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基本原理论述
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基本原理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向个人和企业征收的一种财政手段。
税收的基本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合法性原则:税收的征收必须依法进行,税收法律规定了纳税人、纳税义务以及征收的具体程序和方式。
政府必须依法公正地进行税收征管,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平性原则:税收应该具备公平性,即纳税人应该按照其经济能力承担相应的税收负担。
通常情况下,高收入群体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而低收入群体则享受相对的减免或补贴。
3. 经济效率原则:税收应该在尽量不影响资源配置的前提下进行征收。
高效税收体系能够减少税收的扭曲效应,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效率。
4. 适度原则:税收的征收应该适度,不能过高或过低。
适度的税收可以平衡政府的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也能够保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
5. 稳定性原则:税收应该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以确保政府财政收入的可靠性和可预测性。
稳定的税收制度能够提供一个可持续的财政基础,为政府提供持续投资和公共服务的能力。
综上所述,税收的基本原理包括合法性、公平性、经济效率、适度性和稳定性。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合理和有效
执行,从而满足政府的财政需求,并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税务师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讲义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和税收二、税法原则三、税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四、税法的解释1.法定解释的特性(1)专属性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3)针对性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1)按解释权限分(2)按解释尺度分(2)按解释尺度分类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变更情形:1.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5.因不可抗力造成破坏法律关系消灭情形: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3.纳税义务的免除4.某些税法的废止5.纳税主体的消失第三节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一、税收实体法谁来交税?------纳税人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税目怎么算税?------计税依据、税率怎么交税?------纳税时间、期限、地点有没有减免?----税收优惠(一)纳税义务人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扣留税款如工薪个税由发放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如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款3.代征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税款(二)课税对象(三)税率边际与平均税率平均税率:全部税额/全部收入边际税率:增量税额/增量收入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边际税率上升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四)减税免税税收附加与税收加成——加重税负1.税收附加(地方附加)如教育费附加。
税法基本原理论述(doc 25页)

税法基本原理论述(doc 25页)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的概念1、税收与税法的区别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特点包括: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此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税收依据的是政治权利,不是凭借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去参与分配;第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剩余产品M,不能对社会产品价值中的生产资料C和劳动者报酬V进行分配,否则简单再生产将无法持续;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概念的理解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首先,作为有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再次,广义的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狭义的税法指的是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之所以采取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1)从税收本质上看,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的形式才得以实现,没有法律的保护就无法实现这一目标(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因此必须有法律的保证才能实现税收的稳定性(3)从税收职能看,税收具有取得收入和调节经济两大基本职能,要想实现这两大职能,就需要有税收法律保护。
税法以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税法基础原理

税法基础原理1. 税法的定义税法是一门研究税收制度、税法规范以及纳税义务与权利等方面的法律学科。
税法对税收的产生、征收、使用和管理等进行规范,是国家财政收入管理与调控的重要手段。
2. 税收的基本原则2.1. 合法性原则税收必须合法征收,即税法对纳税人的权益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纳税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享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2.2. 公平性原则税收征收应当公平合理,不偏袒特定个体或群体。
税收公平性需要考虑纳税人的经济实力和财产状况,确保负担相对合理。
2.3. 隐匿性原则税收征收应当保护纳税人的隐私,对纳税人的个人、家庭和经营状况等信息进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2.4. 简明性原则税法应当具有明确的条款和规则,避免复杂繁琐的条文,便于纳税人理解和遵守,减少税收争议的发生。
2.5. 动态性原则税法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根据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等因素进行调整和改革,确保税法的实施具有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3. 税法的层级结构税法层级结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 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在税法中扮演着框架法的作用,对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范围进行规定。
-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规,对税收的具体内容、税种、税率、征收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
-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根据法律制定的具体规章,对税法的执行细则和管理办法进行规范。
-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的税收管理规定,以满足地方行政管理需要。
4. 纳税义务与权利4.1. 纳税义务纳税义务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包括按时足额申报纳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缴纳税款等。
4.2. 纳税权利纳税权利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所享有的与纳税有关的权益,包括享有合法减免税额、纳税人隐私保护、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
5. 税收的作用与意义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起着重要作用:- 支持国家公共事业发展: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用于投入到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的支持和发展上。
税法基本原理论述(doc 25页)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的概念1、税收与税法的区别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特点包括: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此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税收依据的是政治权利,不是凭借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去参与分配;第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剩余产品M,不能对社会产品价值中的生产资料C和劳动者报酬V进行分配,否则简单再生产将无法持续;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概念的理解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首先,作为有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再次,广义的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狭义的税法指的是经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之所以采取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1)从税收本质上看,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的形式才得以实现,没有法律的保护就无法实现这一目标(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因此必须有法律的保证才能实现税收的稳定性(3)从税收职能看,税收具有取得收入和调节经济两大基本职能,要想实现这两大职能,就需要有税收法律保护。
税法以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强制性)义务性法规是相对于授权性法规而言的,是指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
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法知识点总结税法是一门法律学科,主要研究税收制度和纳税义务。
税法知识点非常广泛,下面对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进行总结。
