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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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1. 引言地质、测量技术是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和重大的社会经济价值。

为了规范地质、测量技术的应用,保证数据质量和工作安全,制定和管理相关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将汇编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旨在提供给相关从业人员参考,以确保地质、测量技术工作的高效、科学和可靠性。

2. 地质技术管理制度2.1. 地质调查管理制度地质调查是获取地质信息的基础工作,为了保证地质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进行地质调查工作时,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2.1.1. 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地质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流程,确保地质调查工作科学、高效进行。

• 2.1.2. 地质调查数据管理制度:规定地质调查数据的采集、整理、存储和管理流程,确保地质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 2.1.3. 地质调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质调查工作中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2.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是地质工作中需要高度警惕的问题,为了减少地质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2.2.1. 地质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规定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的组织管理流程,确保地质灾害的及时预防。

• 2.2.2. 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流程,提高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效率。

3. 测量技术管理制度3.1. 测量准则与标准制度测量技术在工程测量、地质测量等领域中广泛应用,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制定科学的测量准则与标准制度,具体包括:• 3.1.1. 测量准确性要求:规定各类测量任务的准确性要求,确保测量结果满足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的需求。

• 3.1.2. 测量数据处理与分析标准:明确测量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流程,确保测量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3.2. 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测量设备是测量工作的重要工具,为了确保测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在进行测量工作时,需要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3.2.1. 测量设备校准与维护管理制度: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流程,确保测量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地质测量是为了获取有关地质环境、地质构造及地质资源等方面的信息而进行的科学技术活动。

为了有效管理地质测量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地质测量活动的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地质测量活动,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人员,并适用于所有与地质测量有关的项目和任务。

3. 职责和权限3.1. 测量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测量技能和知识,熟悉测量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方法,并保证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测量人员应按照测量计划和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汇报和提交测量数据和成果。

3.3. 测量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测量方法和程序进行测量活动,并保证测量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3.4. 测量人员有权要求合理的工作条件和仪器设备,并有权拒绝非合理的测量任务和要求。

3.5. 测量项目负责人应对测量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确保测量工作按时完成,并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6. 测量项目负责人有权批准测量计划和测量方案,并分配测量任务和资源。

3.7. 测量项目负责人有权指定测量人员和团队,并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3.8. 测量项目负责人有权评估和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工具,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4. 测量计划和方案4.1. 每个测量项目应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和方案,包括测量的目的、方法、工具和资源安排等。

4.2. 测量计划和方案应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审核和批准,并及时通知测量人员。

4.3. 测量计划和方案的修改和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批准,并及时通知测量人员。

5. 测量工具和设备5.1. 所有测量人员应熟悉并掌握使用测量工具和设备的方法和技巧。

5.2. 测量工具和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5.3. 测量工具和设备应标定和校准,并保证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6. 数据采集和处理6.1. 测量数据应按照测量方法和程序进行采集,并及时记录和保存。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地质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地质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单位、地质从业人员、相关机构等。

第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保密的原则,确保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四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二章地质测量管理机构第五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是具备资质、专业水平高的单位或组织,负责监督和管理地质测量工作。

第六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设备,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当对参与地质测量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三章地质测量工作流程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按照测量计划和要求进行测量。

第十条地质测量工作中所用的测量设备和工具应当经过检定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测量原则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或篡改数据。

第十三条地质测量工作完成后,应当对数据进行审核和整理,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汇报。

第四章地质测量数据管理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数据是地质勘探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当加以妥善管理和保护。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易查性。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传递和使用,不得私自泄漏或篡改数据。

第五章地质测量质量控制第十八条地质测量工作中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地质测量数据应当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质测量工作,保障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测量工作是指对地质结构、地质构造和地下地质资源进行测量和研究,以获取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三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标准、严格监控、及时反馈、追求卓越。

第四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范围包括测量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和推广,测量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

