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体系
美国法院体系PPT演示课件

(二)专门法院
所谓专门法院又称为立法性法院,是指由 立法机构根据议会立法设立的法院,而非 议会直接根据联邦宪法第三条设立的法院。
目前这类法院主要有:军事法院、军事上 诉法院、退伍军人上诉法院和联邦税收法 院。此外还包括联邦行政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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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理由:A国会想要设置较其他三个主要 的宪法性法院“更有弹性的”审判机关;
(一)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
1、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是各州院系统的最基本组 成部分,对大多数民事案件和所有严重刑事犯罪 案件即“重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此类初审法院 的名称并不统一,一般称之为高等法院或巡回法 院或者地方法院。
2、大多数州在巡回法院或高等法院之下设置拥有 有限管辖权的初审法院。此类法院对争议额在一 定数额标准之下的所有类型的民事案件以及相对 轻微的刑事案件拥有管辖权。对于有限管辖权法 院做出的判决不服只能上诉至巡回法院或高等法 院。
议成员由联邦上诉法院的首席法官、国际贸易法 院首席法官、巡回区的法官选出的任期三年的一 名地区法院法官。 职能:解决所有关于巡回区法院的行政管理问 题,向国会提出涉及联邦司法制度的立法建议, 普遍检查联邦司法法官系统的工作情况;组织对 联邦地区法院的法官进行司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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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巡回区司法委员会 组成:巡回区内的上诉法院法官和地方
美国的法院体系介绍
美国法院系统的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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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联邦法院体系
设立依据:联邦宪法第三条:“合众国的 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规定与设 立的下级法院。”
包括:普通法院、专门法院、弹劾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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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法院
普通法院是指直接一句宪法第三条设置的 法院,又称为宪法性法院。
分为三个级别:自下向上分别为联邦地区 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联邦法院的权力与职责

美国联邦法院的权力与职责美国联邦法院是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核心机构,它在维护法治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美国联邦法院的权力与职责进行论述,以探讨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司法独立与审判权在美国,司法独立是一项重要的原则,旨在确保法院能够独立行使其职能,不受其他两个政府分支的干涉。
美国联邦法院拥有广泛的审判权,它可以解释和执行联邦宪法、法律和法规,确保它们得到正确的解释和适用。
这种审判权使联邦法院成为执行和确保法律公正和平等的关键机构。
二、宪法解释与权力制衡作为宪法的最高解释机构,联邦法院拥有权力解释宪法的能力。
根据《美国宪法》,它可以对法律、法规和政府行为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
这种宪法解释权使联邦法院能够平衡并限制行政和立法部门的权力,以保证宪法的权威和合法性。
三、审查联邦政府行为联邦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政府的行为,以确保其遵守宪法和法律。
它可以对政府机构和官员的决策进行司法审查,例如裁定宪法的合宪性、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和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这种审查权力是保护公民权益和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手段,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时合法合理。
四、民事纠纷解决美国联邦法院也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如商业、雇佣、知识产权等案件。
它在处理这些纠纷时,以法律和权益为导向,通过审理案件、解释法律来保障公平和正义。
联邦法院的判决对各州具有约束力,确保了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平性。
五、维护公民权益美国联邦法院在维护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判决案件,它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人身安全等。
联邦法院还处理了一系列有关社会道德和伦理问题的案件,例如人权、环境保护、少数群体权益等。
这种维护公民权益的职责使联邦法院成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
六、司法先例与法律影响联邦法院的判决和裁决形成了一系列的司法先例,为日后类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
这些先例对于法律的适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可以对个案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美国司法制度的现状分析

美国司法制度的现状分析一、背景概述美国司法制度是美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保障。
美国司法制度在历史、文化等方面有其独特性,但现状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美国的司法制度主要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联邦法院、州法院和地方法院。
1. 联邦法院联邦法院是美国最高级别的法院,具有跨州的管辖权,负责解决重大的联邦和国家法律问题。
联邦法院下设最高法院、巡回法院和地区法院,拥有彻底处理联邦问题的权力和职责。
2. 州法院州法院是美国各州的独立法院,负责处理各州的法律问题。
州法院通常分为几个层次,包括最高法院、上诉法院、一审法院等。
3. 地方法院地方法院是最基层的法院,是各州的地区法院,负责处理普通民事和刑事案件。
地方法院通常成立在县或市级别,因为它们主要处理本地案件。
三、美国司法制度现状分析尽管美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悠久,但是在现代,该制度也经历了很多问题和挑战。
以下是目前美国司法制度面临的几个难题。
1. 法官任命美国司法制度的存在之一是依靠高度独立的法官,然而这些法官是由美国总统任命的。
一些人认为,这样会导致法官偏袒任命他们的总统。
此外,法官的政治观点也可能会影响他们的裁决,这可能导致一些不公正以及有争议的裁决。
2. 法律费用访问美国司法制度可能需要支付价值昂贵的律师费,这可能导致一些案件仅对那些有足够财力的人开放。
对于贫困的人来说,这可能会限制他们的访问司法制度的能力。
3. 针对少数族裔的不公正美国司法制度还面临着少数族裔不公正的问题。
一份2016年的研究发现,非裔美国人比白人被判处更重的刑罚,而同样的案件对白人和非裔美国人的判决结果也有差异。
4. 对司法制度的质疑美国司法制度近年来也面临了质疑和挑战。
很多人认为,司法制度已经变得过于政治化,并且无法保证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特别是在过去几年中,许多高调的事件,如警察枪杀事件和政治干预司法制度等等,导致一些人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
中美法院制度的宏观比较与思考上

