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新惠农政策大全五

2016年国家最新惠农政策大全(五)

41.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从国情出发,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强制推动。土地流转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要坚持规模适度,既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公平与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

重点扶持。完善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支持多种类型的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开展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服务。42.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政策按照县域试点、省级统筹、行业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针对公益性较强、覆盖面广、农民亟需、收益相对较低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粮食烘干、集中育秧、统一供种、动物防疫、畜禽粪便及废弃物处理等普惠性服务为重点,围绕购买服务内容、承接服务主体资质、购买服务程序、服务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等,引入市场机制,开展试点试验,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方式,着力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服务供给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率。在深入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第二批试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服务,进一步探索实践,为推动在全国面上实施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积累经验。4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2015年,中央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山东、四川、安徽整省试点的基础上,又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

点。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2323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河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辽宁、云南、海南、浙江、陕西、广东等10省(区)进行整省(区)试点。健全相关制度,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细做实。4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各地要根据不同资产类型和不同地区条件,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物权保护;对经营性资产,要坚持试点先行,由点及面,重点是将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更好地保障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功能。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45.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励或补助的政策,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

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46.农业保险支持政策目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3大类,共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畜产品等,承保的主要农作物突破14.5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59%,三大主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各级财政对保费累计补贴达到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一般补贴35%-50%,地方财政还对部分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构建了“中央支持保基本,地方支持保特色”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体系。2015年,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定工作的通知》,推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创新升级,在几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一是扩大保险范围。要求种植业保险主险责任要涵盖暴雨、洪水、冰雹、冻灾、旱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病虫草鼠害等。养殖业保险将疾病、疫病纳入保险范围,并规定发生高传染性疾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公司应对投保户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可扣除政府扑杀补贴)。二是提高保障水平。要求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

本或饲养成本,鼓励开发满足新型经营主体的多层次、高保障产品。三是降低理赔门槛。要求种植业保险及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险的大牲畜保险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投保农作物损失率在80%以上的视作全部损失,降低了赔偿门槛。四是降低保费费率。以农业大省为重点,下调保费费率,部分地区种植业保险费率降幅接近50%。2016年初,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大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的通知》,规定省级财政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中央财政承担高出部分的50%。政策实施后,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东部的补贴比例将由目前的40%、35%,逐步提高至47.5%、42.5%。47.财政支持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为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中央财政利用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对地方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提供资金

支持,并在政策上给予指导。财政出资建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必须坚持政策性、专注性和独立性,应优先满足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需要,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农业信贷担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规模的70%。在业务范围上,可以对新型经营主体开展粮食生产经营的信贷提供担保服务,包括基础设施、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市场开拓与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流动资金等方面,还可以逐步向农业其他领域拓展,并向与农业直接相关的二三产业延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48.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政策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进一步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监督机制,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49.农垦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农垦危房改造于2008年先期在中央直属直供垦区启动实施,2011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农垦,以户籍在垦区且居住在

垦区所辖区域内危房中的农垦职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助对象。2011年,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垦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农办垦〔2011〕2号),明确了改造原则、标准、实施程序、部门职责等政策内容。截至2015年底,国家累计下达农垦危房改造任务203.74

万户,安排农垦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191.06亿元。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拟在15个垦区改造危房17.6万户。中央财政资金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分别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每户补助1200元。50.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户籍政策国家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将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

的落户问题。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接受学前教育。允许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加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都可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51.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2016年,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将继续推

动各试验区深化改革探索,组织实施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方面的试验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十三五”深化农村改革决策部署,落实2015年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汇报会精神,组织开展试验区中期评估和到期试验任务验收,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广;部署安排新增试验任务,拓展试验范围;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规范试验区运行管理。52.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2016年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农业改革试验田、区域农业展示板。一是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示范区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引导示范区深化农业和农村改革。二是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每亩建设投资不低于1500元,其中中央定额补助1200元。三是探索金融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的有效办法,搞好27个示范区的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试点,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示范区的贷款支持力度。四是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推动各类资源、各方要素向示范区集聚。(本文由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提供)