第五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目标是提高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优化测量工作的效率和资源利用率,提升地质测量工作的水平和影响力。

第六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地质测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质测量工作,监督和检查地质测量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地质测量工作的管理方式采用综合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由地质测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

第二章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第八条地质测量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且具备相应的检测和校准证书。

第九条地质测量工作需要采购新的仪器设备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经过严格的需求评估和预算审批程序。

第十条地质测量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由地质测量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制定。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测和校准工作,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检测和校准结果应及时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仪器设备维护工作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并及时报告设备的修复情况。

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和推广第十三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和推广需要依托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成果。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需求,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推广应经过严格的实际应用验证,确保其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方法和程序的推广应采用多种方式,包括培训、会议、讲座、技术指导等,确保测量人员的技能和水平得到提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汇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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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4)第二章资料管理制度 (4)第一节资料复制制度 (4)第二节资料归档制度 (5)第三节资料保管制度 (5)第四节资料工作保密制度 (6)第五节资料借阅利用制度 (6)第六节资料统计工作制度 (7)第七节资料鉴定销毁制度 (7)第八节资料室职责 (8)第九节磁盘、光盘、录相等特殊资料保存 (8)第十节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9)第三章业务保安制度 (10)第一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0)第二节地质测量业务保安责任制 (11)第三节矿井防治水保安制度 (12)第四节安全业务联系制度 (13)第五节地测资料、技术总结审批制度 (14)第六节仪器、工具使用维护和保管规定 (15)第七节煤矿周边小煤窑监测监控制度 (17)第八节地质测量事故分析制度 (17)第九节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8)第十节原煤、进尺、工程量验收管理制度 (20)第十一节地质构造会审制度 (21)第四章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22)第一节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 (22)第二节储量管理 (23)第三节矿区测量 (24)第四节煤矿保安煤柱管理制度 (25)第五节中腰线管理制度 (25)第六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6)第七节矿图管理制度 (27)第八节开采沉陷与环境治理 (29)第九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30)第五章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31)第一节规定 (31)第二节地表防治水 (32)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2)第四节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33)第五节地面塌陷坑管理 (34)第六节矿井充水性图 (34)第七节井下探放水 (34)第六章地测防治水特别规定 (38)第一节矿井防治水管理 (38)第二节贯通测量管理办法 (46)第七章岗位责任制 (55)第一节矿井地质测量科岗位责任制 (55)第二节地测部长岗位责任制 (56)第三节地测副部长岗位责任制 (56)第四节地质组岗位责任制 (56)第五节水文地质组组长岗位责任制 (57)第六节测量组岗位责任制 (58)第七节储量组岗位责任制 (59)第八节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9)第九节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0)第十节地质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0)第十一节测量助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十二节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1)第十三节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1)第十四节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2)第十五节储量、三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63)第十六节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63)第十七节水文地质工岗位责任制 (63)第十八节测工岗位责任制 (64)第十九节绘图员岗位责任制 (65)第二十节地测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65)第二十一节探水队物探工岗位责任制 (65)第二十二节探水队机长岗位责任制 (66)第二十三节探水队机电工岗位责任制 (66)第二十四节探水队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 (67)第二十五节探水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67)第二十六节探水队生产付队长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七节探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八节探水队机电付队长岗位责任制 (68)第二十九节探水队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69)第八章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9)第一章劳动纪律考核办法1、各成员工作时间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公司规定,如遇特殊情况,执行地测部的统一安排。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地质工作,提高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地质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法、诚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四条地质工作中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保密规定。

第五条地质工作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并依法缴纳地质资源费。

第六条地质工作的实施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地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项目的实施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机构。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第九条项目管理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明确项目区域的地质特征和自然环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

第十条项目管理要确保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避免地质灾害。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要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项目资料、数据和成果,便于日后查询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地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要对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要保持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处理事故后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八条资源管理要合理规划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好地质资源,推动地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九条资源管理要对地质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资源数据库,为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依据。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规定大全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规定大全

