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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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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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知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第⼀章森林资源资产概述森林是陆地⽣态系统的主体,森林资源是⼈类社会的极为重要的财富,是林业企业赖以⽣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产资料的重要来源。

森林还在⽔源涵养,⽔⼟保持、防风固沙、净化空⽓,美化环境等⽅⾯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是⼈类⽂明的摇篮、现代⽂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类⽣存和发展的最重要的资源和环境条件。

长期以来认为森林资源主要是⾃然产⽣的,因⽽只有使⽤价值,⽽没有价值。

没有将森林资源作为资产来管理、来经营,这种错误的理解与认识使⼏⼗年的林业建设发⽣了很⼤的失误,产⽣了许多不良的后果,从⽽导致了森林资源锐减和不应有的环境破坏。

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经营是森林资源经营的⼀个飞跃。

它是从资源产品经济向资源商品经济的必由之路。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进⾏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经营的⼀项重要⼯作。

通过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评估,既能促进森林资源资产的合理流动,提⾼使⽤效能,⼜能正确体现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量,保障森林资源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森林资源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种有助于提⾼森林资源资产使⽤效益的重要的管理⼿段,对于深化林业改⾰,发展社会主义的林业经济建设,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节森林资源森林是以多年⽣⽊本植物为主体并包括以森林环境为⽣存条件的林内动物、植物、微⽣物等在内的⽣物群落。

森林资源应包括林地、林⽊及其空间范围内⽣长着的⼀切动物、植物、微⽣物和其⽣存及发挥作⽤的⾃然环境因素的总称。

根据2000年颁布的《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林地⽣存的野⽣动物、植物和微⽣物。

森林,包括乔⽊林和⽵林。

林⽊,包括树⽊和⽵⼦。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林地以及⽵林地、灌⽊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森林资源是⾃然资源的⼀种,是⼀种结构复杂的的特殊的⾃然资源。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评估森林资源:是以多年生木本植物为主体并包括以森林环境为生存条件的林内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在内的生物群落。

按物质形态分类:森林生物资源、土地资源、环境资源。

森林资源独特性:1经营的永续性、2再生的长期性、3发布的辽阔性、4功能的多样性、5管理的艰巨性。

森林资源资产界定:三方面要求1、产权归属明确,为某一经济主体所占有,并实施有效控制的森林资源、2具有使用价值、3数量明确且可用货币进行度量。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与一般资产评估一样,是一种动态的,市场化的社会经济活动。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主体:是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机构和从事评估的人员。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本身的特点:1、林地资源资产和林木资源资产的不可分割性2、森林资源资产的可再生性3、森林经营的长期性4、森林资源资产效益的多样性5、森林资源资产核查的艰巨性。

商业利率:纯利率、风险利率和通货膨胀利率。

我国的森林调查分为三大类:国家森林资源连续调查(一类调查)2、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3、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

地类划分:陆地划分为林地和非林地,林地再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地。

林木资产评估测算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包括市场倒价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成本法。

同龄林林木资源资产特点:1、林分的年龄比较一致,通常不相差一个龄级是同龄林林分最根本也是最显著的特点。

2、同龄林的生长有一个明显的起点和终点。

3、同龄林在正常经营的状态下,林木株树按直径分布呈正态分布。

4、同龄林树种结构比较简单,多为单层林,由单一树种或2-3种树种组成。

5、同龄林经营措施较为简单。

6、同龄林的更新多为人工更新,其更换树种容易,能够引来外来优良树种或优良遗传品质的种源,大幅度提高林木产量,形成速生丰产林。

7、同龄林采伐采用皆伐作业或间伐作业方式。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2)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2)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对森林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和估算的过程。

它可以帮助决策者和相关利益相关方了解森林资源的真实价值和潜在收益。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生物多样性评估:评估森林生态系统中的不同物种及其相对丰富程度,了解森林对生物多样性的贡献。

2. 木材价值评估:评估森林中的木材资源,包括木材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以及市场价值和潜在的收益。

3. 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评估森林所提供的各种生态系统服务,包括水源保护、土壤保持、气候调节等,以及这些服务的经济价值。

4. 土地评估:评估森林土地的价值,包括土壤肥力、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对土地价值的影响。

5. 非木材林产品评估:评估森林中的非木材林产品,如草药、野生动植物、蜂蜜等,以及这些产品的市场价值。

6. 森林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评估:评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包括森林的再生能力、适应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等方面。

通过对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决策者和利益相关方可以更好地了解和利用森林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

