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程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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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受理
审理
决定
送达
n履行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责令 被申请人履行某种法定职责的决定
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否申请 行政复议?
v维持决定 v履行决定 v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 v赔偿决定
执行
基本程序(续)
赔偿决定 v若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且申请人 请求赔偿的,复议机关应当在作出撤销、 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的同 时作出被申请人依法赔偿。
n原则上采 用书面审查 ,但经申请 人请求或者 复议机关认 为有必要的 ,可以调查 证据并听取 意见。
审理依据 l依据法 律法规和 参照规章 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
效力
v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 执行,但有例外: n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 以依职权决定停止执行; nb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n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复议机关认 为其要求合理而决定停止执行的; nd法律规定需要停止执行的。
v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 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特征
v处理对象:行政争议

v处理机关:行政机关

v审查对象:具体行政行为

v审查标准:合法性和合理性
v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纠纷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而自愿将纠纷提交非司法 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由第三者做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 制度和方式。
特征 v自愿协商性 v专业独立性 v严格保密性 v经济便捷性
性质 n契约性 n自治性 n民间性 n准司法性
基本制度 v协议仲裁 v一裁终局 v或裁或审
v调解是指有关组织或者个人经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各方就争议问题本着实事求是、互 谅互让的原则依法进行协商,从而促使其自愿达成协议的一种纠纷处理方式。
内容
v当事人基本情况 v主要事实、争议事项及 当事人责任 v调解协议内容、履行方 式和期限
生效
l调解书自当事人、人 民调解员(仲裁员、法 官)签章并加盖人民调 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法院)印章之日起生效。
案例分析1
• 案情简介: • 李大妈有一个弱智儿子王林(化名),三十出头仍未成家,李大妈很是着急,
但无可奈何。2012年10月20日,李大妈的侄女李英(化名)到其姑妈家做客, 随之向其诉说了自己的不幸遭遇,李大妈看到自己的亲侄女早年丧夫又拖着 两个不懂事的小孩,便试探性地询问李英是否愿意再嫁,当李英表示愿意再 婚时,李大妈便将其子介绍给李英,三个月后,李英和王林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一年,李英发现这桩婚姻是不幸的,并要求离婚,但王林不同意,李英 遂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经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该院作出调解书予以确认;三天后,王林反悔,遂上诉 至当地中级人民法院。 • 问:你认为本案中法院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v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特征
l只裁不审性 l相对独立性
v国际货物买卖、 运输等合同中仲裁 条款的基本内容:
n1仲裁地点; n2仲裁机构; n3仲裁规则; n4仲裁裁决的效力; n5仲裁费用的负担。
v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事先或者事后自愿达成将其已经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 机构解决的书面文件。
仲裁协议(续)
意义
n有利于化解矛盾 n有利于及时履行 n有利于减少讼累 n有利于促进和谐 n有利于维护形象
类别(主持人)
效力(执行力)
民间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
调解
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其他民间调解 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行政调解
有条件强制执行力
司法调解 仲裁调解
具有强制执行力
诉讼调解
具有强制执行力
备注
v不同种类的调解,其效力是不同的; v诉讼调解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 v当事人不能对调解提出上诉; v当事人对诉讼外调解可以申请撤销。
v申请人——复议申请权、委托权、选 择权、撤回权、申请回避权、申请执行 权、行政赔偿请求权、诉权和其他法定 权利;遵守复议纪律义务、履行复议决 定义务和其他法定义务
v被申请人——答辩权、委托权、申请 回避权、不停止执行权、检举权和其他 法定权利;遵守复议纪律义务、不得自 行收集或者补充证据义务、履行复议决 定义务和其他法定义务
v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如下处理: n1符合——予以受理; n2部分符合——不予受理——向有权机关提出; n3不符合——不予受理——告知理由和处理方式。
基本程序(续)
审理前准备 v送达申请书副本 v依法调查收集证据 v更换或追加当事人
审理内容 l具体行 政行为的 合法性与 适当性
审理方式
仲裁协议
形式 v1仲裁条款 v2仲裁协议书 v3其他书面协议
l第1种须在争议发 生前达成; l第2、3种须在提交 仲裁前达成。
内容 v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na必须是明确的意思表示 nb必须是共同的意思表示 nc必须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nd必须是自己的意思表示
v仲裁事项
la争议事项具有可裁性 lb仲裁事项具有明确性
排除范围
n内部具体行政 行为 n处理民事纠纷 行为
基本程序(续)
诉讼时效
l行政复议申请人若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案范围
管辖
时限
复议期限
v审查期限 n行政复议机构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 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为受理之日。 v审理期限 n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 决定,但是法定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因情况复杂而不能 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 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 限最多不超过30日。

