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安全检查标准(终稿)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4篇)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焦化厂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设施,它主要用于将煤炭原料加热并脱水,以产生高质量的焦炭。
由于焦化过程中涉及到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因此焦化厂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焦化厂的安全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焦化厂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焦化厂,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焦化厂。
第三条本制度应当与焦化厂的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衔接,共同形成焦化厂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焦化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特别检查。
第五条焦化厂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检查的范围和要求,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检查结果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
第七条制定、修改和废止本制度,应当经过焦化厂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报焦化厂的领导机构批准。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组织机构第八条焦化厂应当设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组织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焦化厂的领导机构任免,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焦化厂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的成员包括:焦化厂的领导机构代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监测与控制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劳动保护部门负责人,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等。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需要制定不定期的特别检查计划。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和反馈安全检查的情况。
第三章安全检查的范围和要求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焦化厂的各个部门、设备和区域。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应当综合考虑焦化厂的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设备管理等方面的因素。
焦化厂检修安全规程

焦化厂检修安全规程一、检修前准备1、检修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明确检修任务、检修方式,清晰交底,发出检修通知书。
2、制定严格的安全施工计划,要有详细规定的施工程序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计划进行检修。
3、确定现场检修的人员、设备、工具等,对检修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熟悉作业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设备检修中的安全措施1、焦化厂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特别是在高温、高压、易燃、有毒等场所和场合,一定要严格要求,保证安全作业。
2、进行检修的设备、管道应在检修之前予以排空、洗涤。
3、当开展检修作业时,要对给设备供给的介质进行放空、泄放、压力卸除等处理,确保设备完全处于停机状态。
4、对设备进行拆卸处理时,要特别注意与设备、工具之间的配合协调,避免因过度力量对设备造成损坏,以及拆下部件的弹出、摔坠等危险。
5、对于难以拆除的零部件,如紧固件、键轴、与设备盘面焊接在一起的零部件等,则应采用带有防护皮套的工具或专用拉手进行拆卸、付着、锤打等操作。
6、体力劳动作业人员,应当制订岗位操作规定,根据任务和负担情况,制订合理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安排。
7、在高温、高压、有毒、易燃、易爆等场所工作时,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保温服、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安全鞋等,重要的区域还应装设报警装置,以确保人员安全。
8、进行检修作业的各种固定工具、举升器材等吊装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采取可靠固定措施,以保证在操作时不会出现滑动、脱落等危险情况。
三、检查设备的安全性1、在检修每个部件时,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设备是否处于停机状态,各种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存在的漏电、漏气等问题,以及各种管道、架子等设备的稳定性等,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2、超过设备额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必须停机检修或更换。
3、对电力设备,应经专业人员检查,如发现有漏电现象,应立即停机检修。
四、清理作业现场1、检修完毕后,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
焦化分厂设备、电气检查制度

焦化分厂设备、电气检查制度焦化分厂是煤炭化学工业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生产煤焦油、焦炭、煤气等产品。
由于焦化分厂的生产过程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爆等危险因素,因此设备、电气的安全性能检查非常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焦化分厂设备、电气检查制度,保障焦化分厂的安全生产。
一、设备检查制度(一)生产前检查在每个生产周期开始之前,必须进行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生产场地是否整洁。
2.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液位、风温、燃烧器波形等。
3.检查煤气管道、阀门、油泵、水泵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泄漏现象。
4.检查加热器是否正常,如温控器、加热元件等。
5.检查备件库存是否充足。
6.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杂物、易燃物等。
