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二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一、可能发生事故地点:二、事故性质:瓦斯爆炸或燃烧事故。
三、预防瓦斯爆炸或燃烧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1)、配备专职的瓦检员及安通队伍,加强通风管理,及时调节矿井风量,禁止无风或微风作业,防止瓦斯积聚。
(2)、加强瓦斯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对废巷、停风的盲巷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并挂警示牌。
(4)、掘进工作面实现风电闭锁,停工的工作面不得停风。
2、防止引燃瓦斯(1)、入井人员不得穿化纤工作服,禁止在井下或进风井20m以内吸烟或进行电、氧焊作业,禁止将易燃物品、点火用具带入井下。
(2)、禁止在井下打开矿灯,无闭锁的矿灯不准发放。
(3)、在井下需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206条的规定。
(4)、井下放炮时,装药量、炮眼深度、雷管、炮泥充填长度等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器设备启动前对其附近20m内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测,证明无危险后方可启动电器。
(5)、所有电气设备在下井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其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6)、井下不准放明炮、不准明火、明电照明、取暖。
(7)、井下放炮必须用起爆器起爆,严禁明电起爆。
3、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1)、实行分区通风。
各工作面、各采区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不得串联通风。
(2)、不用的废巷及时封闭。
(3)、主扇风机口设置防爆门,防止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摧毁扇风机,从而造成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困难。
(4)、主扇有反风装置,能在10min内改变风流方向。
(5)、在巷道中设置水棚、水帘。
(6)、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佩带自救器。
四、可能发生透(突)水的地点:+630m水平45-1煤层、45-2煤层、43号煤层。
五、防止突(透)水的预防措施1、详细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构造,注意观察在开拓和回采期间的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2、对+630m水平43号煤层进行探水,详细掌握43号煤层火烧区底界标高和含水情况。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2篇)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一、安全生产目标和原则煤矿的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应确立安全生产的目标和原则。
安全生产的目标是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制度中不使用首先、其次、另外、总之,最后等分段语句,以避免给人产生优先级的错觉。
二、风险评估和管理1.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对可能导致灾害的因素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估。
2. 针对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3.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的复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煤矿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落实到每个岗位上。
2. 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层层传导和落实,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机制,鼓励安全生产的积极作为,惩罚安全事故的失职失责人员。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 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向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配备专业的安全培训师,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有效性。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1. 对于发生的事故,煤矿应立即进行报告,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2. 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1. 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关的记录和档案。
2. 加强对安全检查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安全检查的全面性和严肃性。
3. 鼓励员工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形成安全生产的全员参与氛围。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煤矿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演练和练习,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2. 制定相应的应急装备和工具配备计划,保障应急处置的需要。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

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和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审批和管理。
第三条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充分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设备状况等因素。
第二章灾害预防计划的制定第四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应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五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原因和预兆;(二)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具体措施;(三)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协调机制;(四)灾害预防和处理的资金、物资和技术保障;(五)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培训、演练和评估;(六)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应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并根据矿井生产条件、设备状况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第七条矿井应急救援计划应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八条矿井应急救援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和资金保障;(三)应急救援行动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四)应急救援的培训、演练和评估;(五)应急救援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九条矿井应急救援计划应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并根据矿井生产条件、设备状况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章计划审批和管理第十条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计划应报请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对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对灾害预防计划和应急救援计划进行修改,并报请矿井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布村煤矿矿井生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灾害预防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工作必须放在首位,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
2.预防为主原则:预先制定计划和措施,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原则:采用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矿井安全工作。
