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小学管理规范》分工职责细则

小学管理规范》分工职责细则以下是小学管理规范分工职责的细则:1. 校长:- 负责学校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督导、指导和评估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负责与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解决学校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2. 副校长:- 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 负责学校的教学督导和教师培训;- 组织并指导学校的课外活动;- 协调和处理学生纪律问题。
3. 教务处:- 负责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和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 组织并指导学校的教学评价和考试工作;- 协调和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解决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4. 行政处:- 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 组织和执行学校的招生、录取、转学等行政工作;- 负责学校的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处理学生和家长的行政事务。
5. 教研组:- 负责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研工作;- 研究和推广教育教学新方法和新技术;- 组织并指导教师的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 支持教师的教学创新和个人发展。
6. 学生处:- 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 维护学校的纪律和秩序;- 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和矛盾纠纷;- 组织并指导学生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
7. 家长委员会:- 代表学生家长的利益和需求;- 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 协助学校解决家长的关切和问题;- 积极参与学校的活动和互动。
8. 班主任:- 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维护班级的纪律和秩序;- 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与家长保持沟通和协调。
9. 教师:- 负责学科知识的教学和指导;- 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和问题;- 尊重学生的个性和需求;-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和搞活动。
10. 学生:-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 尊重师长和同学,友善相处;- 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和公益事务。
小学各岗位管理制度

小学各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各岗位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小学各岗位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教职工。
第三条小学各岗位管理制度的宗旨是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建立和完善科学、公正、透明的管理体系,推动学校管理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校长管理制度第四条校长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对学校的全面工作负有最重要的领导责任。
第五条校长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校长应具备较高的教育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敢于创新,善于协调,严谨细致,服务意识强。
第七条校长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各项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目标。
第八条校长应每学期召开校务会议,总结上学期工作,部署下学期工作;并定期与教职工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第九条校长应定期与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对学校工作、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校长应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团队,推动学校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三章教师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教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对学生的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十二条教师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准则,敬业爱生,尊重学生,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第十三条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认真备课,积极上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第十五条教师应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庭中的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第十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教师应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共同为学校的发展做出努力。
第四章行政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行政人员是学校的管理者,对学校的行政管理负有重要责任。
第十九条行政人员应遵守行政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学管理规范》分工职责细则范本

小学管理规范》分工职责细则范本小学管理规范细则范本一、引言在小学管理中,确立明确的分工职责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旨在为小学管理人员提供一个细致的分工职责范本,以确保校园运作的顺利与高效。
以下是各职务的具体职责细则。
二、校长1.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学校整体管理和领导。
2. 督促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并主持重大会议。
3. 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审定教学计划和教材。
4. 组织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学生的管理与指导。
5. 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产保管。
6. 与学生家长保持沟通,处理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事务。
7. 协调学校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参与并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三、副校长1. 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协调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3. 监督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
4. 督促学生的管理与指导,协调解决学生纪律问题。
5. 协助校长处理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事务,解决矛盾和问题。
6. 参与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产保管,确保学校的资金安全。
7. 协调学校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参与学校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教务处1. 制定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2. 监督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课堂观摩和教学评估。
3. 组织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其专业素养。
4. 协调解决教师教学中的问题和困难。
5. 组织学校的教学活动和比赛,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6. 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计划,提高学业成绩。
7. 撰写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报告。
五、德育处1. 制定学校的德育方案和学生的行为规范。
2. 监督学生的日常行为和纪律,协调解决纪律问题。
3. 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
4. 组织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工作。
5. 协助校长处理学校与家长之间的事务,解决家校矛盾。
6. 组织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7. 整理学生的德育档案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范文

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范文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首先,我很高兴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介绍我们学校的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
小学校长负责制是一种管理模式,通过将权力下放到校长一级,减轻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负担,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
按照我们学校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的要求,校长担负着全面负责管理学校的责任,包括教育教学工作、行政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
校长作为学校的领导者,负有推动学校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的实施,为学校带来了很多积极的变化。
首先,学校的管理体制更加扁平化,决策更加快速和高效,问题的解决更加及时。
其次,学校的教学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
同时,教师队伍得到了更好的支持和激励,他们在教学中充满了激情和动力。
最后,学校的营造了更加和谐的学习环境,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培养。
当然,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校长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处理各种复杂的情况和问题。
其次,校长需要与教师密切合作,共同努力解决学
校面临的各种挑战。
最后,学校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教学质量。
总的来说,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学校的不断发展,我们相信,我们学校将会变得更加出色,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高质量的教育。
谢谢大家!。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敬业爱岗、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校长队伍,根据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内公办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校长是指由区教育局管理的公办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含中心学校常务副校长。
学校副校长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施行。
普通高级中学校长由教育局报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教育局对校长管理实行选拔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任期考核制。
第二章选拔聘任第六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下同)选拔和聘任坚持下列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七条校长除具备一般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政治敏锐性,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二)遵循教育规律,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三)善于沟通,能有效调动教师、学生的积极性;(四)勤政廉政,公道正派,作风民主,激情向上。
第八条新任校长必须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应在学校中层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二)小学须有大专学历或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中学须有本科学历或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三)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第九条学校内部产生校长的程序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组织聘任、任职谈话。
交流任职和交流提拔的校长由教育局直接聘任。
(一)民主推荐。
由教育局组织,所在学校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与,填写校长民主推荐表,统计结果作为衡量校长群众基础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考察。
在民主推荐基础上,考察组深入了解被考察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讨论决定。
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向教育局党组汇报,教育局党组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任免事项。
《中心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中心小学校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校长队伍,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校长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校长工作执行力和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综合管理水平,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镇所有小学校长。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校长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校长必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六条校长要依靠学校校委会开展工作。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校委会的意见,支持配合学校校委会工作。
第七条校长要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校长实行聘任制,一般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满后可解聘或续聘,在聘期内若出现重大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者随时予以解聘。
第二章校长职责第九条:学校行政管理职责1、根据教育发展形势和本校实际,凝聚全校师生共识,制定学校短期、中期、长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依据有关教育法规,精心组织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各项主要工作的开展均要执行“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管理程序。
4、规范用权,合理授权,不独断专行,学校中层领导的任命原则上由校长负责任命,并由校长负责管理考核。
5、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教务、少队等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整体,完善体系。
6、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7、严格落实月工作小结汇报制度,定期向中心校汇报工作,要有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图片等作为汇报依据。
第十条学生管理职责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制定本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校长管理制度