中美法院制度的宏观比较与思考前言法律制度是每个国家的基础建设之一,而法院制度则是维护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因此,对不同国家法院制度的比较研究,对于促进各国间的法律交流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会就中美两国的法院制度进行宏观比较,并对其共性和差异进行思考和分析,希望能为各位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视角和思考。
中美法院制度概括中国法院制度中国法院制度是指中国司法机关和审判制度体系。
中国的审判制度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实行法院独立、检察院独立、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律师制度等机制,并设立了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专门机构。
中国的法院系统分为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除此之外,中国还设立了一些专门法院,如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等。
美国法院制度美国法院制度是指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审判体系。
美国法院制度主要由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组成,分为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两大类。
在联邦法院的指导下,各州法院主要负责处理本州内的案件。
美国联邦法院主要负责处理联邦级别的案件、差额案件和州际案件。
中美法院制度的比较学历与招募要求中国法院系统倾向于对于司法人员的学历和招募要求相对严格,通常要求司法人员必须是大学本科或者研究生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才能进入法院系统。
相比之下,美国法院系统对司法人员的招募要求略显宽松,要求并没有规定必须拥有高等学历。
因为美国的法院制度更加分散,更加注重司法公正,因此法院系统也更加重视各行业中的专业技能,这在招募法官和法庭工作人员时表现得尤为明显。
法官的任免方式中国法院系统中,法官的任免和晋升采用中央任命模式,即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任命全国的法官,决定他们在各个法院系统内的职位以及相关进升与升迁。
而在美国法院系统中,则采用分权制度,各州通过投票选择其法官;联邦法院中法官由总统提名并由参议院确认任命。
虽然两者存在很大的差异,但都习惯采用这种方式来保证司法独立性、维护司法公正。
法院在政治体系中的地位在中国,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应当担当维护社会公正权益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任,同时法院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不应当受到行政或其他机构的干扰。
美国法院体系

5、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行政助理 职能:帮助首席大法官顺利实现其行政 职能
二、州法院体系
美国的州法院系统堪称全世界最混乱的司 法系统,在结构上自行其是,名称上莫衷 一是。 为方便起见,可将州法院分为:一般管辖 权初审法院、专门管辖权法院、小额法院 与其他非正式法院、上诉法院。
(一)一般管辖权初审法院
(四)纪律与惩戒 根据宪法规定,惩戒联邦法官的法定标 准有两种:一是犯罪,一是行为不当。
1、联邦行政法法院由行政机构及其执行委员会控 制,通过运行相关行政法规和程序解决由于影响 个人、民间组织和其他公共主体权益的行政命令 的实施所引起的冲突。 2、联邦税收法院对税收争议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 3、军事法院对各军种中发生的案件拥有管辖权。 4、退伍军人上诉法院主要负责对退伍军人上诉委 员会所做出的有关决定进行司法审查。
1、联邦地区法院 是具有一般管辖权的第一审法院,又称 为初审法院,是联邦法院体系中最基层的 法院。 设置:每个州至少有一个地区法院,较大 的州可能设有2至4个地区法院。全美国共 有94个联邦地区法院。
2、联邦上诉法院 作为联邦地区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是国会在联 邦司法条例划定巡回区的基础上设置的。 目的:减轻最高法院在受理所有联邦承审法院的 上诉案件的负担 设置:全美国共有13个联邦上诉法院(包括哥伦 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和国会设立的联邦巡回上诉法 院) 职权:受理受理联邦地区法院上诉的案件、有权 对部分联邦行政机构的命令进行复审并强制执行。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一些专门性案件拥有全国范 围内的管辖权,包括设计专利纠纷的专门性案件 以及由联邦索赔法院和联邦国际贸易法院作为第 一审法院的上诉案件。
(二)专门管辖权法院
此类法院只对某一特定类型的纠纷行使管 辖权。 此类法院包括遗嘱法院或代理法院(主要 涉及死者遗产的分配,未成年人行为的代 理,对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成年人行为的 代理),未成年人法院(如果代理法院未 对未成年人案件作出处理)和索赔法院(处 理向州提出索赔的案件)
美国民事执行制度介绍

