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要求

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管理要求1.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附属设备、在线监测站房管理及日常巡检由分厂维护人员负责,若发现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并联系第三方运维人员。
2.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在线监测系统由第三方运维。
当在线监测系统出现异常时,第三方运维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原则上4小时内解决发现问题,较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
3.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分厂、第三方在线各项管理进行监督,协调沟通第三方运维人员解决设备缺陷,负责在设备故障时向生态环境局申请停运,并立即组织进行手动监测,将监测数据按要求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4.分厂须将在线监测系统日常巡检落实到专人,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或第三方开展日常工作,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安全环保部,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如需临时更换人员,应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5.分厂维护人员负责每天对在线设备、设施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检,并保证在线监测站房卫生整洁,保证设备、设施正常。
设备故障或监测数据出现异常、缺失时,应及时向安环部、第三方运维单位报告,并配合第三方运维单位在48小时内解决,由安环部负责向环保监管部门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
6.分厂维护人员负责每天对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巡检维护,按时申报各类易损耗品(试剂)采购计划。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配制试剂并维护保养设备,建立健全各项台账记录,保持监测站房环境卫生干净。
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解决,并报告安环部,必要时由安环部联系厂家技术人员处理。
7.在线监测数据出现超标或零数据时,巡检人员应立即检查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同时通知值长或集控室、安环部,由生产单位对生产工艺及指标控制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分析和调整。
8.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在线监测站房;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对监测仪器进行技术性巡检、维护等操作;离开监测站房前要锁好门窗。
9.公司各相关集控室可通过在线监测监视器或DCS系统调阅监测数据,出现数据异常调整工艺指标无效时,应及时通知安环部和分厂仪表。
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巡检制度

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巡检制度
一、巡检
日常巡检间隔不超过7天,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工作状况、分析检测仪器的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二、检查范围
现场巡视从取样探头到数据的最终输出,均应被列入检查范围。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室外安装设备检查螺丝、螺栓及各单元的松动、腐蚀情况,对可能漏气或有疑问部位做好记录,安排时间及时处理。
2、检查塑料或橡胶组件垫圈、伴热管线外护套、管线、电缆等的情况;
3、探头的工作情况(有时需要从另一端看探头);
4、检查系统反吹是否正常;
5、操作指示以及告警灯状态是否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预处理装置包括冷凝装置、伴热管温度、流量、蠕动泵、抽气泵、气路及电气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7、检查分析仪表数据显示及工作是否正常,不出现数据变化异常现象;
8、检查数采设备的工作状态,通讯是否正常。
数据显示无异常;
9、检查零部件、阀等有无腐蚀或泄漏;
10、及时清理冷凝器排除的液体储存罐,以免满出容器;
11、检查样气钢瓶气体是否过期和及时布灌新气体,合理配置气体浓度。
四、填写巡检记录
在巡检过程中认真核对巡检记录表格中的内容,认真填写。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检查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检查技术规范前言........................................................................................................................... .....................II 适用范围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术语和定义 (1)现场检查一般方法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 (3)例行检查 (4)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 (6)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 (6)固定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检查 (11)数据采集传输仪器检查 (12)弄虚作假的认定....................................................................................................................... ... .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申报登记表 (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 (18)附录C(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20)附录D(资料性附录)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1)附录E(资料性附录)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2)附录F(资料性附录)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 (23)附录G(资料性附录)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4) 附录H(资料性附录)重金属离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5)附录I(资料性附录)流量计重点检查表 (26)附录J(资料性附录)CEM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 (27) 附录K(资料性附录)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表 (28)附录L(资料性附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29)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现场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制定本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11•【文号】环办[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2012]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现印发你们,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2年三月)目录1适用范围2术语和定义2.1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2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3 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2.4 例行检查2.5 重点检查2.6 不正常运行2.7 弄虚作假2.8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登记备案3监察工作依据4现场检查一般方法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准备工作5.1 信息资料的收集5.2 现场检查装备配置5.3 现场监督检查人员要求6例行检查6.1 排污口检查6.2 采样点位检查6.3 监测站房检查6.4 擅自拆除、闲置、关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情况检查6.5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变更情况检查6.6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况检查6.7 资质检查6.8 企业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的相关性检查7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7.1 数据异常7.2 仪器参数设置异常7.3 自动监控设施状态异常8废水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8.1 废水采样系统8.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8.3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8.4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8.5 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8.6 重金属自动监测仪8.7 流量计8.8 校准和校验检查9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9.1 采样单元9.2 分析单元(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9.3 分析单元(颗粒物)9.4 分析单元(烟气参数)9.5 校准和校验检查10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10.1 仪器参数检查10.2 线路连接检查10.3 数据传输检查11监察报告11.1 基本信息11.2 现场监察情况11.3 处理建议附录A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例行检查表附录B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样单元重点检查表附录C 化学需氧量(CODCR)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D 总有机碳(TOC)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E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监测仪重点检查表附录F 氨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G 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H 流量计重点检查表附录I CEM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重点检查表附录J 数据采集传输仪器重点检查表附录K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流程图前言本指南介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行使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施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

