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企业设备“构筑物”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税法上构筑物是怎么区分的 (中税网)

税法上构筑物是怎么区分的(1)会计上构筑物与税法上构筑物一样吗?(2)构筑物是不是进行税不可以抵扣?(3)税务法上固定资产清单给提供一份回复如下:构筑物一般指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场所。
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蓄水池等。
通常情况下,所谓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一般具备、包含或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造物称为建筑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对细则第二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的解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
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在新会计准则和新所得税法下,如何界定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特征((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财税实务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超标准差旅费、工会经费的进项抵扣问题

财税实务与生产经营无关支出、超标准差旅费、工会经费的进项抵扣问题实务要区分税种1.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限制;2.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从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强调的可是企业“购进”哦!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支出【例1】一般生产性企业、商贸企业购买的非经营性的字画、古董等,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支出,大部分税务机关判断为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管是摊销还是折旧还是一次性处理都不能税前扣除,但是其购置支出应在其实际处置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购置古玩、字画等艺术品的支出产生的进项税额,取得合法增值税抵扣凭证,可按规定抵扣销项税额。
超住宿费标准进项税额抵扣【例2】问:单位报销差旅中的住宿费,如按标准应报销424元,却拿到的是530元的专用发票,多余的100及对应的6元进项税额如何处理?能否抵扣?账务如何处理?根据上述规定,超标准的住宿费,不是企业负担的支出,也就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所以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从另外一个角度,超标准住宿费也属于个人消费金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如果超标准的部分,按照企业相关内控流程给予报销了,当然就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1.取得530元的住宿专用发票,由于是“一张”专票,应该是“全额”认证,也就是产生进项税额30元,由于超标的106元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需要转出6元的进项税额。
2.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4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贷:银行存款/现金42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工会经费的进项税额【例3】一般情况下,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取得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取得本单位基层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基层工会单独设置账户,其发生的支出不属于企业的“购进”支出,其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会计实务:例题详解不能抵扣的14种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

例题详解不能抵扣的14种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第一种情形: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境外B企业向其提供咨询服务,A 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为B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6000元,但A企业不能够提供与该业务相关的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故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或相关科目6000贷:银行存款6000第二种情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
例: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6月购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000元,进项税额17000万元,该批材料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老建筑项目,该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直接计入成本。
会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或相关科目117000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117000第三种情形: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免征增值税是指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如: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等。
第四种情形: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集体福利是指纳税人为内部职工提供的各种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等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第五种情形: 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不准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

不准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一、取得下列项目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或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根据粤国税发[1994]034号文明确:一般纳税人购进修理备件及各种机物料等货物,用于各种机器设备日常维修保养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用于机器设备的大修理工程且增加机器设备的价值的,按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货物处理,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固定资产日常修理和大修理的区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修理,应视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一、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二、经过修理后有关资产的经济使用寿命延长二年以上;三、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凡是修理支出达不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则为经营性支出,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凡是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改良标准的,作为资本性支出,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不予抵扣。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条例规定的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在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中,有两种特殊情况应排除在外,当纳税人做出应确定为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时,其混合销售或兼营行为中用于非应税劳务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在计算增值税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免税项目是指:(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特殊规定不予免税的少数商品除外);(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游艇、摩托车、汽车以外的货物。
进项税抵扣规定

进项税抵扣规定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时抵扣或退还。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的进项税抵扣能够减少纳税负担,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将对进项税抵扣的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一、抵扣范围1. 能够抵扣的进项税主要包括购买货物、接受委托加工、运输、仓储、咨询服务等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费用所支付的增值税。
2. 进项税抵扣范围还包括购置固定资产、不动产和不动产投资项目建设发生的增值税。
二、抵扣方法1. 按照普通方法进行抵扣。
按照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上所载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2. 按照差额累进抵扣方法进行抵扣。
当纳税人采用差额计税方法计税时,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之间的差额可以抵扣。
三、不能抵扣的情况1. 购买禁止抵扣的货物和服务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2. 购买非用于经营活动场所、固定资产、不动产和不动产投资项目建设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3. 购置摩托车、非营运汽车、旅游客车和船舶支付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四、抵扣时间1. 一般情况下,可以在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之后的纳税申报期内进行进项税抵扣。
2. 对于一次不能抵扣完的进项税,可以在后续纳税期间继续抵扣。
五、抵扣税额的限制1. 进项税抵扣不能超出相应销项税额。
2. 企业销项税额为负数时,进项税抵扣不能产生超过负数销项税额的退税。
六、抵扣时限1. 进项税抵扣时限为一年,自纳税期开具专用发票之日起计算。
2. 但对于涉及农产品销售、让与作价处理固定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抵扣时限为税款所属年度。
七、进项税抵扣的控制措施为了防止虚开发票和滥用进项税抵扣权的现象,税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 对购买行为进行实际核查,对于明显与企业实际经营不符的进项发票,予以拒绝抵扣。
2. 对进项和销项之间的差额进行核查,防止虚开发票。
3. 对于大额进项和销项不相符的企业,进行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综上所述,进项税抵扣规定了企业可以抵扣的范围、方法和时间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合理利用进项税抵扣权能够降低企业纳税负担,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2020年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手册