一、税法基本原理税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原则、效益原则和简明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必须有法律依据;公平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要平等、公正;效益原则要求税收要与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相对应;简明原则要求税收法律条文要简明、明确。
二、税收征收主体税收征收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的税收主体是国家税务机关,地方政府的税收主体是地方税务机关。
三、税法的法律层级关系税法的法律层级关系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决定。
宪法是最高法律,规定了税收的基本原则;法律是国家税法的基础,负责制定和修改税法;行政法规是具体实施税法的规章;地方性法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管理方面的规定;国务院决定是指国务院对特定事项作出的决策。
四、税的分类税的分类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直接承担的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由纳税人间接承担的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五、税收征收方式税收征收方式包括直接征收和间接征收。
直接征收是指纳税人直接向税收主体缴纳税款,如个人所得税;间接征收是指税收主体通过对特定货物和服务征收税款,由纳税人间接承担,如增值税。
六、税的纳税义务个人和企业作为纳税人,有纳税义务。
个人主要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而企业主要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纳税义务包括税款的计算、申报和缴纳。
七、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个人而制定的减少税收负担的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税政策、退还税款政策、税收抵免政策等。
八、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税收征管包括税务登记、税收征收、税收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等环节。
九、税务争议解决税务争议解决主要包括纳税申诉、行政复议和税务诉讼。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可以进行申诉,也可以向行政机关进行复议,最终如果仍然不能解决争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章 •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税收 地方规章
3. 税法与税收的区别与联系:
(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概念。 (2)税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
首先,税收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 的形式才得以实现;
国务院地方人大 财政部
1.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为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即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该原则的作用主要体现 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 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是无效的。
2.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 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另外,溯及力问题也属于税法时间效力的范畴。我 国及许多国家的税法都坚持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3. 税法对人的效力 税法对人的效力即指税法对什么人适
用、能管辖哪些人。 国际上通行的原则有三个:
(1)属人主义原则: (2)属地主义原则: (3)属人、属地相结合原则:我国税法适用
税法的效力
分类
具体内容
税法的空间效力 1.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香港、澳门、台湾和保税区可以除外 2.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例题·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 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 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 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答案:D
【例题·多选题】关于税法的基本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 有( )。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李某和税务所在缴纳 税款上发生了争议,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 税款后,税务复议机关才能受理李某的复 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 )。
税法的基本原理与法律制度

税法的基本原理与法律制度税法是国家依法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法律规定,它是贯彻税收政策、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税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税法的基本原理、税法的法律体系以及税法的立法程序。
一、税法的基本原理1.合法性原则:税法征收税收必须依法进行,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而滥用职权。
合法性原则是税法能否起到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根基,也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2.公平原则:税法征收应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能力来确定税收的缴纳额度和方式。
公平原则要求税法在征收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公平正义,对不同纳税人实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
3.普遍原则:税法征收应该广泛适用于所有纳税人,不分种族、信仰、性别和社会地位。
普遍原则要求税法不得依赖个别案例而制定个别的税收政策,确保税法公正透明。
4.稳定原则:税法应该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频繁地修改或废止,以确保税收政策的可预测性和国家财政的稳定性。
稳定原则有利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形成稳定的交互关系,促进经济的长期发展。
5.简便原则:税法应该简洁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对纳税人的负担应该合理可行。
简便原则有利于减少纳税人的违法行为和税务争议的发生,提高税法的合规性。
二、税法的法律制度1.税法的法律体系税法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税法基本法、税法、税收征管法和税务行政法规。
宪法是最高法律法规,确立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和税收的基本制度;税法基本法是税法的法律基础,规定了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税法是具体的税法规定,按照税法基本法制定而成;税收征管法是负责税务管理的基本法规,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职权和管理义务;税务行政法规是税法的细则,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南。
2.税法的立法程序税法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立法倡议、立法草案起草、立法审议、立法发布和立法效力等环节。
税法的立法过程通常由国家立法机关负责,如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
立法倡议是指将税法的法律制定提出并争取立法机关进行批准立法的程序;立法草案起草是指拟定税法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通常由税务部门或类似机构负责;立法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税法进行讨论、修改和决定的过程;立法发布是指通过立法程序将税法正式发表并生效,一般由国家法定机关或负责立法的机构负责;立法效力是指税法获得法律住户的效力和约束力,依法适用并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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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狭义的税法指的是经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的概念1、税收与税法的区别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特点包括:第一、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此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第二、税收依据的是政治权利,不是凭借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去参与分配;第三、征税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第四、税收分配的客体是剩余产品M,不能对社会产品价值中的生产资料C和劳动者报酬V进行分配,否则简单再生产将无法持续;第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概念的理解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首先,作为有权的国家机关,在我国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政机关。
其次,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再次,广义的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税收实体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如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3、法是税收的存在形式税收之所以采取法的形式,是由税收和法的本质与特性决定的(1 )从税收本质上看,税收所反映的分配关系要通过法的形式才得以实现,没有法律的保护就无法实现这一目标(2)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因此必须有法律的保证才能实现税收的稳定性(3)从税收职能看,税收具有取得收入和调节经济两大基本职能,要想实现这两大职能,就需要有税收法律保护。
税法以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成为体现纳税规则的最佳方式。
