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利用,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形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保化”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目标第五条到2024年底,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废旧物资回收率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第六条 2024年,全国废纸回收率达到60%,全国废铁回收率达到70%,全国废塑料回收率达到50%,全国废玻璃回收率达到40%。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组织机构第七条国家根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需要,设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同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管和培训工作。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式和措施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回收、合作回收、代理回收、预约回收等。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通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等途径,获得相关资质和证书。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体系,确保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废旧物资回收价格、回收渠道和回收方式等信息。
第五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奖励和扶持政策第十三条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7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1、为加强废旧物资管理,明确职责,堵塞漏洞,根据《物资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废旧物资是公司的有价资产,各单位应规范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废旧物资的利用价值,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管理职责与分工1、公司成立废旧物资鉴定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鉴定、处理及修复物资的质量验收工作。
鉴定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供销处、设备保全处、生产品质处及相关生产单位负责人组成,供销处作为废旧物资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供销处职责。
负责____废旧工矿配件和材料的鉴定、修复、再利用工作,负责所有废旧物资对外出售管理。
3、设备保全处职责。
负责____指导废旧机电配件的鉴定、修复和再利用工作。
4、财务处职责。
负责检查指导废旧物资的出售处理,负责废旧物资出售帐务和税务管理工作。
5、生产单位职责。
负责所属区域内废旧物资的及时清理和回收,安排兼职人员积极做好废旧物资的修复工作,按规定进行领新交旧。
第三条管理范围1、废旧物资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可再利用或具有残值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和备件,但固定资产不在此列。
2、废旧物资管理范围(1)设备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钢材、废钢丝绳、废耐火耐磨材料、废油、轴承、输送带、电线电缆、阀门和电器材料等;不能再利用的边角余料、收尘袋和漆包线等;各种铁、木质和纸质包装物1等。
(2)各类维修更换下来的电气、机械配件。
(3)基建技改和厂房维修撤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4)交旧领新。
各种工器具、轮胎、电瓶、劳保用品(不含手套、口罩)和外委修理带回的旧配件等。
(5)其它按规定能回收的废旧物资。
3、各类物资的回收量应达到实际出库量的一定比例。
(1)轮胎、轴承、阀门、旧油桶、旧工器具、废蓬布、各类耐磨、耐热件以及电器和其它机械配件等废旧物资的回收数量比例为____%。
(2)输送带、电线电缆的回收长度比例为不低于____%。
(3)废油的回收重量比例不低于____%。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样本(5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样本1总则为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调动全体员工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完成年度修旧利废任务,根据厂《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职责划分2.1机工室2.1.1归口管理全厂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2.1.2负责修复物资的验收、发放、使用情况统计及奖励核算工作。
2.2企管室2.2.1负责废旧物资的鉴定组织工作。
2.2.2参与修复物资的验收。
2.3纪委2.3.1负责对全厂修旧利废工作实施监督。
2.3.2参与修复物资的验收。
2.4各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可修复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
3修旧利废物资品种范围3.1各类支架、支撑钢、钢轨、钢管、槽钢、工字钢等。
3.2各类泵、搅拌机、各类轴类、轴套、冷却器、减速箱体等。
3.3液控阀、截止阀、不锈钢阀、气动球阀、管夹阀、隔膜阀等。
3.4压滤机滤板、夹布板等。
3.5行车抓斗、天轮、钢丝绳等。
3.6链轮组件、轮对、各种托轮。
3.7阴极模、铝焊条等。
3.8电焊机、电动机、电锤等。
3.9各种电器开关、继电器、互感器、控制器、电缆及各种线圈等。
4修旧利废工作程序4.1机工室负责制定全厂回收利用物资目录、各车间年度修旧利废计划,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修旧、利用、发放台帐。
4.2各车间负责回收属于修旧利废范围内的物资,并在每月____号前向机工室报送下月“修旧利废”项目申请表。
4.3机工室对各车间回收的废旧物资及申报的“修旧利废”项目进行核实,凡有修复价值或能修复利用的,必须列入车间“修旧利废”项目范围。
经机工室核实无修复价值或无法修复利用的,方可报企管室进行废旧物资报废鉴定,纳入废旧物资对外处理范围。
4.4各车间组织人员对可修复物资进行修复,修复完毕后报机工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修复物资由机工室办理入库手续。
4.5机工室负责对修复物资的专库储存保管。
对已经修复但不便入库的大型物件,由机工室派员到现场登记入账。
4.6各车间凭领料单从机工室仓库领用修复后的物资,按原价的____%计入生产消耗。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6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新泰市汶河矿业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及检查监督制度为加强机电管理,降低物料消耗,节约开支,特制定机电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及检查监督制度。
一、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回收。
1、各单位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在清理分类后,及时回收至本单位废旧物资仓库;进行维修,确实不能使用的交企管科废旧物资仓库。
2、各单位上缴报废的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人员要听从企管科仓库保管人员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堆放。
3、各单位上缴的废铁、废料、报废设备等废旧物资由企管科仓库保管员出具证明,并由企管科仓库保管员签字后有效。
4、企管科仓库保管员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各单位废旧物资交回情况汇总,核定各项废旧物资价值,企管科仓库保管员以《废旧物资回收登记表》方式传递给企管科,月度由企管科统计节超予以奖励或罚款。
二是实施全程监督,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监督程序。
为确保废旧物资管理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矿规定进行检查监察,对废旧物资管理情况实施了全程跟踪监督。
1、机电科、机电工区、运转工区明确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处理方式、落实责任追究等作为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的关键环节。
2、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运转工区和机电工区进行检查监督,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定期____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对矿废旧物资的存量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废旧物资管理检查监察工作。
4、采取“走动”和“介入”等方式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主动参与、协调和督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突出对废旧物资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时效性的检查。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例文(2)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措施,统筹规划、统筹管理、统筹利用。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促进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对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利用,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形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保化”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目标第五条到2024年底,我国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废旧物资回收率显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
