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机构公示制度范本

执法机构公示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行政执法公示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执法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外,以下行政执法信息应当公示:(一)执法机构的主要职责;(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主体(承办机构);(三)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幅度、程序;(四)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费用等;(五)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程序;(六)执法程序、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七)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八)其他应当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
第二章公示内容第五条事前公开内容:(一)执法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三)执法机构的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四)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流程图;(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六)监督方式、救济渠道;(七)其他事前应当公开的信息。
第六条事中公开内容:(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要佩带或者主动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二)在政务服务窗口从事行政许可等执法工作的人员,通过在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开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等信息;(三)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的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办理进度、审批结果等信息,应当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
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的的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据相
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行为的基本情况、执法依据、执法内容等信息的制度,它是一项重要的法制建设工作。
本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执法公正、透明、规范,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
公众的满意度,也是行政机关加强自身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
由之路。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自觉接受社
会监督。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披露有关情况,如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以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正。
同时,执法
机关还应当通过新闻、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公布执法行为,并
且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批评,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为促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这也是构建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公共利益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
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更好地实现执法公正、透明和规范,加强
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建设和推广将成为一个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
会各方共同参与和支持。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政府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将执法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这是一种重要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一、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使行政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政府的执法行为,监督政府的执法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促进政府执法公正。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将政府的执法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防止执法部门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保障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三、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提高政府的执法效率,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减少执法盲点,提高执法效果。
四、强化政府责任。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使政府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一旦出现执法过错,政府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强化政府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增进社会信任。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增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国应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公示内容。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明确公示的内容,包括执法部门的基本信息、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
此外,还应公示执法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投诉举报。
二、确定公示方式。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确定公示方式,包括政府网站、公告栏、报纸、电视等多种方式,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执法信息。
三、规范公示程序。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规范公示程序,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发布等环节,确保公示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建立信息更新机制。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建立信息更新机制,确保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公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最新的执法信息。
五、强化社会监督。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公示信息进行核实,对执法过错进行投诉举报。
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公示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本委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和公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委属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规定的公示,是指各执法机构对本机构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采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涉及以下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应予公开:(一)行政许可;(二)行政确认;(三)行政处罚;(四)行政检查;(五)行政指导;(六)行政奖励;(七)其他应予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
涉及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公示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第五条公示的载体,本委以电子政务公开为主,各执法机构以规范性文件和图板的形式为主。
第六条执法依据、法定标准、执法流程、执法决定发生变化时,公示的内容应随时调整,并及时更新。
第七条各执法机构均应按要求实施公示制度。
应当公示而未按规定予以公示的,追究执法机构和人员相应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制度由委法制机构负责解释,并予以检查监督,委监察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违反执法公示制的投诉。
疑难讨论制度1、调处疑难案件前应如开会议,集体讨论研究讨论对疑难案件调处的方法、步骤、预防矛盾激化。
2、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
3、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清的疑难案件,不经请示不得随意解释和处理。
4、对疑难案件调处后要坚持做好回访工作。
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执法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止和预防行政执法错案(过错)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错案(过错),是指政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和受委托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内容_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日期:•制度概述•公示内容•公示方式目录•公示管理•问题与挑战•改进建议制度概述01定义和目的定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执法信息的一项制度。
目的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防止执法权力滥用,提高执法公信力。
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各级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
适用范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各类行政执法活动。
合法性原则行政执法公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自由。
真实性原则行政执法公示所公开的信息应当真实可信,不得虚假宣传或者误导公众。
及时性原则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便民性原则行政执法公示应当方便群众获取和查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原则和要求公示内容02执法主体信息执法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执法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执法证信息。
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的执法公开网站和平台。
执法依据和权限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
执法的标准和程序,包括执法文书、执法流程等。
010203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执法程序的具体步骤和时间节点。
对同一类案件的处理标准和结果的一致性保障。
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执法结果的具体内容,包括处理决定、处罚结果等。
对执法结果有异议的救济途径和方法,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对群众投诉和申诉的处理流程和反馈机制。
010203公示方式03网上公示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行政执法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信息范围网上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应当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内容。