地质测量技术管理规定大全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4)第一节地测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4)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第三节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7)第四节驻矿地测站管理制度 (7)第五节档案管理制度 (11)第六节测绘成果资料管理制度 (20)第二章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22)第一节质量管理组织制度 (22)第二节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2)第三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0)第四节资料管理制度 (31)第五节工作联系制度 (32)第三章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3)第一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33)第二节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4)第三节事故追查制度 (35)第四节劳动保护制度 (35)第二篇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规定 (36)第二章地表防治水 (37)第三章井下防治水 (38)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40)第五章地面塌陷坑管理 (41)第六章矿井充水性图 (43)第七章水情水害预报 (43)第三篇地测处岗位责任制第一章地测处概况 (44)第二章地测处职责 (44)第一节地质勘探 (44)第二节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 (45)第三节资源储量管理 (47)第四节测量 (48)第三章地测处机构设置 (52)第四章地测处岗位责任制 (53)第一节地测处主任岗位责任制 (53)第二节地测处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54)第三节地测处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5)第四节地测处综合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56)第五节地测处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8)第六节地测处矿井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9)第七节地测处储量管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八节地测处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九节地测处制图和绘图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3)第十节地测处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63)第十一节驻矿地测站站长岗位责任制 (64)第十二节驻矿地测站副站长岗位责任制 (65)第十三节地测站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6)第十四节地测站助理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7)第十五节地测站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7)第十六节地测站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8)第十七节地测站助理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9)第十八节地测站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0)第十九节地测站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71)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矿地测部管理制度1、矿地测部在公司地测处的直接领导下,部长作为矿地测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认真履行地测处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负责所在地测部的行政、业务、技术管理等具体日常工作,做好地测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完成地测处交付的各项任务。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质测量管理行为,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从事地质测量工作的人员,并依法在地质测量工作中进行测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管理。

第三条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准确、公正、合法、安全的原则,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实行科学领导,依法行政,公开透明,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五条地质测量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地质测量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的监督。

第六条地质测量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行业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地质测量工作,制定和完善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第九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组织开展地质测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地质测量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地质测量数据接收、传输、存储和管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

第十一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组织对地质测量工作的经济技术指标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十二条地质测量管理机构应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合作,确保地质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地质测量工作按照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测量准备、测量操作、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工作。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测量目标、选择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并编制测量计划和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操作工作包括测量目标的定位、测量仪器的校准和测量数据的采集。

第十六条地质测量数据处理工作包括测量数据的整理、计算和分析,生成测量报告和数据图件。

第十七条地质测量报告编制工作包括测量结果的整理和编写,报告的审核和发布。

第十八条地质测量工作应坚持科学勘探、规范操作、可靠数据和及时报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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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 (4)第一节地测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 (4)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第三节打字、复印管理制度 (7)第四节驻矿地测站管理制度 (7)第五节档案管理制度 (11)第六节测绘成果资料管理制度 (20)第二章工作质量管理制度 (22)第一节质量管理组织制度 (22)第二节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2)第三节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0)第四节资料管理制度 (31)第五节工作联系制度 (32)第三章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3)第一节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度 (33)第二节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4)第三节事故追查制度 (35)第四节劳动保护制度 (35)第二篇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章规定 (36)第二章地表防治水 (37)第三章井下防治水 (38)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40)第五章地面塌陷坑管理 (41)第六章矿井充水性图 (43)第七章水情水害预报 (43)第三篇地测处岗位责任制第一章地测处概况 (44)第二章地测处职责 (44)第一节地质勘探 (44)第二节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 (45)第三节资源储量管理 (47)第四节测量 (48)第三章地测处机构设置 (52)第四章地测处岗位责任制 (53)第一节地测处主任岗位责任制 (53)第二节地测处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54)第三节地测处主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5)第四节地测处综合办公室岗位责任制 (56)第五节地测处水文地质(及防治水)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8)第六节地测处矿井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59)第七节地测处储量管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八节地测处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1)第九节地测处制图和绘图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3)第十节地测处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63)第十一节驻矿地测站站长岗位责任制 (64)第十二节驻矿地测站副站长岗位责任制 (65)第十三节地测站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6)第十四节地测站助理测量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7)第十五节地测站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67)第十六节地测站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8)第十七节地测站助理地质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69)第十八节地测站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70)第十九节地测站测量工岗位责任制 (71)第一篇地测处管理制度第一章行政管理制度第二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矿地测部管理制度1、矿地测部在公司地测处的直接领导下,部长作为矿地测部的第一责任人,首先要认真履行地测处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负责所在地测部的行政、业务、技术管理等具体日常工作,做好地测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完成地测处交付的各项任务。

