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客体的界定
(2)控制性
作为评估客体的森林资源资产必须为某产权主体 所直接控制,而享有支配、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不能为特定经济主体控制的森林资源,如森林中 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微生物资源以及森林生态资源由 于目前公益性资源,因而不能作为评估客体,对其价 格或价值的计算只能属于评价的范畴。
产权不清的森林资源资产也不能作为评估客体。
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客体的界定
(3)有效性
资产必须有效用,即在价值形成过程,可以构 成或带来经济收益。有些被特定主体控制的经济资 源,由于技术经济条件的限制,现阶段不能给特定 的主体带来预期收益,也不能作为评估客体,如森 林资源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就不具备有效性。
森林资产的特点:
资产形成的特殊性(人力和自然力)。 资产的可再生性(有条件的)。 经营上的长周期性(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 资产构成的复杂性(立体经营、时空差异大)。
五、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 根据特定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 原则,按照国家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可行的 方法,以统一的货币手段,对具有资产属性的森 林资源实体以及预期收益进行的评定估算。
源
荒山荒地等。
资 森林环境资源:森林景观资源、森林生态资
产
源。
二、森林资源的价值
➢建国----70年代末(无价论);
(资源无价、原料低价、产品高价,导致森林资 源锐减和森林环境资源破坏);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
(计划经济国家认为人工林是有价值的;而天 然林是没有价值的;市场经济国家认为进入市 场是有价值的,不进入市场就没有价值);
资产具有三个重要特征
(1)资产蕴含着可能的未来利益。即资产是一种经 济资源,这是资产的本质。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表现为: 单独使用或者与其他资产结合使用;换取其他资产; 用于偿还负债;分配给企业所有者。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2)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对森林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和估算的过程。
它可以帮助决策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了解森林资源的真实价值和潜在收益。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生物多样性评估:评估森林生态系统中的不同物种及其相对丰富程度,了解森林对生物多样性的贡献。
2. 木材价值评估:评估森林中的木材资源,包括木材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以及市场价值和潜在的收益。
3. 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评估森林所提供的各种生态系统服务,包括水源保护、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以及这些服务的经济价值。
4. 土地评估:评估森林土地的价值,包括土壤肥力、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对土地价值的影响。
5. 非木材林产品评估:评估森林中的非木材林产品,如草药、野生动植物、蜂蜜等,以及这些产品的市场价值。
6. 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评估:评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包括森林的再生能力、适应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等方面。
通过对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决策者和利益相关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利用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评估结果也可以用于决策制定、资源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2012年《资产评估》基础解析: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2012年《资产评估》基础解析: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一、森林资源资产的种类(了解)
二、森林资源资产价格构成的主要因素(掌握)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料的收集内容(熟悉)
答案:AC
五、林木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范围(了解)
市场法适用于各种有交易的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应选取三个以上参照物剩余法适用于成熟林木资产的评估
收益法适用于有经常收益的林木资产评估,如经济林、竹林、实验林、母树林
成本法幼林评估
例题:收益法评估森林资源主要适用于()
A、经济林资产
B、竹林资产
C、防护林资产
D、实验林资产
E、母树林资产
答案:ABDE。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操作与案例第一节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的测算是十分复杂的。
木材不是一种标准的产品,它以各种各样的大小、形态和等级出售。
在现实森林中,没有两个林地质量、地利等级完全相等的林分。
因此,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前,必须考虑评估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正确地了解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各种因素,对于做好评估测算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评估的目的资产评估的目的决定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不同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其评估的思路、评估依据、作价的标准均不相同,其评估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评估中价值类型可分为市场价值类型和非市场价值类型,非市场价值类型有投资价值类型、清算市场价值类型等。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其他任何资产评估一样,它的结果取决于评估的目的。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目的可以是森林资源资产的拍卖、转让、联营或股份经营,也可以是以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或者是企业的清算。
不同的评估目的,选用的评估方法、精度要求和评估结果是不相同的。
出售、转让成熟龄的林木资产,购买者收购这些林木并立即采伐的这类评估中。
评估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类型。
这类评估主要考虑市场的交易价格,按现行市价法和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
而且要求较高的精度,通常要求进行作业设计调查,作出伐区的工艺设计,并按设计书的结果,按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
对于林木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一类评估。
这类评估是属于清算价格类型。
这类评估结束时并未发生直接的现金交易。
抵押资产的接受者主要考虑该林木资产的价值是否能抵上他所放贷出去的资金,在快速变现时能否将其收回,要求较高的保险系数,评估的结果一般比实际价偏低。
但现实评估中,银行一般要求评估出市场价值类型,然后自行打折。
这时评估出的市场价格经常比正常价格稍高。
对于联营或股份经营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这类评估属于投资价值类型。
它直接关系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要求有一定的精度。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制定背景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制定背景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是指在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评估师应当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这些准则的制定旨在提高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靠性,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背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 森林资源的重要性: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具有重要作用。
对森林资源进行合理评估,有助于科学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
