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关于印发盐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田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深盐府办[2005]1号发布日期:2005-1-11执行日期:2005-1-11生效日期:1900-1-1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盐田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1月11日盐田区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根据卫生部、民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起的“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要求,为做好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把我区创建成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现依据《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评估参考标准》、《中共盐田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深盐发[2002]2号)以及《盐田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推进社区建设的若干措施》(深盐社组[2002]1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现状盐田区面积72.63平方公里,下辖四个街道办事处,17个社区居委会。
总人口15.33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90万人,暂住人口12.43万人。
2004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卫生机构24个。
其中区属综合性医院2家(包括所属门诊部4个),分别为盐田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盐港医院(一级甲等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一家;妇幼保健院1家;社会医疗机构10家(其中个体诊所8家,门诊部2家);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12个。
为落实初级卫生保健、卫生进社区工作,我区自1998年始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目前已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全区规划建设16家非营利性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截止2004年12月31日,已正式投入使用13家,另外3家预计在2005年第一季度前完成筹建任务,进入试运行。
届时,我区将成为全市第一个社区健康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的行政区。
区政府对举办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高度重视,将建设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并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贯彻《十项民心工程》实施方案中,成立了由副区长挂帅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和由计划、财政、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盐田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年度评估领导小组及专家小组”,每年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协调,组织年度评估,给予了配套的开办经费和维持经费。
盐田区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盐田区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送审稿)二○一二年二月七日目录前言 (1)一、现状与形势 (2)(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二)“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挑战 (6)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8)(一)指导思想 (8)(二)规划目标 (8)三、主要任务 (9)(一)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10)(二)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1)(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13)(四)加强职业危害防控治理 (15)(五)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16)(六)加强安全标准规范建设 (17)(七)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18)(八)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9)(九)推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 (20)四、重点工程 (21)(一)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21)(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程 (21)(三)职业危害防控工程 (23)(四)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工程 (23)(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24)(六)安全文化与教育培训建设工程 (25)五、保障措施 (25)(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5)(二)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26)(三)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26)(四)强化规划实施与评估考核 (27)前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盐田区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2006年以来,各街道、各部门围绕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和《盐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盐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盐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深圳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区情及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3•【字号】深法制〔2016〕248号•【施行日期】2016.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按照《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我办对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12月23日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盐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盐编委〔2011〕31号),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其职责权限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其执法人员持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
现将深圳市盐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等事项公告如下:一、执法职责和权限(一)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二)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查处;(三)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单采血浆站及临床用血工作;(四)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卫生及控烟工作;(五)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六)依法监督检查学校卫生工作;(七)依法监督检查母婴保健工作;(八)依法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九)依法检查计划生育工作;(十)依法对违反卫生与计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进行查处。
深圳盐田区规划发展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盐田片区
A区 B区
区港联动与旧村改造规划不谋而合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2 墟镇改造规划
盐田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盐田片区
盐田旧墟镇位于盐田港中港区的北侧,盐梅路南侧。 规划总用地54.5公顷。由上、下渔村和海鲜街组成。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二部分 全区总体发展情况和城市结构
全区分区规划分为三个功能组团和两个片区:
•梧桐山风景区
