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铁股份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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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公布《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重新公布《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文件电务安质[2012]8号关于公布《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的通知司属各单位:为加强作业安全,强化作业纪律,预防事故发生。

现将《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予以公布。

请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记名式学习传达,并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规定,凡违反“红线”的,干部一律给予诫勉或解聘,工人内部待岗3至6个月。

原《中铁八局电务公司营业线施工防事故卡控红线》电务安质[2011]162号同时废止。

附件: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附件:中铁八局电务公司预防事故二十五条“红线”1.高风险作业或营业线施工无专项施工方案。

2.营业线施工现场带班干部未按规定上岗或上岗未履行监管职责。

3.未达到放行条件盲目放行列车。

4.工作期间娱乐、饮酒、赌博、脱岗、班前饮酒,关键工种待班期间不在指定地点休息。

5.营业线无计划、超范围施工或未登记要点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作业。

6.漏传、误传调度命令。

7.营业线点内施工无作业票、未下达作业命令之前进行作业。

8.作业时未设置防护(监护)或采取防护措施。

9.作业前未按停电、验电、接地封线顺序规定操作,作业完毕未确认人员工具撤出以前,先拆除接地封线;超过接地线以外上网;接地线无人看守。

10.轨行设备未按规定采取防溜措施。

11.运行中关闭轨道车“三项”设备(机车监控装置、机车信号、无线列调)。

12.非行车人员传递车机联控信息;单人驾驶轨行设备或作业区域外逆向运行轨行设备。

13.轨道车司机出车前未进行制动试验,未逐车检查防溜铁鞋是否已全部撤除,未检查确认三项安全设备状态。

14.运行前未确认行车凭证,运行中未由二人确认信号,在信号不明或信号中断时未立即停车。

15.作业车组解体、连挂地点未在作业票中明确。

16.换线索时新旧线索间无临时电连接。

17.材料、机具堆放侵限。

18.在电力或接触网装拆防护接地线时,不使用绝缘棒。

19.未探测地下管线设施,盲目施工。

关于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关于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

关于防止施工坍塌事故的紧急通知建建[1999]173号一九九九年七月九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去年以来,一些地区在施工中多次发生坍塌事故,生成施工人员重大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

1998年6月17日,吉林省松源市兴原建筑公司在该市宁江区建设路北段地下排污管道工程施工中,因管沟边坡土方坍塌,3人死亡,3人受伤;1998年8月14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顺达建筑工程公司在该市气象局住宅楼工程挡墙施工中,因挡墙边坡土方坍塌,造成5人死亡;1998年9月11日,山西省阳泉市广厦建筑安装处和阳泉市自来水公司水暖安装总公司在该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供水管道施工时,管沟边坡土方坍塌,造成9人死亡;1998年10月5日,河南省荥阳市第五建筑公司承建的郑州市郊信用合作联社综合培训楼工程在进行地基基础施工,拆除地下防空洞土方护壁支撑时发生土方坍塌,造成4人死亡;1999年3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市政工程公司三分公司在青羊正街道路改造工程施工中,因过街污水沟槽土方坍塌,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1999年4月17日,哈尔滨市市政局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冈县扶贫办上下水维修服务队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乡里街排水管维修工程施工中,因管沟挡土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1999年5月29日,河北省邯郸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邯郸市第二交通运输总公司贸西1#住宅楼工程施工中,因基础挡土墙坍塌,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1999年6月12日,中国第三冶金建筑公司管道公司在鞍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西大沟排水沟工程施工中,因排水沟挡墙坍塌,造成3人死亡。

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尤其建筑业企业在安全防护设施方面的投入不足,任意简化安全防护措施;二是未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地基与基础、地下管道工程施工方案,没有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冒险蛮干。

中铁股份安质【20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卡控红线》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质【20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卡控红线》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质〔20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卡控红线》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为深刻吸取2012年“5.19”、“12.25”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有效防范和杜绝爆炸事故发生,促进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逐步好转,股份公司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等有关法规和规范,研究制订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卡控红线》,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卡控红线》适用于所有爆破作业项目。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实施细则,要进一步明确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生产总监等生产管理和指挥人员及物资、技术、安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建立负责人签字及联检联签制度,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确保民用爆炸物品储、发、领、运、用、退等各环节卡控责任落实到位。

本通知未尽事项或与国家、行业及上级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等有抵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卡控红线一、资质卡控:爆破作业单位、项目必须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有关行政许可及资质等级规定。

二、技术卡控:爆破作业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门爆破设计,并履行审批程序;必须由爆破技术人员在作业前向爆破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和说明,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进行作业。

三、人员卡控: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证件上岗,其中保管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中铁股份安全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全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铁股份安全﹝2014﹞188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生产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重大险情,坚决遏制隧道坍塌事故,2014年9月1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四部委联合颁发了《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规定适用于建筑领域所有隧道工程。

针对我公司在建隧道数量大、覆盖地域广、不良地质风险高、易诱发“关门”塌方、瓦斯爆炸、突泥突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等恶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情况,为更好贯彻“九条规定”,防风险、夯基础,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股份公司结合国家相关法规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特制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与《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中条款一一对应、内容细化,是隧道施工的强制性要求,要求各单位和隧道施工项目全体管理和作业人员,深刻领会《细则》要求,把每一条细则落实到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各单位应根据本《细则》规定,进行企业管理和隧道施工项目管控。

本实施细则在隧道施工项目落实情况须纳入各级企业组织、股份公司各督导巡视组、集团公司片区稽查队稽查范围。

发现违反,各级须依规严肃问责。

本通知须发至所有项目经理部。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中国中铁2014年12月10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性贯彻《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1.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2.公司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隧道施工的“三类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开展公司在建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公司在建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公司在建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公司各单位: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办函【2011】19号)(简称《方案》),决定自2011年3月至12月在房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为此,股份公司下发了认真贯彻落实《方案》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统一部署。