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XX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28号令)《XX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X环发〔2015〕XX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并将监测数据、视频图像通过计算机平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省、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为污染源日常监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二、管理对象所有在我县依法依规取得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资格,由县财政支付运维费的第三方机构。
在线企业自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可参照执行。
三、管理要求(一)运维单位1.现场巡检。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操作,监控运维人员每天必须到每个站点巡检一次并做好记录。
检查从一次仪表和数据采集设备监测数据是否一致,从一次仪表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的监测数据是否同步传输,确保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有效数据上传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同时做好监控站房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保洁。
2.设备维护。
每月对仪器进行一次校准,每周至少一次对九通阀、管路、采样杯等进行清洗、保养,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更换,保证管路畅通,防止管路堵塞和泄漏等。
3.故障排除。
运维单位在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后,专业技术人员白天必须0.5小时内(晚上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对于容易诊断的故障,应直接带备件到现场进行维修,此类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6小时;对不易诊断或维修的仪器故障,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使用备机监测。
4.危废处置。
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监控设备产生的废液必须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并登记好台账。
5.建立档案。
建立规范完整的运维技术档案,确保各级检查、督察可通过调阅运维技术档案,了解自动监控系统的使用、维修、停运、性能检验、水样比对、数据等全部历史资料,对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作出客观评估。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成为至关重要的议题,而污染源监测则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准确、可靠的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对于掌握污染源的排放情况、评估环境影响、制定有效的污染控制策略以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平衡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污染源监测的重要性污染源监测就像是给环境做“体检”,通过对各类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到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以及排放规律等关键信息。
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还能为制定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比如,一家化工厂如果长期超标排放废水,通过监测我们可以确定其中有害物质的成分和浓度,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二、污染源监测的对象与范围污染源监测的对象涵盖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以及交通污染源等多个领域。
工业污染源包括各类工厂、矿山、热电厂等;农业污染源主要有农药化肥的使用、畜禽养殖的废弃物排放等;生活污染源则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以及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排放;交通污染源主要是汽车尾气的排放。
监测的范围也十分广泛,既包括废气的排放,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也包括废水的排放,如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等;还包括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理情况,以及噪声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等。
三、污染源监测的技术方法1、废气监测废气监测常用的方法有采样法和连续监测法。
采样法包括直接采样法、富集采样法和有动力采样法等。
直接采样法适用于污染物浓度较高、分析方法灵敏度高的情况;富集采样法用于污染物浓度较低的情况,通过吸附、吸收等方式将污染物富集后再进行分析;有动力采样法则是利用抽气泵将废气抽入采样器中进行采集。
连续监测法则是通过安装在污染源排放口的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
常见的在线监测仪器有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颗粒物监测仪等。
2、废水监测废水监测的方法包括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1. 引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对于保护环境、确保污染源排放达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监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对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是必要的。
本技术指南旨在给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的具体流程和要点,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保护环境。
2. 现场监督检查流程现场监督检查是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的过程。
下面是一般的现场监督检查流程:1.检查前准备:–预约检查时间和地点;–准备检查所需工具和仪器;–熟悉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2.检查步骤:–对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包括传感器、测量仪器、数据记录设备等;–检查监控设施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检查数据记录的时间、频率、准确性等;–检查监控设施的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同时检查报警记录是否完整;–对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记录进行检查,包括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检查现场环境,包括设备周围的清洁程度、温湿度等;–检查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设施管理的责任人、操作人员资质等;–与设施负责人和操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结果评估:–根据检查结果,评估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判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出改善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形成监督检查报告,记录检查的整个过程和结果。
3. 现场监督检查要点现场监督检查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运行状态:检查设备的传感器、测量仪器、数据记录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损坏、失效等问题。
•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监控设施的数据记录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数据漏报、误报等情况。
•报警系统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检查报警记录是否完整。
•日常维护和维修情况:检查设备的保养和维修记录,了解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历史。
•环境卫生状况:检查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状况,包括设备的清洁程度、温湿度等。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引言污染源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监测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和环境负荷,可以评估和控制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旨在规范污染源监测技术,在监测过程中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比性。
监测范围污染源监测技术应用于工业企业、民用单位和其他排放源等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监测。
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排放气体的成分和浓度监测;2.废水和废气的流量监测;3.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浓度监测;4.废物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监测;5.监测设备和监测系统的维护和校准。
监测要求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此,有以下要求:1.监测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和可靠性;2.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监测设备应具备故障自诊断和报警功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4.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记录和存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数据可比性为了对不同的污染源进行比较和评估,监测数据应具有可比性。