公示时间网上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我国逐渐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意义、内容和问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意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意义在于:1. 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使执法活动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对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减少行政权力的滥用和不公正执法现象的发生,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增强社会监督力量。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解执法活动的渠道,使公众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有效地推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改进。
3. 促进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进程。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使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更加注重规范化和依法行政,增强公信力,推动行政执法向法治方向发展。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内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示执法事项。
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公示执法的对象、内容、范围等相关事项,确保执法目标明确、执法对象清晰。
2. 公示执法依据。
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公示执法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法规范,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公示执法过程。
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公示执法过程中涉及的重要环节、程序等,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 公示执法结果。
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公示执法的结果,包括罚款金额、行政处罚等,确保执法的公平性和可信度。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推动行政执法的透明化和法治进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1. 公示内容不够完善。
目前,行政执法公示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执法结果方面,而对于执法事项、执法依据等信息的公示不够全面。
在未来的制度完善中,应更加注重各个方面内容的平衡和完善。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 引言2.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对法治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运而生。
过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透明性和不公正性问题较为突出,容易导致行政执法的滥用和不公正的结果。
政府和行政机关需要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增加社会的信任和满意度。
3. 目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目的在于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促进公民的监督和参与。
通过公示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可以了解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还可以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4. 原则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开透明: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包括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确保信息对社会公众的容易获取;公正公平:执法机关应当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个行政案件,不偏袒任何方,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利益平衡:行政执法公示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平衡,避免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侵害;法治依据: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基于法律法规的依据,不得随意公开与行政执法无关的信息;信息保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 实施情况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采取措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例如,中国政府在多个领域已经实施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包括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通过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中国政府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了社会的信任和满意度。
其他国家,如美国、德国、等也在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建设。
通过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这些国家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6. 意义和影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对社会的影响非常重大。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可以促进公民的监督和参与,提高公民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范本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示内容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执法主体。
下设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二)执法依据。
逐项公示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三)执法权限。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职权范围;(四)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公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的内容、方式、时间等。
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内容主要包括:(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相对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时间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等;(二)双随机事项。
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处理结果等。
第三条公示形式行政执法公示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一)在政府官方网站上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社会公布;(二)在办公场所设立公示栏,对外公布;(三)通过新闻媒体、情况通报会等进行公示;(四)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公示方式。
第四条公示原则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责任主体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是行政执法公示的责任主体,应当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制度保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公示时间等要求,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监督与评估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八条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由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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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为贯彻落实XX精神,结合XXXX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X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公示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XX公室负责将各行政执法承办部门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法制股负责审核、监督各行政执法承办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
第二章公示内容
第一节事前公开内容
第五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
公示XXXX内设执法处室和下设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二)执法依据。
逐项公示XXXX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
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
(S)执法权限。
公示XXXX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职权范围;
(四)执法程序。
公示XXXX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公示XXXX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
(六)救济方式。
公示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定权利和救济途径;
(七)监督举报。
公开XXXX纪检监察室地址、邮编、电话、邮箱及受理反馈程序,及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
第二节事中公示内容
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按照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志;
第三节事后公开内容
第七条XXXX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应当在河北政务服务网
公示对应的行政执法决定(结果),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一并公开。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且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示载体
第十条XXXX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载体包括:
(一)网络平台。
XXXX局门户网站主要公示事前、事中、事后内容。
(二)开发新媒体。
采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信息传播方式,公示XXXX行政执法相关内容;
(S)传统媒体。
利用广播、电视等,公示xxxx行政执法相关内容;
(四)办公场所。
在XXXX机关一楼大厅设信息公开栏等,公示XXXX行政执法相关内容。
第四章公示公开程序
第一节事前公开程序
第十一条根据“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编制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全面、准确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公开内容。
第十二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
第十三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编制本机关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第十四条新公布、修改、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者执法承办科室职能调整等情况引起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发生变化的,要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效、废止或者股室职能调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第二节事后公开程序
第十五条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及时、客观、准确、便民。
第十六条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对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已经公开的原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撤下公开的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作出必要的说明。
第三节公示机制
第十八条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公示内容的梳理、汇总、传递、发布和更新工作。
第十九条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应当进行内部审核,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示的信息依法进行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局领导批准不得发布。
第二十条发现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