•三洲田风景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一 “穿衣戴帽”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改造
1.深盐、沙盐、深沙三条路的改造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改造前 改造后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深盐路建筑立面改造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深盐路建筑立面改造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沙头角片区
第三部分 城市规划建设内容展示
【教育学习文章】人口调整工作计划

人口调整工作计划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精神,以及区委一届三次全会和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我区“十五”计划的总体目标,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加强人口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和综合管理,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新一轮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1.5万左右,人口出生61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9‰左右,自然增长率1.4‰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0.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6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55‰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
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幅20%以上。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树立大人口观念,推进人口综合调控努力适应更名后的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树立大人口观念,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推进人口综合调控。
继续开展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制定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把人口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
研究成果将应用于发展的决策咨询,更好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人口综合信息预报,探索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适时生育,共同参与人口调控。
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实行综合治理,推进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常住人口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随着“两港一区”和“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将大量导入。
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人口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
继续贯彻落实南府办[]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形成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探索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机制。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盐田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富民强区、和谐共享的攻坚时期。
为保障盐田区人力资源事业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更好地服务民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基本环境(一)发展基础。
“十一五”规划期间,盐田区以实现居民充分就业、开发紧缺急需人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各项工作,如期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各项发展目标:——安置居民就业3836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安置81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保持辖区“零就业家庭”零记录,实现有就业愿望、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100%就业。
——人才引进总量达3398人;职业技能培训总人数年递增10%,总量达53544人。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以上。
——劳动监察举报案件查处率达100%,立案结案率达100%。
——劳动信访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劳动仲裁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
1、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并不断完善,全方位促进就业的格局基本形成。
健全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和检查评估制度,形成了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有机联动的促进就业工作机制。
构建并完善了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就业服务工作重心的下移。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成效显著,2009、2010连续两年全区100%的社区建成充分就业社区,2010年基本建成充分就业城区。
就业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逐步探索出了提升失业人员劳动技能并进行劳动力输出的有效运作方式。
成立了盐田区自主创业基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等全方位创业服务。
深圳市盐田区供水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

深圳市盐田区供水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前言“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加快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
在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下,中央、省相关政策赋予水务改革发展更多更新的内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84 号)的要求,盐田区适时启动了各个行业的“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其中即包括《盐田区供水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依据盐田区部署和要求,盐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于2015年6月启动《盐田区供水和水资源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重点结合目前盐田区的城市供水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以全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为指导,围绕盐田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优质饮用水示范区”等目标,从原水保障、水厂布局、管网优化、分区联通、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水质提升以及节水等各方面进行规划研究,并重点提出“十三五”项目库。
《规划》编制完成后将作为“十三五”期间盐田区供水和水资源建设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十二五”期间,盐田区大力推进供水和水资源系统建设,在原水保障、水厂布局、节水、非常规水资源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构筑“灵活调配、安全优质”的城市供水安全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原水安全保障逐步提升“十二五”期间,盐田区基本实现主力水厂的双路原水供水体系。
2011年,完成了沙头角水厂至盐田港水厂DN1200原水管的维修改造,保障盐田港水厂原水供应;目前东部供水盐田支线工程正在建设,建成后将实现盐田港水厂实现东部水和东深水双路原水供应。