校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校长的管理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长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校长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包括正副校长、教务处长、人事处长等。
第三条学校校长是学校党政一把手,对学校各项事务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学校校长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学校校长应当保障教学和科研质量,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第六条学校校长应当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激励能力强、业绩突出的管理骨干。
第七条学校校长应当注重民主决策,听取教职工意见,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八条学校校长应当保护和尊重学校内部人员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
第九条学校校长应当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严禁泄露学校重要资料。
第十条学校校长应当增强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严禁违规操作和纪律不正。
第十一条学校校长应当积极开展学校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为学校的发展寻求更多支持。
第二章职权范围与职责第十二条学校校长的基本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事务,对学校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实施。
(三)领导学校领导班子,协调学校各个部门工作。
(四)组织学校各项会议,主持讲话,解决学校内部矛盾和问题。
(五)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保持学校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六)处理学校内部的突发事件和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校长的基本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领导学校的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三)保障学校的科研工作,加强科研投入,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四)关心学生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管理行为。
(六)建设和维护学校的教育装备设施,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十四条学校校长管理工作采取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失职追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师生满意度不断提高。
第四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为成员。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应急处置。
第六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第七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三、食品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第八条学校食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备合理的设施布局、设备设施和卫生条件。
第九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十一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把关食品质量,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合理储存食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定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五、食品加工与操作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做到生熟分开、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小学校长管理
办法
XX镇中心校校长任期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校长队伍,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校长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校长工作执行力和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综合管理水平,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镇所有小学校长。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校长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承担管理学校的责任。
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第四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校长必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六条校长要依靠学校校委会开展工作。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校委会的意见,支持配合学校校委会工作。
第七条校长要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校长实行聘任制,一般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满后可解聘或续聘,在聘期内若出现重大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者随时予以解聘。
第二章校长职责
第九条:学校行政管理职责
1、根据教育发展形势和本校实际,凝聚全校师生共识,制定学校短期、中期、长期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依据有关教育法规,精心组织制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坚决贯彻执行。
3、各项主要工作的开展均要执行“计划―实施-检查-总结”的管理程序。
4、规范用权,合理授权,不独断专行,学校中层领导的任命原则上由校长负责任命,并由校长负责管理考核。
5、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教务、少队等部门开展工作,形成整体,完善体系。
6、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7、严格落实月工作小结汇报制度,定期向中心校汇报工作,要有书面报告和相关资料、图片等作为汇报依据。
第十条学生管理职责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增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制定本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3、认识和了解校内外对学生构成现实或潜在伤害的各种因素,并及时加以消除。
4、抓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为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全面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5、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优秀的品质。
6、重视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开展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增强师生安全健康卫生知识和防范能力。
7、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要特别关注学习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
第十一条教职工管理职责
1、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各项涉及教师管理的规章制度均能体现尊重和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原则。
2、注重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全体教师了解、熟悉并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教育教师不得出现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4、制定科学的教师管理考核办法、业绩评价方案和奖励办法,并有效实施,严格落实。
5、采取有效措施引领教师提高自身素质,领导开展“校本研修”活动,严格落实教职工业务学习提高活动,校长要带头学习,并组织落实,使教师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6、教师任用推行聘任制,校长参与教师的聘用和解聘、续聘。
7、对于教师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校长协同校委会全权负责,不得无故推卸责任,将矛盾上交中心校。
在校长无权或无力处理的问题上,校长要先拿出学校处理意见或建议后以报告上报中心校,并最终参与处理。
8、严格落实《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从严管理,从实考核,严格做到周小结、月公布、学期考评。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管理职责
1、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
(1)丰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内涵,建立和推行自主教育和自我管理的主体性德育教育方式。
(2)积极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诚实守信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及理想、信念教育。
(3)坚持以德育研究带动德育的发展和德育创新。
(4)进一步完善德育内容,创新德育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积极推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
2、加强教学常规管理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质量抓好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教学教研管理细则》,从严管理,落实职责。
(2)常规教学管理有计划、有检查、有分析反馈,常规检查校长要亲自牵头参与检查,不得推卸责任。
检查要从实从严,不得应付差事,流于形式,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特别对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