美国民事执行制度介绍在美国,民事执行制度由联邦和州两个层面的法院体系来执行。
联邦法院处理跨州或涉及联邦法律的案件,而州法院则负责处理纯州内的民事案件。
民事执行程序通常从判决或裁决的确定开始。
在判决或裁决的生效后,胜诉方需要向执行官申请执行。
执行官是一种司法官员,负责监督并执行民事判决和裁决。
执行申请可以是以货币形式进行的,如支付判决上确定的金额,也可以是以非货币形式进行的,如要求对方停止项行为或提供其中一种服务。
执行官会对执行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执行申请被接受,执行官会向被执行方发出执行令。
执行令是一项法律文件,要求被执行方遵守法院的判决或裁决。
被执行方被通知后,他们有机会提出异议。
如果被执行方认为判决或裁决存在错误或不公正,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理或撤销判决或裁决。
法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和证据做出最终决定。
一旦执行令生效,被执行方需要遵守判决或裁决。
如果被执行方不遵守执行令,胜诉方可以向执行官申请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冻结被执行方的银行账户、查封财产、扣押工资或财产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强制执行。
然而,执行判决涉及到的程序并不总是如此简单。
由于立法和法律的不同,不同的州对于执行的要求和程序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许多挑战,如被执行方隐藏财产、转移资金或寻求破产保护等。
因此,胜诉方可能需要雇佣律师或专业执行人员来协助执行判决。
总的来说,美国的民事执行制度确保了司法判决的合理执行。
它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了一种解决纠纷和保护权益的重要途径。
然而,执行判决仍然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的合作和法院的积极介入,以确保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美国法院组织体系

至于各州之间的管辖,由于法律规定各异,与 适用何州法律的冲突法问题密切相关,是美国 法中争执较多、解决较难的问题。
美国法院组织体系
一、联邦法院系统 二、州法院系统
联邦法院系统
美国联邦法院可分为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
普通法院
普通法院
地方法院
上诉法院 (除联邦区域上诉法院)
最高法院
专门法院
专门法院
破产法庭 税务法庭 国际贸易法庭 联邦区域法庭
联邦法院系统的特要成立最高 法院,其馀法院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
管辖
不属联邦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州 法院均可管辖。
联邦系统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是:
①因联邦法律、条约或州宪法而系争的所 谓“联邦问题案件”,包括宪法规定由最 高法院初审或终审的案件,以及联邦法律 规定由联邦系统的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如破产案件等。
②双方当事人为不同国籍或州籍而且系争 数额达一万美元的案件,可由当事人自行 决定由联邦法院或州法院审理,但离婚案 件除外。
美国的司法权属于联邦法院,法官为终身 职位。司法审查权既是对国会的制约,也是对 总统的制约,因为国会通过的法律,很多是来 自于总统的提案。当然,联邦法院也受到总统 和国会的制约。
首先,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国会参议院批 准;其次,国会有权对法官提出弹劾。
审级
美国法院诸诉讼都实行“三审终审制”,不同 于我国的二审终审制。
联邦法院系统
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巡回法院(上诉法院)
联邦地区法院(基层法院)
美国五十个州划分十三个审判区域,设有十 三个巡回法院。一个巡回法院往往下辖数个地区 法院。
美国的的司法制度

