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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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一、目的在我区范围内发生化学中毒后,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对化学中毒事故救援的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区内发生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时的医疗救援工作。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医院成立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组长:副组长:成员:xx、xx、xx、xx、xx、xx。

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病人救治工作宏观调控、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明确各级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及救治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救治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医教部xx: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医疗卫生救援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护理部xx: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感染管理科xx: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院感染的防控管理。

药剂科xx:负责协调突发化学中毒事故药品保障;医学装备科xx:负责协调群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学装备的保障;后勤保障科xx:负责对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治的物资保障。

五、信息监测和报告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一)启动应急处理1.做好现场抢救,落实现场抢救人员,减轻中毒程序,防止并发症,争取时间,为进一步治疗创造条件。

2.做好现场疏散工作,控制事故势态的扩大。

(二)现场抢救1.气体或蒸汽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移到新鲜空气处,松解中毒者衣领和裤带,以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并要注意保暖,毒物污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物,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15-30分钟。

广州市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广州市化学中

广州市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广州市化学中
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包括:市和区(县级市)卫生局成立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专家组,以及医疗卫生救援应急业务机构及其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院前急救、采供血、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健康教育、精神卫生救援机构等)。
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6)化学中毒事件现场卫生救援队: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和各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别建立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做好事件现场卫生学评估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化学品监测,提出划分监测区、控制区、安全区域边界以及中毒防护的建议。广州市疾控中心和各区(县级市)疾控中心负责公共场所和家庭等室内环境现场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
市卫生局成立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医政、应急、疾控、卫监等工作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医政处、疾控处、卫监处、办公室、应急办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全市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并指定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指挥本区域内突发化学中毒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业务机构
(1)急救医疗指挥机构:负责接警,及时掌握事件现场的伤亡及救援情况,组织、调度网络医院院前急救队伍参加现场医疗救护,落实伤员后送等工作。
(2)120急救网络医院院前急救队伍:接到120急救医疗指挥中心调度后,迅速出动,负责现场医疗急救及伤员后送。
(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为广州市化学中毒医疗救援中心,主要担负广州市突发化学中毒事件重症伤病人员的集中救治工作,根据平战结合原则,在医院内建立化学中毒医疗救治病区,加强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医疗救治和检测设施、设备的建设,做好药品、物资储备工作;制定常见的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确保化学中毒事故重症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同时,建立一支突发化学中毒事件现场医疗救援队伍,负责加强突发化学中毒事件现场的医疗救援工作。

广东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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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广东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在我省范围内发生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后, 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我省医疗卫生部门应对化学中毒事故救援的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省社会稳定。

1.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含化学恐怖袭击)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 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依规;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2 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及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程度,由重到轻分为突发特别重大(Ⅰ 级)、重大(Ⅱ 级)、较大(Ⅲ级)和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1/ 32. 1 突发特别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Ⅰ 级)是指突发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 100 人以上中毒,或者 10 人以上死亡,省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

2. 2 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Ⅱ 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 50 人以上 99 人以下,或者死亡 5 人以上 9 人以下。

2. 3 突发较大化学中毒事故(Ⅲ)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 10 人以上 49 人以下,或者死亡 1 人以上 4 人以下的。

2. 4 突发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 9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3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我省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发生。

化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化学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涉及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以及可能发生化学突发事故的场所。

三、组织机构1.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指挥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 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 成员: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事故的初步处理和救援。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

- 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

- 交通管制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的交通管制。

- 信息报道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 发生化学突发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 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2. 应急响应- 现场处置组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确保人员安全。

- 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做好转运准备。

- 环境监测组应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

- 交通管制组应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 信息报道组应密切关注事故进展,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3. 应急处置- 根据事故情况,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可采取以下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响应范围。

- 调集救援力量,加强现场处置。

- 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降低事故危害。

- 加强与周边单位的协调,共同应对事故。

4. 应急结束-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得到消除后,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 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2. 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

化学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化学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中毒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各类化学中毒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引起的化学中毒;2. 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化学中毒;3. 化学品污染环境导致的化学中毒。

三、应急组织体系1. 成立化学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化学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2. 设立化学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