v主要方式:书面审理

v基本原则:不调解
性质
l准司法性 l内部监督性 l行政救济性
基本制度
v一级复议 v合议制度 v陪审制度 v回避制度 v听证制度
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
书面审查 上一级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
基本原则
n三公合法原则 n及时便民原则 n书面审查原则 n合法审查原则 n适当审查原则
v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 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以前,由行 政机关告知其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并由行政 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 进行质辩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 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
或裁或审
n无协议—— 可裁可审
n有协议—— 只裁不审
划分标准
类别
纠纷因素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涉外与否
机构常设 临时仲裁和机构仲裁 与否
裁决依据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适用范围
n可以——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v不可以 n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n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l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 适用《仲裁法》
va申请须在首次开庭前提出 vb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vc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由仲裁庭决定
v 思考题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 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 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或者处理 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 下列哪种情况除外( ) A.继承权纠纷 B.干涉婚姻自主权的
C.房屋买卖行为 D.行政机关对土地、矿产、森林 等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的处 理决定
申请
受理
审理
决定
送达
执行
l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l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l案件是否已由法院受理 l申请手续是否规范完整
异议
v1申请时限 l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提出仲裁协议的效力异议申请。 v2异议处理 n可裁可审 n法院优先
Ø 仲裁协议:当事人——仲裁机构——法院
基本程序
申请条件 v1有仲裁协议
v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由 v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v(1)仲裁庭组成
va当事人选定 vb仲裁委主任指定
v(2)仲裁员回避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v直接送达 v委托送达 v留置送达 v邮寄送达 v转交送达 v公告送达
申请
受理
审理
决定
送达
v被申请人不履行
n责令限期履行并给予其相关人员行政处分
v申请人不履行
v复议机关——受理申请,调查取证, 审理与决定,处理审查申请(抽象行政 行为),提出处理建议(违法行政行 为),参加诉讼,其他法定职权职责
v第三人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同申请 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经复 议机关批准而参加复议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基本程序
l原则上由被申请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 l可以由被申请人的上级行政机关直接受理
第6章 程序法律制度
学习要求
• 1.了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制度。 • 2.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及相关方面。 • 3.运用所学知识能够独立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目录
6.1 非诉法律制度 6.2 诉讼法律制度
一、调解 二、行政复议 三、仲裁
一、民事诉讼
二、行政诉讼 (略)
三、刑事诉讼 (略)
复议时效
v申请人自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 政复议; v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 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 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基本程序(续)
复议前提
v行政复议是依申请 而非依职权行为
申请条件
n申请人是行政相对人; n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n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n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n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n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n人民法院未依法受理; n其他法定条件。
v行政复议机关 v行政复议参加人
申请人 v公民及其近亲属 v法人及其权利承受人 v其他组织及其权利承 受人
主体
内容
客体
n具体行政行为
被申请人 n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n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n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授权组织或者派出机构; n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 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①合并——合并后的 行政机关;②分解——分解后相应的行政机关;③解 散——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指定的行政机关)
n维持——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n变更——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v自觉履行 v强制履行
执行
行政强制&司法强制
案例分析2
• 案情简介: • 申请人张全于1985年在其户籍所在村建草房3间,宅基地总面积为182㎡。
1992年全区进行地籍调查、确权颁证工作时,被申请人本市沙坪坝区国土部 门为其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5年申请人全家到外地工作。 2000年被申请人在全区开展新一轮换证工作,并通告逾期换证的全部作废。 申请人因不知情一直未申请更换新的土地使用证。2009年4月,第三人李军推 倒申请人院墙并占用其部分宅基地施工建造房屋。申请人得知后回家予以制 止,始知早在2006年6月被申请人为第三人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涵盖 了申请人的部分宅基地,第三人才推倒其院墙建房。申请人遂于同年5月申请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辩称,2000年申请人逾期不换证,其土地使用证已作废, 其草房属危房且其宅基地早已闲置不用,被申请人确权给急需建房的第三人 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之规定。 • 问:你认为本案应当如何处理较为妥当?为什么?
受案范围
管辖
时限
v1不服行政处罚的; v2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 v3不服许可证、资质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决定的; v4不服自然资源确权决定的; v5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的; v6因变更农业承包合同而侵害其合法权益的; v7行政机关应当而拒绝履行保护人身财产权的法定职责的; v8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v9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和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效力 v有效 v无效
l1法定无效 na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定仲裁范围的; nb一方以胁迫方式迫使对方签订的仲裁协议; nc无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 l2推定无效 n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 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v 思考题 仲裁制度的核心( ) A.仲裁委 B.仲裁协议 C.实体纠纷 D.以上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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