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2024精)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解除后补偿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约定。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注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激励劳动者提高工作技能。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工作岗位,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确保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劳动条件等权益,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共同签订劳动合同,并应当在劳动合同订立前向劳动者明确告知有关劳动条件。
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2.劳动合同的期限;3.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4.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6.劳动合同的劳动保护、劳动安全保障和劳动卫生保障措施;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8.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以外,当事人可以约定。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事由和解除程序,也可以根据下列情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3.加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增加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4.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协商一致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发生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版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法制定。
劳务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终止等劳动关系事项,适用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与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约定了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效力和期限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即为有效:1.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具有劳动合同的权利和行为能力;2.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完毕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或者约定期限不明确的。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继续劳动关系的,应当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1.劳动合同期满;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3.劳动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5.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试用不合格;6.用人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死亡等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变更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1.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2.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3.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4.职业危害防护和劳动保护;5.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可以在上述内容基础上约定其他事项。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设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参照本法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第五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
第七条: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或由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单方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解散等。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十条:对于从事特定工作的劳动者,如劳务派遣、实习生、非全日制用工等,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023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精)

2023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与资本的和谐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境内的从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与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和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劳动合同的名称;2.提供劳动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劳动合同的期限;4.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5.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6.工伤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8.劳动合同生效的日期。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享受本法规定的与劳动相当的报酬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改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终止前,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准许。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八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并在规定的时间支付到劳动者的个人账户上。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工资原始凭证。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劳动者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向缴纳社会保险费,将所缴纳的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账户中。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保护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精)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1.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工作地点;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联系方式;3.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地点;4.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5.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和方式。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不纳入工龄计算;3.试用期不得多次延长。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2.劳动合同有明确终止时间,即为固定期限;3.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终止时间,即为无固定期限;4.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十年。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取公匿等方式进行。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劳动者应当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违反职业道德或者侵犯他人权益;2.用人单位不得以欺骗、威胁、利诱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签订不平等条款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和口头合同。
1.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工作地点;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联系方式;3.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地点;4.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5.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和方式。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精)

2023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争议的解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合理选择的原则,平等对待劳动者。
不得限制、歧视劳动者的就业和职业发展。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创建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支付报酬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应当向劳动者明示,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后生效。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并注明合同期限。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固定期限为不超过十年。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续订时可以约定与原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按照本法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并提供相应的工资明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与劳动者工资支付相关的合理制度,如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滞纳金。
第十六条劳动者可以参加用人单位的职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讨论和决定,对自己的劳动报酬应当享有知情权、参与权。
第四章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地点等因素,提供符合劳动者工作能力和工作条件的工作岗位。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继续教育培训,并承担相应费用。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注明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劳动者的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待遇等。
第五条(合同订立程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协商。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事项。
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情况。
合同订立过程中,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六条(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合同履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如需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第八条(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变更工作条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事项时,应当与劳动者协商。
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以下程序:(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等事项;(二)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关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况;(三)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达成劳动合同,并签订书面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期限;(二)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五)劳动合同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方式;(七)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享有优先继续就业的权利。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当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未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继续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办理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提出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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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
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
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一致,由劳动者为完成劳动任务,以获得报酬,并受用人单位管理、
监督、调遣的人事法律关系。
第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全民劳动合同制,
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
础上,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平诚信地与劳
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条
款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以劳动合同为基
础的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第一节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说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三)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五)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任务的时间;
(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七)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
(二)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者的供职任务相适应的;
(三)用人单位聘任劳动者为全日制工作的,就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等事项与劳动者约定;
(四)工資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
(五)聘任劳动者执行工務報酬的內容及标准、支付方式;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生效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
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
欠或者少付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率、工资额。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迟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八条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工作期满后仍然继续工作的,视为延长期限订立了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一节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有效期届满,劳动合同继续存在到期未续签
或者解除前,劳动合同即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继续存在到期未续签,除劳动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外,劳动合同即为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一)劳动任务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聘任劳动者为不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要求改为
全日制工作的;
(三)劳动者要求改变工作内容或者工作岗位的;
(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变更劳动合同的事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资、工作地点、工作条件、休息休假等。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以下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明知而不予答复或者予以答复时未能合理解决,劳动者随即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通知对方。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的赔
偿金。
第四章特殊劳动关系的规定
第一节派遣劳动关系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企业因用工需要,可以在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聘用劳动者代表企业向他方提供劳动能力。
第二十七条派遣单位与派遣劳动者订立派遣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本单位或者原单位同等
的劳动待遇。
第二十九条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直接劳动法律关系。
第二节出租劳动关系的规定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可以以支付人力资源服务费为名义,通过中
介机构聘用劳动者为自己提供劳动力。
第三十一条中介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十三条中介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构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第三节季节性劳动关系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季节性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每年或者每个工作周期内安排公告或者告知,需要雇佣的工人。
第三十五条季节性用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以固定期限为基础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季节性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一节违法用工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并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支付,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二节合同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按合同约
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请求
支付。
第四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
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后,用人单位未按照判决或者裁决履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节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法律违法行为有权进行检查,
发现劳动法律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防止扩大损害。
第四十四条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议确定的争议,可以请求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对于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法的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与本法相抵触的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