同时,评估结果也可以用于决策制定、资源管理和相关政策的制定。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知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知识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知识一、什么是森林资源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是以森林资源为物质内涵的资产,它仅是森林资源中具有资产性质的一部分经济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根据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市场动态资料和对现在和未来进行多因素分析,对森林资源资产所具有的市场价值以至预期收益进行评定估算。

二:什么样的经济行为需要评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森林资源资产转让、置换;(二)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三)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股份经营或者联营;(四)森林资源资产从事租赁经营;(五)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担保或偿还债务;(六)收购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七)涉及森林资源资产诉讼;(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森林资源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需要进行评估:(1)因自然灾害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2)(2)盗伐、滥伐、乱批滥占林地人为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3)(3)占有单位要求评估。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关法规有哪些除林业行业通用的相关法规及评估行业的评估准则以外,林业评估工作主要由以下几个相关法规予以规范:(一)、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于2007 年 1 月 1 日发布实施的财企[2006]529 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主要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评估范围、评估机构和人员、核准与备案等。

(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部于1996 年12 月16 日发布实施的国资办发[1996]59 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主要规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等。

(三)、国家林业局于2008 年 5 月 1 日发布实施的LY/T 1721 —2008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主要规范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的体系和方法。

第二章_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第二章_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知识

⑷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损失率的估计。 病虫害和其他自然灾害的损失也缺乏全面 的长期的统计资料,因此,很难准确进行 估计,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可利用火 灾的损失率来代替,其损失率定为0.15%。
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损失率估计,经营森 林资源资产的风险率为:
0.25%+0.15%+0.45%+0.15%=1%。
级差地租Ⅰ是林地立地质量的差异而产 生的林木材积或林产品数量的差异,并 造成经济收入的差别;以及由于地理位 置的差异,形成运输距离近远的差异, 并造成生产成本的差别。由于这些差别, 好的林地所获利润就比差的林地所获利 润多,那么多出的这些超额利润就是归 土地所有者占有的级差地租Ⅰ。
级差地租Ⅱ是林地使用期内,由于经营 者增加投入,实行集约经营,使林地的 生产力或地利等级提高从而增加林木材 积和林产品数量而产生的超额利润,即 为级差地租Ⅱ。 级差地租Ⅱ在经营者的承租期内是归经 营者所有,只有在承租期满后,签订新 的租约,这部分的地租即被加到以后的 地租中而归土地所有者占有。
(一)单利计算 1.单利终值
在单利形式下,一定的本金(或现值)A,按年利率p%计息, 经历计息期数为n时,期末的本利和F(即终值)为:
F=A+A×n×p%=A×(1+n×p%) 2.单利现值
计算现值的意义恰好与计算终值相反。计算终值是已知“现 在”投资金额、利率及时期,从而测算投资的终值。计算现 值则是从已知终值(即“将来”价值)F、利率p%及时期n, 来测算现在须投资的资金额A:
2、风险利率
在经济活动中,随着市场的变化,除了 稳定的政府的短期公债外,其他所有的 投资都有风险。
对于投资企业来讲,投资者必须承担损失一 部分或全部的投资风险,由于企业的投资风 险是不能保险的,投资者必须通过判断确定 一个估计值,并通过提高一定的利率来补偿 所假设的风险,这一增加的利率即为风险利 率。 在森林经营的投资中充满着风险。 ⑴造林失败 ⑵火灾损失 ⑶人为灾害 ⑷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

第1,2章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第1,2章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2)会计学中的资产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的定义 是:“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收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 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取得或加以控制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资产定义为:是企业拥有或者 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 和其他权利。
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 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 资产是一种获利能力
判断和评估一项财产是否是资产,其价值如 何,首要的是判断其是否具有获利能力。如果 不具备获利能力,也就不具备资产的特征,也 就无所谓价值的存在。资产的价值是由资产具 有的获利能力决定的,不是评估人员评估出来 的。评估人员只是采用适当的方法将其价值反 映出来。
(4)资产与财产
对比资产而言,财产则是法律概念,法学中财产是以 所有权为核心,只有符合所有权要件,才能成为企业的财 产,强调其法律形式。从资产评估的角度而言,一切具有 商业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各类财产和权利,只要由主体拥有 或控制,就视为企业的资产,而不是看其在法律上是否符 合所有权的要件。即资产评估的资产界定是以控制权为依 据,而不以所有权为企业资产的界定依据。这也就明确了 作为资产评估对象的资产界定原则,同时也揭示了资产与 财产的区别。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概念及特点
一、森林资源
1、森林 森林是一个以树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也是一个以树
木为主体的生态系统 。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森林,包括乔 木和竹林”。
在我国,通常以“有林地”定义森林.
1)郁闭度达到0.2(包括0.2)以上为有林地。除郁闭度规定以 外,还有面积上的要求。在我国,天然林面积达0.1hm2, 人工林、经济林等达1亩(合0.067hm2)以上为森林。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一项专业的资产评估工作,基于资产评估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基础上,根据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和评估目的,发展和衍生出了一些适应不同需求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方法。