2、各地测部部长要明确一切工作均以煤矿生产为中心,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交付的各项地质测量任务。

3、各矿地测部部长应按时参加地测处召开的工作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及组织的其它活动,并把会议的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

4、各矿地测部部长应及时参加矿召开的各种生产会议,包括生产调度(协调)会议、生产计划会议等,以准确掌握矿井的生产动态、计划、接续情况,便于地测站进行工作安排。

各矿地测部部长必须亲自参加各矿的生产调度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由站长指定专人参加会议。

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复制制度(1)、地测处形成的档案资料,各部门在利用过程中需要复制,必须填写查阅复制记录,并且要写清楚利用目的、复制的份数。

(2)、需要复制测量成果资料档案,必须由档案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复制。

(3)、科技图纸需要复印时,必须由主任或主任工程师批准,才能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4)、文书档案、地质报告、重要图件等资料需要复制利用,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到地测处档案室办理复制手续。

(5)、外单位所有需要复制利用的文件材料、图纸,档案室应收取相应费用,复印单位必须按实填写复印份数。

2、档案归档制度(1)、地测处及所属各部在年度测量、勘探、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包括文字、图件、照片、光盘、录相、特殊载体等,具有查考价值并处理完毕的档案材料,均属归档X围。

(2)、上级机关、同级机关、隶属机关与本公司相关的文件材料亦属归档X围。

(3)、对一般性的文书归档时间: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实行定期归档,即在档案材料形成的第二年元月份归档。

各种工程项目(科研、设计、审查、总体规划、工程项目竣工、技改)、科技项目验收完毕;特殊载体材料形成后,对其材料全部及时归档,防止散失。

(4)、各地测部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应与矿档案室及时联系交接归档材料。

(5)、归档材料必须编制移交目录,移交档案管理部门时要经交接双方清点,核实后履行签字手续。

3、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管理要设有满足档案保管要求的库房及其配套设施。

(2)、严格进行防火管理,档案库房必须备有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要时刻保持正常灭火功能,随时发挥其消防作用。

(3)、严禁将易燃、易爆品(煤油、汽油、雷管、火药、爆竹、强力胶水等)带入库房,一经发现,除写出书面检查外,酌情予以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4)、档案库房不准吸烟,不准搞电气焊,不准使用电炉、库房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及用电器具要经常保持完好,以防发生明火。

(5)、仪器室内要贴防火警示牌,库内不得存放其它杂物,以利于防火和紧急情况出入方便。

(6)、档案资料室要有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7)、所存档案资料要按照分类要求,分别整理编号、装盒(袋或册),按号上架保存。

对借阅后的档案资料,必须按时追回,放在原存放柜内,不得随意堆放在其它地点。

(8)、库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各项工作。

(9)、借阅人员不准在库房查阅档案,要在阅览室等候查阅。

(10)、库房门窗随时关闭,钥匙要保存在XX柜内,不得随意放置。

(11)、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保护、XX工作。

(12)、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在离职前将其所保管的档案数量及状况交代清楚,并与接任者办理交接手续。