(二)生产中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主要工作如下:1.检查电气设备和电缆是否损坏,是否接地良好。
2.检查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如温度、压力、流量等。
3.检查设备排放的废气、废水是否达标。
4.检查设备润滑系统是否正常,如油量、油压等。
5.修理或更换损坏的设备。
6.执行设备保养计划,清理设备表面油污等。
7.保持清洁工作。
保持设备及其周围的干净环境,设施清洁且整齐划一,设备台座无杂物,不堆放易燃物品。
(三)生产后检查在每个生产周期结束时,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
主要工作如下:1.清洗设备表面的污垢,并处理设备产生的废料。
2.检查设备和设施是否有捐损,如有清洗并修复。
3.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关闭,如煤气管道是否关闭,是否还有热量等。
4.检查备件库存情况,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备件。
5.记录设备故障情况,并及时处理。
6.进行下个生产周期前的准备工作。
7.按计划保养设备。
二、电气检查制度(一)定期巡检焦化分厂存在大量的电气设备,这些设备是支持生产的必要条件。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有助于保障设备的安全性。
主要工作如下:1.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2.检查电线路和插头,确保其安全可靠,没有老化等现象。
焦化厂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焦化厂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一、前言焦化厂是煤炭加工的重要环节,生产过程中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因此安全检查工作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焦化厂生产运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二、检查内容1. 设备设施检查焦化厂设备设施是生产的基础,必须保证其安全可靠。
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焦炉、气体净化设备、输送系统、冷却设备等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损坏、老化、漏气、漏油等安全隐患。
2. 环境安全检查焦化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环境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检查焦化厂周边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废气排放是否符合标准,废水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渣堆放是否规范等。
3. 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焦化厂安全生产管理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检查焦化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生产记录和事故报告是否完整等。
4. 应急预案检查焦化厂是典型的危险化工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
检查焦化厂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应急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应急演练的频率和效果等。
三、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由焦化厂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责任人员。
2. 开展检查工作按照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焦化厂设备设施、环境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检查记录和报告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四、检查要求1. 严格按照安全检查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检查内容或顺序。
2. 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整改情况应当及时上报。
4.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五、总结焦化厂安全检查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
通过本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焦化厂生产运行的安全稳定。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3篇)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安全检查,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各车间、班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检查内容2、检查内容查思想:重点检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真正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和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查管理、查制度:重点查各级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情况,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是否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车间、班组各种档案台帐健全情况。
查现场、查隐患:重点查生产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定置对象(如工具、物料)是否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做到整齐清洁,有条不紊,查生产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是否实现无泄漏,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是否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3、我厂实行三级安全大检查,即厂级、车间、班组,属定期检查制,各级人员必须认真组织安排,广泛发动群众检查各种隐患,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一不推的原则,及时安排计划解决,无力解决的要分类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未整改之前,要有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厂级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企管科组织,厂长带队,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对厂属各车间进行检查。
查出的问题由职能科室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