以下是主要的评估技术方法:一、市场法市场法是一种评估技术方法总称,指利用市场上同类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通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来估测资产价值。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具体包括市场价倒算法和现行市价法。

㈠市场价倒算法市场价倒算法适用于林木资产评估。

它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

其计算公式为:En = W - C - F其中,En表示林木资产评估值,W表示销售总收入,C 表示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F表示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该方法是市场法的一种衍生评估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被评估林木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林业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㈡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法既可用于林木资产的评估,也可用于林地使用权的评估。

1、林木现行市价法林木现行市价法是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En = ___·M其中,En表示林木资产评估值,K表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b表示物价指数调整系数,G表示参照物单位蓄积的交易价格(元/立方米),M表示被评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

该方法的应用前提是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所在地区有一个相对成熟、完善的市场,并且可以获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具有可比性的类似森林资源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在使用中应注意我国林业市场区域性强,市场发育不充分,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造成的影响。

2、林地现行市价法林地现行市价法是以具有相同或类似条件林地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林地评估值的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概述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概述
(2)具有使用价值,可作为经营对象; (3)数量明确,可以用货币进行度量,
可作为商品在市场中进行交换的森林资源
下列自然资源不构成资产:①自然资 源在没有依法认定以前不构成资产。②尚 未达到可利用状态的自然资源。③完全没 有经济利用价值的自然资源④在现有技术 条件下不可计量的其他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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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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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评估结果应以充分
的事实为依据。评估人员要从实际出发, 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评估过程中排除 人为因素的干扰,坚持客观、公正的态 度和采用科学的方法。评估的指标具有 客观性,推理和逻辑判断等只能建立在 市场和现实的基础资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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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过程中,必须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择适 用的价值类型和方法,制定科学的评估实 施方案,使评估结果科学合理。森林资源 资产评估的工作的科学性,不仅在于方法 的本身,更重要的是必须严格与价值类型 相匹配。价值类型的选择要以评估的特定 目的为依据,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具有约 束性,而不能以评估方法取代价值类型, 以技术方法的多样性和可替代性模糊评估 价值类型的唯一性,影响评估结果的合理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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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991年11月16日国务院91号令《国有 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2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国 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资办
发[1992]36号
1996年5月7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
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国资办发 [1996]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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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效性
凡资产必须有效用,即在价值形成过程,可 以构成或带来经济收益。有些被特定主体控制的 经济资源,由于技术经济条件的限制,现阶段不 能给特定主体带来预期收益,也不能作为评估客 体,如森林资源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就不具备有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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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知识
第一篇:
森林资源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森林景观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评估基准日,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具有资产属性的森林资源实体以至预期收益进行的评定估算。

它是评估者根据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情况、所掌握的市场动态资料和对现在和未来进行多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森林资源资产所具有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第二篇:
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占有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森林资源资产转让、置换;
〔二〕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中外合资或者合作;
〔三〕森林资源资产出资进行股份经营或者联营;
〔四〕森林资源资产从事租赁经营;
〔五〕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担保或归还债务;
〔六〕收购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
〔七〕涉及森林资源资产诉讼;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森林资源资产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根据需要进行评估:
〔一〕因自然灾害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
〔二〕盗伐、滥伐、乱批滥占林地人为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失;
〔三〕占有单位要求评估。

第三篇:
从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并有2名以上〔含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参加,方可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由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评审认定。

经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进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

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须经2名注册资产评估师与2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共同签字方能有效。

签字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应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本原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必须遵循公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可行性原则等基本原则。

二、前提性原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或假设前提,确定被评估资产基准日时点上的现行公允价值。

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及假设改变。

三、操作性原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等操作性原则。

持续经营原则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按目前的林业用途、规模继续使用或有所改变的基础上继续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替代性原则是指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森林资源资产或同种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公开市场原则〔公允市价原则〕是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森林资源资产交易条件公开并且不具有排它性。

