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管理规定(定稿)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选择、设置、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性原则:运行管理应基于科学的原理和合理的要求。
2、安全优先原则:保护和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3、全面性原则:从综合运行管理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4、公平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不得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规划管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划进行统一管理。
2、规范运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运行和维护。
3、责任到人:明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责任人员,并建立相关的责任制度。
第六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个层级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第七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保护可靠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及时准确地对故障和异常情况进行识别。
2、适应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适应电力系统运行的变化。
3、安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能够对电力系统进行安全稳定的控制。
4、可用性: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具备高可用性,能够保持持续运行。
第八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明确设备的类型和参数。
2、确定设备的数量和布置位置。
3、制定设备的选择标准和验收标准。
4、编制设备设置方案和相关的施工图纸。
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布置:保证各个设备之间的相互协调和互补。
2、经济适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
3、可靠性: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置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和评估。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1总则1.1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因此,继电保护人员与电网调度及基层单位运行人员一样,是电网生产第一线人员。
1.2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工作的领导。
各网局、省局及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以下简称基层局、厂)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要经常检查与了解继电保护工作情况,对其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予组织督促解决,对由继电保护引起的重大系统瓦解事故和全厂停电事故负应有的责任。
1.3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及故障录波完好率,应为主管部门考核各基层局、厂的指标之一。
对网局及省局应分别以主系统与220kV及以上装置为考核重点。
2继电保护专业机构2.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是一个有机整体,在继电保护专业上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____电力公司及发电厂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机构。
2.2____电力公司调通中心内设置继电保护组,作为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职能机构,实现对全网、继电保护专业的领导。
同时,继电保护组也是生产第一线的业务部门,负责所管辖系统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及运行等工作。
需要时,继电保护组内可设试验室。
____电力公司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技术管理及维护试验工作不宜分散,宜集中于继电保护机构统一管理,此机构可设在调通中心内。
发电厂一般应在电气分场设继电保护班(组)。
2.3继电保护工作专业技术性强,一根线一个触点的问题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继电保护机构必须配备事业心强、工作认真细致、肯钻研技术、具有中专及以上水平的理论知识的技术人员,同时,应保持相对稳定。
骨干人员调离岗位时,应事先征求上级继电保护机构的意见。
3继电保护机构管辖设备范围及职责3.1继电保护机构负责维护、检验的设备及内容:3.1.1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调相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电力电容器、母线、线路的保护装置等。
山东电网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管理规定

山东电网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管理规定(试行)山东电网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1.1 为加强山东电网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统一全网同型号装置的软件版本,避免因软件版本管理不善而引起装置异常或造成装置不正确动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华北电网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软件版本管理规定》,并结合山东电网实际编制。
1.3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网范围内的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微机保护装置)。
山东电网有关单位的调度、运行、检修、基建、设计、物资等部门和制造厂家均应执行本规定。
1.4 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以下简称微机保护软件版本)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各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软件版本管理规定。
1.5 本规定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软件版本的入网检测2.1 新型微机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入网检测,通过检测试验的软件版本方能投入使用。
根据检测报告对有关程序进行修改后形成的新版本,应重新检测,确保不存在衍生问题。
2.2 通过入网检测的微机保护软件版本必须有相应的标识,包括版本号、校验码及生成时间、简要清晰的功能说明及使用说明等。
2.3 入网检测工作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山东电力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统一组织实施。
3. 软件版本运行管理3.1 电网内同一型号的微机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软件版本,同一线路两侧高频保护软件必须完全相同。
3.2 各单位应保证所辖范围内同一型号微机保护装置使用相同的软件版本。
继电保护人员每年应核实一次同一线路两侧高频保护软件版本的一致性。
3.3 软件版本发布3.3.1 每年初,调度中心、研究院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年度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微机保护软件版本进行确认,并以文件形式集中发布。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拥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程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指的是用于保护电力系统或自动实现安全操作的装置和设备。
第四条本规程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化、规范化、安全化、实用化。