惠农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汇报

惠农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汇报 一、惠农政策涉及情况 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扩大了政策受益范围,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涉及水稻粮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经济林补偿、农业“三增“项目补助、选派村发展经济项目补助、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补助、新农村建设补助、人畜饮用水等民生工程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助、农业抗灾救灾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补助、能繁母猪补贴。财政扶贫资金又分解到整村推进项目、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雨露计划”、贫困党员脱贫项目、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一次性奖励三项政策、村村通公路工程、农村合作医疗的免除农村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四项政策,等等。在我县,中央惠农政策执行良好,目前资金发放基本到位,农民持续得到实惠,群众反映普遍很好。中央惠农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县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情况 我县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

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落实中央惠农政策不走样,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三、群众对惠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 从今年我县开展的多次农民负担专项执法检查以及这次专题调研情况来看,全县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坚持了“六个一”管理制度,即指标统一下、资金统一管、服务一站办、结算一线通、补贴一卡放、收支一本账,定期通过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项惠农政策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足额到位、公正透明,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抵扣和暗箱操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未出现一例投诉和上访事件,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对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衷心拥护,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十分满意。 四、惠农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激励作用减弱。前两年集中出台的“三减免、三补贴”等惠农政策,基本上都直接惠及农民,特别是面向生产粮食的农户,含金量高、力度大。今年中央继续稳定、

国家对三农扶持的相关政策

国家对三农扶持的相关政策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重要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必须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仍在扩大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遏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因此来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 “十二五”时期,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为农村长治久安奠定基础 我国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具体表现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基础是以“土地集体所有、农民长久使用”为特征的土地产权制度。巩固农村基本经济社会制度,事关农民根本利益和农村长治久安,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第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土地问题是当前“三农”政策的难点、焦点所在。在政策上,要把握好以下四个方向性问题:一是土地定权,农民定心。明确界定土地权利是完善土地制度的一项最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长久不变”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明确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内涵和实现形式,在确权的基础上,为农民颁发具有更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加快建立全国统一、权威的农地权利登记体系。可以先选择几个省进行试点,尽快在全国推开。 二是农地农有,农地农用。让公司法人成为农业的经营主体,把农民变

强农惠农政策

强农惠农政策,是十五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党的惠农政策在沙湾县的深入贯彻实施,对解决三农问题、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但是,在惠农政策具体落实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惠农资金投入不够,地方配套压力过大。国家补助标准偏低,配套资金占比过大面,县财政落实困难。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惠农资金的投入增长较快但总量仍显不足,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偏低,农民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如:种粮农资综合补贴虽然力度在加大,但是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弱化了惠农政策带给农民的实惠,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仍受影响;另一方面,大多数惠农政策均要求进行配套资金承诺,县财力有限,难以全额配套到位,从而影响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等惠农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多头多次发放,造成部门发放成本和农民领取成本高。由于各项惠农补贴的性质不同,管理的单位也不同,如财政部门负责粮补、退耕还林、“家电下乡”等补贴,民政部门负责低保、救助补助,卫生部门负责医疗补贴等。各项补贴发放的依据、要求各不相同,自然而然的就形成了“一补一发”,部门多头多次发放、农民多次领取的情况,这就带来了发放成本和领取成本高的问题。而所有补贴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张贴公示、核拨划款等一系列环节,相关部门及乡镇、村队干部常年就在无休止的宣传、发放各种补贴中,基层干部负担较重。与此同时,专项工作经费缺乏,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又增加了基层的行政成本。 (三)部分惠农补贴资金到位不及时,部分惠农补贴标准过低,惠农效果不明显。由于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涉及农户多、工作量大、时间紧,经常出现姓名不符、账号不对等情况,致使农民虽拿到“一折通”,但无法及时取款。此外,按要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要在6月底发放到农民手中,但此时播种已经结束,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造成农民需要钱买生产资料时,补贴却没有下来。且部分惠农补贴标准过低,这与种植棉花的高额成本相比甚少,惠农补贴效果不明显。 (四)由于多头多次发放,资金发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等现象。有的惠农补贴如粮食直补、小麦良种补贴、奶牛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均按照农户的种植面积(饲养头数)进行补贴。但在操作过程中,由于农户分散经营,核实组织难度大、成本高,个别人员以少报多,夸大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乡镇、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程序审核办理,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挪用现象;另外,由于基层信息录入和调查不仔细,导致补贴数据不准,一些惠农政策没有实现应补尽补,未及时兑现的情况也同样存在。如:2008年5月,某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国家粮食直补政策,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到A村进行小麦种植面积实地丈量、登记、发放补助工作,由A村党支部书记陈某配合工作组完成任务。A村为了便于管理,小麦以集中农户大面积种植为主。工作组在实地丈量登记时由于小麦地刚浇过水,部分种植户无法联系,造成丈量工作的困难。为了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经陈某和工作人员商议,决定用GPS丈量种植小麦地块的总面积,再按照A村实际种植小麦户的名单分解面积,登记上报。在分解小麦种植总面积时,由A村党支部书记配合完成,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有意在没有种小麦的村民阿某名下虚报小麦种植面积84.4亩,为其好友村民曹某多报60亩小麦种植面积,按照每亩63.34元小麦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计算,虚报小麦种植面积144.4亩,造成国家小麦补贴资金损失9146.3 元。事发后,经过县纪委的调查核实,责令陈某退还虚报冒领的9146.3元小麦补贴资金,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 二、落实惠农政策的建议

