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解读【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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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最新-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最新-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自2021年11月30日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最新-30号令正式实施,此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

规定背景特种作业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者公共安全有较大危害的作业,例如危险物品的存储、搬运、使用和运输,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等。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技术水平,本规定制定了统一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要求,促进特种作业行业健康发展。

规定内容培训考核标准本规定明确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标准和具体内容。

对于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要求其熟悉各种危化品的性质、特性、危险性等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法;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求其掌握设备组成部分和功能原理,熟悉操作流程,了解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方法;对于高处作业人员,要求其掌握安全技术措施,适应空中工作环境,熟悉作业设备等。

具体要求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

培训考核内容及时更新本规定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更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内容,将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纳入培训考核,使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得到持续的提升。

培训考核记录保存本规定规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并在职工档案中第一时间保存。

对于自由职业特种作业人员,其个人应该自行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并在需要时向雇主出示。

培训考核机构资质为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质量,本规定要求培训考核机构必须有相应的资质,具体要求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规定效力本规定自2021年11月30日起实施,取代之前的版本。

同时,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并配合培训考核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被依法处罚。

特种作业行业涉及到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要求的严格程度是必要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解读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解读

特 我 国的 相关 法 律 法规 , 如 矿 山 安 全 法 、 劳 动 断 完 善 , 种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培 训 考 核 工 作 出 现 了 许 新 法 、 全 生 产 法 以 及 ( 山 安 全 法 实 施 条 例 》 , 多 新 情 况 、 问题 。 安 ( 矿 等 都对 特 种作 业 人 员的培 训 考核 提 出 了 明确要 求 。 安 ( )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培 训 考 核 不 符 合 行 1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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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3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其安全技术水平,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如下:一、培训机构的要求:1. 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才能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2. 培训机构必须有专业的培训师资,能够授课并进行实操指导。

3. 培训机构必须有完善的培训设施和器材,确保培训质量。

二、培训课程的要求:1. 培训课程内容必须包括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注重实践操作的培训。

2. 培训课程应根据特种作业的不同类别进行分类,针对性进行培训。

3. 培训课程应根据不同级别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分类,分级进行培训。

三、培训考核的要求:1. 培训机构应制定培训考核方案,明确培训内容和考核要求。

2. 考核方式可以包括笔试、实操考核等形式,以确保培训质量。

3. 考核结果应明确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方可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四、培训记录和档案的要求:1. 培训机构应对每次培训进行记录,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数等。

2. 特种作业人员完成培训后,应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培训成绩和培训证书的颁发情况。

五、培训周期的要求:1. 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水平。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周期应根据特种作业的要求来确定,一般不应超过两年。

六、违规处理和惩罚措施:1. 对于培训机构不符合要求或违规操作的,可以暂停或取消其资质。

2.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不按要求参加培训或未通过考核的,应给予相应的惩罚,如暂停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等。

七、监督检查和评估要求:1. 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培训质量。

2. 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

以上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各培训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时,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包括高空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作业、钢结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充分利用教育、培训和考核手段,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应当做到全员参与、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动态管理。

第五条所有参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应当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类型和级别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基本知识;(二)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常见危险和事故;(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四)特种作业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五)特种作业律师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理论授课、现场观摩、模拟实训、案例分析等。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应当由专业的培训机构或者单位承担,培训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教育背景。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定期进行,一般以一年为周期,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临时培训。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后,应当进行学习成绩的考核,考核成绩应当能够反映出特种作业人员的学习和掌握情况。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应当根据不同的特种作业类型和级别制定相应的考核计划和要求。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情况;(二)特种作业过程中对常见危险和事故的识别和处理情况;(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掌握情况;(四)特种作业相关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情况;(五)特种作业律师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了解情况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解析.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解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主要负责人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并附特种作业目录(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10年7月1日实施。

为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日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主要负责人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采访。

问:《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答: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据国内外有关资料统计,由于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总量的比例约80%。

