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设计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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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知识点

建筑设计防火知识点

建筑设计防火知识点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防火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正确的防火设计不仅可以保护建筑物和人员的安全,还可以减少火灾对环境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建筑设计中需要注意的防火知识点。

1. 建筑材料的选择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火灾安全性。

在设计过程中,应选择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建筑材料,例如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和阻燃材料。

同时,应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如木材、塑料等。

2. 隔离带的设置隔离带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区域之间的间距,其主要作用是减少火灾蔓延的速度。

在设计中,需要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高度和面积等因素,合理设置隔离带。

隔离带的宽度应满足相关的防火安全标准。

3. 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是重要的防火设计要素。

根据建筑物的规模和用途,应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限制火灾扩散的范围。

同时,需要设计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可以迅速、安全地从建筑物内部逃生。

4. 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设施是建筑物防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设计中,需要合理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

同时,需要确保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易于使用,以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5. 电气设计与防火要求电气系统在建筑物的正常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需要在设计中遵循相关的防火要求。

例如,应正确选择电气设备,设置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合理安装电缆线路等。

总结起来,建筑设计中的防火知识点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隔离带的设置、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的规划、消防设施的安装以及电气设计与防火要求等。

在实际设计中,需要遵循相关的防火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物的火灾安全性。

通过正确的防火设计,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对建筑物和人员的威胁,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防火基础知识

建筑防火基础知识

第二节
(四 )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火灾衰减阶段
CD段:室内可燃物大都被烧尽,火灾燃烧速度减 慢,温度下降,燃烧向着自行熄灭的方向发展。一般把 室内平均温度降到温度最高值的80%时,作为猛烈燃烧 阶段与衰减阶段的分界线。该阶段虽然有燃烧停止,但
在较长时间火场的余热还能维持一段时间的高温,大约
200℃ ~300℃ 。
3、燃烧体
第四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1、不燃烧体
不燃烧体(也称非燃烧体)是指用不燃材料做成 的建筑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
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砖墙体、钢筋混凝土
梁或楼板、钢屋架等构件。
第四节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2. 难燃烧体
难燃烧体是指用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
建筑消防基础知识
为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在建造时应从防火、控火、耐火、 探火、灭火等各方面预先采取相应的消防技术措施。
防火:主要在建筑总平面布局、建筑构造、建筑构件材料选取等环节破 坏燃烧或爆炸条件。 控火:在建筑物内部划分防火分区,将火控制在局部范围内,阻止火热 蔓延扩大。 耐火:要求建筑物应有一定的耐火等级,保证在火灾高温的持续作用 下,建筑主要构件在一定时间内不破坏,不传播火灾,避免建筑 结构失效或发生倒塌。
系统、灭火器是很有必要的。
此阶段是人员疏散的最佳时期。
第二节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二)火灾成长发展阶段
AB段: 火灾燃烧面积迅速扩大,室内温度不断升高。
热对流和热辐射显著增强。若发生火灾的房间温度达到一
定值(B点)时,整个房间都充满了火焰,房间内所有可
燃物表面都卷入火灾之中,燃烧很猛烈。 一定空间内,可燃物的表面全部卷入燃烧的瞬间状 态称为轰燃,轰燃具有突发性,轰燃的出现,标志着火灾 从成长期进入猛烈燃烧阶段。即火灾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

建筑消防基础知识建(构)筑物消防员

建筑消防基础知识建(构)筑物消防员
1 电梯间等未设防烟及防火措施,形成竖向“烟囱”效应 2 垃圾道内存在可燃物也是蔓延通道 3. 火灾由窗口向上层蔓延(窗口喷出的烟气和火焰向上层蹿越蔓延) 4. 火灾通过空调系统管道蔓延 建筑空调系统未按规定设置防火阀,采用可燃材料风管或采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都容 易造成火灾蔓延。 有两种方式:一是通风管本身起火并向连通空间(房间、吊顶、机房等)蔓延;二是 通风管道把火灾房间的烟火送到其他房间,使在远离火场的其他空间再喷出来,造成大量 人员因烟气中毒而死亡。因此,在通风管道穿通防火分区处,一定要设置具有自动关闭功 能的防火阀门。 可见,在建筑内搞好防火分隔,对阻止火势蔓延和人员安全、减少火灾损失,具有十 分重要作用。(工程设计及施工时就应考虑)
第一节 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
二、建筑物的构造
构成建筑物的主要部 分都是由基础、墙或柱、 楼地层、楼梯、门窗和屋 顶等六大部分构成。
第二节 建筑火灾的发展和蔓延规律
学习目的:建筑火灾发展规律有它的客观过程,
在一定原因下发生,在一定条件下发展,到一定程 度开始衰减,甚至熄灭。(火灾初期通常是局部的、 缓慢的、但随着热量的聚集愈烧愈烈,当达到最大 值时,在某种作用下又逐渐衰减,甚至熄灭。)研 究建筑火灾的发展与蔓延,目的在于掌握其内在规 律,以便采取相应的消防对策,保证建筑消防安全。
第一节 建筑物的分类及构造
一、建筑物的分类 ( 五 ) 按建筑高度分类
1. 高层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 宅 )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高层工业建筑指建筑高度超 过24m的2层及2层以上的厂房、库房。 2. 单层、多层建筑 单层、多层建筑是指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 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 建筑)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多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厂房和库房。 3. 地下建筑 地下建筑是在地下通过开挖、修筑而成的建筑空间,其外部由岩石或土层包 围,只有内部空间,无外部空间。