第六条 2024年,全国废纸回收率达到60%,全国废铁回收率达到70%,全国废塑料回收率达到50%,全国废玻璃回收率达到40%。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组织机构第七条国家根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需要,设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来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同时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管和培训工作。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式和措施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回收利用,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回收、合作回收、代理回收、预约回收等。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满足相关法规的要求,通过注册登记、检验检测等途径,获得相关资质和证书。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体系,确保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和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化平台,及时发布废旧物资回收价格、回收渠道和回收方式等信息。
第五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奖励和扶持政策第十三条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3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是指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进行管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废旧物资能够得到有效回收和合理利用,达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一、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1. 确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政策和规划。
2. 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的标准、办法和技术规范。
3. 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批准、登记、抽检和监督检查。
4. 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5. 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宣传和培训。
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的要求和义务1. 取得相关的资质和许可证件。
2. 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制度。
3. 定期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设备的检测和维护。
4.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人员。
5. 提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和报告。
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督和检查1. 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的抽检工作。
2. 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3. 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
4. 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技术进步和创新。
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宣传和教育1. 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2. 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3. 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
五、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奖励和激励政策1. 对取得出色成绩和贡献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给予奖励和表彰。
2. 推出相关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
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信息公开和应急处理1. 每年公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情况和数据。
2.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以上是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和管理细节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模板(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定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是指对废弃物进行再加工、再利用或重新利用的活动。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原则】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原则,推动废旧物资的有效回收、分类利用和资源循环利用。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组织管理机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的组织】废旧物资回收应依据分类、分级的原则进行组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市场需求,制定具体的回收计划和方案。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登记备案】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从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监管】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和评估体系,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处罚。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技术要求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技术标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确保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技术、质量标准,并采用先进、可行的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和加工。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分类处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根据物资的属性和特性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回收和利用。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风险防控】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应注意对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体产生污染和危害。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模板(二篇)

2024年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规范、科学、绿色、可持续的原则。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注重机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和法规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技术水平,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政府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引导和支持,鼓励社会参与,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第七条国家应设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政策和计划;组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组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参与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下设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科研机构,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第十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机构应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校等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许可制度、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制度、废旧物资回收质量监督制度等。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许可制度应按照地方实际情况设立,明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的准入条件和许可程序。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制度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健康、安全等方面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质量监督制度应完善,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回收的废旧物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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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废旧物资