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
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52 State court systems
US District Court US Court Of Appeal
The Constitution empowers Congress to establish all federal courts inferior to the Supreme Court. On the lowest level and handling the greatest proportion of federal cases are the district courts— including one each in Puerto Rico, Guam, the Virgin Islands, the Northern Mariana Islands, and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where all offenses against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re tried. Civil actions that involve cases arising under treaties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under the Constitution, where the amount in dispute is greater than $5,000, also fal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district courts. District courts have no appellate jurisdiction; their decisions may be carried to the courts of appeals, organized into 13 circuits. These courts also hear appeals from decisions made by administrative commissions. For most cases, this is usually the last stage of appeal, except where the court rules that a statute of a state conflicts with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 federal law, or with a treaty. Special federal courts include the Court of Claims, Court of Customs and Patent Appeals, and Tax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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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merican Court System 美国法院系统2.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联邦法院体系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is basically athree-tiered model consisting of (1) U.S. district courts (trial courts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and various courts of limited jurisdiction, (2) U.S. courts of appeals (intermediate courts of appeals), and (3)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联邦法院体系模式基本上由三个序列组成(1)美国联邦大区法院(拥有普遍管辖权的初审法院)和各种各样的有限管辖权的法院,(2)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上诉仲裁法院)和(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Unlike state court judges, who are usually elected, federal court judges—including the 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are appointed by the president of the U.S. and confirmed by Senate. All federal judges receive lifetime appointments (because under Article 3 they “hold their offices during Good Behavior”).与州法院法官通常由选举产生不同,联邦法院的法官——包括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是由美国总统提名,由参议院批准。
所有的联邦法官都是终身制(这是由美国联邦宪法第三条“他们品行端正因而受任终身”所规定的)。
a. U.S. District Court 美国联邦区法院At federal level, the equivalent of a state trial court of general jurisdiction is the district court. There is at least one federal district court in every state. The number of judicial districts can vary over time, primarily owing to population changes and correspondingcaseloads. Currently, there are ninety-four federal judicial districts.在联邦法院的体系中,与享有普遍管辖权的州初审法院相当的是地区法院。
每个州至少有一个联邦的地区法院。
地区法院的数目在不同的时期不尽相同,首要因素是人口数量的变化,还有待处理案件的数量。
迄今为止和,联邦地区法院共有94个。
U.S. District Courts conduct trials concerning federal matters, such as federal crimes and enforcement of federal statutes. Most federal crimes involve crimes against the government or crimes occurring on federal property. For example, one crime, kidnapping, is a federal crime even though it does not occur on federal land. Federal jurisdiction for the crime of kidnapping is based on taking of the victim across state or country lines and the statute provides that the failure to release the victim within twenty-four hours after seizure creates “a rebuttable presumption that such person has been transported to interstate or foreign commerce.”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审理涉及联邦事务的案件,例如联邦刑事犯罪和执行联邦法律的事项。
大部分的联邦刑事犯罪是反政府刑事犯罪和侵犯联邦财产的刑事犯罪。
例如,绑架儿童的刑事犯罪,就是联邦刑事犯罪,即便这宗犯罪不一定是涉及若干个州的。
联邦对于绑架罪的管辖是根据受害者跨州或跨国界以及制定法规定的在受害人成为人质24小时之后仍没有被释放的这个反驳性假设来推定的,这个人已经被转运到他州或者外国领地。
Moreover, it is possible to sue a federal court even though the claim is based on state law when the plaintiff and defendant are from different states and countries. Diversity of citizenship jurisdiction exists when a plaintiff is a citizen of one state and the defendant is a citizen of another state, or when one party is a foreign country or a citizen of a foreign country and the other is a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amountof claimed damages in a diversity of citizenship case must be at least $75,000.另外,如果原告和被告是来自于不同的州或国家,那么即使这个案件可以根据州的法律来主张权利,它仍有可以诉诸联邦法院来予以解决。
当原告来自于一个州,而被告是另一州的公民;或者当事人一方是外国国家;再或者一方是外国公民而另一方是美国公民,就存在多元管辖的问题。
多元管辖的案件中,当事人所主张的损害赔偿不得低于75000美元。
Also, there are other courts with original, but special (or limited) jurisdiction, such as the federal bankruptcy courts and others show in Exhibit3-1.另外,还有一些法院拥有特别或有限的司法管辖权,例如破产法院和图表3-1种所列的其他法院。
b. U.S. Courts of Appeals 联邦上诉法院In federal court system, there are thirteen U.S. courts of appeals—also referred to as U.S. circuit courts of appeals. The federal courts of appeals for twelve of the circuits, including the U.S. Courts of Appeals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 Circuit, hear appeals from the federal district courts located within their respective judicial circuits. The Court of Appeal for the Thirteen Circuit, called the Federal Circuit, has national appellate jurisdiction over certain types of cases, such as cases involving patent law and cases in which the U.S. government is a defendant. Also heard before this court are appeals from specialized courts (e.g., the U.S. Claims Court and the 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claims arising from decisions of federal administrative agencies.在美国联邦法院体系中,一共有13个联邦上诉法院——也叫做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它包括12个巡回去和1个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的哥伦比亚特区。
这些法院负责审理其所在的巡回司法管辖区内的联邦地球法院的上诉案件。
第十三个巡回审判区的上诉法院叫做联邦巡回法院,对于某些类型的案件,例如涉及专利权法的案件或者是以美国联邦政府为被告的案件,拥有国家上诉管辖权。
这类法院也审理特别法院的上诉案(如美国联邦索赔法院和美国联邦国家贸易法院)和联邦行政机构的判决引发的索赔案。
c.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The highest level of the three-tiered model of the federal court system is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According to the language of the Article 3 of the U.S. Constitution, there is only one national Supreme Court. All other courts in federal system are considered “inferior”. Congress is empowered to crea te other inferior courts as it deems necessary. The inferior courts that Congress has created include the second tier in our model—-the U.S. court of appeals—–as well as the district courts and any other courts of limited or specialized jurisdiction.美国联邦法院的三级体系模式中最高的一级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