原则上要求一周内必须全部整改完毕,对车间无力解决的由分管厂长负责协调整改,车间暂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
4.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职能人员和各班长参加,对车间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查出的问题做好详细纪录,安排月计划,及时整改和采取防范措施,并上报。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焦化厂的安全检查制度是确保焦化生产过程中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下面将介绍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检查依据1. 《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国家、地方对焦化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和规定。
3. 公司内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检查范围焦化厂的安全检查范围包括厂区内各设备、设施、管线,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岗位。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设备的设备设施完整性、运行状态、保养维护情况等。
2. 管线系统的安全状况,包括管道的密封性、绝缘性、防腐蚀情况等。
3. 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包括通风、照明、防火设施等。
4. 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包括原料的储存、装卸、运输,焦炉的炉况和炉前操作等。
5. 员工操作的安全规范,包括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人员防护设备的佩戴情况等。
6. 火灾事故和职业病防治情况。
三、检查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的明确情况。
2.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员工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考核结果等。
3.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等。
4. 安全设施的设置和维护情况,包括报警设备、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5. 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巡检记录、安全教育记录等。
6. 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包括事故隐患的发现、整改和复查情况。
四、检查方式焦化厂安全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定期检查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的检查,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
这种检查可以对焦化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2. 不定期检查是指在特定时段、特定场合进行的检查,如新设备投产前的检查、重大项目施工期间的检查等。
这种检查可以对焦化厂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关注。
3. 专项检查是针对特定问题或重点工作进行的检查,如对新员工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对危险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等。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一、检查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焦化厂的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和设备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原则:科学性、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检查职责和组织1. 职责分工:焦化厂主管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自己部门的安全检查。
2. 组织形式:定期巡检、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日常检查等。
三、检查内容和要求1. 生产场所的安全检查(1)检查焦化设备的工作状态:包括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备、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等。
(2)检查工作场所的危险源:包括检查场所是否存在火灾、爆炸、毒气泄漏等危险源,是否存在明火、易燃物品等。
(3)检查工作场所的通风排烟情况:包括检查通风设施的是否正常运行、通风情况是否良好、烟尘排放是否达标等。
(4)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指标:包括检查设备的运行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泄漏、渗漏等情况。
2. 人员安全行为的检查(1)检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检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安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人员的操作规范:包括检查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3)检查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包括检查人员的体温、呼吸等生理状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职业病症状。
3. 安全管理制度的检查(1)检查安全制度的完善性:包括检查安全制度的编制、修订情况,是否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符。
(2)检查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包括检查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培训记录的完备性等。
(3)检查事故管理的措施:包括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应急装备的准备情况、事故责任追究机制的落实情况等。
四、检查报告和整改措施1.检查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撰写检查报告,明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并提出整改建议。
2.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内容,并跟踪整改情况。