第五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分为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两个方面。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符合国家规定,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第七条实施设备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2. 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 设备运行期间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做好维修记录;4.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 对设备进行保养、清洁和调整,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八条设备管理的措施:1. 设备的标识要清晰明确,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2. 设备的安装要牢固可靠,并做好防护措施;3. 设备的周围环境要保持干燥、清洁,并防止灰尘和湿气的侵入;4. 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正确操作,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5. 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报修,并记录故障的情况;6.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并记录维护的情况;7. 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测和校验,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8. 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并加强对设备的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人员管理要做到以下几点:1. 应聘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培训新员工,使其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3. 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4. 加强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做到勤勉尽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5. 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6. 建立员工的交流合作机制,提高团队合作意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是一份针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以下是一份可能包含的管理内容:
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目的和职责: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目标,包括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的监督和管理。
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组织架构:规定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包括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的监测、维护和故障处理。
4.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管理人员和继电保护人员的工作业绩,对优秀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人员进行处罚。
5.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培训和知识更新:规定管理人员和继电保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知识更新。
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设备维护和备件管理:规定继电保护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求,包括定期检查、清洁和更换备件。
7.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故障处理流程:建立故障处理流程,明确故障报修、检测和修复的步骤和责任分工。
8.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记录和报告要求:要求管理人员和继电保护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包括运行记录、巡检记录和故障报告等。
9.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的改进措施和经验总结:定期评估和改进管理措施,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以上仅为一份可能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的内容,具体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2篇)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范本一、总则1.1 规程目的本规程的目的在于规范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1.3 定义和缩略语1.3.1 继电保护:指利用继电器或其他电气、电子元件,根据电力系统电气量变化特点,以便及时、准确地发出切除故障部位电力线路或设备工作电源的命令,保护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控制装置。
1.3.2 安全自动装置:指利用自动化设备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控制、保护和自动化操作功能的装置。
1.3.3 运行管理:指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日常管理、运行监测、故障处理、性能检验等工作。
二、工作责任2.1 部门职责2.1.1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2.1.2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
2.1.3 掌握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2.1.4 定期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1.5 及时处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故障,并进行故障分析和记录。
2.1.6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性能检验,确保其满足系统要求。
2.2 人员职责2.2.1 运行管理人员应具备电力系统运行和继电保护知识,熟悉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2.2 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水平。
2.2.3 运行管理人员应按规程要求参与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2.2.4 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响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报警,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处理和记录。
三、运行管理流程3.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3.1.1 按照设计要求,安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并将其与电力系统的各个元件连接好。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规定1. 引言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是电力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作用是在电力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实时检测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规范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制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的规定,以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分类根据其功能和实施方式,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过电流保护装置:用于检测电流超过额定值的情况,以防止电力设备过流损坏。
•过电压保护装置:用于监测电压超过安全范围的情况,以防止设备过电压损坏。
•差动保护装置:用于检测电流差异,以判断电力设备是否发生故障。
•隔离自动装置:用于监测电力系统的间隔是否发生故障,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要求为了保证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以下管理要求应予以严格执行:3.1 设备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定的安装、调试和维护要求进行管理。
•设备必须定期检验和校准,以确保其工作性能符合要求。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并记录巡检情况和异常情况的处理过程。