4、档案工作XX制度(1)、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XX规则,不对外泄漏XX性文件和资料,不准将XX文件带出室外。

(2)、严格遵守借阅制度,凡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填写借阅审批单,写清利用目的、X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资料中圈划,不得将资料带出资料室。

(4)、档案资料使用后,应立即放回档案柜内,要杜绝以借阅利用为手段的窃密行为。

(5)、单位领导个人手中保存的XX性图纸,文字或数字材料以及摘录件,用完后除需归档的以外,要及时销毁。

(6)、档案员不得随意对任何人谈论档案文件、资料的内容。

要做到不知者不问、不该看者不看、不该说者不说、不该做者不做。

发现他人有泄密行为,要立即汇报反映。

(7)、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档案库房的门窗进行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库的安全。

5、档案借阅利用制度(1)、借阅档案履行审批手续,办理借阅登记,借阅完毕由借阅者写出档案利用效果登记。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找,借阅者一律不准进入档案库房,也不准代借代查。

在借阅登记审批单上要说明是在阅览室查阅,还是借出外用。

(2)、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借阅公司档案室的档案,凡XX 性材料,一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非XX性档案材料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和档案室管理员批准。

(3)、外单位借阅本公司档案材料,须持XX和单位介绍信,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4)、借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XX纪律,不得泄密。

对泄密者要酌情追究其刑事责任。

(5)、对借阅的档案,不准污损、折卷、涂改、更不准私自抽取卷内文件,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如发现档案丢失时,除说明原因,还应立即向保安部门报案,并汇报主管领导。

(7)、标明XX以上密级的档案不准拍照、复印;特殊情况下需复制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会同档案管理人员复印。

(8)、地质报告及矿区地形图由主任批准后,只提供在资料室查阅有关的内容,其它不得翻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借出外用,须经主任批准。

(9)、外单位借阅矿区规划、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有关文书、地测图纸档案等,需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6、档案统计工作制度(1)、为方便领导决策、规划、指导各部门工作提供依据,实现档案的标准化管理,档案室必须对档案现状及变化情况进行准确的统计。

(2)、档案统计工作的任务:①、经常提供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等方面的数据;②、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实际被利用的有关数据;③、全面地完整地提供档案人员、机构、经费、设备等方面的确切数据;④、对各种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为制定规划、计划,进行科学决策和检查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3)、档案统计的要求:①、真实: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②、准确:统计数字要具体、精确③、科学: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XX国统计法»,按照科学的原则和方法进行④、及时:档案统计工作必须与统计对象的变化同步进行(4)、做好档案登记工作,为完整、准确地档案统计奠定基础。

档案登记包括:卷内目录、案卷目录、总目录、档案利用、复制和安全状况登记。

(5)、档案统计要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报表填报,并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

(6)、档案室要定期进行档案统计上报工作。

每半年对所管档案的增减、利用、安全等情况统计一次。

(7)、档案统计资料作为正式文件归档保存7、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一切档案未经鉴定、批准不得销毁;(2)、档案的鉴定分以下两个方面:初步鉴定:与档案的立卷同步进行。

任务是确定文件、资料是否归档案的界限,制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期满鉴定:按照保管期限进行鉴定。

任务是审查案卷的保存价值,确定案卷是否销毁。

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保管期限准确、质量达标、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要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3)、档案鉴定工作要在主任工程师主持下,由档案室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鉴定小组,依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和有关法规,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采取直接鉴定法,即对保管到期的档案直接地、逐件、逐步地进行审查,按实际情况判定其价值,决定销毁或延长保存期限,并注明鉴定意见。

保管期限未满的档案资料不得销毁。

(4)、档案鉴定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地测处领导审阅。

(5)、批准销毁的档案,要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写出销毁内容分析报告,经复审后方可销毁。

(6)、销毁档案必须指定专人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要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销毁任务完成后将销毁清册存档。

8、档案资料室职责(1)、应由地测处集中统一管理各类地测档案及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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