3.复查验收: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902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焦化厂安全检查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安全检查,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各车间、班组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检查内容2、检查内容查思想:重点检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各项劳动保护政策法令。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真正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和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
查管理、查制度:重点查各级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情况,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是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是否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车间、班组各种档案台帐健全情况。
查现场、查隐患:重点查生产现场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定置对象(如工具、物料)是否按定置管理要求摆放,做到整齐清洁,有条不紊,查生产设备的跑、冒、滴、漏情况,是否实现无泄漏,一些要害部位和设备,是否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3、我厂实行三级安全大检查,即厂级、车间、班组,属定期检查制,各级人员必须认真组织安排,广泛发动群众检查各种隐患,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一不推”的原则,及时安排计划解决,无力解决的要分类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未整改之前,要有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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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标准一、平面布置1、精苯车间不宜布置在厂区中心地带,与焦炉炉体净距不得小于50m。
2、回收车间应布置在焦炉的机侧或一端,其建(构)筑物最外边缘距中型焦炉炉体边缘不应小于30m。
3、甲、乙、丙类库房20m以内不得设铁路岔道。
4、禁止厂外道路穿越厂内。
5、封闭式厂房,应采取强制通风换气措施。
6、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
7、设备运行繁忙的地点,应设防护装置或是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8、生产区域必须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净宽不小于1m,仅通过一个操作点或设备的,不得小于0.8m,局部特殊情况不得小于0.6m。
9、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距耐火等级一、二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14m。
10、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内主要道路路边应10m,与厂内次要道路路边5m。
11、粗苯车间建筑物最外边缘与脱硫车间建筑物最外边缘防火距离应大于10m。
12、厂内道路应有明显的机动车辆行驶的限速、限高标志。
1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车间、仓库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二、备煤14、煤塔上部的入口应设金属盖板或围栏。
15、煤塔的煤流入口应设篦子,受煤槽蓖格不得大于0.2×0.3m。
16、进入煤槽、煤塔扒煤或清扫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且必须有人监护,人工捅料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7、粉碎机前应设电磁分离器。
18、粉碎机应有电流表、电压表及盘车自动断电的联锁。
19、粉碎机运转时,禁止打开其两端门和小门。
20、胶带输送机应有下列装置:(1)机头、机尾自动清扫装置(2)倾斜胶带的防逆转装置(3)紧急停车装置(4)自动调整跑偏装置。
21、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的人行道上不得设置人孔或敷设蒸汽管、水管等妨碍行走的管线。
22、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的人行道,其倾角大约6度的应有设防滑措施,大约12度的应有踏步。
23、胶带输送机的传动装置、机头、机尾和机架等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1m。
机头、机尾和拉紧装置应有防护罩。
24、胶带输送机运行时,禁止用铁锹等工具处理、清理、移动部位。
25、夜间有人工作的场所及夜间有人,车辆行走的道路,均应设置照明。
三、炼焦26、炉端台顶部应设操作工人休息室。
27、集气管应设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走台5m,其开、闭应能在走台上操作。
28、集气管应设事故用工业水管,操作台上应设清扫孔。
29、上升管、桥管、集气管和吸气管上的清扫孔盖和活动盖板,均应设小链与相邻的构件连接。
30、焦炉机侧,焦侧消烟梯子或平台小车(带护栏)应有安全钩。
31、焦炉机侧,焦侧平台应设灭火风管。
32、炉门修理站旋转架,上部应有防止倒伏的锁紧装置或自动插销,下部应有防止自行旋转的销钉。
33、炉门修理站卷扬机的升、降开关,应与螺旋架的位置联锁,并能点动控制,旋转架的上升限位开关必须准确可靠。
34、交换机室,预热器室、煤气主管道周围,严禁吸烟。
35、烟道走廊和地下室,应设换向过程中的音响报警装置。
36、交换机室或仪表室不应设在烟道上,用高炉或发生炉煤气加热的焦炉,其交换机室应配备隔离式防毒面具(当班人员每人一个具,并保持完好有效)。
37、出现下列情况,应停止焦炉加热:(1)煤气主管道压力低于500Pa;(2)烟道吸力下降,无法保证交换开、闭器等处,吸力不小于5Pa;(3)换向设备发生故障或煤气道发生损坏,无法保证安全加热。
38、用焦炉煤气给焦炉加热时,应定期对煤气浓度进行检测。
下喷式地下室和侧喷式烟道走廊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探头。
39、禁止在烟道走廊、地下室带煤气抽堵盲板。
40、从上往下看喷火道内砖煤气管道应佩戴防护眼镜。
41、推焦车、拦焦车、熄焦车,装煤车开车前必须发出音响信号,行车时禁止上、下车,除行走时,按程序操作,司机室应铺设绝缘板。
42、推焦车、拦焦车、熄煤车应有信号联系、通话和联锁。
43、推焦车应设机侧工人休息室。
44、平煤杆、推焦杆应设手动装置,且应有手动自动断电装置。
45、推焦车中途因故中断推焦时,熄焦车、拦焦车司机,未经推焦车组长允许,不得把车开离接焦地点。
46、四大车两端应有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有电气限位器和机械安全挡。
47、交换机操作时,必须按先关闭煤气,后交换空气、废气,最后开煤气的顺序操作。
交换机应有手动操作装置。
48、粉焦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水沟应覆盖盖板。
49、凉焦台应设水管。
50、严禁向胶带上放红焦。
51、运焦胶带与振动筛应有按工序开车、停车顺序的联锁。
52、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严禁采用架空电线。
53、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应设检修电源。
54、自燃采光不足的工作室、夜间有人工作的场所,车辆行走的道路均应设置照明。