3.2 数据管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按照规定的数据采集和传输要求进行管理。
•监测到的数据应及时上传到数据中心,并进行备份,以便后续分析和处理。
•对于重要的数据信息,应采取加密和权限控制措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3.3 人员管理•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维护和管理能力。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设备管理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响应。
4.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故障处理当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发生故障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1.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现场排查和检修。
2.如果故障无法即时解决,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继电保护软件管理制度范本(2篇)

继电保护软件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继电保护软件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继电保护软件管理的电力系统运行和维护单位。
三、责任与权限1. 继电保护软件管理员负责继电保护软件的安装、维护、升级和备份工作。
2. 系统管理员负责继电保护软件所运行的操作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继电保护软件的安装和配置1. 继电保护软件的安装和配置应符合厂家提供的要求,并按照安装手册进行操作。
2. 在安装过程中,应确保电脑系统干净,免受病毒、恶意软件和其他不必要的程序的干扰。
3.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软件的基本配置,包括设置用户权限、网络连接、数据库等。
五、继电保护软件的维护1. 定期检查软件版本,并根据厂家提供的维护升级计划及时进行升级。
2. 对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或异常进行及时的排查和处理。
3. 维护继电保护软件所依赖的硬件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六、继电保护软件的备份与恢复1. 对继电保护软件进行定期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2. 定期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测试,确保备份数据的有效性。
3. 在软件升级或故障处理前,先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
七、继电保护软件的安全1. 继电保护软件的管理和操作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
2. 继电保护软件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控制继电保护软件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的权限,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八、继电保护软件的评估和改进1. 定期对继电保护软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支持软件的改进措施。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并及时实施。
3. 对软件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九、附则1. 本制度经批准后即刻生效,由电力系统运行和维护单位负责执行。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电力系统运行和维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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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网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软件版本管理规定(试行)
1. 总则
1.1 为加强山东电网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统一全网同型号装置的软件版本,避免因软件版本管理不善而引起装置异常或造成装置不正确动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华北电网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软件版本管理规定》,并结合山东电网实际编制。
1.3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电网范围内的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微机保护装置)。
山东电网有关单位的调度、运行、检修、基建、设计、物资等部门和制造厂家均应执行本规定。
1.4 微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软件版本(以下简称微机保护软件版本)按照调度管辖范围实行分级管理。
各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软件版本管理规定。
1.5 本规定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软件版本的入网检测
2.1 新型微机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入网检测,通过检测试验的软件版本方能投入使用。
根据检测报告对有关程序进行修改后形成的新版本,应重新检测,确保不存在衍生问题。
2.2 通过入网检测的微机保护软件版本必须有相应的标识,包括版本号、校验码及生成时间、简要清晰的功能说明及使用说明等。
2.3 入网检测工作由山东电力调度中心(以下简称调度中心)、山东电力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统一组织实施。
3. 软件版本运行管理
3.1 电网内同一型号的微机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软件版本,同一线路两侧高频保护软件必须完全相同。
3.2 各单位应保证所辖范围内同一型号微机保护装置使用相同的软件版本。
继电保护人员每年应核实一次同一线路两侧高频保护软件版本的一致性。
3.3 软件版本发布
3.3.1 每年初,调度中心、研究院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年度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微机保护软件版本进行确认,并以文件形式集中发布。
3.3.2 本年度内,需要修改微机保护软件版本时,调度中心下发软件版本修改通知,规定相关装置新的软件版本,并注明作废版本。
3.4 软件版本档案管理
3.4.1 调度中心及各单位继电保护主管部门应建立所辖范围内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的信息档案。
3.4.2 研究院应建立山东电网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的信息档案。
4. 软件版本升级管理
4.1 升级流程
4.1.1 已投运的微机保护软件版本需要升级前,由制造厂家向相应继电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升级申请。
4.1.2 升级申请包括升级装置名称、型号、升级原因、新老版本功能区别以及
新软件的版本号、软件校验码、形成时间、试验证明、功能说明和使用说明等。
4.1.3 继电保护主管部门收到升级申请后,经过审核、确认后统一安排升级工作。
4.1.4 若软件版本变动较大(如涉及保护原理、功能、逻辑等),必须经入网检测试验确认。
4.2 升级原则
4.2.1 装置原软件版本存在严重缺陷,继电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下发有关版本升级的反措文件,限期整改。
各单位收到文件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并确保按期完成。
4.2.2 装置原软件版本存在一般缺陷(如报文显示或后台通讯及规约等),但不涉及保护原理、功能以及定值等,继电保护主管部门发布新软件版本时,明确允许新、老版本同时存在。
新投运装置按新版本要求,原装置暂维持老版本,择机申请升级。
4.2.3 各单位对软件版本有特殊要求时,应向相应继电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升级申请,并上报相关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5. 职责分工
5.1 调度中心
5.1.1 负责对山东电网省调管辖范围内的微机保护软件版本进行统一管理。
5.1.2 负责组织或委托山东电网范围内新型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的入网检测、已运行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的升级工作。
5.2 研究院
5.2.1 协助调度中心完成对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的确认工作。
5.2.2 负责收集山东电网范围内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的运行状况,写出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