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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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政策及程序[1]

沈阳市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政策及程序[1]
沈阳市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政策及程序
工作内容
晋升
级别
政策依据
基本条件
工作程序
适用系列
备注












《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6]3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关于开展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沈人发〔1994〕27号);
国家、省制定的工程、卫生、教育、艺术等26个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条例》及《实施细则》;
国家、省市人事等部门其它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政策文件。
副高级:博士后期满出站人员。
1.个人申请。
2.单位、主管部门审查。
3.市人事局审核。
4.省人事厅审批。
高校教师、中专教师、技工学校、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卫生、工程、农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图书、文博、档案、工艺美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试验技术、新闻、广播电视播音、出版、体育教练、艺术、律师等系列。
破格晋升
《关于印发辽宁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8]1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条件的通知》(辽人[1999]39号)。
国家、省制定的工程、卫生、教育、艺术等26个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晋升条例》及《实施细则》;
国家、省市人事等部门其它有关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政策文件。
1.个人申请。提供申报材料。
2.资格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市人事局审定。
3.报评审委员会评审。
4.市人事局审批。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年)各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沈阳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26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决定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现将《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面贯彻落实《沈阳市2010-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各项任务,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2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沈阳经济区建设发展为主体,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培养培训机制,推进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逐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为实现"三大目标",深入推进"五大任务",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七个重点领域,知识更新培训3万名专业技术人才。

印发《沈阳市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暂行办法》通知250

印发《沈阳市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暂行办法》通知250

印发《沈阳市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暂行办法》通知250印发《沈阳市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暂行办法》通知250250各区县(市)人事局、农经委,市直各部门人事(干部)处:现将《沈阳市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四月四日沈阳市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问题的通知》和农业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晋升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农村城市化和农业工业化,实施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实际,开展全市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二条凡在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其它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经营管理、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等行业的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晋升。

第三条农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设置为:农艺、工程、畜牧、兽医、农经5个系列;等级设置为: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4个级别。

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从事农业种植、花果、蔬菜、食用菌栽培等专业的为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从事林业育苗、园林绿化、水产养殖、农机使用、水利管理等专业的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从事畜牧专业的为技术员、助理畜牧师、畜牧师、高级畜牧师;从事兽医专业的为技术员、助理兽医师、兽医师、高级兽医师;从事农村财会、农业经营管理专业的为经济员、助理农经师、农经师、高级农经师。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四条参加职称评审与晋升的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业,努力为发展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服务。

第五条正常参评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可参评农民员级职称1、初中毕业,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有关部门(单位):现将《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3月12日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为持续深入推动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水平,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的良好开局,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关于职称评审工作(一)持续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科研人员的职称评聘支持力度。

鉴于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为激励广大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继续执行有关职称评聘倾斜政策。

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一次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结合业务能力水平评价,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对投身一线表现突出的医务、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要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政策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二)深入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

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我省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

重点要以激发人才活力为目标,坚持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力克服“四唯”倾向,规范职称评审专业,修订完善我省各系列职称评审标准,优化评审办法和程序,合理设定施行日期或过渡期。

辽宁省高职称评定标准

辽宁省高职称评定标准

辽宁省高职称评定标准高职称评定标准是对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依据和规范。

高职称评定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岗位要求。

高职称评定标准首先要求教师在岗位上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教师应当熟悉所授专业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同时,教师还应具备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和辅导指导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教学成果。

教师的教学成果是高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教师应当在教学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包括教学论文、教学成果奖等。

教师还应当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科研能力。

除了教学成果,教师的科研能力也是高职称评定的重要考核指标。

教师应当在所属专业领域内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专著等。

教师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实践,促进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

四、社会服务。

教师在高职称评定中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服务能力。

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教师还应当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够代表学校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和社会活动,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综合素质。

高职称评定标准还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

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积极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教师还应当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同事合作共事,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