2. 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森林资源不仅具有生态功能,还具有经济价值。
森林资源的评估可以帮助相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森林资源的价值,从而制定合理的开发和保护策略。
3. 森林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森林资源的评估是指对森林的资源状况、使用状况、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旨在为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总的来说,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背景是为了确保对森林资源进行科学、客观、可靠的评估,为合理利用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认定概念
认定概念
(一)林地资产的认定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的认定:郁闭度在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 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另外,某些不能定为林地 资产的的林地,只能作为资源或潜在的资产存在,但随着经营条件的改变,可能转入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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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概念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 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2、森林资产的评估是整个资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森林资源中具备资产条件的部分资源〔森林资 源资产〕为对象,进行市场价格的判断。
概念特点
概念特点
(一)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
森林资源资产主要可分为林地资产、林木资产、野生动、植资产、景观资产。在林木资产中根据其收获形式 的不同,还可以分以用材林林木资产、经济林林木资产、薪炭林林木资产和竹林资产等。
(二)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
因为森林资源资产是再生自然资源性资产,故森林资源资产除与一般资产具有的特点〔获利性、占有性、变 现性、可比性〕外,它还具备以下特点: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
01 概念特点
03 资产评估
目录
02 认定概念 04 评估报告
基本信息
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它具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人类生存必要条件,森林资源 又是人类社会极为重要的财富,林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森林资源资产是以森林资源为物质内涵的 资产。它仅是森林资源中具有资产性质的一部分经济资源。它是林业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资料 的主要来源。森林资源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再生能力的自的概念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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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分布具有规律性
(主要限制条件:水、热) (1)水平分布的规律性(图) (2)垂直分布的规律性(图)
自然分布的规律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 了人工植被的种类和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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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平分布的规律性
1)寒温带针叶林带
2)温带针叶落叶阔叶混交林带
3)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
4)北亚热带有常绿阔叶树的落叶阔叶林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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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
* 为本次评估专门进行资产清查 * 利用原有资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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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编制依据
(1)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 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当年调查, 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一 类调查、二类调查、三类调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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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编制依据(续) (2)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的技术要 求建立,并逐年更新至当年,经补 充调查修正的森林资源档案。
3、对小班的权属、林业基本图上的位置以及林 权证、山林权图和有关所有权、使用权的协议、 合同逐个小班进行核对。
对于无权属证和权属不清的小班,要求委 托单位补充提供有效的权属文件。对无法提供 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权属证书或证件的,不 能作为资产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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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具有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经验的中、高 级技术职称的林业专业人员,对已确认权属 的各项森林资源资产,用科学、合理的方法, 到现地进行核查,填写核查记录。
Hale Waihona Puke 国资评估报告指南h17
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定义: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根据特 定的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定的标 准和程序,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具有资产同 性的森林资源实体以及预期收益进行的评定估算。它是评估者根据被 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市场动态资料和对现在和未 来进行多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森林资源资产所具有的市场价值进行 的评定估算。
林业局关于林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林业局关于林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摘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原则,它是评估者根据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市场动态资料和对现在和未来进行多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森林资源资产所具有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关键词:林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引言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作为一项新兴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于上世纪90年代初,距今也只有十多年的历史。
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认知度不高,出现了需进行评估时,无法辨别合法、有效评估机构及人员的问题,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1.林业行业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1)2006年12月25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这是目前止,林业行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核心性法规,对我国林业行业涉及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中流程、机构、资质、人员等做出原则性规定。
