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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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背景在各级教育机构中,专兼职教师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专兼职教师是指受聘或合同约定,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教授课程的人员,他们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对学生进行课程教学、考试、评定成绩等工作。

因此,对于专兼职教师的管理是教育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的通过制定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教育机构对专兼职教师的聘用、管理、考核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专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聘用方法教育机构应按照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专兼职教师资格,采取严格的考核选拔程序选择优秀的人员。

教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教师的审核很严格,考察其学历、教育教学经验、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水平等方面情况,确保其具备从业资格。

管理方式教育机构应严格落实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优秀管理。

课程安排教育机构应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及学生的需求,为专兼职教师合理安排授课计划,确保学生的教育教学需求。

教学过程教育机构应对专兼职教师上课及时进行监督,确保专兼职教师的课程难度、教学质量、教学内容与计划相符。

考核评估教育机构应对专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工作,自觉接受学生对专兼职教师的评价及领导的考核评估,并及时汇报结果。

问题处理教育机构应及时发现和处理专兼职教师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专兼职教师的进一步发展。

考核方式教育机构应对专兼职教师进行定期考核,通过对教学成果、学业成绩、学生评价等多方面的考核,以及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绩效。

权益保障教育机构应尊重专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及个人成长等各方面权益,加强专兼职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要求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结论通过制定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确保专兼职教师的质量,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增强教育机构的竞争力。

同时,教育机构应为专兼职教师提供更加完善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不断提高教师的投入度和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周期与频率
周期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专兼职教师培训。
频率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师需求,可适时组织专题 培训或临时培训,确保教师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 教育信息和教学方法。
04
专兼职教师考核
考核标准
教学质量
评估教师是否能够有 效地传授知识,培养 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科研成果
评价教师在科研方面 的贡献,包括发表论 文、申请专利、参与
06
专兼职教师管理规定
请假制度
病假
因病无法上班的教师,需 提供医院证明,并提前向 学校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休假。
事假
因私事需要请假者,需提 前向学校申请,说明请假 事由和时间,经批准后方 可休假。
婚假、产假、丧假
符合国家规定者,需提前 向学校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休假。
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 而缺勤者,按旷工处理。
02 绩效工资
根据教师的教学效果、工作表现和任务完成情况 发放绩效工资,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教师积极 参与学校各项工作。
福利待遇
01 社会保险
为专兼职教师缴纳五险一金,保障教师的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权益。
02 住房补贴
为有需要的教师提供住房补贴,减轻教师的住房 压力。
培训方式
线上培训
利用网络平台,提供在线 课程、讲座、研讨会等形 式的培训。
线下培训
组织教师参加实体培训班 、研讨会、工作坊等活动 ,进行面对面的学习和交 流。
校本培训
学校自行组织的培训活动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 师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 训。
自我学习
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提供 学习资源和学习支持,促 进教师的自我成长。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适用高职高专院校)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适用高职高专院校)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适用高职高专院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外聘兼职教师,走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之路。

特制定专、兼职教师的管理办法。

一、专职教师1、申请来院任教的专职教师,应先到人力资源处填写“应聘登记表”和“面试”,面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进行“试讲”,教务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教师决定试用后,教务处应向新教师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发给相关工作制度,要求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3、新教师试用期限为一学期,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教务处作出工作鉴定,双方满意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4、新教师上岗后,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要加强管理和考核,适时抽查听课,新老教师之间要加强教学研究,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5、“敬业乐教,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

教学上教师应按教学的“五大环节”严格治教,严谨治学。

担任班主任工作应认真贯彻班主任岗位责任制。

6、专职教师应忠于职守,乐于奉献,不得私下在外面兼课或兼职。

7、专职教师应建立业务档案,由人力资源处和教务处及时把学生评教、教学检查、担任课程、工作量、班主任等工作情况及奖、惩情况记录在案;作为教师业绩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8、教师必须参加例会和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9、教师应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为人师表、团结合作、洁身自好,不接受学生与家长的请吃和馈赠,不与学生搞不正当交易。

10、学院保密规定,未经院长同意,不得将未向社会公开的学院发展规划、方案及院内重要文件等对校外人员传播或散发;保守学院秘密,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知道的事情不打听,不传播小道消息,教师应维护学院利益,不做有损学院声誉的事。

11、搞好同事间的团结,不得中伤、诽谤同事,顾全大局,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对同事和学院有意见,应坦诚相告、与人为善。

12、教师个人不准持有学院印章的空白信笺,不许私盖公章,私开介绍信或证明,不许私办工作证和私印名片。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兼职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为打造校企互通、专兼一体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实现专、兼职教师优势互补,规范学院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建设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用(一)兼职教师的界定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企业)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性教学任务,精通行业(企业)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工程技术人员、技术骨干或能工巧匠。

聘请的兼职教师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人数占兼职教师总数的30%以上,专业结构与所在二级学院现开设的专业相同、相近或相关。

(二)兼职教师的比例原则上,举办时间在三年以上的专业,兼职教师数与所在系室专业课专任教师数的比例应达到1∶1。

(三)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兼职教师是指学院正式聘任,主要用于指导专业开发和课程体系建设,并承担1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以及指导生产实习和技能训练等编制外聘用教师。

兼职教师应具有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同时,还应具有较强的行业、企业工作实践能力。

基本条件如下: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质。

2.担任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兼职教师,应具有高职或中职教师任职资格,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学专业与所任课程基本对口。

3.担任实习实训课的兼职教师,应具有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并有较丰富的工作实践和现场指导经验。