为配合东部供水盐田支线工程建设和小型水库联网工程,规划骆马岭水库、三洲塘水库、红花坜水库原水引至盐田港水厂工程,提高本地水库水源利用率,同时作为应急备用水源,提高辖区供水安全保障。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文件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卫人发〔2011〕436号关于印发深圳市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光明和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广东省卫生厅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㊁省教育厅㊁省科学技术厅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㊁省公安厅㊁省财政厅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㊁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㊁省广播电影电视1局㊁省旅游局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0〕182号)和‘关于成立广东省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的通知“(粤卫〔2010〕1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㊂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2深圳市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疟疾是我市主要寄生虫病之一,在八㊁九十年代建市初期,深圳曾发生较大规模的间日疟暴发流行,1984疟疾年发病率高达为1097.89/10万,经过多年的科学防治,疟疾的发病率下降到目前的1/10万以下,达到控制和基本消除疟疾的水平㊂由于引起疟疾流行的自然和社会因素仍未消除,疟原虫和传播蚊媒耐药性的发生,国际贸易和人口流动导致了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增多,疟疾疫情仍然存在反复或上升的可能㊂根据近几年的疟疾报告病例统计,我市的疟疾发病人数约占全省报告病例的30~50%㊂为了巩固和加强疟疾防治工作成果,根据卫生部等十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卫疾控发〔2010〕47号)和广东省十一厅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㊂一㊁疟疾流行区分类我市属于疟疾流行区,福田㊁罗湖㊁南山㊁盐田㊁宝安(含光明新区)㊁龙岗(含坪山新区)等区均被国家划为二类地区㊂二㊁目标(一)总目标到2015年,全市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到2017年,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㊂3(二)阶段目标2011~2014年各区年发病率控制在1/万以下,2015年无本地感染病例,2017年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㊂(三)阶段工作指标2011~2014年实现以下指标:1.技能培训(1)市㊁区疾控机构和街道综合性医院疟防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2011年达到85%,2011~2014年按年提高5%㊂(2)市㊁区和街道综合性医疗机构门诊相关科室临床医生㊁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过疟疾诊断㊁治疗㊁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2011年达到85%,2011~2014年按年提高5%㊂(3)各区社康中心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2011年达到85%,2011~2014按年提高5%㊂(4)口岸卫生检疫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2011年达到90%,2011~2013年按年提高5%㊂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㊂(1)市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综合医院能够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2011年达到95%,2012年达100%;街道综合性医疗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达到90%,2011~ 2014年按年提高5%,至达到100%㊂(2) 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㊁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4的发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㊂(3)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2011年达95%,2012达100%;实验室确诊比例,2011年~2012年达75%,2013年达100%㊂3.病例报告㊁治疗和个案调查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㊂4.疫点处置疫点处置率:2011~2012年达到70%,2013年达到100%㊂5.媒介防制疟疾传播季节,有本地发生疟疾病例的区,疫点区域居民的长效蚊帐㊁浸泡蚊帐㊁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覆盖率2011年达到70%,2011~2014年按年提高5%㊂6.健康教育㊂(1)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2011年达到60%,2011~ 2014年按年提高5%;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2011-2012达到80%以上;2013~2014年达到90%;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2011年达到85%, 2011~2014年按年提高5%㊂(2)在出入境口岸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2011年达到90%,2011~2014按年提高5%至100%㊂到2015年实现以下指标:51.技能培训(1)市㊁区疾控机构和街道综合性医院疟防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达到100%㊂(2)市㊁区和街道综合性医疗机构门诊相关科室临床医生㊁实验室检验人员接受过疟疾诊断㊁治疗㊁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100%㊂(3)各区社康中心医疗机构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100%㊂(4)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100%㊂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㊂(1)市㊁区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保持100%;街道综合性医疗机构能够开展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比例达到100%㊂(2) 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片镜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㊂(3)疟疾病例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100%㊂(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疟疾疫区公告为判定标准)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保持100%㊂3.病例报告㊁治疗和个案调查㊂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率保持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保6持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保持100%㊂4.疫点处置㊂疫点处置率达到100%㊂5.媒介防制㊂疟疾传播季节,疟疾疫点区域居民的长效蚊帐㊁浸泡蚊帐㊁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㊂6.健康教育㊂(1)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边境口岸和卫生检疫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100%㊂(2)在出入境口岸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等场所放置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材料的比例达到100%㊂到2017年实现以下指标:1.全市各区完成疟疾消除考核认证2.疑似疟疾病人实验室诊断(1)街道综合性医院以上医疗和疾控机构均具备疟原虫血片镜检设施和能力㊂(2)所有疑似疟疾病人均得到实验室疟原虫血片镜检㊂(3)流行病学不能确定感染来源的实验室确诊疟疾病例均得到基因分子分型溯源检测㊂三、防治策略和措施目前主要采取以清除疟疾传染源,阻断疟疾在当地传播的综7合性防治措施,加强 三热”病人的血检监测和输入性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对于本地发生病例要及时做好疫点的调查和处理工作㊂输入性疟疾重点防范来自非洲㊁东南亚等地区和国家的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的潜在威胁㊂防治策略可根据防治进程和流行的情况作改变适时调整㊂(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1.以血检监测为工作重点,及时发现疟疾病人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 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血检监测,年血检率不低于辖区人口的1%㊂各区根据血检任务再进行分配,各区根据任务数,采用疟疾快速诊断试纸条(RDT)进行初筛,可疑阳性者必须制作血片进行确认㊂全市各区血检任务指标见表1㊂为控制本地病灶点扩散和传播,各区对近3年有本地感染病例的社康中心实施快速诊断试纸条(RDT)筛查,RDT检测阳性者,须制作血片并采集肝素抗凝血1ml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备查核实㊂对于各区承担的 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中的疟疾血片镜检任务,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合理分配血检任务数㊂8表1 全市各区 三热”病人计划血检任务指标辖区常住人口数(万)血检总数全球基金镜检数*镜检或RDT检测数福田区120.611206159006161罗湖区88.50885045004350南山区98.89988946005289盐田区22.77227711001177宝安区317.7431774800023774龙岗区180.0218002600012002光明新区41.59415920002159坪山新区21.10211010001110合计891.22891223310056022 *镜检数为2010年全球基金任务数,将随每年全球基金任务数实时调整,镜检数或RDT检测数亦随之调整㊂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当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㊂对所有疟疾病人应进行全程督导服药㊂所有病例的治疗由各级医疗单位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㊂3.