强农惠农政策解读

惠农政策解读 一、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指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粮食播种面积、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各占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分配确定。 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是指国家为了解决柴油调价、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产生的影响而对种粮农民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的综合直补。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粮食播种面积、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各占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分配确定。 三、农作物良种补贴。国家为了保护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购买良种农民的一项政策性补贴。 四、农机具购置补贴。为支持和鼓励农民使用先进的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五、农业燃油补贴。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的燃油补贴 六、退耕还林粮食生活补助。是指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人给予的粮食和生活补助。 七、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是指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人给予的粮食和生活补助第一轮期满意后,再延长一个补助周期,给予适当补助,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 八、能繁母猪补贴。国家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给予的现金补助。 九、奶牛保险保费补贴。国家对奶牛养殖者给予的现金补助。 十、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金。为家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和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房建设质量,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施对农村危旧房的改造的一项惠农政策。 十一、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建房进行的资金补贴。 十二、家电下乡补贴。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强农惠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 十三、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汽车摩托车产业机构优化升级。 十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等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 十五、村及村以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对村计划生育专干,村计划生育宣传员,计划生育自管小组发放的工作报酬。 十六、乡村医生补助。国家对承担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开展预防接种及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给予的一种劳务补助。 十七、村级动物防御员报酬。对村级防疫员给予的一定的报酬。 十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村无最低生活保障得农民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 十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户籍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十、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对全市农村五保户进行供养。 二十一、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对户籍在兰州市的90岁以上高龄老人给予特殊生活补助。 二十二、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一种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十三、现役军人死亡抚恤金。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一个共识已经非常明确: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自身寻找出路,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推动。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解读 一个共识已经非常明确: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既要在“三农”自身寻找出路,也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推动。从现实情况看,目前的外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市场和政府,其中在政府推动力量中,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为了加快解决“三农”问题,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中出台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体现在财政上,不仅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绝对量最多,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也是近年来最高。更重要的是随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财政支持“三农”的指导思想和支持方式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某种程度上讲,改变了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具有一种里程碑性质的重要意义。 一、财政支持“三农”政策的初步分析 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是逐步演变而来的,经历了一个不断调整、改革、创新的过程。目前包括支出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主要是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运用投资、补助、贴息、税收等政策手段对农业农村发展给予支持。在支出方面。目前中央财政直接支持“三农”支出有15大类,按照这个口径,1998—2003年,中央财政直接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9650亿元[1]。重点用于包括大江大河治理在内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建设、抗灾救灾、农村扶贫开发、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其他改革、农业行政事业管理、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卫生、农村社会保障和救济等。在税收方面。主要有农业税轻税政策、农业税减免政策、农产品加工增值税抵扣和出口退税政策。此外,国家财政还通过利用外资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国家惠农政策

国家惠农政策 国家惠农政策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2.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 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为扶持对象,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等能力。 3.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重点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小微企业,聚焦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农村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信贷担保服务。 二、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1.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粮改豆(粮豆轮作)试点,支持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杂粮杂豆、马铃薯、油料、饲草等作物。在河北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及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2.粮改饲试点。 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实施。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3.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 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 三、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按照发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标准,在省级推荐基础上,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2.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选择部分重点县支持带动与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产业扶贫等工作。 3.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