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1.建筑材料与结构选择:建筑设计中应选择符合防火要求的建筑材料,并进行合理布局和安装。

墙体、屋顶和地板应采用防火性能良好的材料,如防火墙、耐火砖等。

门窗应选择隔热、防火性能好的产品。

2.防火隔离措施:建筑设计中应按照建筑物不同功能的特点,进行防火隔离。

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关键部位,以阻止火势的蔓延。

同时,还应注意通风系统和电气线路的防火隔离。

3.建筑物疏散设计:建筑设计中应考虑疏散通道的合理设置,确保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疏散通道应足够宽敞,靠近建筑物出口,且不得设置阻碍疏散的障碍物。

4.消防设施设置:建筑设计中应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设施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布置,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进行紧急扑救。

5.防火电气设计:建筑设计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防火要求。

电气线路应合理敷设,不得接触易燃材料,且应设有过载、短路保护装置。

应合理设置灯具、开关等电器设备,以防止电器设备引发火灾。

6.建筑物消防通道:建筑设计中应设有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辆进入和人员的疏散。

消防通道应符合相关规范,保持畅通无阻,且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7.建筑物防火分区:建筑设计中应将建筑物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以限制火灾的蔓延。

防火分区应设有严格的防火墙或防火门,以防止火势扩散。

8.建筑物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为了提高人员的火灾应对能力,建筑设计中应设有相应的消防培训和逃生演练计划。

人员应熟悉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和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以提高火灾时的逃生效率。

总之,建筑设计的防火规范是为了防止火灾发生和蔓延,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设计师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法律要求,合理选择建筑材料和结构,设置防火隔离措施和消防设施,合理设计疏散通道和电气线路等,以确保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建筑防火规范知识

建筑防火规范知识

防火规范知识培训一、总平面防火设计:1、防火间距(仅适用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民用建筑)*多层-—-—多层:6m *多层——-—裙房:6m *裙房—裙房:6m*多层———-高层:9m *高层——--裙房:9m *高层——-—高层:13m 1)两座高层(多层)或高层与多层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建筑屋面高15 m及以下的范围内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不限.2)两座高层(多层)或高层与多层建筑相邻,当较低一座建筑不设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为4 m(3。

5m)。

3)两座高层(多层)或高层与多层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小为4 m(3。

5m).2、消防车道:1)多层建筑(街区内)消防车道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 m.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 m或总长度超过220 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2)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 m或总长度超过220 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3) 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4)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 m。

5)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 m时,宜设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6)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大于3000m2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7)消防车道要求:净高、净宽≥4m(深圳市要求净高≥5m),消防登高面处净宽≥6 m(高层建筑)8)消防车道内侧与建筑物距离要求:*国家规范要求----S≥5 m ,消防登高面处10m≥S≥5 m9)消防车道坡度要求:*国家规范-——-登高面处≤1%,其余≤7%*深圳市规定——--登高面处≤2% ,其余≤10%(坡度≥9%的车道连续长度不应超过150M)10)消防车道转弯半径R≥12 m ,与城市道路交接处R≥9m。

消防设计知识点大全

消防设计知识点大全

消防设计知识点大全消防设计是指对建筑物或场所进行安全防火设计,并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以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设计的要求和标准是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下面将介绍一些消防设计的关键知识点。

一、建筑物分类与防火分区根据建筑物的性质、用途和火灾危险程度,将建筑物分为不同的等级,如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每个建筑物都必须按照防火分区原则进行设计,将建筑物划分为相互隔离、相互独立的不同防火区域,以减小火灾爆发和蔓延的可能性。

二、建筑物的消防通道与疏散楼梯为了保障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建筑物必须配置合适的消防通道和疏散楼梯。