4.聘任已退休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6.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二、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一)申报计划。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C20XX〕14号)和《XX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X教人发〔20XX〕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学校正式聘用,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兼职从事专业理论课和实训课教学任务的校外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

校企合作驻校产教融合项目企业导师和学生实习企业指导师傅不在此办法规定范围,按合作协议和运行方案执行。

第三条为节约经费确保教学质量,聘用兼职教师遵循“急需必须”原则,兼职教师重点满足实践性、技能性较强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学需要。

第二章聘用范围、条件及岗位职责第四条聘用范围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根据专业教学急需,也可聘请退休人员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

第五条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遵规守纪,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心存教育情怀,无不良社会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聘用兼职专业理论课教师应专业对口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聘用兼职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高中段以上学历、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高级工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企业培训I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若被聘人员在相关行业领域中确实具有特殊技能或实用技能突出(如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承人、行业技术骨干、技术能手等),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职业资格条件,教学部要提报使用理由,由教务处和组织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四)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可根据学校需要而定。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是指为规范专兼职教师的选拔、聘用、管理和评价等工作,加强对专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的一种规章制度。

该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选拔与聘用:明确专兼职教师的选拔条件和程序,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等方式选聘符合要求的专兼职教师。

2. 合同管理:制定专兼职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绩效考核等。

3. 岗位职责:明确专兼职教师的教学和管理职责,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质量要求等,确保专兼职教师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

4. 培训与提升:提供专兼职教师的培训机会,加强教师教育技能的培训,提高专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5. 绩效考核与奖惩:建立专兼职教师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专兼职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其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

6. 工作保障:保障专兼职教师的工作条件和权益,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

7. 退出机制:明确专兼职教师的退出机制,包括合同到期终止、工作绩效不达标等情况下的解约办法。

通过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校和教师个体的需求。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学校或教育机构中的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该办法旨在确保教师的工作安排、职责和权益得到合理保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教师招聘和录用:明确招聘和录用专兼职教师的条件和程序,确保教师招聘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2. 工作安排:规定教师的工作时间、班级和学科等分配,确保教师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和能力。

3. 绩效考核:制定教师绩效考核标准和程序,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提供发展和晋升的机会。

4. 岗位责任:明确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教师按照规定开展教学工作,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5. 待遇福利:规定教师的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6. 培训和发展:提供教师培训和进修的机会,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

7. 纪律管理:制定教师的行为准则和纪律管理机制,对违纪教师进行处理和处罚。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办法还需根据不同的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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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办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第一条兼职老师聘用及管理方法的目的是规范兼职老师的聘用和管理,确保兼职老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秩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进展。

其次条兼职老师的聘用原则为公开、公正、公正、竞争。

第三条兼职老师的聘用范围包括科学争辩人员、行业专家、企事业单位骨干和教育部门工作者等。

第四条兼职老师的聘用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学阅历和专业素养;(二)具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格;(四)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兼职老师的聘用程序如下:(一)学校公布兼职老师的职位空缺信息;(二)兼职老师申请职位,并提交个人简历、证明材料等;(三)学校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并进行面试、考核等环节;(四)学校向被录用的申请人发放任职通知。

第六条兼职老师的管理包括以下方面: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一)制定教学方案和教学目标;(二)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教学反馈;(三)参与教务部门的学术活动;(四)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规范和行为准则;(五)定期检查和考核兼职老师的教学工作。

第七条兼职老师的待遇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兼职老师与学校的合作关系应当建立在互信、互利、互助的基础上,双方应当乐观合作,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进展。

第九条兼职老师在教学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一)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二)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三)传授正规教学内容,培育同学的学习力量;(四)敬重同学的共性和差异,关注同学的全面进展;(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兼职老师的聘期一般为一学期,具体聘期依据实际状况而定。

第十一条兼职老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解除其聘用关系:(一)未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二)违反教学规范和行为准则;(三)违反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教学质量严峻不达标的。

第十二条兼职老师有权自主解除与学校的合作关系,需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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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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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9987-86 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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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增强专兼职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
1.思想觉悟高,热爱职教工作,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有一定理论基础和操作技能水平的岗位技术骨干。

3.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或现场工作经验。

4.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二、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职工教育的方针政策,遵章守纪,爱岗敬业。

2.按照教学计划、培训对象、培训目的以及培训教材,认真备课,并负责考核试卷命题。

3. 讲课做到语言简练、通俗易懂、因材施教、个别指导。

4. 教学要理论结合实际,以现场培训和模拟实物教学为主,推行“案例、实物教学法”。

5.按时参加教学研究活动,主动听取学员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理建议,不断改进。

6.主动学习,不断获取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生产工艺,并应用到教学过程中。

7. 兼职教师必须按职工学校的安排上课,需调整授课时间时,必须提前两天向职工学校说明。

8.专职教师除以上职责外,还应做到:
⑴负责有关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建档工作。

⑵督导各区(科)职工培训工作,使培训工作与矿安全生产需要紧密结合。

⑶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保养。

三、专、兼职教师的考核
1. 兼职教师任期三年。

2. 每期培训班组织学员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评价,结合平时表现每年进行综合测评,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予以解聘。

3. 对表现突出的专兼职教师,按比例评选出先进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4. 对在集团公司组织的兼职教师讲课比赛中获得荣誉的教师,进行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兼职教师的待遇
1. 占用工作时间上课的每课时的津贴按初级职称20元、中级职称30元、高级职称50元。

2. 利用业余时间上课每课时津贴按初级职称30元、中级职称60元、高级职称90元。

3. 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的每课时津贴按中级职称60元、高级职称90元。

4. 外聘专家教授上课的每课时按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地市级200元。

5. 教师上课按一小时为一个教学课时。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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