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控股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

财务人员轮岗制度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财务部门轮岗管理制度【--财务述职报告】公司内部为了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通常会制定轮岗的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财务人员轮岗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目的为提高股份公司整体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创造职业宽度,完善内部控制,规避潜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轮岗范围股份公司本部实施轮岗的部门包括股份公司战略财务部、财务监控部、运营会计部、销售会计部,以及下属子公司财会部门。
3、轮岗期限及程序3.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部门财会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任职时间,于每年12月份编制次年轮岗计划,有计划地对本单位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岗位轮换必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
3.2 部门内?a href="./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甭指冢刹棵鸥涸鹑颂岢觯–fo批准后实施;跨部门之间的轮岗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总监审核,公司CFO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协调实施。
3.3 子公司财会人员轮岗计划由子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经子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公司财务监控部备案。
3.4 关键岗位的财会人员(含出纳)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3年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内部岗位轮换,必要时也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但需要延长期限最长为1年。
3.5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等级在C级以上;3.6 其他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4年,且未得到晋升者实行强制轮岗;3.7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按照程序报批后调整。
3.8 财会人员轮岗报批时,需提交轮岗人员以下信息:轮岗人员的学历、职称、近2年考核等级,以及原来从事的岗位、拟从事的岗位等基本情况。
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乡镇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 ........................................ - 1 - 第二章内控职责...................................... - 1 -一、财务机构职责制度............................... - 1 -二、财务人员职责制度............................... - 3 - 第三章内控管理....................................... - 7 -三、账户管理制度................................... - 7 -四、现金管理制度................................... - 8 -五、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 9 -六、印章及U-key的管理制度........................ - 10 -七、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 11 - 第四章收支管理...................................... - 12 -八、财务报账审批制度.............................. - 12 -九、预借款管理制度................................ - 13 -十、差旅费、公务用车管理、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 15 -十一、收费管理制度................................ - 16 -第五章采购与资产管理............................... - 17 - 十二、采购管理制度................................ - 17 - 十三、资产管理制度................................ - 18 - 第六章项目及合同管理................................ - 19 - 十四、项目管理制度................................ - 19 - 十五、合同管理制度................................ - 20 - 第七章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档案管理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1 - 十六、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 21 - 十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21 - 十八、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 21 - 第八章协同监管..................................... - 25 - 第九章附则 ...................................... - 26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XX镇内部财务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厘清财务报账流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消弭内部控制风险,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和《中共江口县委江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口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委办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XX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如果用财务制度管人

如果用财务制度管人财务制度与人管人的关系密切,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管控,确保企业的财务健康。
而人员是任何企业的核心资源,财务制度要想有效执行,必须要通过科学的管理的方式来管控人员。
下面我们将探讨一下如何通过财务制度来管理企业的人员。
1. 设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一个企业如果想要有效地管控人员,首先要设立一个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财务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架构,包括财务部门的设置、职责分工、内部控制机制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可以实现财务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精度,从而更好地管控人员的行为和工作。
2. 制定明确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通过预算管理可以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规划和控制。
制定明确的预算管理制度可以使企业的财务决策更加科学和有效,避免出现资金浪费和滥用的现象。
同时,预算管理还可以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的达成,激励人员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
3. 落实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通过会计核算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落实严格的会计核算制度可以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同时,会计核算还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监控人员的行为和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当行为。
4. 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是企业财务管理的输出结果,通过财务报告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可以使企业的财务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利益相关方,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信誉度。
同时,财务报告还可以帮助企业管理层了解人员的绩效和工作状况,及时对人员进行奖励和考核。
通过财务制度管控人员,可以实现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相结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财务制度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务,更是全员参与的管理活动,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和执行。