总之,辽宁省高职称评定标准是对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进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教师应当在岗位要求、教学成果、科研能力、社会服务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为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6.26•【字号】•【施行日期】202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省直有关部门,省(中)直各有关单位:现将新修订的《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6月26日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标准为激励科技人员面向市场需求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辽转化,推动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和《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职称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是针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开展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特设专业。

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所涉工业和农业领域的不同,分别对应归属工程系列和农业系列,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工程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农业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农艺师、副高级农艺师,职称证书“专业名称”一栏标识为“科技成果转化”。

本标准中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评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专业职称评审由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组建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遴选并建立专家库,具体实施评审工作。

三、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与本省企事业单位直接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申报人为科技成果持有者,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并取得一定直接相关的经济效益。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最新版)
目录
1.2023 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概述
2.文件中的重点内容
3.文件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2023 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概述】
2023 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是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一份关于高级职称评定的重要文件。

该文件旨在规范高级职称的评定标准和程序,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平、公正的职称评定环境,从而促进人才发展,推动沈阳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文件中的重点内容】
1.评定标准:文件明确了高级职称的评定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研究等多个方面,强调了综合素质的评价。

2.评定程序:文件规定了高级职称评定的程序,包括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保证了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优惠政策: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对贡献突出的人才给予优先评定、对青年人才给予重点培养等,旨在激发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

【文件的实施与影响】
1.实施: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各级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高级职称评定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2.影响:文件的实施将对沈阳市人才队伍建设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沈发展,提升沈阳市的整体竞争力。

同时,文件对于提高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也具有重要意义。

第1页共1页。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最新版】
目录
1.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概述
2.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主要内容
3.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一、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概述
沈阳高级职称文件,即《2023 年沈阳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是沈阳市针对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

该文件旨在规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选拔优秀人才,促进各行业专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推动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主要内容
1.评审范围和对象:文件明确了高级职称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沈阳市各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评审标准:文件规定了高级职称评审的具体标准,涵盖了学术成果、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3.评审程序:文件明确了高级职称评审的程序,包括申报、审核、评审、公示、批准等环节。

4.评审组织和管理:文件规定了高级职称评审的组织和管理要求,包括评审委员会的设立、评审工作的监督和违纪处理等。

三、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实施与影响
1.实施:沈阳市高级职称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单位需按照文件要求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2.影响: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实施,有利于规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激发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活力,提升沈阳市整体专业技术水平;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动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

总之,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出台对于推动沈阳市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选拔和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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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
引言: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发布对于沈阳市的广大职称申报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这份文件将对申报者的职称评定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导,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与挑战。

本文将对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与分析。

一、职称申报条件的调整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职称申报者在2023年的条件将进行一定的调整。

首先,申报者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例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其次,申报者需要在工作岗位上有一定的从业经验,这将有助于评委们对其实际工作能力的评估。

此外,申报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教学成果,以证明其在专业领域的贡献和影响力。

二、申报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对于申报材料的准备与提交也有了明确的要求。

申报者需要准备详细的个人简历与工作经历,以及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教学课件。

此外,申报者还需要提交推荐信或者评审意见,以证明其在业界的专业声誉和影响力。

所有的申报材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评审标准的明确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对于评审标准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评委们将根据申报者的学术贡献、教学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申报者需要在自己的领域内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并且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为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外,申报者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能够培养出优秀的学生或者团队。

四、申报流程的简化与优化
为了提高申报者的申报体验,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对申报流程进行了简化与优化。

申报者可以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申报材料的上传与提交,并且可以随时查看申报进度。

评审结果也将通过线上平台进行公示,方便申报者及时了解评审结果。

这一举措将大大减少申报者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高了申报的便利性和效率。

结论:
2023年沈阳高级职称文件的发布将为沈阳市的职称申报者带来更多的机会与挑战。

通过明确的申报条件、规范的申报材料、严谨的评审标准以及简化的申报流程,将有助于选拔出更多优秀的人才,推动沈阳市的职称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

申报者也应充分利用这一机会,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与专业能力,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沈阳市的职称评定制度将更加公正、科学,为广大申报者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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