消防通道宽度、门的数量、开启方向等都需要符合相关规定,而疏散楼梯则需要满足人员疏散速度和安全性的要求。

三、建筑物的消防设施与器材合理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是消防设计的重要内容。

这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烟感探测器等。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数量、种类、位置等都需要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规模进行科学的设计和布置。

四、建筑物的防火墙与防火门窗防火墙和防火门窗是预防火灾蔓延的关键措施。

防火墙应具备一定的防火隔离能力,能够有效阻止火势的传播。

而防火门窗则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起到阻挡火势和烟气传播的作用。

五、建筑物的火灾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迅速通知人员疏散和扑灭火灾。

自动灭火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启动,进行自动喷水或喷雾灭火,减小火灾的发展范围。

六、建筑物的防烟排烟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是确保人员逃生通道畅通以及减少烟气伤害的关键设备。

它通过排除火灾现场的烟雾,保持逃生通道的通风状态,为人员逃生提供有利条件。

七、建筑物的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每个建筑物都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应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和救援等内容,演练能够提高人员的应对能力和疏散效率。

八、建筑物的防火巡查与维护消防设计只有结合日常的防火巡查和维护才能发挥作用。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01
耐火性能:选择具有良好耐火性能的材料,如防火涂料、防火板等
02
环保性能:选择环保型防火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03
施工性能:选择易于施工、安装和维护的材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04
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
01
建筑材料:选用耐火、阻燃材料,降低火灾风险
02
防火分区: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防止火势蔓延
03
疏散通道:设置足够宽度和数量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03
关闭门窗,防止火势蔓延
04
利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05
寻找逃生通道,不要乘坐电梯
06
利用湿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07
保持低姿,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08
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有序疏散
火灾现场的逃生方法
01
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02
迅速找到最近的安全出口,不要乘坐电梯
03
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消防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隐患排查:定期进行消防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安全用电:安全用电,避免电器设备引发火灾。
安全用火:安全用火,避免明火引发火灾。
火灾预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0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03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04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05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06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0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
08
《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标准》

建筑消防设计基本要求以及设计要点

建筑消防设计基本要求以及设计要点

建筑消防设计基本要求以及设计要点建筑消防设计基本要求以及设计要点在进行建筑消防设计时,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要求和设计要点,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以下是建筑消防设计的基本要求和设计要点。

一、基本要求1.建筑物必须满足规定的建筑消防设计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

2.建筑物必须具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室内消防栓、逃生疏散系统等,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火势、疏散人员。

3.建筑物必须具有合格的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位置、尺寸均需满足相关规定。

4.建筑物必须有有效的疏散预案,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疏散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设计要点1.消防水源消防水源是建筑物的重要防火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水泵等。

在设计时需要满足以下要点:(1)消防水池或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周边或屋顶等容易受火灾侵袭的地方。

(2)消防水池或水箱容量应根据建筑物的面积、高度、难度等级进行计算确定。

(3)消防水泵应设置在专门的消防泵房内,并应配备备用电源和手动泵等备用设施。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的设施,应满足以下要点:(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包括水泵、喷头、管道、电气控制系统等。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布置在建筑物内火源较为集中的位置和易燃材料堆放处,并分区独立控制,互不干扰。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作用范围应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定的要求。

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是一种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发出报警信号的设施,应满足以下要点:(1)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应设置在建筑物内火源较为集中的位置和易燃材料堆放处。

(2)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应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自动报警。

(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还应配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方便人员在发现火灾时手动报警。

4.室内消防栓室内消防栓是一种灭火器具,应满足以下要点:(1)室内消防栓应设置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且应该安装在明显的位置,易于识别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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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与建筑层数(建设防火设计基本知识之一)建筑是三维构成提供给人们活动的空间,所有建筑在地面上反映出的竖向尺度就是建筑高度。

一定的高度划分为若干层,形成建筑的层数。

建筑高度与层数客观反映了建筑物的固有特性。

防火规范以及技术措施许多方面由建筑高度与建筑层数所决定,因此有必要了解掌握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与防火设计的关系,与建筑设计技术措施的关系。

这里主要谈与防火设计关系,与技术措施关系涉及面较广,只作稍带。

一、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的设计意义1.建筑消防划分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的依据。

设计中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称建规)还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通称高规)的依据。

