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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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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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1 绪论1.1 核实工作目的和任务简述报告提交单位(矿业权人)的有关情况。

明确核实工作的目的,包括规范规定的技术目的和报告评审目的。

如果报告评审目的是属公司上市融资,矿业权人又不是申请上市融资的公司,必须说明矿业权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简述报告编制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说明地质勘查资质及其等级。

叙述核实工作的具体任务。

1.2 核实工作依据简述核实范围确定依据(如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划定矿区范围)。

核实工作和核实报告依据的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

简述核实工作和核实报告依据的地质报告(包括报告名称、提交单位、编制单位、备案时间、备案机关、备案文号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初步设计(包括名称、批准时间、批准机关及文号等)。

1.3 核实区位置、交通简述核实区的地理位置、行政隶属、边界、四邻、长、宽和面积、地理坐标等。

简述矿井开拓方案,先期开采地段(第一水平)范围、面积等。

简述经过核实区或邻近城镇现有的或拟建的铁路、公路、水路等重要交通线以及距井田最近的车站、码头、机场的里程(直距、运距)。

1.4 核实区自然地理和经济状况概述井田地形地貌的主要特征、类型、绝对高度和相对高度,主要河流的最低侵蚀基准面、丰(枯)水期流量及最高洪水位等。

根据有代表性的气象资料,说明勘查区所在地区的气候特征、气温变化、降雨量、暴雨强度、蒸发量、相对湿度、风力、风向、雨季和冰冻期、冻土层深度等。

说明区内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概述区内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情况。

简述井田所在地区的经济概况,包括燃料、电力、供水水源、建筑材料、工业、农业、牧业、人口等。

应说明供水水源地、电网名称、矿区距水源地、电网距离及供水、供电满足程度。

1.5 矿权设置情况简述核实区矿业权设置沿革及矿业权的毗邻关系(插入矿业权毗邻关系图)。

采矿权和探矿权叙述的内容主要有:发证日期、发证机关、矿业权人、矿山(勘查项目)名称、证号、许可开采(勘查)范围拐点坐标(插入拐点坐标表,必要时同时列出54坐标系和80坐标系)、批准开采煤层名称、面积、有效期,批准开采标高等。

浅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浅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浅谈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是指对某一矿产资源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一年)所发生的情况和储量变动进行全面核实和评价,并编制出报告进行发布。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是对矿产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和发布进行规范的文件,旨在保障矿产储量核实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矿产资源储量是指在地球内部保存并可以开采的自然资源,其丰度、分布和开采情况都是矿产资源重要的评价指标。

矿产储量核实报告主要对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明确矿产资源储量的实际情况,并重点关注变化情况,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产资源储量的核实方式对于矿产储量核实方法的规定是非常关键的,因为不同的核实方法对储量的评估结果有较大的影响。

矿产储量核实的方法主要有六类:现场核实方法、数据核查法、模型推演法、地质概率法、统计分析法、差异比法等。

对于矿产储量核实的每一种方法都应该在规定中做出详细的解析和说明。

二、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应该严格规定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标准,标准应该与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如地质部门、国土资源部)和行业规章相一致。

评估标准应该与矿产类型一致、严谨,应该根据矿产资源产量、成本和市场需求等方面进行评价。

此外,评估标准还应规定储量报告中必须包括的内容,如矿床类型、矿床规模、储量分类、探矿和评估等级、储量计算公式等。

三、储量数据收集的规范与完整性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需要依据实际数据,数据的准确性对储量核实结果的影响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应该规范和完善数据收集和管理体系,包括数据的来源、数据收集标准、收集时间频度、数据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数据的资料来源和归档,在核实报告中也应该对其进行清晰准确的说明。

四、储量数据的可比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还应该保证储量数据的可比性。

储量的可比性主要指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矿床类型的矿价数据和成本数据变化下,矿产储量核实报告指标的可比性。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规程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规程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规程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本工作规程适用于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

第三条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应坚持公正、科学、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储量核实评审备案申报第四条矿产资源开发单位在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前,应履行储量核实评审备案申报程序。

第五条储量核实评审备案申报材料应包括:①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方案;②资源评估报告;③资质证明;④开发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

第六条储量核实评审备案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技术依据。

第七条储量核实评审备案申报材料必须由矿产资源开发单位自行编制或聘请专业机构编制,材料编制过程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三章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审查第八条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应由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九条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审查应遵循科学评审、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专业机构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申报材料中的储量核实方案、资源评估报告等进行全面、细致、客观的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向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提交评审意见和建议,明确评审结果达标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要给予退回或驳回。