农机补贴惠农政策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农机补贴惠农政策对农业经济的影响 农机补贴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 而实施的重要措施之一。该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显著,对农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 极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农机补贴政策增加了农业生产效率。传统农业模式主要依赖人力和畜力,农民 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以上农活,劳动强度大,效率低下。随着农业技术的不断 提升和农机的推广使用,农机的出现使得农业生产效率得到了极大提高,显著缩短了农民 在耕种、施肥、收割等环节上的时间,提高了农业的经济效益。 其次,农机补贴政策提升了农业劳动者的收入。农机补贴政策推广农机装备的应用,减少了农民的劳动强度,缩短了农民的农活时间,农民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也增加了工 作机会。同时,农机化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例如:农机的售后保养及维修,农机制 造业的发展等。这些机会对于特别是农村青年提升他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至关重要。 再次,农机补贴政策加速了农村现代化进程。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仅涉及到农机的 更新和维修工作,还包括技术的更新和推广,以及管理的创新与改善等。这些改革和政策 实施的目的是要培育农村现代化和城市化,在改善农村发展的同时,强化自身城市化和工 业化发展的途径和方式。基于这些政策的实施,农村发展更快,农业现代化程度大大提高,从而使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更好的提升。 总之,农机补贴政策确实为农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该政策既能够增加农 业生产效率,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同时又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城市工业化实行,为发展农 业和改善农村经济做出着深远的积极影响。因此,应该加强对农机补贴政策的长期支持, 以促进农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惠农补贴落实情况汇报

惠农补贴落实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其中惠农 补贴政策的落实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为了解决农民面临的种种困难 和问题,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惠农政策,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 政策,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将我省惠 农补贴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首先,我省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 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通过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引进新品种、新 技术,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进而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我 们还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农民 的劳动强度。 其次,我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农产品的 支持力度。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加强农业龙头企业 的引导作用,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同时,我们还通过发展农村电商,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农民的收入。 再次,我省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 的投入力度。通过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改

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同时,我 们还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力度,推进农村生态建设,提高农民的 生活环境和生态福祉。 最后,我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民的保 障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医疗、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我们还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力度,实施扶贫政策,助力农村 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总之,我省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农村经济稳 步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 也要看到,我省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基 层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度不够、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下一步,我们 将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知晓率和 参与度,确保惠农政策的落实取得更好的效果。希望各级部门和广 大农民朋友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共同实现农 民的美好生活愿景。

涉农补贴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涉农补贴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近年来,为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国家相继出台实施了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补贴政策。据调查显示,涉农补贴政策及执行中仍存在着补贴依据不科学、补贴方法不完善、补贴标准相对较低、种粮大户补贴难保证等问题。 一、涉农补贴政策及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粮收益低于种植经济作物,涉农补贴标准相对较低。2023年,14市农民种植花生、大豆、露天蔬菜、棉花等经济作物亩均纯收入分别为705.3、562.8、1571.5和1081.5元,种植小麦、玉米亩均纯收入分别为301.78和523.75元,明显低于种植经济作物。14市小麦亩均总投入424.4元,比上年增加21.1元,增长5.23%;当年亩均涉农补贴72.84元,比上年增加2.65元,增长3.78%,占增加成本的12.56%。玉米亩均投入326.02元,比上年增加15.34元,增长4.94%;当年亩均涉农补贴54.86元,比上年增加1.33元,增长2.48%,占增加成本的8.67%,其余增加种粮投入由农民自行负担。由于种粮投入增加额高于涉农补贴额,种植收益远低于经济作物,影响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二)享受种粮补贴面积与实际种粮面积不符 2004至2021年,以原农业税计税耕地面积为依据发放种粮