2.确定建筑间距,满足日照要求,满足建筑的采光、通风、视觉卫生等要求。

3.设置电梯的依据。

4.建筑墙身抗震限高要求。

5.控制名胜景区,特殊地段或街道景观高度要求。

建筑高度必须符合道路退让和景观分析确定的建筑控制高度或建筑限制高度。

6.航空线路、微波通道对建筑限高要求。

在机场、电台及其他有净空限制的地区,新建建筑物高度必须符合有关净高限制或高度控制的规定。

二,建筑高度H的计算1.建筑消防认定: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明确:坡屋面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到檐口的高度;平屋面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浙30)2.建筑技术措施规定:坡屋面为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平屋面为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女儿墙高度。

(技2.3.2)3.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烟囱等,对于消防可不计入高度(建1.0.3);对于一般地区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25%,或高度不超过4m时不计入建筑高度之内(技2.3.2);对于城市景观、微波通道则必须计入建筑高度;对于航线必须计入总高度,而且应计算到建筑最高点含微波天线,旗杆等构件。

4.结构墙身抗震取值:(技4.7.1)(1)多层砌体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2)有半地下室时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可以室外地面算起;(3)对带阁楼的坡屋面上部算至山墙的一半处;(4)当室内外高差>0.6时,建筑高度可适当增加但不应>1m。

(5)对于钢结构房屋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三、建筑层的几个术语1.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住2.0.18)。

建筑防火设计认定的地面层不完全是自然层。

2.底层。

大多数房间地面与室外地坪高差最少的楼层。

3.中间层。

底层和最高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住2.0.19)4.标准层。

平面布置相同的楼层(住2.0.9)。

对于居住、办公、宾馆之为建筑中间层多为标准层。

5.地下层。

(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度超过房间净高一半者。

(高2.0.14)6.半地下层。

(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坪的高度超过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高2.0.13)7.跃层。

住宅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时(参住2.0.17),跃层应按层计入自然层数。

8.错层。

建筑室内空间楼面处于不同标高时,其高差一般等于小于层高的一半。

9.复层。

住宅套内适当抬高层高局部形成两层较小居住空间,这种住宅俗称复式住宅。

复式住宅是从港澳引入,在用地十分紧张地区为扩大居住面积的一种手法。

10.架空层。

建筑底层除了柱、剪力墙落地外,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使用,视线通透的开敞开放空间。

杭州市初定其层高应大于等于3m,架空层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11.管道转换层,在高层建筑中,上层有较多管道无法直接落地,需在中间层集中转换而设置的设备层。

管道转换层层高≤2.2m时不计入建筑面积。

12.避难层。

建筑高度>100m的公建,每15层之间空一层,作为人员快速安全疏散及逃避烟火等使用的楼层。

(参高6.1.13)四、建筑防火设计层数N的计算1.层高>2.2m的地面自然层;2.建筑物地下(半地下)室(层)的顶板面高度≤室外设计地坪1.5m时不计入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该高度>1.5m时,应计入地面层。

(建1.0.3)3.住宅底层H≤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敞开空间等不计入地面层。

(浙31)4.住宅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一层计,(小高层11层可跃到12层)其他各层的跃层以及顶层为多于两层一套的跃层都应计入层数。

(浙31)5.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不计入地面层数。

(建1.0.3)6.商住楼商场部分应按3m一层换算成纯住宅层数,不足3m按一层确定。

(浙2)7.底层商业服务网点层高>5m时,应按2层计算。

(浙7)五、建筑防火设计中几个重要高度值1.24m。

多层与高层的分界高度(1)H≤24m的民用建筑,不含住宅和单层公共建筑为多层民用建筑;特殊厂房、仓库除外。

(建1.0.3)(2)H>24m的公共建筑,不含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建,为高层民用建筑。

(高1.0.3)(3)H≤24m与高层相连的附属建筑为裙房。

(高2.0.1)(4)多层民用建筑执行“建设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裙房应设封闭楼梯间。

(高6.2.2)b.如果相连的多层面积较大,可以采用防火墙与高层完全(或部分)隔开方式特殊处理。

c.在高度或层数上有争议时,需经主管部门论证确定。

2.32m。

二类高层中设置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以及设置消防电梯的分界高度(1)H≤32m的二类高层建筑(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除外),应设封闭楼梯间或底层扩大楼梯间。

(高6.2.2)凡封闭楼梯间其门为乙级防火门(2)H>32m的二类高建,含塔式住宅,不含单元式通廊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或底层扩大楼梯间;应设消防电梯。