因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对保障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自2005年至今,历时5年,在深入调研、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了《规定》。

问:当前,我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存在哪些问题?《规定》的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答: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主任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范围、人员条件和培训、考核、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继颁布实施了《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作了进一步规范,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进行,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各类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起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人员、电工作业人员、焊接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活动指对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安全及环境的要求较高,且没有操作经验会导致事故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是指特种作业人员接受特定的培训和考核,以提升其安全技术水平,确保其能够独立、安全、有效地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科学性原则:依据特种作业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培训和考核内容,并建立科学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二)公正性原则:确保培训和考核的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可信。

(三)实用性原则:培训和考核内容应具备实用性,能够直接应用于特种作业活动中。

(四)持续性原则:培训和考核应具有持续性,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能够持续提升。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应与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内容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包括特种作业的定义、特种作业的分类、特种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要求等。

(二)特种作业的操作规程:包括特种作业的准备工作、操作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特种作业的风险防控措施:包括特种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风险识别和评估方法、风险控制措施等。

(四)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特种作业的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等。

(五)特种作业的事故案例分析:通过案例分析,总结特种作业中的安全事故原因和教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预防意识。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一)理论知识考核:通过笔试的方式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最新整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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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最新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 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7月1日起施行。

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xxx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管理规定,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培训计划的制定应当合理、科学、全面,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方式等具体信息。

培训计划应当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进行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针对培训内容,应结合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安全风险,明确培训的重点和要求。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处置等内容,以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应当落实到具体岗位上,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教师进行授课,并结合实际操作进行模拟演练。

培训机构应当保证培训场地、设备和材料的符合要求,并确保培训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

二、考核标准的确定与实施考核标准应当由相关部门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并明确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以全面评估特种作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考核标准应当科学合理,并与培训内容相匹配。

考核内容应中立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或偏袒。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核还应有相应的时间要求,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考核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能够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核机构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及时记录和归档,并将考核结果告知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单位。

三、考核结果的处理与使用根据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及时进行评定和处理。

优秀特种作业人员可以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继续发挥优良作用。

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补救培训,并重新进行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单位,供其作为人员选择、岗位调整和薪酬激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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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解读【最新6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这次为您整理了6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解读》,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第一条油库的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要求,参加政府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条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者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岗位培训班。

第四条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各班组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油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1、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2、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第二章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第一条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3、油库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4、公司和油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五项纪律(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2、本单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注意事项;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第二条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第三条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

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四条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三章日常安全教育第一条油库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

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有明确制度。

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

第二条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不应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油库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第三条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油库领导批准。

第四条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油库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第五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第六条班组安全活动内容: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3、结合油库事故汇编和安全信息,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8、其他安全活动。

第四章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第一条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内容为油库的有关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章组织管理第一条直属企业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各级安全、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第三条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对未按本制度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章考核发证篇二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

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

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重要岗位的作业安危,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为此,必须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择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上岗前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任用与调动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岗位。

如有工作需要,必须通知劳资科、安监科,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动。

凡任用未经培训、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1、职工学校及用人单位必须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初训、复训的申报组织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复训,只有经复训考核合格才能继续从事本工种作业,不合格者要进行复培,经复培仍不合格者,调离原工作岗位。

3、补考不及格者罚款500元。

4、无故不参加复训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无故不参加补考致使操作资格证作废者罚款1000元,同时给予区长、书记、主管培训的技术员每人次各200元的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在外出培训期间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素质提高。

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进行处罚。

6、职工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委派特种作业人员外出培训,各区(科)领导给予配合,对拒不配合的区(科)领导,视情节轻重处罚款,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五、其他外培人员管理,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六、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篇四1.目的为使厂区的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作业内容、方式及频率,特制定本管理细则2.适用范围xxxxxxx有限公司3.名词定义: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

本公司目前涉及到的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

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与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包括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压力容器操作8)制冷作业9)爆破作业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直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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