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耐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2011-03-10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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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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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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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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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航动控: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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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人及其 附属企业 —— —— 小计 子公司 上市公司的子公 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 司及其附属企业 西安西普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 —— 小计 —— —— 总 计 法定代表人: 高华 ——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 —— 19.02 740.73 759.75 114,847.30 19.02 740.73 759.75 207,885.75 —— 产品销售 资金往来 —— —— ——
电话:+86(10)88095588 Tel: +86(10)88095588 传真:+86(10)88091190 Fax: +86(10)88091190
关于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 1137 号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 及其子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合并及公司 的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 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 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 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0 年度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后附汇总 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康耐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25

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公告编号:2011-001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于2011年1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铮翔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谨慎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510万和乔静鸣先生(拟以货币资金出资490万元)共同投资1,000万元设立江苏康耐特凯越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公告》。
本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给予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本授信额度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康耐特光学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有效期自审批之日起一年。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酌情安排、合理使用。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市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并授权公司法人代表费铮翔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
此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分公司的议案》;公司第一分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主要从事树脂镜片的生产,其经营场所在公司原黄楼厂区,因原黄楼厂区由于上海迪士尼工程项目已搬迁至江苏启东,建筑物已拆除完毕,不适合再继续组织生产和经营,存续的必要性不大,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第一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G15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G15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报送口径: 第Ⅰ部分:最大二十家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情况 A B C D E F G H 表内授信 各项贷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I J 表外授信 不可撤销的 承诺及或有 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K L M N O 报表日期: 2012年 12月 31日
货币单位:万元 P 关联方所在集团表内授信 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Q R S T U
巨力索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0-02-12

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160001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Ascen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关于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天健正信审(2010)特字第160001号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力索具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巨力索具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巨力索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巨力索具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巨力索具公司实施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巨力索具公司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巨力索具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报送200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 ·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报告日期: 2010年2月10日上市公司200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上市公司名称: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小计/ / / / / 总计/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2009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第 1 页共2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2009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09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09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09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09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小计/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非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往来小计/ / / / / 总计/ / / / /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第 2 页共2页。
康耐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XXXX年8月)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八月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2、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3、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以及对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察,并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之保荐意见

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之保荐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际大和”)作为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耐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康耐特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以及拟将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保荐意见:一、康耐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1号”文核准,康耐特首次公开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0,652,86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347,130.12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了审验,并于2010年3月12日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5-000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关于康耐特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情况及意见(一)康耐特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情况根据康耐特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康耐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26,949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24,949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额 (万元) 备案部门 备案文号1偏振光及光致变色树脂镜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3,6703,670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浦府项字[2009]第51号 2 车房片及成镜加工中心建设项目 3,100 3,100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浦府项字[2009]第51号 3 江苏启东树脂镜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750 2,750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启东市备200900344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15,429 15,429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支付的自筹资金。
投资银行学论文

证券投资学作业康耐特股票分析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由费铮翔和上海浦东城镇科技经济开发总公司于 1996年12月5日投资85万美元成立的上海康耐特光学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9日,康耐特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树脂镜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以对外销售为主的经营策略,各项经营指标稳步增长,在国内树脂镜片制造行业中已跻身于领先行列。
报告期内,在不具备国际品牌商背景、具有可比性的国内树脂镜片生产企业中,公司树脂镜片的出口排名始终位居第一。
2009年上半年,公司树脂镜片出口数量和出口金额在国内所有树脂镜片生产企业中排名第一和第三。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坚持技术吸收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积极开展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已研制成功多种具有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树脂镜片产品。
公司目前拥有6 项专利(其中4 项发明专利)以及 12 项申报专利(其中 5 项发明专利),在镜片生产领域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第一,具备在国内同行业中领先的自主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 2001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GB、欧盟 CE、美国 FDA 等认证标准。
公司是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百佳企业之一,连续多年荣获全国外商投资双优企业称号,旗下“康耐特”商标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公司已初步形成在树脂镜片制造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从多方面对康奈特股票进行分心:一宏观分析公司第一大持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费铮翔先生。
树脂镜片的ODM 生产商。
公司主要从事树脂镜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涉及各种屈光度和折射率的单焦点、多焦点、渐进多焦点、偏振光及光致变色等系列的树脂镜片和半精制品镜片。
采用以外销为主的经营模式,在市场份额方面,按出口量计算国内排名第一,按销售额计算排名第三,2007-2009 年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复合率分别达到19.9%和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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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1]第5-0018号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0年12 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2010年度的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2010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重大不一致之处。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10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上 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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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