第四章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公告第十二条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核实评审情况、备案结果和评审意见。

第十三条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公告应包括:①开展核实评审的矿产资源名称和地区;②申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③评审意见和建议;④备案结果。

第十四条储量核实评审备案公告应以多种形式发布,包括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方便社会各界及相关机构了解核实评审情况。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五条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备案的监督检查体系,定期对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4-05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4-05矿山保有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矿山保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制参考提纲(一)文字说明报告的文字说明共4章12节第一章概况第一节目的和要求简要叙述核实报告编制的目的和要求,编制的主要依据及简要的过程,以及核实的主要结果。

第二节位置和交通简述矿区(矿段、井田、矿井、开采区)所在地理位置、地理座标;按采矿许可证核准的开采四周边界和与相邻矿山(矿井)的关系。

第三节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简况矿山采区所在矿区(矿段、井田)以往地质勘查工作简况,工作程度,主要地质成果。

勘查单位,提交报告日期及报告名称,省级主管部门审批结论,批准的矿产资源储量,其中矿山企业占用的资源储量。

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储量申报情况。

第二章矿床地质特征及矿山开采情况第一节地层、构造简述区内地层层序、含矿地层时代、沉积环境和岩性、岩相组合特征;矿体(层)赋存层位、剖面结构及岩性特征;所在地质构造位置,区内主要构造形态特征,对破矿构造(断层、褶曲等距的性质、规模、产状的查明程度,以及对矿山开采的影响程度。

第二节矿体(层)主要特征简述矿体数量(层数)、层位(或控矿构造)、相互关系;分述各矿体(层)分布起止范围:包括长度、厚度及宽度(延深);矿体(层)的形态、产状、空间分布;矿体内部结构,以及沿走向及倾向矿体(层)厚度的稳定性及连续性。

第三节矿石质量简述矿石主要矿物及化学成份,有益有害组份的含量与变化,矿石结构构造、自然类型、工业类型和加工选矿技术性能。

第四节矿山开采简况叙述建矿日期,设计生产规模,截止何时已采出矿量,平均回采率、已动用资源储量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简述各矿体(层)的开采范围及开采程度;依据矿山开采取得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等实际资料,对矿床开采技术条件作出评述。

第三章保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计算第一节核实的方法和范围及代采用的工业指标简述核实的方法,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和可靠程度;各矿体(层)的具体的核实边界、分布范围,以及采用的工业指标。

第二节计算方法简述采用计算方法的依据和使用的计算公式。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矿山储量核实报告

矿山储量核实报告

矿山储量核实报告1. 引言矿山储量核实是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资源合理开采和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对某矿山进行储量核实,并提供详细的步骤和方法。

2. 数据收集2.1 采集相关文献资料首先,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了解矿山的地质特征、矿石性质以及历史开采情况等信息。

这些资料对于后续的储量核实非常重要。

2.2 实地考察在收集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我们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矿山的地质构造、矿石分布情况以及现有开采设备等。

通过实地考察,可以直观地了解矿山的实际情况,为后续步骤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2.3 采样分析为了对矿山的储量进行准确核实,我们采集矿石样本进行物理性质测试和化学成分分析。

物理性质测试包括密度、硬度、颗粒分布等;化学成分分析则可以确定矿石中各种元素的含量。

这些测试结果将为后续的储量计算提供重要依据。

3. 储量计算3.1 体积计算根据矿山的地质特征和矿石分布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测量和推算计算出矿石的体积。

常用的方法包括剖面法、测区法等。

通过计算矿石的体积,可以初步估算矿山的储量。

3.2 含量计算除了计算矿石的体积外,我们还需要计算矿石中各种矿物的含量。

这一步骤需要依靠之前采样分析的结果,通过对矿石样本中各种矿物的含量进行测试和分析,从而得出各种矿物的平均含量。

3.3 储量估算通过将矿石的体积和各种矿物的含量相乘,即可得出矿山的储量估算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储量估算是一个推算过程,其结果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地质构造、矿石分布不均等。

因此,对于储量的估算结果,需要进行合理的范围设定,并引入相应的不确定性分析。

4. 结果与讨论在完成储量核实计算后,我们得出了该矿山的储量估算结果。

根据数据分析,我们可以详细描述该矿山的储量特征,并进行讨论和分析。

如储量分布情况、储量变化趋势、矿石品位等内容,将为进一步的开采规划和资源利用提供重要依据。

5. 结论综上所述,通过数据收集、储量计算和结果分析等步骤,我们成功地完成了对该矿山的储量核实报告。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一、引言
在报告的引言部分,应该说明报告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核实报告的依
据和适用范围。