公司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方案》和股份公司通知的要求和部署,结合铁道部“三整治一提高”活动的安排,进一步深入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公司组织开展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现将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是“三整治一提高”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并落实国务院和股份公司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公司成立以(生产副总)师传江为组长,安质部、工程部、物设部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考核和总结公司在建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各项目要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自查自纠和总结工作。

二、突出重点,重在治本根据公司在建项目实际,确定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桥梁、隧道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

1.桥梁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水中墩的支护与监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及验收,挂篮、移动模架、跨线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监控。

2.隧道工程:掌子面与洞口开挖,超前地质预报与监控量测,锚杆与拱架施工,初期支护,二衬浇筑进度和强度。

3.特种设备:架桥机、塔吊、龙门吊、挂篮、移动模架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及保养。

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 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 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集司安质〔2011〕366号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隧道施工防坍卡控要点,切实保证隧道施工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指挥)部:根据股份公司近年来隧道坍塌事故原因分析,喷锚、仰拱开挖、工休复工、工序推进速度等成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发因素。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隧道施工安全管控机制,规范隧道工程施工管理,明确隧道施工防坍要点,遏制隧道工程坍塌事故高发,股份公司制订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五、必须主动采取“动态设计”方式,保证支护结构与围岩特性相匹配。

六、高度风险及以上隧道在初期支护未封闭成环段,除开挖工序外,其他工序作业人员总数不得超过9人。

七、必须保证锁脚锚杆(管)的施工质量,并保证锁脚锚杆(管)布设与围岩情况相匹配。

必须保证钢拱架纵向连接的施工质量,防止结构失稳。

八、铁路双线高度风险及以上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项目喷锚作业必须采用湿喷,使用机械手。

九、Ⅲ级围岩开挖120米必须完成洞口工程,Ⅳ级以上围岩(含)开挖90米必须完成洞口工程。

十、必须做到在隧道施工因故停工前,初支封闭、仰拱二衬按安全步长施作到位。

必须做到对掌子面进行封闭;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复工,必须强化复工时的监控量测。

十一、隧道工程已发生塌方地段施工必须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特殊设计,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冒险作业。

主题词:安全隧道防坍卡控红线通知抄送: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年8月8日印发主题词:安全隧道防坍卡控红线通知抄送:集团公司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

63.中铁建工安〔2012〕180号修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3.中铁建工安〔2012〕180号修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铁建工安…2012‟180号关于修订“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为强化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全过程管理,根本遏制责任死亡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中铁建工安…2011‟314号)实施以来,得到了深入贯彻和落实,管控重点得到了有效控制,极大促进了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地方政府及股份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新形势、新要求,结合集团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重点变化等,经集团公司上下共同研讨,现将修订的“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1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废止“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中铁建工安…2011‟314号)。

附件: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法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2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强化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全过程管理,根本遏制责任死亡及以上施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地方政府及股份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新形势、新要求,结合集团公司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重点变化等,特制定本办法。

1.2 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控红线分为“不达标项目部”、“责任追究”、“经济处罚”三个级别。

各级稽查考评中分别对标执行,不重复累计执行。

1.3 本办法仅适用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指挥部)、项目部及相关管理人员。

1.4 各单位(指挥部)可根据集团公司管控红线细化形成本单位(指挥部)管控红线。

1.5 管控红线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政府、股份公司及集团公司不同时期新法规条例、规章规范、制度办法等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1.6 集团公司、公司(指挥部)稽查考评中实施本办法;其他方式的监督稽查、考核评价可参照实施。

中铁一安[2012]32号

中铁一安[2012]32号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中铁一安[2012]32号
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灾害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施工单位、指挥部(项目部):
现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灾害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中铁股份安质[2012]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根据本《应急预案》和“中铁一安[2011]169号文件”,结合各自管理模式及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本单位的安全质量事故(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质量及灾害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提高自身保障生产安全和处置紧急事件的能力,促进企业全面、和谐、可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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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灾害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安全灾害预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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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存档。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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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铁股份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
的通知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集司安质〔2011〕366号
关于转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
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隧道施工防坍卡控要点,切实保证隧道施工规范有序、安全可控。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
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的通知
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指挥)部:
根据股份公司近年来隧道坍塌事故原因分析,喷锚、仰拱开挖、工休复工、工序推进速度等成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发因素。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隧道施工安全管控机制,规范隧道工程施工管理,明确隧道施工防坍要点,遏制隧道工程坍塌事故高发,股份公司制订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
七、必须保证锁脚锚杆(管)的施工质量,并保证锁脚锚杆(管)布设与围岩情况相匹配。

必须保证钢拱架纵向连接的施工质量,防止结构失稳。

八、铁路双线高度风险及以上隧道采用台阶法施工项目喷锚作业必须采用湿喷,使用机械手。

九、Ⅲ级围岩开挖120米必须完成洞口工程,Ⅳ级以上围岩(含)开挖90米必须完成洞口工程。

十、必须做到在隧道施工因故停工前,初支封闭、仰拱二衬按安全步长施作到位。

必须做到对掌子面进行封闭;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后方可复工,必须强化复工时的监控量测。

十一、隧道工程已发生塌方地段施工必须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特殊设计,项目部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冒险作业。

主题词:安全隧道防坍卡控红线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年8月9日印发
主题词:安全隧道防坍卡控红线通知
抄送:工程部、物设部、安质部。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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