补贴,2022年调整为以上年度实际种粮面积为依据发放种粮补贴,但享受补贴面积均与实际种粮面积不符。一是享受补贴面积多于实际播种面积。2019、2020和2021年,14市获得种麦直补面积分别为2678.6、2578.7和2553.6万亩,实际种麦面积分别为2661.5、2560和2531.5万亩,领取种粮直补未种麦面积分别为17.1、18.7和22.1万亩;2022和2023年,14市获得种麦直补面积分别为2541.1和2627.3万亩,2021、2022年实际种麦面积分别为2531.5和2611.7万亩,领取种粮直补未种麦面积分别为9.6和15.6万亩,主要是种麦成本高、收益低,改种其它作物。二是实际种粮面积少于享受补贴面积。2019、2020和2021年,14市实际播种玉米面积分别为4455.6、4602.4和4835.4万亩,获得种粮直补面积分别为4405.5、4541和4759.9万亩,实际种粮未获得补贴面积分别为50.1、61.4和75.5万亩;2021和2022年,14市实际播种玉米面积分别为4835.4和5044.5万亩,2022和2023年获得种粮直补面积分别为4764.3和4983.5万亩,实际种粮未获得补贴面积分别为71.1和61万亩。主要是近年玉米、其它粮食价格持续上涨,种植收益不断增加,且适宜在零散地块种植,难以准确统计基数并发放补贴。 (三)种粮大户补贴难保证,与国家鼓励种粮的政策意图不符。近年来,随着农村规模化种植的不断推进,土地逐步向种粮能手流转,出现了一批种粮大户,但目前发放涉粮补贴直接对农户,导致部分真正种粮者得不到补贴,在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种

强农惠农政策、村规民约等制度

强农惠农政策和村规民约制度 一、农业补贴 农业补贴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而提供的各种财政支持。这些补贴可能包括农作物种植补贴、畜牧业补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 二、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一种保障农业生产风险的政策,主要是为了减轻自然灾害、病虫害等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农业保险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 三、农产品价格支持 农产品价格支持是指政府通过提供价格支持来稳定农产品市场价格,以保障农民的利益。这些支持可能包括最低收购价、目标价格等。 四、土地承包制度 土地承包制度是指农村土地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通过承包给农户经营,实现土地的分散经营。该制度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五、农村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用于居住和家庭生活的土地。农村宅基地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 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农村集体产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包括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旨在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关系,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 七、农村社会救助 农村社会救助是指政府通过提供物质帮助、扶持生产和就业等方式,帮助生活困难或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民解决生活问题。 八、农村环境污染防治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是指通过各种措施,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这些措施可能包括推广环保技术、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等。 九、乡村规划与管理 乡村规划与管理是指对农村地区进行规划和布局,统筹安排各类资源和设施,以提高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乡村规划需要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背景等因素。 十、村级财务管理 村级财务管理是指对村级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村级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这包括村级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等。 十一、村民自治与民主决策 村民自治是指农民在基层政治组织中自我管理、自我教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支农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支农惠农政策 项目 主要有以下几项:(一) 制订一系列有效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1) 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 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对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补贴,以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3) 政府通过价格杠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 (二) 继续加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三) 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农业市场化和现代化进程: (1) 不断通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们消费结构的变化引导农产品结构调整。 (2) 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3) 在有条件的地区,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不断探索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通过"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大农地使用权的流转力度,不断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四) 疏通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的渠道,为此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推进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政策措施。 (五) 坚持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在落实"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消除青壮年文盲)的基础上,加快农村教育的全面发展。 (六)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国家部委支农惠农项目实施文件

加强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无论是从计划向市场的过渡,还是从德治向法治的转变,公共财政作为经济、政治和法律的综合载体,具有稳定经济、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既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物质基础和体制保障,也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公共财政的本质是民生财政,而财政支农惠家政策正是民生财政功能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要求和生动体现。因此,财政部门在履行职责、制定和执行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主动运用法治思维,避免当“数字的搬运工”,勇做财政政策的传播者、实践者和发展者。 吐故纳新,用法治思维架构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目标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不断趋于完善,财政资金在农业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加,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应该说广大农村群众和基层干部都是欢迎和拥护的。但是,各种支农惠家补贴政策政出多门、管理不一的现状,也给乡镇财政干部造成了工作困扰,有的补贴资金下发后连农民自己都搞不清楚是什么钱、哪个部门发放的。从顶层设计高度,必须要厘清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到底是为了“给钱”还是“给力”:所谓给钱,就是直接通过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直接得到国家的经济扶持,得到具体的经济福利;所谓给力,就是以各项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为抓手,发挥财政补贴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起到培基固本、造血生津的功效,激发农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发家致富的动力。目标不清,容易导致支农惠农政策被基层干部和农民简单地理解为“国家给农民发钱”,诱导了农民过于计较国家给予经济补贴利益、履行农村集体建设应负义务观念淡薄的不良倾向,甚至极少数人已经成为基层干部眼中的“刁民”,影响和抵消了财政政策的正面效益。 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并形成结论和决定,从而保证目