回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再利用、销售和处置管理,规范运作,根据《XXXXX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废旧物资回收、仓储、再利用、销售及处置。
第三条物资处是XXXXX公司废旧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承建的各电压等级工程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的回收、仓储、销售和处置。
第四条回收物资包括公司承建的各电压等级工程项目产生的所有剩余物资和废旧物资。
具体包括:
输电工程中剩余的导地线、线盘、铁塔、金具、绝缘子、钢筋等材料。
变电工程中剩余的铜排、铝排、导地线、电缆、金具、绝缘子、管母线、电缆盘、钢架构及包装物等材料。
铁塔和金具加工中剩余的废旧锌铝、边角料等材料。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遵循经济性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XXXXX公司废旧物资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
责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制定,违章违规处理及重大事项决策。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公司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上级物资管理部门工作要求,组织废旧物资(拆旧)管理制度执行及回收过程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机构如下: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治理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物资处、计划处、施工处、劳动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指定专人负责)
线路器材厂负责制定内部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接受专项治理小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回收程序
第七条废旧物资原则上首先由项目部负责收集到项目材料站并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物资处进行回收。
物资处接到项目部的回收通知后,根据废旧物资的数量和种类,决定采取现场处置方式或后方接收方式。
第八条经鉴定需要采取现场处置方式的废旧物资,由物资处进行现场处理,并将相关询价资料留存,处置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单位。
第九条凡采取后方接收方式的物资,项目部应在工程结束后15日内组织车辆运回物资处办理交接。
物资处回收员应根据废旧物资清单对所回收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新旧程度和包装情况等进行详细认真的清点。
第十条清点完毕后,同交料项目部办理移交手续。
物资回收单一式四联,第一联收料留存,第二联财务结算,第三联保管员留存,第四联交料单位留存。
其中第四联由交料单位留存,作为交料依据,第一、二、三联由物资处留存,作为收料及记帐依据。
第四章废旧物资仓储管理及再利用
第十一条验收入库。
保管员验收每一批回收物资,应依据废旧物资回收单进行数量清点,并按废旧物资的规格、型号、新旧程度分拣、堆码。
经过清点和核对无误后,保管员根据回收单及验收情况填写废旧物资入库单,经回收员签字,物资处负责人审核后入库建账。
库存废旧物资应按物资的新旧程度分类建帐。
第十二条物资回收单与入库单财务结算联物资处定期汇总,按折算价的百分比返还分公司财务,作为冲减交料分公司(项目部)成本的依据。
具体物资百分比如下:导线70%,铁塔35%,电缆50%,地线50%,管母线60%,金具35%,绝缘子50%,钢筋70%。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库存实物管理应根据物资的新旧程度、价值或类别分别验收和存放,贵重物资必须存放在库内,并定期进行保养。
第十四条物资处每月编制《废旧物资库存、回收、销售月报表》。
第十五条物资处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回收库存物资再利用价值进行技术鉴定。
通过鉴定确认回收物资能否再利用,不能再利用的要及时进行变卖处理。
第五章废旧物资销售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的销售分两种形式:对外销售处理和内部使用。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对外销售时,由领导小组制订销售价格。
领导小组对各类分拣后的废旧物资根据其现有价值并参考回收成本及市场情况,制订统一的价格,作为销售、内部使用成本核算的基本价格。
第十八条原则上所有废旧物资的销售价一律不得低于制订的基本价,若有特殊情况,必需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销售。
第十九条物资处定期发布废旧物资处置信息,发布有效期不少于 3 天,同时物资处根据销售物资类别,编制废旧物资处置方案。
第二十条根据废旧物资处置方案,物资处负责废旧物资销售。
在与买方确定销售价格后(销售价格不低于制订的基本价),开具废旧物资调拨单,一次销售金额超过 20 万
元(含 20 万元)的,物资处与买方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合同。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无权超越上述程序自行处理任何废旧物资。
第六章报废废旧物资处置程序
第二十二条报废废旧物资指由于规格型号陈旧,不能再用于生产,而在技术上被淘汰的物资。
第二十三条报废废旧物资严禁私自处理。
物资处设立一个待处置报废废旧物资的临时存放点,集中存放该类物资。
第二十四条对于规格型号陈旧、不能再利用的报废物资,由物资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经技术鉴定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报废物资的日常管理参照执行物资仓储管理的相关规定。
物资处定期公布报废废旧物资库存情况。
第七章拆改项目物资的处置
第二十六条停电拆改项目的废旧物资,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网公司物资部、供应链管理中心和公司物资处,做好拆旧施工过程管控,确保拆旧物资回收数量。
第二十七条物资处负责拆改项目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项目部)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拆改合同的要求,将拆改物资回收到材料站,达到建设单位要求
的回收率。
回收率达到要求的,对超出部分建设单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回收率达不到要求的,不足部分按市场价计算,建设单位将等额扣除工程拆旧款。
第八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九条分公司(项目部)要保证线盘的完整性。
施工过程中,及时与物资处进行沟通,物资处派人进行处理。
分公司(项目部)负责将导线盘和电缆盘回收到现场材料站,回收率不得低于90%,多丢失或毁损一个,公司对分公司按500元/个罚款,回收的导线盘和电缆盘由物资处根据公司的规定统一进行处理。
处理后,回收款项的10%作为运输保管费,返还给分公司。
第三十条物资处对废旧物资的处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置所得必须全额上交财务部门。
第三十一条对擅自处理废旧物资者,或弄虚作假、隐瞒私分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全部收入外,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程序擅自处置废旧物资,所得收入入财务帐的,每发现一次对当事单位处罚10000元。
一年累计三次及以上的,对当时单位罚款30000元,对当事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程序擅自处置废旧物资,所得收入没入财务帐,单位私自处理的,一经查出除没收全部收入外,对当事单位进行同等数额罚款,对当事单位负责人罚款5000元,对当事责任人罚款3000元。
第三十四条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对于未经物资处同意,私自变卖废旧物资的,一经发现,将上报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小组,对领导干部按公司规定实施问责,追回违规所得,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触犯法律的,后果自负。
第三十五条物资处对废旧物资回收工作进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由公司纪委牵头,政治处、劳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
第三十六条对在废旧物资回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物资管理人员和项目部,物资处将根据项目物资管理考核情况,上报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物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