企业管理者需要从整体上把握财务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对财务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不断完善和改进财务管理体系,实现人管财、财管人的良性循环。
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XX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控股公司的财务监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发挥财务总监在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监督和服务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控股公司财务总监(以下简称财务总监)是公司以本公司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身份委派的对参控股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监管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执行监管任务。
被委派企业领导人应当支持财务总监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其行使职权。
第二章财务总监的委派第三条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一)政策、法规观念强,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有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及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第四条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
对参控股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聘任手续。
第三章财务总监的职权和责任第五条财务总监的职权:(一)列席参控股公司班子有关会议,并提出财务管理和财务运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审查企业拟订的有关重大经营计划、方案,包括年度预算、决算方案、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筹资融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或弥补亏损方案等;(三)监督参控股公司资金使用和调度、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四)对参控股公司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审核参控股公司财务报告,评价和报告企业经营管理业绩;(六)参控股公司中层以上财务负责人的任用、调动、奖惩,必须事先征求财务总监的意见;(七)有权要求企业提供履行职责时所需的基本情况和资料,企业不得拒绝、拖延和谎报,在履行职责时有权就有关问题或事项进行调查;(八)负责联签参控股公司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控股运营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zz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会计队伍建设、规范会计人员管理,强化会计监督、提高核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zz省zz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z 基金”)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负责人是指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企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
第二章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及管理第四条财务负责人职位设置原则(一)zz公司控股企业按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负责人职位,财务负责人享受所在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待遇;(二)凡设置财务负责人的单位,在单位领导班子中,不设与财务负责人职权重叠的副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不兼任其他领导岗位工作;(三)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符合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的,首届可以兼任或者转任财务负责人职位,任期届满不再兼任;(四)设置总会计师职位的单位原则上不设置副总会计师职位。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应符合zz公司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二)所属企业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资格;(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对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三条本制度部分用语释义(一)“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据我国境内法律法规和境外有关法律,独资或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本制度依照持股比例及控制与否将其划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三类公司,见下文所述。
(三)“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为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四)“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1、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50%但低于100%,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2、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30%(含30%)但低于50%(含50%)。
但公司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该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3、控制性影响,即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低于30%,但公司派出的董事人数占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或可通过其他方式对该公司实施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的公司。
(五)“参股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公司中持股比例不高于50%,且公司在该公司的经营与决策活动中不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公司。
省xx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

省xx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外派财务负责人的管理,强化对企业的会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委派或推荐到成员企业(指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上市公司另行规定)担任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职务(均含副职,下同)的财务人员。
第三条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包含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职级,集团根据所属企业(指全资及控股企业)的企业规模和管理需要确定需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集团参股企业根据合资协议或公司章程规定确定外派财务负责人的职级。
第二章选拔和委派第四条任职条件(一)具有相应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二)熟悉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政策,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三)在会计、财务、投资、税收、价值创造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四)较强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财务管理、资本运作和风险防范等履职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五)原则上需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三年以上(财务总监需五年)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对集团文化具有认同感。
(六)集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外派财务负责人:(一)不具备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五)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集团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任用程序集团外派财务负责人分为集团系统内选拔人选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选两类,分别按规定程序进行任用。