2020年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册分包⼯程⽀出分包⼯程⽀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资格和计税⽅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规模纳税⼈,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般纳税⼈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9%。
1.2.2 劳务分包(清包⼯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9%。
1.2.3 清包⼯(1)清包⼯(分包⽅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分包⽅采取⼀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9%。
⼯程物资⼯程物资,由于⼯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发票的适⽤税率也不尽相同。
⼀般的材料物资适⽤税率是13%,但也有⼀些特殊情况:2.1 ⽊材及⽵⽊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9%、13%。
属于初次⽣产农产品的原⽊和原⽵,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增值税专⽤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税率为9%;⽽经过加⼯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材及⽵⽊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发票,适⽤税率⼀般是13%。
2.2 ⽔泥及商品混凝⼟,进项抵扣税率为13%、3%。
购买⽔泥和⼀般商品混凝⼟的税率通常为13%;但以⽔泥为原料⽣产⽔泥混凝⼟,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3%、3% 。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税率是13%;但从⽣产企业购买,⽣产企业⾃产的建筑⽤砂、⼟、⽯料以及⾃产砂、⼟、⽯料连续⽣产砖、⽡、⽯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税率为3%。
机械使⽤费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3%。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可以⼀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3%,3%。
租赁设备,⼀般情况下适⽤税率为13%;但是若出租⽅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征收率为3%。
工程施工可以抵扣的进项

工程施工可以抵扣的进项
在我国,工程施工可以抵扣的进项主要是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和所得税进项税额。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企业
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申请抵扣一定比例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进项税额。
首先,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等必需品,申请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企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必
需品可以按照规定比例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这样一来,工程施工企业可以减少纳税额,
提高经济效益。
其次,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支付劳务费等方式,申请抵扣企业所得税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活动过
程中支付给劳务人员的薪酬、提供服务的费用等可以申请抵扣企业所得税进项税额。
这样
一来,工程施工企业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此外,工程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例如,工程施工企业在
进行施工活动时所支付的水电费、房租、办公用品、差旅费等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发票,申请抵扣进项税额。
这样一来,工程施工企业可以进一步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总的来说,工程施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经济活动,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申请
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企业所得税进项税额,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工程
施工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做好施工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为社会经
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2018 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是()A.应交城建税B.应交增值税C.应交房产税D.应交耕地占用税答案:D【解析】企业交纳的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2.下列应通过“应收票据”核算的()A.销售商品收到的商业汇票B.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本票C.转账收到的支票D.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汇票答案:A【解析】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汇票都是即期票据,送银行后即可到账,不用通过应收票据核算的,直接增加银行存款就可以了,只有商业汇票是远期票据,必须通过应收票据核算。
3.下列各项中,不影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的因素是()A.产品实际单位成本变动B.产品累计实际总成本变动C.产品计划单位成本变动D.产品产量变动答案:C【解析】影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变动的有:产品产量变动.产品品种比重变动.产品单位成本变动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16 年5 月1 日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下列不动产中,其进项税额不适用分 2 年抵扣的是()A.接受投资入股的不动产B.直接购买的不动产C.融资租入的不动产D.接受捐赠的不动产答案:C【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15 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 2016 年5 月1 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 2 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 40%。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 2 年抵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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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企业设备“构筑物”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增值税转型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一般纳税人构建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在操作中一直存在争议。
2009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以文字和附表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
实务中,对购建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大型生产线或大型安装装置中砌体、罐、塔、平台等是否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设备中“砌体”是否构成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是界定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关键。
本文以被列入《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07-7的工业炉窑为例进行说明。
通常情况下,工业用炉的种类有熔铸炉、加热炉、热处理炉、烘干炉、其他工业窑炉。
无论哪种炉,都是由工业炉砌体、工业炉排烟系统、工业炉预热器和工业炉燃烧装置组成,这里的“砌体”是任何一座工业炉不可缺少的部分。
虽然购建该炉过程中,既涉及土建又涉及设备,但土建部分最后没有构成独立构筑物,所以“砌体”耗用材料中的进项税额按规定是可以抵扣的。
再如炼油企业的常减压蒸馏设备,其计量单位为“套”,是因为该设备由电脱盐罐、换热网络、闪蒸塔、常压塔、回流罐、气体压缩机、气体脱硫装置、稳定塔、汽提塔、加氢罐、减压炉、减压塔、污水处理系统、集油箱、换热冷却设备构成。
该套装置在上述设备之间连接,还需要通过一些平台、通道等,最后才能建成《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27中的炼油化工基本设备类炼油化工专用设备中炼油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