第五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以总体、森林类型或小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估算,主要方法有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成本法、清算价格法和其他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对象、评估目的选用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评定估算,综合确定评估价值。

第六篇:
森林资源资产的实物量是价值量评估的基础,评估机构在森林资源资产价值量评定估算前,必须对委托单位提交的有效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上所列示资产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认真的核查。

要求帐面、图面、实地三者一致。

森林资源资产数量、质量的核查,必须由具有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经验的中、高级技术职称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进行。

第七篇:
森林资源资产的核查项目,主要包括权属、林地或森林类型的数量、质量和空间位置等内容。

具体项目是指林地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地类、面积、立地质量等级、地利等级等和林木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未成林造林地上的幼权等。

第八篇:
林木资产评估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评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市价法包括市场价格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包括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成本法包括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格法。

第九篇:
林地是指国家法律确认的用于林业用途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

林地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日一定面积林地使用权的价格进行评定估算。

当林地使用权发生变动或其他情形需单独确定林地使用权的价格时,应进行林地资产评估。

林地资产评估主要有现行市价法、林地期望价法、年金资本化法、林地费用价法。

林地资产评估方法中,现行市价法适用于各类林地资产评估;林地期望价法适用于用材林、薪炭林、防护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林地资产的评估;年金资本化法适用于林地年租金相对稳定的林地资产评估;林地费用价法一般适用于苗圃地等林地资产评
估。

第十一篇:
森林景观资源是指具有游览、观光、休闲等价值的森林资源。

森林景观资产是指通过经营能带来经济收益的森林景观资源,主要包括风景林〔含森林公园〕、森林游憩地、部分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古树名木等。

森林景观资产评估主要选择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包括年金资本化法和条件价值法、重置成本法几种方法,并同时结合景区评价等级和相关设施等进行综合评定估算。

第十二篇:
整体林业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是对独立林业企事业法人单位和其他具有独立经营获利能力的经济实体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所进行的资产评估。

整体资产评估范围一般应为该林业企事业的全部资产。

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以及森林资源资产。

第十三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评估立项
二、评估委托
三、资产核查
四、资料搜集
五、评定估算
六、提交评估报告书
七、验证确认
八、建立项目档案
评估委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经批准后,资产占有单位方可委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委托应提交评估委托书、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和其他有关材料。

一、评估委托书的内容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基准日、评估时间、评估要求等。

二、有效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是指以具有相应级别调查设计资格证书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当年调查,并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二类调查〕、作业设计调查〔三类调查〕成果,或按林业资源管理部门要求建立并逐年更新至当年,且经补充调查修正的森林资源档案资料编制,并由林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

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为单位编制。

评估有效期内将采伐的林木资产清单必须依据作业设计调查成果编制。

三、其他有关资料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立项审批文件。

2.森林资源资产林权证书。

3.林业基本图、林相图、作业设计调查图。

4.作业设计每木检尺记录。

5.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林木种类、数量和质量材料。

6.当地森林培育、森林采伐和基本建设等方面的技术经济指标。

7.林木培育的帐面历史成本资料。

8.有关的小班登记表复印件。

9.按照评估目的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森林景观资产资料等。

评估机构要对委托方所提供的森林资源资产清单的编制依据、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接受委托,并与委托方签署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

第十五篇:
在进行评定估算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搜集掌握当地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资料,主要有:
一.营业生产技术标准、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二.木材生产、销售等定额及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三.评估基准日各种规格的木材、林副产品市场价格,及其销售过程中税、费征收标准。

四.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出租的价格资料。

五.当地及附近地区的林业生产投资收益率。

六.各树种的生产过程表、生产模型、收获预测等资料。

七.使用的立木材积表、原木材积表、材种出材率表、立地指数表等测树经营数表资料。

八.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前期所需资料清单(用材林部分)
1、评估资产占有方法人机构代码证(需提供原件,核实后复印件盖章);
2、委估森林资产山林权证〔需提供原件,核实后复印件盖章〕;
3、本次经济行为的申请或批复文件;
4、委估单位对森林资源资产调查后出具的森林资源资产小班因子表(纸制版
和电子版各一套);
5、委估森林资源资产1:50000比例尺的林相图、地形图〔带等高线〕、行
政交通图〔带公里网〕,或以上三图合一的森林资源基本位置图;
6、现阶段正在执行的造林技术标准;
7、林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盖章);
8、林地租金支付原始凭证;
9、委估单位最近月份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含年度累计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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