疟疾疫情报告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应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㊂4.病例核实㊂各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㊂必要时由市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实验室病原学确认和基因分型分析㊂对于确认的输入性病例,若为国内输入者,及时通知输入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若输入地为境9外,通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调查,并实行双向备份,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的疟疾病例样品备份给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发现的疟疾病例样品备份给深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㊂5.疫点处置在出现疟疾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居民点(疫点),由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开展病例搜索,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RDT检测,同时对疫点所有住家采取相应的媒介防制措施,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提供疟疾咨询服务信息㊂6.休止期根治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具有详细追踪治疗的记录㊂(二)加强媒介防制1.防蚊灭蚊㊂疟疾传播季节,各区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㊂在疫点采取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杀虫剂处理蚊帐等措施㊂2.加强个人防护㊂疟疾传播季节,提倡居民使用驱避剂㊁蚊香㊁蚊帐㊁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减少人蚊接触㊂(三)加强健康教育1.开展大众健康教育㊂广电㊁新闻等宣传部门要结合 全国疟疾日”活动,通过广播㊁电视㊁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01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工作的积极性㊂2.加强对辖区涉外企业员工的健康教育㊂员工外派到疟疾疫区工作前进行疟疾防治知识的培训,归国后鼓励到疾控和医疗机构进行疟疾排查㊂3.开展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入境口岸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电子大屏幕等设施,在出入境旅客通道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㊂商务㊁旅游等部门应当组织对集中出境务工㊁旅游人员的疟疾防治知识培训㊂4.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教育㊂在中㊁小学校,教育部门应当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通过 小手牵大手”的方式,让学生向家长和周围人群开展宣传,不断扩大疟疾防治知识的传播范围㊂5.加强社区宣传教育㊂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导医院㊁社区健康服务中心㊁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㊂(四)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㊂卫生㊁商务㊁质检㊁旅游等部门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㊁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㊂部门之间定期交流工作信息㊂2.加强出境人员疟疾保护㊂出入境检验检疫㊁商务㊁旅游11部门应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提供咨询服务;商务部门应督促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出境人员安排随队医生㊁抗疟药品㊁防蚊设施等㊂3.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㊂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进行疟疾筛查,报告疟疾疫情㊂商务㊁旅游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报告的疟疾病例的同行返回人员进行追踪随访㊂4.做好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㊂在疟疾流行区实施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㊂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输入㊁输出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相互间应当及时沟通相关信息㊂公安㊁卫生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的沟通㊂(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建立和完善疟疾参比实验室网络㊂市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疟疾确认实验室,协同国家㊁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疟疾实验室网络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疟疾病例虫种鉴定及基因分型工作㊂市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实验室复核,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㊂街道综合性医院以上各级医疗机构须配备疟疾血检所需器材,并至少有2人熟悉疟原虫血检技术㊂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和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㊂21四、政策和保障(一)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各区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㊂(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㊂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卫人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㊁政策㊁规划和措施,负责综合协调工作㊂发展改革㊁财政部门负责将疟疾消除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与消除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㊂商务㊁出入境检验检疫㊁公安㊁旅游等部门负责出入境人员疟疾健康教育㊁病例检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并及时与卫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㊂广电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㊂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㊂科技部门把疟疾防治与消除相关科学研究项目列入市科研支撑计划㊂(三)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除疟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㊁‘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㊁‘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㊁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㊁科学开展31消除疟疾工作㊂(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市及各区要建立㊁健全疟疾防治专业队伍㊂市㊁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至少配备2名疟疾防治技术人员,街道综合性医院以上医疗机构至少有1人负责疟疾防治工作㊂要逐级分期㊁分批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保证培训效果,提高人员业务水平㊂(五)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工作开展㊂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㊁区政府要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市级财政承担市级卫生部门组织的宣传培训㊁督导评估及全市检测耗材的经费;区级财政承担区级卫生部门组织的宣传培训㊁督导评估及日常工作经费㊂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消除疟疾工作的开展㊂(六)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加强交流合作将有关消除疟疾计划的研究项目工作列入市科研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关键问题,组织研究人员跨学科的联合攻关㊂积极开展国内外各层次交流与合作,引进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并充分利用全球基金等国际资助项目支持疟疾消除行动㊂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一)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各区㊁各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辖区㊁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书㊂对没有实现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41人的行政责任㊂(二)防治工作监督与检查根据 