3. 成立化学中毒事件卫生应急专家组,为应急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四、应急响应程序1. 报告与信息发布(1)发现化学中毒事件后,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

(3)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发布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发生地点、时间、原因、影响范围等。

2.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现场消毒等。

(2)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包括院内救治、转诊等。

(3)环境监测:对中毒事件发生区域进行环境监测,评估污染程度,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4)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事件相关信息,提高公众防护意识。

3. 应急恢复(1)对中毒事件发生区域进行环境治理,消除污染源。

(2)对受影响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确保其身体健康。

(3)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包括医护人员、消防员、环境监测人员等。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如医疗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剂等。

3.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应急物资采购、人员培训等。

4. 技术保障:建立化学中毒事件应急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共享和应急指挥效率。

化学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化学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确保在化学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和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和医疗保障。

(3)消防灭火组: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灭火工作。

(4)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和污染控制。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人员等后勤保障工作。

(6)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

四、应急救援程序1. 事故报告(1)事故单位发现化学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2. 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组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消防灭火组对火灾、爆炸事故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4)环境监测组对事故现场环境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采取相应的污染控制措施。

3. 后续处置(1)事故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2)对受影响的区域进行环境治理和修复。

(3)对伤员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

(4)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 装备保障:配备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提高救援效率。

4. 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信网络,确保应急救援信息畅通。

六、预案实施与更新1.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 1 编制目的提高全省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幸福广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 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行政区划,或超出事发地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或需要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 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医疗化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化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目的和依据1. 目的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化学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化学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试剂、消毒剂、化学试剂等化学品的泄漏、误用、误食、中毒、火灾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化学事故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担任。

(3)成员:由医疗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医疗化学事故应急处理小组(1)组长:由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担任。

(2)副组长:由医疗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3. 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医疗化学事故应急工作。

(2)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事故的具体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治、信息报告等。

(3)医疗机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应急处理小组开展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现医疗化学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应急处理小组。

(2)应急处理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现场处置(1)应急处理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勘查,评估事故危害程度。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医疗救治等。

3. 人员疏散(1)应急处理小组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疏散过程中,注意引导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防止事故扩大。

4. 医疗救治(1)医疗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力量。

(2)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5. 信息报告(1)应急处理小组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置措施1. 现场救援(1)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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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事件分级2.1突发特别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Ⅰ级)2.2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Ⅱ级)2.3突发较大化学中毒事故(Ⅲ)级2.4突发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3.1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3.2应急专业技术机构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机制4.2应急响应措施5信息的接警和报告6应急响应的终止7应急保障7.1技术保障7.2后勤保障7.3药品保障7.4经费保障8.1预案管理8.2预案生效时间9附录9.1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现场紧急处置方案9.2突发化学中毒伤员救护方案9.3亚硝酸盐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4急性硫化氢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5急性甲醇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6刺激性气体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9.7氰及腈类化和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8致痉挛性杀鼠剂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9单纯性窒息性气体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0砷化氢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1芥子气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2急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3路易氏气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方案9.14有机磷杀虫剂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技术方案9.15附表1.1编制目的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后,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高我市医疗卫生部门应对化学中毒事故救援的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含化学恐怖袭击)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依规;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整合信息、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2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及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程度,由重到轻分为突发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2.1突发特别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Ⅰ级)是指突发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100人以上中毒,或者10人以上死亡,市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省级和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

2.2突发重大化学中毒事故(Ⅱ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50人以上99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上9人以下,市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请求省级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

2.3突发较大化学中毒事故(Ⅲ)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10人以上49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以上4人以下的。

2.4突发一般化学中毒事故(Ⅳ级)发生急性化学中毒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3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我市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发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各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基地建设的同时,必须把各级医院、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采供血机构、健康教育机构以及精神卫生救援机构等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职责,提高救治能力和工作效率。

3.1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市级化学中毒应急指挥部: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全市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由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3.2应急专业技术机构市级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我市指定阳江市人民医院作为市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负责全市化学中毒事故伤病人员的集中救治工作,制定常见的化学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积极配合省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的工作,确保化学中毒事故危重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县(市、区)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站:各县(市、区)至少指定一间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县(市、区)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站,负责全县(市、区)化学中毒事故伤病人员的初步救治工作,分类救治,及时转运危重伤员,积极配合市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的工作。