(二)税法的特点1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强制性)义务性法规是相对于授权性法规而言的,是指直接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
3•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我国现行的体系是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注:税法的特点仅从立法过程、法律性质、内容三个方面陈述,其他内容都不属于税法的特点)二、税法原则(—一)税法基本原则1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2. 税收公平主义最基本的含义是: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3.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例如: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
税收合作信赖主义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的冲突,因此,许多国家税法在适用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时都作了一定限制。
4. 实质课税原则例如: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未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进行交易,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 税法适用原则税法适用原则是指税务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运用税收法律规范解决具体问题所必须遵循的准则。
1.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其基本含义为: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含义为: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这一原则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二是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即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即纳税人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事先履行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而不管这项纳税义务实际上是否完全发生。
否则,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或司法机关对纳税人的申诉不予受理。
三、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的效力(3)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税法即采用这一原则)1税法的空间效力(1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2. 税法的时间效力的效力(2)属地主义原则税法的时间效力是指税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和有无溯及力问题。
(1 )税法的生效。
一是税法通过一段时间后开始生效;二是税法自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重要税法的个别条款的修订和小税种的设置);三是税法公布后授权地方政府自行确定实施日期。
(2)税法的失效。
一是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二是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很少采用);三是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
3. 税法对人的效力一是属人主义原则;二是属地主义原则;三是属人、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税法即采用这一原则。
(二)税法的解释税法解释除遵循税法的基本原则之外也要遵循法律解释的具体原则,包括文义解释原贝U,立法目的原则,合法、合理性原则,经济实质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1按解释权限划分税法的法定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1 )税法立法解释税法立法解释是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
(2)税法司法解释税法司法解释是指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或正式规定。
税法司法解释可进一步划分为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审判解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检察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的共同解释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司法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它们的解释具有法的效力,可以作为办案与适用法律和法规的依据。
(3)税法行政解释税法行政解释也称税法执法解释,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法规等如何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
税法的规范性行政解释在执法中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但原则上讲,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的直接依据。
2. 按照解释的尺度不同,税法解释还可以分为字面解释(基本方法,首先应当坚持字面解释)、限制解释(窄于字面)与扩充解释(大于字面)。
系统解释法是指以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即依其编、章、节、条、项之前后关联位置,或相关法条之法意,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它要求对税法一个法律条文的理解必须将其放到整个法律体系中去理解,才能确保解释含义的一致性和法律体系的统一。
历史解释法是指从立法者制定该法律时所处的背景、所考虑的因素和价值判断,以及赋予该法律的原意和所欲实现的目的,来确定法律文本的真实含义。
合宪性解释法是指依宪法及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解释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解释方法。
字面解释法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当其适用遇到困难时,可首先考虑运用历史解释法进一步划定字面解释的范围,其后可诉求系统解释法明确文义的具体含义,在上述两种解释方法都无法正常进行时,将诉求于目的解释法,并以合宪性解释作为最后的衡量标准。
税法解释是税法顺利运行的必要保证,是提高税法灵活性与可操作性的基本手段之一。
完善税法解释可以弥补立法的不足,累积起来的税法解释也是下一步修订或设立税法的准备和依据。
此外税法解释对于税收执法、税收法律纠纷的解决都是必不可少的。
四、税法的作用(一)税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确定的指引(义务性规范)和不确定的指引(授权性规范)。
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二)税法的经济作用1 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2. 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3. 税法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4. 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5. 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五、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一)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二)税法与民法的关系(三)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四)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五)税法与刑法的关系(六)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 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 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4. 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税务机关行使的征税权不能自由放弃或转让,并且极具有程序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征税主体:以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严格意义上讲,只有国家才能享有税收的所有权,因此,国家是真正的征税主体。
税务机关通过获得授权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征税主体。
1 税务机关的职权( 1 )税务管理权。
(2)税收征收权。
(3)税收检查权。
(4)税务违法处理权。
(5)税收行政立法权。
(6)代位权和撤销权。
《税收征管法》为了保证税务机关及时、足额追回由于债务关系造成的、过去难以征收的税款,赋予了税务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2. 税务机关的职责(注意多选)( 1 )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或少征税款,或擅自决定税收优惠。
(2)税务机关应当将征收的税款和罚款、滞纳金按时足额并依照预算级次人库,不得截留和挪用。
(3)税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征税,依法确定有关税收征收管理的事项。
(4)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对纳税人的咨询、请求和申诉作出答复处理或报请上级机关处理。
(5)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经营状况负有保密义务。
(6)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的手续费,且不得强行要求非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
(7)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因税务机关的原因,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就是通常所称的纳税人,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纳税主体,有许多不同的划分方法。
按照纳税主体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根据征税权行使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等。
1纳税人的权利(1 )知情权(2)保密权。
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3)税收监督权(4)纳税申报选择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均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一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是当前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