科学㊁定量㊁随机”的原则,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㊁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㊂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各区下级机构每年开展2次督导,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的规范治疗㊁休止期根治㊁人群预防服药㊁疫点处理㊁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㊂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反馈给被检查单位㊂为保证血检质量,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对辖区各医院开展1次血检质量的督导和检查,对期间的阳性血片全部复核,阴性片复核5%㊂要求各级医院对阴性片保留3个月,阳性片保留1年以上,并由市疾控中心核实留存㊂(三)考核评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疟疾消除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㊂2017年全市完成疟疾消除认证资料的准备,各区做好迎接省里对达到阶段性目标开展的考核评估工作㊂附件:深圳市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51附件深圳市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张 丹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副组长:王庭珠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陆 健 市科工贸信委副主任王虎善 市财政委副主任唐海海 市教育局副局长罗 威 市公安局副局长吕志平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易能全 市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林汉城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疾控处处长叶 秦 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处长张月光 市科工贸信委计财处调研员罗东辉 市财政委社保处调研员张 玲 市教育局思政与体卫艺处副调研员李龙文 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政良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检处处长丘 干 市文体旅游局旅游协管处调研员 办公室主任:林汉城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疾控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马汉武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杨 浩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疾控处主任科员谢 旭 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制科科长61主题词:卫生 疾控 疟疾 方案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㊂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秘书处2011年6月16日印发校对人:杨浩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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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文件深盐府〔2007〕35号关于印发盐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驻盐有关单位:《盐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经区政府三届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二○○七年六月四日-1-盐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和《深圳市盐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回顾“十五”期间,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直接领导下,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全区计生系统的努力下,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十五”期间,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每年均达98%以上[注1],户籍人口出生率、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均低于市下达指标,在省、市的历年考核中顺利达标。
2002年至2005年,连续四年获得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4年被评为“广东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区”,2005年被评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
(一)领导高度重视,实行齐抓共管。
一是区五套班子领导带头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全区计生工作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
二是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落实,人均计生经费投入连年位居省市前列。
三是单位管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措施得力。
全区计生工作初步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2-(二)计生队伍逐步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一是率先在全市为基层配备了计生指导员队伍,目前平均每个社区有7-8名计生专职人员,计生工作人员与人口配备比例较为合理。
二是引进人口学、法律、计算机等本科以上专业人才1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人,计生行政管理队伍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三是引进主治医师职称以上6人,目前全区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共67人,其中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9人。
(三)依法行政成绩显著,群众满意率逐年上升。
一是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统一规范了各类执法文书和执法程序。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站等渠道公开办事程序和各种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信访工作渠道畅通,“十五”期间,计划生育信访结案率每年均为100%,无越级上访、无大案要案发生。
四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全部完成。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深圳商报》、《深圳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均详细报道了我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典型案例。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在全市推广了我区的做法。
(四)利益导向机制健全,优质服务深入人心。
一是实现了辖区户籍、流动已婚育龄群众领取避孕药具、查环查孕、计划生育手术、生殖健康普查等生殖健康服务全部免费,不用群众自己掏一分钱。
二是每年对独生子女困难家庭进行慰问和帮扶,“十五”期间全区计生系统共帮扶计划生育困难家庭216户。
三是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每年将计划生育-3-各项奖励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率先在全市兑现了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上级的肯定。
(五)宣传教育形式活泼,婚育观念明显转变。
一是宣传阵地作用突出。
计生大型户外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随处可见,形成“处处有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是抓好“五期”教育,让“婚育新风”从婚育学校走进千家万户。
各级婚育学校参学率均达98%以上。
三是宣教活动活泼经常。
“十五”期间全区计生宣传经费累计300多万元,共举办计生宣传晚会12台,集中宣传服务活动80余次,印制宣传品100多万份,宣传品进社区率达100%,入户率达98%以上。
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和计生科普知识的知晓率连年上升,婚育观念发生较明显的转变。