二、矿产资源概况
在报告中应当对矿产资源所在区域的概况进行简要介绍,包括地理位置、地质构造、矿床类型、矿床特征等。

同时,还应当对该区域的开采历史、资源现状进行概述。

三、核实目标与方法
在报告中应明确核实的目标是什么,核实的范围和涉及的矿种、储量
分类等。

同时,应该明确采用的核实方法和技术,例如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探、岩石化学分析、核磁共振、遥感技术等。

应明确每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优缺点以及采用的仪器和设备。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矿山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及规范

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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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00七年二月六日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

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

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2.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工作应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以正确圈定范围。

3.编录与采样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

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制网度加密的间距,对坑、钻、开采范围内矿层进行采样,控制矿层厚度及矿石质量。

4.采空区、压覆区的核实采空区必须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

压覆资源储量估算必须有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经批准的事实压覆,应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按有关规范估算资源量。

5.样品化验与质量检查主矿产、共生矿产均应作基本分析,伴生组分可作组合分析;分析质量检查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改变矿床工业指标或采用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改变开采对象、改变矿产工业用途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除开展上述工作外,还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业指标论证,并对照相应矿种的行业标准确定勘查程度,估算资源储量。

已生产矿山,还应按原工业指标和新工业指标分别估算资源储量,列出变化、消长关系。

对于没有采矿活动,且未增加新的探矿工程和改变工业指标,只是进行资源储量分割、合并的,核实地质工作可以适当简化,以核清资源储量及消长关系,满足核实目的要求为准。

6.开采技术条件评价工作重点针对矿床开采后开采技术条件发生的变化开展工作。

(1)水文地质调查、收集开拓工程和采空区现状,矿山排水系统及防、治水设施情况;观测对井巷充水的主要含水层、出水点位置、涌水方式及涌水量;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位观测孔开展动态观测;收集历年各中段水平的涌水量及矿坑总涌水量;研究矿坑涌水量与降雨量、汇水面积、错动面积、开采深度的关系,估算降水人渗系数,建立涌水量计算公式;简述采矿过程中出现的水文地质问题及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

(2)工程地质调查、收集采矿系统所揭露的各类工程地质岩组的工程地质特征及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和组合关系以及对采矿的影响;收集矿山开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工程地质问题和采取的工程措施及其效果。

(3)环境地质地形地貌已发生重大变化时,应修测环境地质现状图。

重点调查、收集开采过程中发生的环境地质问题(类型、性质、诱发因素、危害对象及程度等)和地质环境监测资料,矿山采取的防、治工程及其效果。

(4)瓦斯地质和煤自燃趋势应充分收集邻近生产矿井、煤窑瓦斯的对比资料,有条件时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预测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煤和瓦斯突出的可能性,并估算煤层气资源量。

调查地表、浅部及矿井内煤层自燃情况,收集开采煤层的最短发火期记录,评价煤的自燃性。

对煤样进行分析鉴定,评价井佃的煤尘爆炸危险性。

三、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编写应遵循《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的原则要求。

具体补充要求如下:1.报告名称统一为:xx省(市、自治区)xx县(市、自治县、煤田)xx 矿区(矿床)xx矿段(井田)xx矿(矿种)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核实报告如将原报告范围分割,则在原报告名称中的矿区后增加xx矿段或xx矿xx矿体或xx一xx勘查线等。

并说明分割原因和原则。

2.核实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原勘查范围(即矿区、井田、矿段、块段)保持一致。

若因矿业权设置被分割,或范围发生变化,除应对“报告”名称按前述原则处理外,还应在“前言”、“资源储量估算”部分详细叙述变化范围、对象,并与原报告对应范围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

3.核实工作承担单位应结合矿床特征、矿区实际情况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以“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地质报告编写提纲”为基础,拟定切合矿山实际的报告编写提纲,进行报告编写。

因投资人意见而偏离提纲要求的,应在核实报告中说明。

4.核实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核实工作成果,内容要根据核实目的,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5.核实报告应重点阐明目的任务;拟建、在建矿山开发建设、开采情况和本次工作情况;矿体特征;新的选冶工艺成果;资源储量估算和资源储量变化因素;矿区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新认识;矿山生产中的安全隐患;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变化及新认识;存在问题及预防、治理建议。