4.主动防御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5.严格管理原则:管理必须严格,人员必须公正,责任必须明确,制度必须完善。
三、煤矿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动态管理制度(1)矿井每日动态监测矿井安全监测工作必须进行到位,做到每天实时监控,将监测数据及时传递至煤矿安全管理员。
(2)灾害隐患排查每周进行一次矿井巡视,严格排查矿井各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加以处理。
(3)设备设施管理对矿井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管理,确保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预案制度(1)应急预案制定及更新针对煤矿突发性灾害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更新。
同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
(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理的能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水平。
3. 培训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煤矿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应急处理演习定期组织应急处理演习,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水平。
4. 管理制度(1)责任落实煤矿安全工作责任必须落实到位,相关人员必须牢记职责,做到职责到人。
(2)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操作规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障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检查考核制度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常态化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总结布村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工作制度。
通过严格真正执行这一制度,可以更好地预防煤矿灾害事故的发生。
我们相信,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煤矿生产安全工作会越来越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首先,安全管理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核心。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的安全生产组织、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其中包括矿井安全运营管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生产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等内容。
此外,还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矿井的安全隐患。
其次,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包括矿井事故的报警、应急疏散、事故现场的救援措施和伤员的救护等。
此外,还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救援队伍,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以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率。
第三,职业卫生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保障。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内各种有害物质的防护和处理方法。
包括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等。
此外,还要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卫生问题。
最后,环境保护制度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重要措施。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对环境的保护要求和措施。
包括矿井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方法和标准。
此外,还要加强对矿井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确保矿井的发展与环境的和谐。
总的来说,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础,对于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矿井企业应该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投入,提高矿井的整体安全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矿井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矿井的主要灾害,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引言一、责任制度1.矿井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主要灾害预防责任制度。
责任单位包括矿井所有制者、矿井负责人、矿井安全管理机构等。
2.矿井所有制者应当制定相应的灾害预防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与义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矿井负责人要全面负责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制度,并且确保其有效实施。
4.矿井安全管理机构要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对矿井主要灾害进行全面负责的管理和预防工作。
二、安全监测与预警制度1.矿井应当配置相应的安全监测设备,监测矿井相关参数,包括气体浓度、温度、水位等。
2.矿井安全监测设备应当得到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3.矿井应当制定安全监测与预警制度,当监测设备监测到异常情况时,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矿井应当建立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络机制,及时将安全监测信息和预警信息报告给上级部门。
三、事故应急预案制度1.矿井应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职责,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撤离、救援救助等。
2.矿井应当进行定期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3.矿井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装备,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救援。
4.矿井应当建立与当地救援队伍的合作机制,确保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得到及时救援。
四、培训与教育制度1.矿井应当制定培训与教育制度,确保员工能够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矿井应当定期进行员工安全培训,包括灾害预防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等。
3.矿井应当安排安全教育课程,让员工了解矿井主要灾害的危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矿井应当确保员工参与培训与教育的时间和机会,保障其权益。
五、安全设施与装备管理制度1.矿井应当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通讯设备等。
2.矿井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3.矿井应当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安全设施的管理水平。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随着中国煤矿行业的不断发展,对煤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
这种预防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和潜在的灾害,保障煤矿和煤炭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一、煤矿矿井主要灾害煤矿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炭层底板破裂、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矿井水害、矿井火灾等六大灾害。