(高6.2.1、6.3.1、浙56)3.50m。

一二类高层的分界高度(高层分类依据之一)(1)H≤50m为二类高层。

(高3.0.1)(2)H>50m为一类高层。

(高3.0.1)(3)高层建筑的分类除了按建筑高度外,部分单项还视每层面积等内容(高3.0.1)如:a.商业、展览、综合、电信、财金楼,凡H>24m且S/层>1000m2时属一类;b.商住楼,凡H>24m且S/层>1500m2时属一类;c.H=24~50m,主体性质不明的公建,当主体建筑面积>1.8万m2时为一类;总面积≤1.8万m2时为二类;(浙29)d.图书馆、重要的办公档案科研楼、广电、电力楼等还视规模或级别,详高规,普通的办公、科研、档案楼、教学楼、旅馆仍按H分类。

(4)高层分类不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疏散安全口的布置、室内装修用材等级、消防电梯、给水、防排烟、配电等要求都不一。

工程设计初始,首先应给高层分类,方便各专业工作。

(5)高层分类只对高层建筑而言,多层没有分类。

高层分类与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概念上分清。

4.100m。

高层与超高层的分界高度(1)H>100m的公建,通称超高层。

应设避难层;(高6.1.13)(2)H>100m且S/标准层>1000m2的公建,屋顶宜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高6.1.14)(3)H>100m的高层建筑(除塔式住宅外)不得设置剪刀楼梯。

(浙58)5.250m。

一般高层与特殊高层的分界高度(1)H>250m的建筑,建筑设计应采取特殊防火措施,H>250m的建筑暂称为特殊高层;(2)特殊高层的防火设计应专题研究论证。

(高1.0.5)六、居住建筑按层数分类1.N=1-3层为低层住宅,如别墅;2.N=4-6层为多层住宅,如排屋;3.N=7-9层为中高层住宅,中高层还是归属多层;4.N≥10层为高层,10层是多层与高层的分界层数;(住1.0.3)5.N≤11层俗称小高层,含第12层跃层,归属高层建筑。

6.居住建筑以层数划分多层与高层:(1)N≤9层为多层。

(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1.0.3)(2)N≥10层为高层(包括首层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1.0.3)7.居住建筑以层数划分高层一二类:(1)N≥19层为一类,(含高级住宅);(2)N=10~18层为二类普通住宅。

(高3.0.1)七、与建筑高度相关的防火设计要点1.H≤5m(进深≤4.0m)裙房,为高层建筑登高面条件之一,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高4.1.7)2.H>10m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有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但不能面对老虎窗,并宜离地面3m起步,宽度≥0.5m;(建7.4.6)3.H≤24m的高层裙房应设封闭楼梯间;(高6.2.2)4.H≤24m的大中型商业建筑中,各防火分区有屋盖的通廊或中庭(共享空间)最狭处宽度B≥6m,H>24m时B≥13m;(商4.1.6)5.H≤24m的公建室内疏散楼梯宜设置楼梯间;(建5.3.7)6.H>24m公建和N≥10层住宅每幢楼通向屋面的楼梯≥2座,且不穿越其他房间,通向屋面的门应外开;(技8.2.7)7.H>24m的高层库房应设封闭楼梯间(建4.2.7)8.H>24m的塔式高层,两座疏散楼梯独立设置有困难时,可设剪刀楼梯。

但应分设防烟前室或分别正压送凤;(高6.1.2)9.H≤32m的二类公建(除单元式、通廊式住宅外)应设封闭楼梯间;(高6.2.2)10.H>32m的二类公建含H>32m的高层车库(除单元式、通廊式住宅外)应设防烟楼梯间;(高6.2.1)11.H>32m的二类公建,应设消防电梯;(高6.3.1)12.H>32m,人/层>10人的高层厂房,宜设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3.5.5)13.H>32m设有电梯的高层厂房,第防火分区内应设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建3.5.6)14.H>32m高层库房应设消防电梯(建4.2.11)15.H>50m的高层建筑(含所有一类建筑)应设防烟楼梯间;(高6.2.1)16.H>50m的公建(含所有一类公建)应设消防电梯;(高6.3.1)17.H>50m的公建楼梯间,应设机械排烟;(技8.2.6)18.H≤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井应独立设置,采用耐火极限≥1h不燃烧体,并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H>100m时应每层分隔;(技11.4.1、高5.3.3)19.H>100m的住宅,楼梯间应设机械排烟。

(技8.2.6)八、与建筑层数相关的防火设计要点●多层1.N=1层敞开式菜市场,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限;(浙6)2.N=1层公建(幼托除外)S≤200m2,人数≤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建5.3.1)3.N>2层有闷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在每个防护隔断范围内应设置老虎窗,间距≤50m;(建7.3.3)4.N≤2-3层的公建(医院、疗养院、幼托除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当S/层≤500m2,第二三层人数之和≤100人时设一个安全出口;(建5.3.1)耐火等级小于二级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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