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医疗救援队:我市必须建立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医疗救援专业队伍,原则上由市级化学中毒医疗救援基地负责组建,并负责化学中毒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各级医院:制定并落实化学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能力。

当化学中毒事故造成的伤病人员较多时,各医院应按照有关指令,负责派出紧急医疗救援队伍赴现场参加医疗救护工作,及时调配医疗力量,收治现场分流的伤员。

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卫生学评估,进行化学品监测,提出划分监测区、控制区、安全区域边界以及中毒防护的建议。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加强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采供血机构:负责储备和提供化学中毒事故中伤员救治所需临床急救用血。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负责做好群众应对化学中毒事故自我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精神卫生救援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紧急救援,加强对高危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

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机制按化学中毒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响应。

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根据有关的规定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首先负责先期响应并组织实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较大(Ⅲ级)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一般(Ⅳ级)化学中毒事故的医疗救援应急响应。

4.2应急响应措施4.2.1当Ⅰ、Ⅱ、Ⅲ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时,市级卫生部门作出以下响应:(1)立即启动市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医疗卫生救援情况。

(2)立即启动市级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基地,派出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抢救伤病人员。

(3)尽快会同有关部门检测、评估,以确定中毒化学品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采取措施,防止化学品继续对人员造成健康危害。

(4)召开专家组会议,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并向市级指挥部提出进一步的处置建议。

(5)在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省级卫生部门支援。

4.2.2当Ⅳ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发生时,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参照Ⅲ级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并按要求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救援情况。

在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市级卫生部门支援。

5信息的接警和报告5.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中毒医疗救援基地,以便先期处置。

5.2各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报告或通报后,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5.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突发化学中毒事故报告或通报后,应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6应急响应的终止化学中毒源头得到有效控制,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中毒事故发生48小时后未再出现新发中毒病人;并且,Ⅰ、Ⅱ级突发事故经省级应急指挥部批准,Ⅲ级经市级应急指挥部批准,Ⅳ级经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批准,方可中止应急响应。

7应急保障7.1技术保障各地要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利用现有资源,指定建设市、县(市、区)二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

组建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市级总人数不少于60人,县(市、区)级总人数不少于30人(以上人数为参考人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7.2后勤保障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进行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的配备,并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7.3药品储备根据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的实际工作需要,被指定的各级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救援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筹下,进行化学中毒急救药品的常量储备。

急救车中要常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急救药品,各医院药房要有一定库存量,并掌握急需时的供药渠道。

7.4经费保障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和补偿。

8附则8.1预案管理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化学中毒事故医疗卫生救援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和更新。

8.2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附录(详见省卫生厅公众网:或阳江市卫生局网:/)9.1突发化学中毒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一、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救援、调查和采样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首先要确保个人安全,切忌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现场,以免发生中毒。

进入现场前应该先进行有效的通风换气。

医疗救护人员在现场救护和转运急性化学中毒患者时,可穿C级或D级防护服、配戴正压式或携氧式呼吸器、防护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

医疗救护人员数宜二人以上。

调查和采样人员进入有毒化学品生产、储存泄漏现场调查或采样时,必须穿戴A级防护服,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一次性橡胶手套)、眼罩、鞋靴。

调查和采样人员数宜二人以上。

二、现场调查内容(一)对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泄漏事故的调查。

调查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前应首先找到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卫生部门负责人,说明来意,以获得支持和配合。

1.中毒概况调查:调查人员到达中毒现场后,应先了解中毒事件的概况,就事件现场控制措施、中毒患者人数统计、检伤及急救处理、救援人员的个体防护、现场隔离带设置、人员疏散等向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建议。

2.现场勘察:勘察内容包括现场环境状况,自然通风排毒措施的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及相关资料等。

尽早对现场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检测,并采集样品送实验室分析。

如现场浓度已被稀释,仍可测定用于评估,也可在事后利用模拟现场进行检测。

3.中毒事件相关人员的调查:调查现场中毒者及相关人员,了解中毒事件发生的经过,是否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有否设备故障、有否违章操作,中毒人员接触毒物的时间、地点、方式,中毒人员姓名、性别、工种、主要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及抢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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