55、焦炉交换机室、地下室、烟道走廊应设事故照明。
56、在同一轨道行走的两台设备,必须有防止碰撞的信号,或自动联锁装置。
57、在轨道上行走的设备,其两端应有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电气限位器和机械道档。
58、胶带输送机运行时,禁止用铁锹等工具清理转动部位。
59、存有危险物质的场地,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
60、易燃、易爆、高温明火场所的作业人员禁止穿着化纤服装。
四、冷鼓61、鼓风机应设有下列仪表:煤气吸力记录表、压力记录表、含氧表、油箱油位表、油压表、电压表、转速表、测振仪。
62、鼓风机应设与油泵的联锁、油压下降、轴瓦温度超限、油冷却器冷却水中断、鼓风机过负荷的报警信号。
63、鼓风机室应有直通室外的走梯,底层出口不得少于两个。
64、鼓风机轴瓦的回油管路上应设窥镜。
鼓风机室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探头,高度为1.8-2.3米。
65、鼓风机煤气吸入口的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满流口中心高度差不应小于2.5m,冷凝液排出口的水封高度,应超过鼓风机设计压力加500~1000mm水柱。
66、初冷凝器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槽液面的高度差,不应小于2.0m。
67、鼓风机进口处冷凝液下排管的蒸汽吹扫气管,应设两道阀门。
68、电捕焦油器应设煤气含氧量超过0.8%时的报警信号,超过1%时自动断电联锁。
69、电捕焦油器的变压器等电气设施,应有可靠的屏护。
70、电捕焦油器应有泄爆阀。
71、贮罐、塔器及其它设备,应有下列醒目标志:a.贮槽:编号、名称、允许最小上空高度、温度;b.塔器:编号、名称、允许最大压力、温度;c.其他设备:编号、名称。
72、塔器、容器等设备的对外联络管线,应设有可靠的隔断装置。
73、塔器,容器,放散管应符合下列要求:a室内放散管管口的高度应高出建筑物2m以上;b室外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2m以上,应高出相邻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74、不能自动调节液位的塔器,应设液封装置。
75、煤气的输送管线、设备、储罐等,均应设吹扫或灭火用的蒸汽置换装置。
76、蒸汽管应符合下列要求:当停汽时,与煤气管道的连接处应有盲板隔断或临时断开。
77、较高的通行操作和检修场所应设平台或防护栏杆,并应符合《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防护栏杆高度应为1.05m,高度大于20m时,不应小于1.2m。
78、带盖贮槽应设放散管,可能堵塞的放散管应设蒸汽吹扫管。
79、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贮槽外壁的距离,不应小于槽壁高的一半。
卧式贮槽至防火堤内侧基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80、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有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固定监测报警装置。
五、硫铵81、贮槽、塔器及其它设备的外壳应有醒目的标志82、各塔器、容器的对外连接管线,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83、建(构)筑物内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其建(构)筑物2m 以上84、室外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本设备2m以上,且应高出相邻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硫铵饱和器母液槽的液封高度,应大于鼓风机的全压。
85、不能自动调节液位的塔器应设液封。
86、提升设备周围应设防护栏杆87、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88、应保证作业危险区夜间照明良好。
89、阀门的数量应保证每台设备或机组均能可靠地隔断90、腐蚀介质的管道,应敷设在管线带下部。
91、酸、碱和甲、乙类液体高位槽,应设有满流槽或液位控制装置。
92、使用浓硫酸和装卸浓酸的地点应设有防酸灼伤的冲洗水龙头。
93、按《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93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050mm,在离地高度等于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m94、硫酸高位槽与泵房之间,应有料位报警信号或设大于进口管径的满流管。
六、粗苯95、各塔器、容器的对外连接管线,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96、洗脱苯生产工艺装置上应设有放散管,并符合以下规定:(1)建(构)筑物内设有的放散管,应高出其建(构)筑物2m以上。
(2)室外设备的放散管,应高出本设备2m以上,应高出相邻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
97、停产不用的塔器、容器、管线等,应清扫干净,并应打开放散管和隔断对外连接;报废不用的,扫干净后应立即拆除。
98、不能自动调节液位的塔器,应设液封。
99、管式炉点火前,必须确保炉内无爆炸性气体。
100、管式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煤气供应:a.煤气主管压力降到500Pa以下,或主管压力波动危及安全加热;b.炉内火焰突然熄灭;c.烟筒(道)吸力下降,不能保证安全加热;d.炉管漏油。
101、粗苯生产场所,应设醒目的安全标志。
102、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有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地方,应设自动监测CO、苯浓度的报警装置。
103、在较高的通行、操作或检修的场所,应设平台和防护栏杆。
防护栏杆的高度为1050mm,在离地高度等于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m104、粗苯生产场所,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105、粗苯生产主要火灾危险场所,应有直通消防站的报警信号或电话,并应有灭火设施。
106、下列场所应设消防灭火系统:(1)粗苯贮槽区,应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槽区周围应设有消防给水系统;(2)洗涤室、蒸馏室、原料泵房、产品泵房、贮槽室、均应设置固定式或半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3)管式炉炉膛外和火嘴旁应设置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
107、粗苯贮槽应设在地上。
粗苯贮槽应密封,并装设呼吸阀和阻火器。
108、苯泵房应设有毒气体检测探头。
109、洗涤泵周围应有围堰110、封闭式厂房内应通风良好,设备和贮槽上的放散管应引出室外,并设阻火器。
111、苯类贮槽设淋水冷却装置。
每罐设置1个高限液位报警装置,防止溢罐。
112、处理苯类的跑冒事故时,必须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并应穿防静电鞋或布底鞋,穿防静电服。
113、甲类液体装车采用鹤管装置。
114、装卸栈台、铁轨、车体及鹤管,应有可靠防静电措施。
七、精苯115、精苯车间与焦炉炉体净距不得小于50m。
116、精苯生产区域围墙,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且正门应设门窗。
117、禁止穿带钉鞋或携带火种者及无有效防火措施的机动车辆进入精苯围墙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