、企业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情况检查情况: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并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设备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停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识。 四、企业质量管理情况检查情况:

小作坊监管建议)

得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建议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具有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以得胜镇为例,据不完全统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有23户,种类主要包括糕点加工类、白酒加工类、豆制品加工、面制品加工类、茶叶生产加工类,经营模式以“现做现销”、“制售分离”、“承揽加工”等形式为主。 虽然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上,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食品加工小作坊普遍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小作坊一般是2至3人的家庭式小作坊,他们硬件条件差,食品生产加工流程不科学,布局不合理,导致大部分小作坊没有长远目标和打算,不愿过多投入,加之没有必要的检测仪器设备,食品生产加工质量主要依赖个人感官和经验判断进行控制,原材料进厂不检测,食品未经检验就出厂销售,食品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硬件上无法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另外,我县的支柱产业茶叶是食品小作坊的主要方面,很多经营户取得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不符合《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办证条件。 二是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小作坊大多是家庭作坊,即做即售的小作坊,其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卫生条件差、无计量器具简单、生产无记录、产品无包装,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安全隐患多,个别小作坊生产加工区甚至与畜、禽共处。小作坊分布广、数量多,经营分散,流动性大,监管难度大,成了问题食品的“重灾区”。 三是食品生产加工水平普遍偏低。大多数小作坊工作人员为本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普遍缺乏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加工主要

企业安全管理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安全管理基本规范要求 一、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2.2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二、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物品或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1. 总则 在《管理总则》的基础上,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 对全年无工伤的部门、班组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给予处罚,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2.机构与职责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负责人、安全核查员、下按车间或班组设安全组长、再下设安全员。如上图所示。 生产部门经理任安全负责人,车间主任认安全组长;各班组组长任安全员,6S专员任安全核查员。 安全小组职责: 安全负责人: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下属员工执行;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 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预防纠正措施,监督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 安全生产组长职责: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督促下属员工执行;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工作;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预防纠正措施,监督劳动 防护用品使用。 安全员的职责: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检查监督生产员工按章操作,负责培训生产作业员熟 练掌握机器设备原理、操作程序;宣传安全生产,提升作业员安 全意识。

湖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动物性食品中六溴环十二烷异构体四溴双酚A的测定编制说明

动物性食品中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A含量 的测定 Determination of Hexabromocyclododecane and Tetrabromobisphenol-A in Animal-dereived Food (编制说明)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13年10月 目录

1 编制过程----------------------------------------------------------------------------------------3 2 国内外的概况--------------------------------------------------------------------------------3 3 方法研究内容及结果-----------------------------------------------------------------------6 理化特性--------------------------------------------------------------------------------6 样品前处理------------------------------------------------------------------------------6 目标物流出体积的确定---------------------------------------------------------------9 流动相的选择--------------------------------------------------------------------------- 9 质谱条件的优化---------------------------------------------------------------------- 10 线性范围-------------------------------------------------------------------------------- 10 标准曲线的相对响应因子--------------------------------------------------------- 10 检出限与定量限---------------------------------------------------------------------- 11 回收率与精密度-----------------------------------------------------------------------12 方法的可行性------------------------------------------------------------------------ 12 国际考核样验证试验-------------------------------------------------------------- 13 4 主要参考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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