其任用程序如下:(一)集团系统内选拔财务负责人的任用程序1. 集团财务管理部在集团财务系统内选择合适的人选进行推荐;2. 集团管理的干部(指外派财务总监,下同)由集团董事长提出动议;3. 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察;4. 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研究决定;5. 集团管理的干部须按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由集团董事长进行任前谈话;6. 谈话结果不影响任用的,集团出文或函予以委派或推荐;7. 企业按法定程序予以聘任。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和监事履职管理办法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董事和监事履职管理办法1目的和范围1.1为了确保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各项合法权益,促进提高资本营运效益,切实发挥董事、监事作用,完善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体系,规范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被派驻企业)委派的董事、监事,或按被派驻企业章程约定由公司提名推荐并由被派驻企业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包括专职和兼职。
2本办法主要应对的风险点本办法主要明确和规范被派驻企业中董事、监事人员的委派、管理、职责、权限以及议事程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防范有关潜在风险。
3管理职责3.1公司领导层公司向被派驻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须经公司党委会前置审议、董事会审议批准。
3.2职能部门3.2.1公司发展规划部作为派出董事、监事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派出董事、监事参加被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情况以及开展检查和调研工作情况;负责收集被派驻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资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财务月报以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等),以及被派驻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议案、决议等资料;并按照被派驻企业建立派出董事、监事履职工作台账和上述各类资料的详细台账等。
3.3.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人员资格审核、考核等工作。
3.3派出董事、监事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被赋予的各项职责1)忠实执行公司股东、董事会和党政联席会对被派驻企业所作的各项决定、决议,维护公司权益和相关利益、声誉;2)履行被派驻企业章程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责,出席董事、监事会议,代表股东意愿行使相应表决权;3)及时掌握被派驻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行使监管职权,督促被派驻企业落实年度经营考核目标;4)对被派驻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及重大人事任免提出意见及建议;5)涉及被派驻企业章程修改、重大人事变动、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重大经营失误以及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应专题向公司党政联席会报告;6)行使《公司法》及公司赋予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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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五条凡属于XX控股财务中心管理范围内的人员档案,统一由XX控股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XX控股下属子集团除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子集团管理。
第八章
第一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XX控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条XX控股财务中心作为委派机构向XX控股下属各子集团委派财务经理,被委派的财务经理负责子集团整体财务工作。
第三章
第六条XX控股财务中心实行XX控股总裁领导下的财务总监负责制,负责管理部门所有财务人员,并对集团委派到子集团财务经理实行垂直管理,即对子集团财务经理的人事、劳资实行统一的管理,子集团财务经理直接对集团财务总监负责。子集团财务经理负责管理子集团所有财务人员。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控股集团总部及所属子集团。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人员指从事财务工作的所有财务人员,包括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科长、会计、出纳、隶属财务中心的所有人员等。
第二章
第四条XX控股会计机构实行财务总监负责制,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岗位编制。XX控股所属子集团的财务机构设置由XX控股财务中心统一确定,报XX控股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一十三条工资标准:XX控股财务中心所属财控股薪酬方案所规定标准执行;XX控股下属各子集团除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由各子集团参照XX控股集团薪酬方案所规定标准自行确定。
第六章
第一十四条按照XX控股的人事制度及用人标准,结合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本着狠抓基础管理、强化专业技能、引进先进理念、打开崭新局面的工作思路,积极地培训财务人员,达到端正态度、提高技能的目的。具体的培训计划由XX控股财务中心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
XX控股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2006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管理框架及机构设置1
第三章运作方式1
第四章人事招聘、任免、调配、辞退管理方式1
第五章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保险费2
第六章人员培训机制3
第七章人事档案3
第八章附则3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人员的管理,增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和核算水平,确保XX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XX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中心确定拟招聘岗位;
2)人力资源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分笔试和面试两方面(考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微机操作技能);
3)正式聘用前的例行考核与评价;
4)体检;
5)试用工作;
6)正式录用,签订录用合同。
第八条XX控股下属子集团财务部财务经理以下人员招聘,首先由子集团向集团提出人员需求,由集团对子集团财务部岗位编制进行审批。集团审批同意后,由子分公司自行组织招聘活动,子集团财务人员聘用后需报集团财务中心审核备案。
第五章
第一十一条凡属XX控股财务中心范围人员的工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确定,集团统一发放。劳保、福利及其他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费用和补贴,也均由集团发放和报支。应给职工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由集团统一缴纳。
第一十二条XX控股下属各子集团除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的工资由各子集团自行确定并发放,劳保、福利及其他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费用和补贴,也由各子集团发放和报支。
第四章
第七条XX控股财务中心人员招聘实行考核机制、择优录用的原则,竞争上岗的运作方式进行,招聘由财务中心拟出统一的招聘简章,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和财务中心共同运作。人才招聘的宗旨要按照XX控股公司的人才培养要求进行,即:关注道德、注重技能。财务中心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标准;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招聘、考核及录用事宜。其招聘程序如下:
第九条按照XX控股人事任免制度,凡属集团财务中心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委派到子集团的财务经理,由集团财务中心统一考核任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集团下属各子集团有权自行任免除财务经理以外的其他财务人员,但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对除财务经理以外的其他财务人员进行免职时须报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批准。
第一十条凡属XX控股财务中心范围内财务人员的调配、内部调整及调出、调入均由财务中心自行确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凡在岗工作人员因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生违纪行为,由财务中心核实后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