本次核实工作完成工作量及工作质量也应进行评述。

6.对核实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可以综合回收、有经济意义的共伴生矿产,应进行综合回收可能性的研究评价和估算资源储量。

7.关于资源储量估算(1)工业指标:选取不同于规范推荐的一般工业指标或改变工业指标应提供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编写的工业指标推荐书或论证报告。

涉及向国家交纳价款的资源储量核实,按一般工业指标估算资源量。

(2)开采矿区,采空区消耗资源储量,应以实际的开采范围、矿层厚度、品位资料为依据进行估算。

(3)在原报告基础上,按许可证范围对压覆矿产资源、采空区以及保有矿块范围等进行块段划分,并分块段进行资源储量估算。

(4)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应结合矿产勘查开发实际情况,确定可行性评价程度和地质可靠程度。

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GB/T17766-1999)和各矿种地质勘查规范行业标准核定保有资源储量类型,并在核查报告中详细叙述各类型矿产资源储量的划归条件。

(5)核实报告估算的消耗(开采、损失)、保有资源储量,应与原报告计算或统计(或分算)的资源储量进行对比,并陈述变化因素。

核实的资源储量应注明截止时间,并分别按矿体(层)对消耗、保有、累计查明的资源储量进行统计。

设置矿业权的还应按许可证范围内、外分别统计,不得直接用原报告资源储量减消耗资源储量求保有资源储量。

矿区中的各种压覆矿,资源储量估算应有压覆矿产资源批准文件为依据,未曾批准的事实压覆应在本次核实工作中一并核清,以专门章节叙述。

8.核实报告要求的附图、附表、附件可根据矿床(矿种)的特点、工作程度做适当增减。

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提纲1.前言1.1概况阐明项目原由,矿业权人,(投资人或矿山企业拟建、在建单位)提出的核实目的、任务及具体要求和地质资料依据。

说明工作区成矿区、井田、矿段或XX矿区、井田、矿段的XX 部分)的位置(位于县城方位、直距)、行政管辖。

工作区矿业权设置情况,包括许可证起止边界拐点号、地理坐标、面积及有效期。

1.2以往地质工作概况简述工作区本次核实前历次地质勘查(或资源储量核实)至本次工作情况、提交的勘查报告及批准(或认定、备案)机关、文号、批准(或认定、备案)的资源储量和主要结论,说明各报告的勘查范围、对象、与本报告的关系、在本次核实范围内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及可供本报告利用的周边工作量。

1.3矿山设计、开采和资源利用概况已建设、开采的矿区应详细叙述建设、开采时间、设计单位、设计采选矿石规模、开采范围、开采对象、开采深度、开拓方案、采矿方法、实际达产采选规模、采空区分布情况,历年采出矿石量、金属量、损失量、贫化率,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累计资源储量及探采对比变化情况。

说明开采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说明矿山生产成本、供销情况及经济效益。

1.4本次工作情况叙述本次工作时间、经过和投人工作、完成各项工作量,取得的主要地质成果等。

列出核实后的各类资源储量。

1.5特别情况说明2.工作区地质简述工作区所处区域地质构造位置、基本地质(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作用等)概况。

2.1矿床特征综合叙述矿体(层)赋存层(部)位、控矿条件、矿体(层)数量、总体分布范围(具体地段、长度、宽度、延深)、总体产状以及对矿床的新认识。

2.2矿体(层)特征分矿体叙述(经开采的则对矿体的保有部分分别叙述)。

简述主矿体(层)的具体赋存部位、空间位置、分布范围、与上、下矿体的关系(或距离),矿体(层)形态、产状、规模(长度、宽度、延深)、矿层厚度、有用组分(品位含量)、含矿率(含矿系数)、荒料率及变化。

对次要矿体(层、或小矿体)可列表反映基本特征。

以插图形式反映矿区内矿体(层)平面分布范围。

矿体(层)规模、数量、形态发生重大变化的矿区和因变更工业指标而需核实的,应补充以下内容:矿体(层)连接对比标志、依据,矿体最大最小埋深、赋存标高、矿层厚度、品位变化规律,主矿体(层)控制程度和资源储量所占比例。

并以插图形式反映矿体重新圈定前后的变化情况。

2.3矿石质量2.3.1矿石物质组成简述矿石物质组成,矿石结构、构造,矿物共生关系。

2.3.2矿石化学成分叙述矿石主要有用、有益、有害组分含量、赋存状态、变化和变化规律;对利用化学组分用途改变为以物理性能为主要指标的矿种,应对其物理性能进行详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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