(六)技术服务机构逐步完善,技术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2004年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区妇幼保健院合并运行,我区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区计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广东省“县级甲等计生服务中心”和深圳市“三星级技术服务机构”,并顺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认证,实现了管理方式与国际接轨。
各技术服务单位全面开展了QC质量监测小组活动,区计生服务中心获得了“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
目前,全区共有计生技术服务机构4个、开展计生优质服务的医疗机构、社康中心18个,95%的辖区群众步行5-10分钟就能享受到计生优质服务。
(七)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流动人口管理成效明显。
-4-建立了“季度流动人口集中服务月”制度,每个季度全区统一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中清理清查活动。
建立了“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奖”制度,对落实结扎、上环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给予适当奖励,促进了流动人口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为计生工作创造了一大批“放心户”。
促进了“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紧密配合”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八)基本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日常管理全部实现信息化。
区、街道两级共同承担建设经费,改善了基层计生基础设施,为社区建立了“五室”(办公室、宣传室、悄悄话室、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活动室)。
2004年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联网的计生信息网络,全区计生日常工作已全部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005年10月,深圳市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
(九)发挥群众作用,计生协会成绩突出。
区计生协会在加强队伍建设、参与计生管理、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等方面不断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
2002年,全国企业计生协会(南方片)研讨会在我区召开,区政府及区内两家企业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在市第一、二届计生协会先进街道、“十佳”企业协会评选中,我区3个街道、3家企业协会分别获此殊荣。
累计开展青春健康培训500多期/次,培训目标人群20000多人次。
2004年我区作为全市唯一推荐单位,获得了“全国计生协会县级先进单位”称号。
-5-二、“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一)人口素质及结构问题将依然存在。
全区虽已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但仍存在人口素质、人口结构等问题。
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人口素质偏低之间的差距,已成为影响和谐社会构建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
“十一五”期间全区65岁及以上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将逐步增大,人口老龄化压力开始显现。
人口结构、素质问题和老龄化的多重压力将始终交织在一起,给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带来严峻挑战。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更加艰巨。
全区处于生育旺盛期妇女(20-29岁)总量约1.93万,生育的潜在能力很强。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出生的一代已经进入婚育期,按政策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以生育2个子女,受此影响,生育水平将有所提高。
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与社会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都造成低生育水平的基础还不十分牢固,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
(三)工作机制和综合服务能力还不能较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人口和计划生育原有的工作机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单位负责、社区自治、以块为主、综合治理”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还不健全,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设备仍需加强,技术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6-殖健康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增加了管理服务难度。
2005年在我区居住的流动人口为18.39万人[注2],比2000年同期增加了5.79万人。
流动人口的生育、就业、子女受教育、社会保障以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一系列问题,都将对今后的城市管理和发展带来新问题、新要求和新挑战。
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双向考核与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已成为制约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瓶颈”。
虽然我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但也有十分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基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实现“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是完全有把握的。
三、“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实现有序管理,维护人口安全。
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7-进步的婚育观念,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建设“依法计生”、“人文计生”、“和谐计生”,推进人口计生事业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依法计生。
强化群众依法生育意识,规范群众的生育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育龄群众履行计生义务和享受计生权利的进一步落实,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人文计生。
坚持以人为本,深化优质服务,体现计生人性化、个性化;大力倡导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强化广大群众的计生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参与能力,进一步提升计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和谐计生。
关心计生弱势群体,健全计生社保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坚持求真务实,摸实情、讲实话、报实数、办实事,杜绝“水分计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为经济社会发展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要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这一主线,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发展的目标是:——人口增长速度得到控制。
到2010年,户籍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3‰以内,户籍-8-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
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达90%以上。
——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口结构得到改善。
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7‰以下;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老龄化问题得到重视;人口分布更加合理,人力资源得到较好开发。
——婚育观念进一步转变。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国情意识、人口意识、和谐发展意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基层基础进一步扎实。
大力推行民主管理计划生育,引导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监督、宣传、服务活动,到2010年,100%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家庭和育龄人群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