建立完善国家惠农政策落实保障机制研究

建立完善国家惠农政策落实保障机制研究 国家为加强农业基础、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发展农村经济,相继出台并逐步完善了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教育、扶贫、社会保障以及日用品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生活、改变了农村面貌,显著提高了农民幸福指数。如何用好用足这些惠民政策,确保中央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使农民利益不缩水、不打折,是各级国家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标签:惠农政策落实保障机制 一、惠农政策的基本特点 1.补贴种类繁多。大致有五大类:一是农业生产类。包括粮食直补、良种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二是社会保障类。包括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农村低保补助等。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类。包括通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池建设补贴等。四是公益事业类。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慈善便民桥”和“幸福互助院”补助资金等。五是日用商品类。包括“家电下乡”(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等)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 2.兑现形式多样。一是通过“一折通”到户。在确定补贴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商业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打进农户个人银行账户。二是提货直接抵扣。签订购货合同,在提货时按照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交款提货。如农机具购置补贴发放。三是承保机构兑付。保险公司根据承保合同,在勘查现场认定事故损失后,对投保农户予以现金赔付。如水稻保险、等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四是工程验收报账制。工程竣工后,经上级验收合格,再拨付资金。如通村公路建设等补贴通过此种方式发放。 3.发挥作用不一。有的政策发挥作用较明显,如家电下乡、低保、通村公路和人饮工程建设等大部分政策,在拉动农村消费、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效果显著。有的政策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如粮食直补、“三农”政策性保险等。 二、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强农惠农政策是国家农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政策执行过程中“跑冒滴漏”等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其作用的有效发挥。 1.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通过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电视、报刊等宣传,农民群众对惠农政策的知晓率有所提高,但宣传效果仍不够理想。一是重群众轻干部。大多将宣传对象定位为农民群众,而作为执行主体的镇村干部仅通过会议等较窄途径学习政策知识,相对于多达数十项的惠农政策,缺乏系统培训,导致自身政策掌握不全、不准、不深,影响政策执行。二是

最新-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与农民收入的影响 精品

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与农民收入的影响 摘要三农问题在我国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显现,农村经济发展波动、农民收入水平下降以及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扩大,这都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惠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农民实惠,也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及农民都有着积极作用。 首先分析我国现行惠农政策体系,然后结合具体地区分析其对农村经济及农民收入的影响。 关键词惠农政策;农村经济;农民收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与兴旺发达,党中央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就提出了多项惠农政策,将三农问题的解决作为基础与核心,以农民增收作为主题,农村利用惠农政策进行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下面首先分析下我国现行惠农政策体系,结合实例分析惠农政策对农村经济与农民收入的影响。 1我国现行惠农政策体系分析11农业政策首先分析我国的农业政策,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国家在农业上实施两减免、三补贴政策,减免农业税及牧业税,并减免农业特产税烟叶税除外,给予种地农民直接补贴,还给予部分农村地区良种补贴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第二,实施稳定的土地承包制度,我国出台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了各种土地类型承包期限及承包方式耕地的承包期是30,草地为30~50,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加强完善农村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做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应对旱涝天气能力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村道路、网络通讯及电力设施建设力度,做好农产品的生产、运输及交易;第四,实施农业保险,我国在2009年时,已经对玉米、水稻、小麦等12种农产品实施了灾害保险补贴,以减少因自然灾害或者是大型牲畜意外死亡而给农民造成的损失[1];第五,推动农业产业化,国家政策积极鼓励农村成立农产品加工企业及相关农业服务企业,通过农业企业带动农民就业、农村发展,农业企业贷款享受低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 12农村政策一共有3项农村政策,第一,加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农村修建沼气池,改善农村环境并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第二,加大社会公共品的投入,构建完善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给予农村扶贫标准优惠待遇,平衡好城乡公共品供应,以达到缩小城乡生活差距的目的;第三,为农村引进干部管理人才,鼓励大学生到农村任职,为农

有关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5篇

目录 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农民收入保障玉米收入保险实施方案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县农机深松整地实施方案