1、煤炭层底板破裂煤炭层底板破裂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采空区域下方的岩层松动破裂导致上方的煤层底板发生断裂。
这种灾害会引起采区失稳,崩塌随之发生,致使煤矿生产中断,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冲击地压冲击地压是由于岩层变形引起矿压释放,导致矿井巨大应力下的塌陷或是冲击。
这种灾害会导致煤柱破碎,采空区过大,物质来回移动,严重危害采煤安全和瓦斯抽放设备稳定性。
3、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是指在采煤过程中,由于煤层内高压瓦斯的扩散和渗透,使瓦斯在某些地点突然大量涌出。
这种灾害会引起煤炭生产中断和煤炭从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
4、煤尘爆炸煤尘爆炸是指煤炭开采过程中,煤尘与瓦斯混合在空气中并遇到火源而发生爆炸。
这种灾害具有危害性高、扩散快且瞬间冲击强度大等特点,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惨重。
5、矿井水害矿井水害是指矿井地下众多水源渗入矿井后,严重影响矿井的通风、掘进和排水等工作,同时也会使石灰岩降解,加速开采过程中坑道的破裂,并导致煤炭从业人员伤亡。
6、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是指矿井内因煤炭自燃、瓦斯爆炸等引起的火灾。
这种灾害往往给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和停工等方面带来极大影响。
二、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为了避免煤矿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和潜在的灾害,我们必须加强煤矿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制度,以有效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1、安全规范制度建立了煤矿矿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有效推广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煤炭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
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一、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一)制度要求1. 坚持矿井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2.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 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提高矿山生产效率。
4. 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执行。
(二)管理机构和职责1. 矿山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加强对矿井灾害防治的组织和领导。
2. 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由矿山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3. 矿工及有关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配合矿山管理部门做好矿井灾害防治工作。
(三)技术措施1. 矿井必须配备及时、准确的安全监测系统,对矿井内瓦斯、煤尘等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和预警。
2. 矿井内瓦斯抽放系统、防火墙、煤尘治理设施等必须得到有效的保证,确保矿井内环境的安全。
(四)教育培训1. 矿工应当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矿井灾害的危害性和应对措施。
2. 加强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矿井灾害防治管理制度的实施(一)严格监督检查1. 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矿井灾害防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矿井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 对矿山违规操作、管理漏洞、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严格问责及处罚。
(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1. 矿山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的矿井灾害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灾害时,能够快速、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 做好矿井救援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技术保障1. 对矿井的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2.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矿井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水平。
(四)完善安全生产制度1. 对矿井的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对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提高他们识别和排除安全隐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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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和《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在每月瓦斯测点计划中安排,根据需要,及时变更。
施工地点变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通防监区提出书面申请,通防监区增加新的瓦检点。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1、采煤工作面设计要充分考虑防治瓦斯的需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工作面上下顺槽发生高冒区要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累,否则追究事故责任。
3、回采工作上下安全出口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工作面进回风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原断面的70%)。
4、维护好本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保护好安全监控设施,损坏安全监控设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采煤机上都要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当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煤监区应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放顶、设导风帘、局扇处理等措施。
6、巷道掘进在贯通、过溜煤眼、揭露煤线、地质破坏带或透老空、老巷等危险区时,及时编制如加强瓦检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采面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能拖后,综放面支架后部浮煤不能太多,影响风流畅通,由上述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采煤监区责任。
8、掘进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停电停风要立即撤人,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9、保护好用好本工作面的瓦斯牌板、安全监控设施。
10、掘进迎头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综掘迎头除在迎头悬挂外还要在综掘机上挂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11、放炮员在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填写在记录上,并由当班队长签字,记录填写不全或队长不签字视为没有检查。
三、通防监区瓦斯管理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地点、时间、路线检查瓦斯,-624 水平每班检查三次,间隔时间3小时;-95水平每班检查两次,间隔时间4 小时。
2、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
3、瓦斯检查牌板距采煤工作面和掘进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50米。
4、瓦斯检查要做到“三对口”,瓦斯检查手册必须由采掘工作面当班队长签字确认。
5、临时停风(停风时间小于24小时的)巷道在恢复通风时,应在检查瓦斯的同时检查氧气。
6、对矿井出现的瓦斯积聚、超限、涌出异常,通防监区必须建立专门记录。