(2)1996年12月16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国资办发(1996)59号)《关于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这是对林业行业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细节做出的具体性规定,由于发布时间较早,现阶段正处在进一步修订中。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部门森林资产评估法规、机构、人员等的管理,目前为止,主要是由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管理。
中央级管理机构主要为财政部所属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林业局计划财务司。
地方级管理机构主要为当地财政厅(局)所属的地方资产评估协会和林业厅(局)计划财务处。
3.深刻认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全国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鼓励林木、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合理流转,尽快进入流通领域,盘活林地、林木存量资产,保障活立木所有的收物益权和依法处置(采伐)权益,调动经营者投资林业积极性,使林地、林木资产流转加快,规模也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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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森林资源资产,是指由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并能带来经济利益的,用于生产、提供商品和生态服务的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森林生态等。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第四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遵循
第五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
当执行某项特定业务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时,应当采取弥补措施,包括聘请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或者相关专业机构协助工作等。
第六条在对持续经营前提下的经济组织价值进行评估时,作为经济组织资产的组成部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通常受其对经济组织贡献程度的影响。
第七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
第八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考虑国家相关林业法规和政策,以及森林资源的自然属性、经营特性、使用期限、用途等因素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影响。
执行涉及生态公益林等特殊用途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除评估其经济价值外,还应当结合评估目的考虑是否评估其生态服务价值。
第九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核实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相关信息,分析经营管理的合理性,选择恰当的评估参数进行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第三章操作要求
第十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要求委托人明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
第十一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和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假设,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二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明确森林资源资产的权属,出具林权证或者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
合法性做出承诺。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对森林资源资产的权属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第十三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要求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清单。
第十四条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是价值评估的基础。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进行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定估算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委托人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清单进行现场核查,由核查机构出具核查报告。
第十五条当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清单由相关专业机构为满足所进行的资产评估需求,通过开展调查工作,以出具调查报告方式确定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对调查工作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六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依法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第四章评估方法
第十七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第十八条采用市场法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应当考虑:
(一)森林资源资产市场的活跃程度,市场提供足够数量可比森林资源资产交易数据的可能性及其可靠性;
(二)森林资源所在地域的差异性对森林资源资产交易价格的影响;
(三)森林资源资产的用途和功能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四)不同林分质量、立地等级、地利条件、交易情况等因素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影响。
第十九条采用收益法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应当考虑:
(一)森林资源结构、功能、质量、自然生长力等对收益的影响;
(二)森林资源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政补贴政策、采伐制度等对收益的影响;
(三)根据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经营类型、风险因素等相关条件合理确定折现率;
(四)森林资源采伐方式和采伐周期对收益的影响。
第二十条采用成本法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应当考虑:
(一)森林资源培育过程的复杂性对成本的影响;
(二)森林资源经营的长期性对价值的影响;
(三)森林资源质量对价值的影响;
(四)森林资源培育技术、林地利用方式等造成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各龄组之间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第五章披露要求
第二十二条无论单独出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还是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组成部分,都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必要信息,使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能够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对森林资源资产的权属状况、自然条件、地理分布、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恰当描述。
对评估范围内具有典型代表性或者经济价值高的森林资源资产,应当进行重点描述。
第二十四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核查报告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重大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林地使用费用支付方式的影响等。
第二十六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森林资源资产存在的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第二十七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将森林资源资产的权属证明、图面材料等资料作为资产评估报告的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2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的通知》(中评协〔2012〕245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