为此,有以下要求:1.监测设备应采用标准化的测量方法和标准物质,确保测量结果的可比性;2.监测数据应按照统一的单位和标准进行记录和报告,减少因单位不一致而引起的误差;3.监测数据应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监测和报告,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可比性。
数据公开透明监测数据应具有公开透明的特点,为公众提供准确的环境信息。
为此,有以下要求:1.监测数据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并提供数据查询和下载的途径;2.监测数据应使用易于理解和解读的方式进行呈现,以便公众理解和参考;3.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公开相关的分析报告和研究成果。
监测方法实时监测方法实时监测方法是指通过在线监测设备实时获取污染源排放和环境参数的监测方法。
该方法具有实时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可以更准确地反映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和环境负荷。
常用的实时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废气监测:使用气体分析仪、扬尘仪等设备进行废气成分和浓度的监测;2.废水监测:使用pH计、溶解氧仪等设备进行废水的pH值、溶解氧浓度等参数的监测;3.流量监测:使用流量计等设备进行废气和废水的流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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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监控系统
6.1.1监控系统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
6.1.2每周巡视监控系统点1~2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6.1.3通过专用维护软件每天查看各监测站点和视频终端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6.1.4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同时做相关记录。
6.1.5定期(周、月、年)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各监测站点的数据、图标、统计等。
3.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量指污染源排入环境或其它设施的某种污染物的数量。
3.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组成。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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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3.5污染源监控中心
6.1.6定期对监控中心整体通讯进行测试和调试,并做好记录。
6.1.7做好监控系统中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6.1.8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6.1.9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政府环保方管门报告,同时做相关记录。
6.2.10对各监测点自行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水质在线监测仪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统一监管,统一维护规范与流程,每月检查一次,确保维护保养工作规范有效,并及时向新区环保部门汇报,为环保执法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6.2.11每月核查一次污染源在线监测子站可回收废弃物回收记录、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标识和固废弃物的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和相关记录、废液的标识和相关记录。
2.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 354-2007
2.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2.4《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
3术语和定义
3.1第三方监管单位
3.2生产车间污染物产生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污染物产生量又称污染物发生量,是在正常技术、经济管理等条件下,一定时间内,污染源某种污染物生成的数量,亦即污染源最初未经任何污染控制措施所排放的污染物基本水平。
4.2日常巡检项目
第三方监管单位的日常巡检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废水产生量,生产工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子站,废水排放及采样口,在线监测仪器运维情况,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情况,其他环保措施。
5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5.1监控系统
5.1.1污染源监控中心的运行维护主要包括负责本级污染源监控平台硬件设备、传输网络及软件系统的建设、管理、值守、维护、信息传输与交换和数据安全。
5.1.2视频监控终端,每月一次开展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设备除尘、清理等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原保修单位进行故障处置与设备维修;
5.2日常巡检
5.2.1开展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仪器的运维单位是否定期进行校准、更换药剂、维护与日常巡检,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5.2.2检验污染源产生量与排放量一致性,确保污染物产出一致,杜绝乱排、偷排废水现象。
1.2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水污染源第三方监督管理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的技术要求。
1.3职责
1.3.1监督管理人员负责污染源企业污染物的产生、处理、排放过程监控系统与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1.3.2维护保养人员负责污染物处理、排放、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应急维修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 353-2007
5.2.3对生产工艺实时进行跟踪,及时增加或减少污染物种类在线监测仪,以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5.2.4工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2.5在线监测仪器应通过检定或校验,在有效使用期内。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作业文件
6.2日常巡检
6.2.6定期(周、月、年)上报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各监测站点的生产车间废水产生量,生产工艺,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测子站,废水排放及采样口,在线监测仪器运维情况,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情况,其他环保措施相关运行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保管。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污染源监控中心是指区环保部门监控中心用于接收、处理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的硬件设备、传输网络及计算机软件系统等。
3.6监控系统
本标准所称的监控系统由污染源监控中心和现场视频监控终端组成。
4 监控与日常巡检
4.1监控项目
第三方监管单位的监控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废水产生量,废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污染源在线监测子站,危险固体废物存放点。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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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第三方监管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企业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及监控系统全过程所要达到的生产车间污染物产生量;污染源处理设施处理排放量;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运维、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污染源监控中心实时视频和数据应用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的具体内容。
文件编号:WI/C01
污染源第三方监管实时监控与日常巡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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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5.2.5在线监测仪器应通过检定或校验,在有效使用期内。应具备运行过程中定期自动标定和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5.2.6样品的测定值就在校准曲线的浓度范围内。
5.2.7在线监测仪器所配套的药品药剂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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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第次修订
6.2.7每年一次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连续比测、一致性检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6.2.8每月一次对监控视频终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包括设备除尘、清理等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通知原保修单位进行故障处置与设备维修。
6.2.9每月一次检查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废水流量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
6.2.12发现现场设备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政府环保方管门报告,同时做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