粮改饲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市畜牧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分配意见》,2021年分配给我县粮改饲示范县项目资金46万元,分配任务收储面积0.27万亩。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字〔2021〕26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今年的粮改饲示范县项目,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1、总体要求 紧扣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聚焦奶牛、肉牛、肉羊和驴等草食畜生产优势区域,以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坚持需求导向、产销对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种养结合、规模适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2、建设内容 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后以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饲喂,引导项目区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在确保粮改饲任务面积全面完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落实机制,通过青贮窖池改扩建、购置高性能青贮饲料收贮机械等方式,构建粮改饲长效机制。 3、资金用途

县2021年粮改饲资金46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 二、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均可申报。按照省畜牧兽医局、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要求执行: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年销售5000吨以上 2、申报程序 申报粮改饲项目的养殖场或收贮企业(合作社)需提交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实施保证书以及对公账户。 3、补贴标准 全株玉米收贮每吨补贴不高于58.96元。每个项目场应得补助资金,按照实际收储量占全部项目场实际收储量比例进行核算。 4、项目实施要求 在项目实施前,各项目承担单位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在收贮期间,完善台账和全株玉米青贮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地块收储合同或者协议、资金支出凭证等,并按照方案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株玉米青贮任务。

X年哈密地区农业惠农政策汇编

2021年哈密地区农业惠农政策汇编 一、种植业惠农政策 〔一〕国家惠农政策 1、。 2、粮食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国家对种粮农民每亩补贴10 5元。 3、良种补贴政策:国家对种植棉花和小麦的农民进行良种购置补贴,每亩补贴15元;玉米良种购置补贴每亩补贴10元。 4、阳光工程培训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均补助6 00元,农业专项技术培训人均补助100元。 5、农作物保险政策。小麦保险费20元/亩;玉米元/亩;棉花、马铃薯2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保险费的40%。 〔二〕自治区惠农政策 1、小麦直补政策:自治区将小麦直补由2021年的。 2、自治区财政安排5000万元,作为自治区开展设施农业专项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开展,重点是设施农业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综合技术推广培训、保鲜储运设施建设和设施农业重大技术攻关等。

3、自治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一村一品开展,重点是一村一品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一村一品示范功能建设、扶持加工、储藏、运销专业大户等。 4、农作物保险政策。小麦保险费20元/亩;玉米元/亩;棉花、马铃薯20元/亩。自治区财政补贴保险费的25%。 〔三〕地区惠农政策 1、农作物保险政策。小麦保险费20元/亩;玉米元/亩;棉花、马铃薯20元/亩。地区财政对小麦、玉米、马铃薯补贴保险费的5%。 2、设施农业保险政策。每座日光温室棚膜保险费84元;大棚蔬菜、林果、食用菌保险为附加险,每棚保险费240元。地区财政补贴保险费的25%。 〔四〕县〔市〕惠农政策 1、农作物保险政策。小麦保险费20元/亩;玉米元/亩;棉花、马铃薯20元/亩。县〔市〕财政对小麦、棉花补贴保险费的5%,农户分别自缴25%、30%;县〔市〕财政对玉米、马铃薯补贴保险费的20%,农户,自缴10%。〔棉花的补贴比例从中央到自筹40+25+5+5+30=105%,建议修改〕 2、设施农业保险政策。每座日光温室棚膜保险费84元;大棚蔬菜、林果、食用菌保险为附加险,每棚保险费240元。县〔市〕财政补贴保险费的55%,农户自缴20%。 ——巴里坤县惠农政策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政策框架与基本思路

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政策框架与基本思路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2010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简称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方面对农业农村发展进行了部署.在“十二五”时期,从政策安排的角度,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将从加快农业经营方式“两个转变”、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着手. 一、“十一五”时期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农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期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增产,粮食安全得到可靠保障.从2003年开始,我国粮食生产连续6年丰收,没有出现延续多年的每3年有1年粮食减产的局面,2009年粮食总产量创历史纪录达到亿吨.在2010年“十一五”完成之年,规划原定粮食总产量5亿吨指标已经提前超额完成.当前,我国国家粮食库存充足,主要粮食稻谷、小麦、玉米的需求能够得到保障.我国棉花、油料、糖料、肉类、禽蛋、奶产量实现新的突破,各种农产品市场供应丰富.农林牧渔总产值构成中,种植业比重下降,畜牧业和渔业比重上升.农村三次产业构成中,第一产业比重下降,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出现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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