7、井下任何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和监区值班人员汇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调度室在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通防科、安全科和总工程师,并及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8、瓦斯重点管理区的采掘工作面,通防监区必须加强瓦斯检查,必要时实行专职瓦检员跟班制度。
9、排放瓦斯要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辅助救护队员排放瓦斯,严禁违章排放,通防监区负责做好排放瓦斯记录。
⑴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⑵通防监区具体负责瓦斯排放工作,提前进行措施传达考试。
⑶巷道使用单位负责风机的安设,将风筒接到闭前,准备好排放所用风筒。
⑷瓦斯排放工作必须成立井上、井下指挥中心,由总工程师统一调度指挥,由通防副总工程师或安全副总工程师现场指挥,保证通讯畅通。
⑸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在站岗、撤人、停电等工作全部完成之后方可进行。
⑹排放瓦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设点检查瓦斯,使用监区必须在1天内把风筒按标准整理好。
10、“一炮三检”的瓦斯记录设专人汇总及时交监区值班区长审阅、签字、存档。
通防监区的瓦斯检查记录设专人汇总,每天报矿长、总工、通防科长、监区长审阅。
五、漏煤眼、煤仓等地点瓦斯管理溜煤眼、煤仓里的煤炭至少5天内循环放出一次,-624水平煤仓内气体由通防监区负责安设束管探头,实行日常监测,对溜煤眼、煤仓通防监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建立台帐,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废的溜煤眼、煤仓要及时封闭。
第二部分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为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综合防灭火体系与预防处理机制,有效防范矿井煤层自燃发火,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治煤层自然发火技术管理制度1、合理布置巷道。
开采设计中杜绝留顶煤,采空区的浮煤要清理干净,开采过程中,遇到断层时不留或少留煤柱。
2、二分层巷道须沿空掘巷,并与一分层回采巷道内错布置。
掘进遇一分层停采线时必须实施喷堵,喷堵层压裂后及时维护,或采用顶板压注填充材料防止裂隙漏风。
3、采掘过程中遇到高冒,采掘监区要及时汇报生技科、通防科,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充填并喷堵严实,通防监区要加强温度和气体检测,防止瓦斯积聚。
4、开采过程中要保证工作面推进速度,防止老塘漏风。
5、采煤面实行洒浆和埋管注浆,三监区或十六监区必须提前安设注浆管路至采面,通防监区确保水土比不大于6:1。
加强煤体注水,进行煤体降温,防止煤炭积热氧化。
6、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对于《规程》允许的串联通风,应在编制采掘计划前两天通知通防监区,通防监区负责编制串联通风的安全技术措施。
7、加强采空区、采面隅角的温度、气体检测,搞好煤层自燃发火的早期预测预报,回风隅角温度过高时,采煤监区负责在工作面回风隅角挂一道长10M的导风帘,并负责导风帘的维护。
工作面每推进50米在工作面上、下隅角各施工一道黄泥墙,减少采空区漏风。
采面进回风巷道断面不得低于设计通风断面的90%,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得拖后。
8、回采过程中,通防监区负责封闭与采空区连通的巷道。
回采结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撤除工作面并及时封闭,密闭采用一道黄泥墙、一道砖闭,工作面周围的所有密闭墙要进行喷堵。
采区开采结束45天内,通防监区负责在所有与停采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停采采区。
9、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要有防治自然发火的技术管理措施,并在回采过程中认真落实。
10、通防科、各井下监区按月开展自然发火隐患排查,通防科根据煤层自然发火情况,及时牵头组织由总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专题会议。
二、自然发火事故管理制度1、采空区或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发现烟雾、明火或CO、C2H4等自然发火指标超过规定,按自燃事故进行处理。
2、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预兆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采取措施进行自救与互救,防止事故扩大,调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和灭火工作。
3、一旦发生自燃事故,立即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处置。
三、火区管理1、通防监区建立煤层自燃事故档案,对自燃事故及时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防火墙要编号管理,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上标明,防火墙附近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2、通防监区负责每季度对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温度的取样和测定工作,不能自行分析的,送有关单位进行分析化验,新火区(密闭不足一个月)的防火墙内、外气体成分要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当CO气体涌出趋于稳定后,可每月取样化验一次。
3、发生自然火灾的工作面(或采区)封闭后而决定不再启封的,地质部门尽快办理自燃火灾冻结煤量注销。
4、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部分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明确各生产单位的防尘职责和范围,加大煤尘治理力度,建立健全严格的综合防尘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方,确保用水地点水量充足、压力稳定。
二、井下防尘管路统一采用4寸管路,必须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
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转载点。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进回风巷上下山,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
掘进面、回采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与阀门。
四、防尘用水水质符合规定,并每季测定一次:1、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2、悬浮物颗粒直径不得大于;3、水的PH值在6—范围内。
五、综合防尘工设置通防监区设置专职防尘人员,实行专人专用。
采掘、运输监区设置兼职防尘人员。
六、采煤监区综合防尘管理1、负责分管范围防尘设施的维护、使用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填写冲刷牌板,做好纪录。
2、工作面及回风巷范围内每班冲洗一次;巷道有积尘随时冲刷。
3、保证防尘管路完好,采煤机应有完好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供水压力要充足,保证雾化效果,采煤时必须使用好内外喷雾,工作面移架喷雾的安设执行工作面规程的规定。
移架和机组割煤时使用其下风流3-5组,各转载点必须设置转载点喷雾装置(包括工作面运输机、转载机、皮带机等)。
设置位置要合理,并进行刚性固定,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水幕应设在工作面进风巷风流汇合点以里30米范围内、距工作面50米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水幕应设在距工作面安全出口 50m左右,距回风口 30米处,并正常使用。
水幕要覆盖全断面,距顶板不得超过200mm,吊挂平直,工作面内需放炮时,必须使用水泡泥,湿式打眼,放炮前后全面洒水、放炮前下风侧开启喷雾等措施,搞好个体防护,接尘人员作业时必须带好防尘口罩。
七、掘进监区综合防尘管理1、负责所属范围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使用,定期冲刷本监区范围内的巷道,消除积尘点,填写冲刷牌板。
2、放炮前后距工作面30m范围内;耙装前冲洗耙装机行程范围区段的巷帮和对需装煤岩进行洒水、掘进工作面每班冲洗1次,并清除堆积的浮煤,如有积尘,随时冲刷。
3、保证防尘管路完好;要在距迎头15m处安装自动爆破喷雾,实行放炮喷雾(确保放炮时能喷到迎头);距掘进工作面30m左右、距开门点50米处设一组防尘水幕,喷雾要封闭全断面,水管吊挂平直,距顶板不超过200mm;迎头放炮使用炮泥和水泡泥;运输机转载点设置转载点喷雾,运输时必须使用,扒装机卸料口设一组喷雾,扒装时必须开启使用;掘进机使用内外喷雾。
4、严格执行以下防尘各项措施:(1)湿式打眼,消灭干打眼现象;(2)放炮前后冲刷岩帮,消灭积尘;(3)装炮必须使用水泡泥;(4)坚持潮料喷浆;(5)各转载点喷雾采用刚性固定,水管吊挂平直,并正常使用,严禁开机不开水;(6)所掘巷道每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要吊挂整齐;(7)迎头防尘设施、阀门设置齐全,保证能够正确使用好各种防尘设施;(8)搞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